落跑小王妃作者:陈留王-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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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周不时传来草虫的鸣叫,天空里也偶尔有猫头鹰的叫声。李梦之嘀嘀咕咕地说:“我娘说,村里有一个小孩儿晚上躺在院子里乘凉,猫头鹰在他头上叫,他对那个猫头鹰笑了一下。第二天他就带着笑容死在院子里了。所以我娘说晚上不要对着猫头鹰笑……”
李梦之在乡村长大,从小听老一辈的人讲了许多鬼神故事,此时行走在夜间的小路上,他源源不断地把这些故事讲出来。
陈华书起先不说话,后来忍无可忍地让他闭嘴。陈华书胆气壮,并不信奉鬼神之说,然而在这种环境里不断听旁边人讲鬼神死人之类的故事,的确令人不舒服。
走了一刻钟,李梦之有些困,打了个哈欠,两人开始往回走。一道黑影忽然从天空中落下来,掉进芦苇荡里,发出哗啦哗啦的巨响。两人都吓了一跳,停下脚步。
芦苇丛中传来激烈的缠斗声以及低低的哀鸣,仿佛一只野兽在捕杀猎物。
李梦之吓得脸色发白,拔腿就跑,随即又折回来拉住陈华书,结结巴巴地说:“快、快走。我娘说野地里的妖怪会吃人的。”
陈华书好奇心旺盛,不但不跟他走,反而更近地靠近那一从芦苇,压低声音说:“我倒想看一看这妖怪长什么样子。”
“陈兄,别动!”李梦之急忙去拉他的手,然而身体胖,脚步不稳,一头扎进那滩沼泽里,他吓得尖叫一声,旱鸭子似的在沼泽里挣扎。陈华书急忙去抓他的手,无奈他身体肥胖,手脚又乱挣扎,根本抓不住。
两人暂时忘记了芦苇丛里妖怪的事情,只顾着眼前的惊险。
细长茂密的芦苇被拨开,一位白衣白发的高个子男人走出来,轻轻用手一提,将李梦之从泥淖里抓出来扔在地上。此时李梦之浑身黑泥,从一只白胖的团子变身成黑胖的猪,而陈华书看他脱离险境,也松了口气,两人一起望向来人,不由得呆住了。
这男人仿佛从仙境走来一般,洁净出尘,一身白衣随风飘荡,银白色的头发披散在肩膀上,瞳孔赤红,鼻梁高挺,嘴唇薄而锋利,是一位俊美而英气的绝色美男子。
陈华书简直移不开视线,只觉得自己以前见过的那些所谓美人尤物给眼前的男子提鞋都不配。而李梦之更是眼巴巴地看着这白衣男子,生平第一次产生了除食物之外的怦然心动之感。
美男子看着眼前两个呆滞的人,一个相貌平常,另外一个浑身赤黑,简直不配为人。他趁着半夜出来觅食,被两人打扰,心中有气,然而想了想,他打消了将这两人当做夜宵的打算。反正长夜漫漫,玩玩也不错。
陈华书终于从惊艳中回过神来,他上前一步,面对这位气质出尘的美人,一向自傲的他竟然产生了自卑感,他结结巴巴地说:“仙……仙师从何而来?”
美男子看出眼前这人的爱慕之意,心中思索了一会儿,微微一笑,并不回答,自顾自地走了。
陈华书看到他这一笑,半边身子几乎酥了,他急忙追上美男子,声音也变得亲昵柔和:“我和你说话,你怎么不理,难道是我冲撞你了,若如此,你也该让我陪个不是呀。”
美男子自顾自地走着; 半晌才悠悠开口:“刚才还称仙师,现在却喊‘你’,小兄弟因何前恭后倨?”
他的声音轻而柔媚,简直像在心口挠了一下,陈华书喜不自胜,几乎忘形:“我看你年纪比我还小一点,怎么叫我小兄弟?”
“那我称你什么?”美男子凤眼一挑:“哥哥?”
“哎!”陈华书答得快,欢喜得浑身发痒,恨不能现在就把美人搂在怀里。
陈华书原本就是偷香窃玉的浪荡公子,而这美男子也是个出了名的淫贼。两人干柴烈火,两厢勾搭,眼神都能擦出火花来,就差找个地方一泻欲火了。
“那个……”一个黑乎乎的胖子怯怯地跟在两人身后:“陈兄,大哥哥,我想回家。”
两人这才想起他,美男子根本不愿意多看这人一眼,陈华书有了眼前的美人,也不想搭理李梦之,他将李梦之拉到一边,敷衍道:“李兄,你自己顺着原路回家,我和这位兄台还有些事情要谈。”
李梦之悄悄瞄了美男子一眼:“我、我能和你们一起吗?这个大哥哥好漂亮,我好喜欢他。”
陈华书几乎哭笑不得:“凭你也敢说喜欢他,你没看到人家根本没正眼看过你吗?”
李梦之有些难过地低下头,用手轻轻搓着衣服上的泥巴,怯懦道:“我、我就跟在你们后面,远远地看着他,好不好?”
陈华书不耐烦地“啧”了一声,声色俱厉地说“李梦之,我警告你,别坏本少爷好事!”
说完转过身,脸上已换了和风细雨的微笑,他对美男子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我们走。”
美男子脸上不动声色,心中暗暗估算了离天亮还有多少时辰,轻声道:“这时候还要去哪里?不如找个干净的屋子喝茶聊天。”
陈华书暗喜,这美人比自己还着急,于是轻轻握住美人的手腕,这时候他才发现美男子比自己还要高一些,且身材健壮,手指细长有力。这让陈华书略微有些失望,然而看到美人精致美艳的脸,那些失望又重新变成迷恋了。
李梦之一直跟在两人后面,眼巴巴地望着那从天而降的美男子,满心的欢喜,丝毫没有觉感觉不到自己浑身泥巴,又被风吹得全身冰冷。
陈华书沉浸在艳遇的欢喜中,而美男子警觉性很高,早就觉察身后有个蠢家伙在跟踪,担心这家伙会坏自己好事,美男子悄悄朝后面扔出一片柳叶,叶子飘飘扬扬,落在李梦之身上。李梦之只觉得身体一晃,衣服簌簌地从身上落下来,而他的身体也越来越矮,变成一大团委顿在地上。李梦之满心疑惑,笨手笨脚地从一堆衣服里爬出来。他走到旁边水洼边,看到水里是一只胖胖的小白狗的影子。
且不提李梦之被变成小狗后的情状,单说那美男子与陈华书春风一度之后,眼看天色将亮,美男子穿上衣服,一路御风而行,飘至几百里外的一个城镇。
他走进一户普通人家的院落,推开西厢卧室门,屋子里有些昏暗,空气里隐隐带着熏香的甜味,掀开帘子,床上棉被隆起,枕头上露出一袭乌黑柔软的长发。美男子轻轻坐在床边,将棉被掀开一角,里面是一个面容雪白、乌眉红唇的漂亮男孩。
美男子将冰凉的手指探进男孩的脖颈,低笑:“安灵,该起床了。”
安灵打了个哆嗦,远远地躲开他的手指,然后睁开一只眼睛,用低哑的声音说:“你又出去了?”
“玩玩嘛,成天待在小盒子里多没意思。”白发美男子,也就是银狐,毫不在意地笑着说:“放心,我没害人性命。”
“你现在法力不济,要是被坏人抓到,就死定了。”安灵闭上眼,轻声说。
“哼。”银狐有些愤愤不平:“要不是被王上抓住,我也不会落到现在的下场。”
“你活该。”安灵语气平淡,似乎快要睡着了。
“嗬,”银狐看到他这样漠不关心的样子,有些动气,冷笑道:“你倒是很偏袒青曦王,可惜人家根本听不到。”
安灵猛然睁开眼睛,掀开被子跳下床,走至窗台,拿起上面一个巴掌大的小木盒,抬手就要扔出去。银狐飞扑过来,拉住安灵的手:“少爷,我错了,我不提他了,别扔别扔。”
安灵把那个小木盒放下,重新躺回去睡觉。
小木盒只有巴掌大,像一个小花盆一样,上面载种着一块三角形白色的东西,看起来是蘑菇,实际上是半片耳朵,而滋养这耳朵的也不是土壤,而是粘稠的血液。
银狐坐在窗边的椅子上,不由得叹气,自己修行千年,受万妖尊崇,当年何等威风,偏偏一时犯傻去招惹安灵,结果自己先是毁容,然后被青曦王切碎身体,打入雾林,好不容易逃出来,只剩下一只耳朵,还要仰仗安灵的照顾才能存活。
银狐一心感叹自己悲惨的命运,待太阳在东方显出光亮时,他的身体自动化为幻影,灵魂则寄居在那白色的耳朵上。至于和他共度良宵的陈华书以及被他变成小狗的李梦之,他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陈华书在一家客栈醒来,他赤身裸体躺在床上,地上散落着自己的衣裳。窗户打开,阵阵冷风吹进来。他打了个寒噤,抬手拉过棉被,这才感觉全身像被拆散了似的疼痛,股间黏腻不堪,伴随着撕裂般的痛楚。他艰难地蜷缩在棉被里,慢慢回想昨夜的经历,似乎是一场艳遇,然而却实在想不起来对方究竟是什么样子。
陈华书懊恼之余,只当自己是被狗咬了一口,他不愿意在这个地方多留。拖着病体去李员外家辞行,李家早已打乱,少爷离奇失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全家人都忙着在外面寻找。陈华书也说不清楚李梦之究竟去哪里了,所以也不愿意管闲事,收拾行囊,租了马车回京城家里了。
☆、新生活
安灵一早起床,穿上灰色的粗布衣服,从破旧的桌子上抱起一沓抄写好的账本,匆匆出门,街上的店铺还没有开门,路边的小吃摊生意倒是很热闹。安灵花一个铜板买了两个包子,用纸袋包起来,一路小跑着到他工作的地方。
与银狐逃出天山之后,两人暂时在江城住下,银狐仅剩下一只耳朵,除了吸血□气之外,毫无长处。两人想在人界生活,颇为费劲。
安灵变卖了身上佩戴的发簪和玉佩之类的东西,换来的钱买了城里一所半旧的房子,之后他在一家玉器店做了账房先生,虽然每月领的钱不多,但也足够两人生活了。
他在江城住了几个月,因为经常与各类商贩打交道,他也多少了解了外界发生的事情,比如某位县吏向圣上献了假的藏宝图,结果被囚车押往菜市口,处以腰斩之刑。据说当时围观的人数以万计,那位官吏被拦腰截断之后,肠子流了一地,一直往监斩台爬,嘴里哆哆嗦嗦地喊“冤枉”……
“大早上发什么呆?”
身旁伙计的问话打断了安灵的思路,安灵嘴里咬着包子,手忙脚乱地拉开抽屉,清点里面的余钱,不耐烦地对那伙计说:“扫你的地去。待会儿二爷来了又骂你。”
那伙计撇撇嘴,动作利索地将店里的垃圾倒出去,又用清水洒了门口的地面,转过头说:“你刚才想什么呢,脸色惨白惨白的。”
安灵不理他,用毛笔在账本上写了几个字,然后站起身从旁边的水盆里捞出一条毛巾,擦拭柜台和桌面。
他工作的那家玉器店是全江城最好的——林氏玉器店,在南北城市都有分号。生意自然也是极好的,幸亏店里的伙计多,平时还忙得过来。
林家祖上曾任过前朝首辅,如今改朝换代,林家便不在朝中做官,转而经商,虽然商人在各行业中排名最末,然而林家作为南北商行里的老大,还是享有一定地位的,就连当朝的皇帝也曾亲笔题词称赞林家子弟皆有儒商风范。
日上三竿,店里陆续来了几个客人,安灵坐在柜台后面记账,偶尔有几个相熟的老客户,他只好站起身笑容可掬的亲自迎接。
店外传来一声烈马的嘶鸣,紧接着一个穿着红色披风的青年从马上跳下来,还未站稳就高声喊:“安灵,来看我新得的一匹马。”
店里的人都不由得转过身,看到红衣青年,又都笑着说:“是二爷来了。”
安灵正将一个盛着玉器的木盒放到一对中年夫妇面前,对红衣青年笑了一下,摆手示意他先到旁边休息,然后向那夫妇介绍这玉的成色和年代。
青年一向是桀骜惯了,哪受得了这般冷落,伸手将盒子一压,对客人道:“不卖了不卖了,明天二位再来吧。”
那对夫妇也是知道林家二少爷素来的脾气,无奈地笑了笑,一起走了。
安灵眼看到手的生意被搅了,气得指着青年的鼻子道:“你又来干什么!三十两的生意被你赶走了!”
青年不屑地说:“三十两,还不够我在琉璃院一杯茶钱呢。”
安灵将账本翻得唰唰响,有心再顶几句,又担心真惹得这位少爷发火,自己连饭碗都没了,只得忍气不言。
“你这么生气干嘛?反正是给我们林家做事,就算挣再多钱,也落不到你的钱袋里。”青年仗着安灵不敢还嘴,更加得意地说。
随后他强拽着安灵的手出去,兴高采烈地说:“你给我牵马,今天我要去一个好地方。”
安灵明知不能摆脱,只好嘱咐一个伙计道:“老板来了若问,就说我被二少爷带走了。”
两人一起来到郊外一处红砖绿瓦的院落里,满院子杏花飘落,走廊上挂着鹦鹉的笼子和晾晒的手帕,像是女眷住处,然而大门外却停留着几辆马车,可知这院子里住着的并非良家女子。
林二少爷刚踏入院子,门里的小厮跪下请了安,立刻飞跑着到里面通报,不多时,一名美艳的红衣女子在一群青年男女的簇拥下走了出来,见到林少爷及旁边的安灵,不由得愣了一下,那女子含笑打量着安灵:“二爷,这又是谁家的小公子,我不知江城还有这等绝色的人物。”
林少爷刻意不屑地说:“不过是我家的奴才罢了。”说罢,也不看安灵,嘴里说道:“你去把马牵到后院里,好生在门口守着。”说着笑嘻嘻地邀请那女子上楼,温柔地说:“我上次差人给你送的点心,还合口味吗?”
一群人一起上楼,安灵将马牵到后院,朝小厮要了点草料喂马,然后找了一处清净的地方,将手抬起来,拔掉刚才牵马绳时扎进去的倒刺。
他从小虽不是娇生惯养,但粗重的活儿是从来不做的,所以一开始做杂役的时候,每天手都会割破擦破,如今指腹上已经结了一层薄茧,虽然偶尔还会被弄伤,但毕竟比以前好多了。
这位林二少爷经常带安灵出来玩,一开始安灵以为他是个开朗热情之人,而接触久了,却并非如此,这位少爷是林家庶出,能力不及其他兄弟,容貌气质也十分普通,林氏子弟个个丰神俊朗仪表不凡,这位则差得很远,他在族中不得志,就把时间都花在烟花柳巷,他性格阴晴不定,平时对族中人都不搭理,对下人也冷漠异常。
安灵在玉器店工作,原本是这二少爷的父亲——林非雅决定的。那时安灵一个人茫然无措地在街头晃悠,看那家客栈哪家酒楼需要招伙计,林非雅一眼看到他,就同意他到这里做账房先生。
后来这位二少爷不知怎么就认识了安灵,经常带他逛窑子,却有意无意地借机羞辱安灵,当然回去后两人都会遭到林非雅的责骂。
安灵自己在走廊上呆想了一会儿,一个小厮端了一碗饭走出来,眼神迟疑地看着安灵,低声道:“这是二少爷说赏你的。”
安灵点点头道:“有劳了。”
那小厮想了一会儿,悄悄转到无人的地方,将那一碗剩菜哗啦全倒了,将碗放到走廊上,他擦擦手,坐在安灵对面,温和地说:“你跟着二少爷,还真是受罪,他在家里受了气,没处撒,尽折磨咱们下人。”
安灵看了这人一眼,模糊能感觉出这人一番好意,然而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所以只好茫然地将目光移到远处的池塘。
小厮看这少年漂亮得如同花朵,然而呆滞又冷漠,自己讲了半天,全得不到回应,他有些失望的叹气,转身离开,过了一会儿拿出一包东西悄悄递给他说:“这是萝卜糕,我们府上厨房大娘做的,大家都很喜欢。”
安灵点头道了谢,他似乎觉得平白接受别人的东西不好,然而翻遍全身,却找不到还礼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