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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溺宠闲妻.军宠闲妻 作者:云水烟(潇湘vip2014-08-26正文完结)-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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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渴,买点饮料。”

    “我去吧。”

    “不用,看着小金。”话落,长孙凝身影已经消失在楼梯口。

    这句让徐航很受用,瞬间有种被认可的感觉,可,怎么好像又有种不好的预感呢?通常情况下,她不是应该跟他理论吗,怎么那么镇静?还是说,她去找老板娘换房间了?嗯,这个可能大些。

    不一会儿,长孙凝端着两杯酸奶回来,递给徐航一杯,“店家自己发酵的,尝尝。”

    徐航接在手里,受宠若惊,幸福来的太突然,感觉晕乎乎的。迟疑了一下,偷眼见长孙凝自顾自喝着,一边逗着已经犯困的小金玩儿,没有异常之处,不由得自嘲是他自己想多了,一口一口把酸奶喝掉。

    待他喝完,正想找话题说,抬头对上长孙凝似笑非笑的表情,不由‘咯噔’一下,心道坏了,但也已经太迟了,随即昏迷,人事不知。

    长孙凝冷冷扫眼徐航,抱起小金大步离开,有这个阴魂不散的家伙在这儿,睡觉没安全感,还不如不睡。白天一直死追不放,她已经够烦人,晚上还来这么一出,虽然老板娘已经澄清他单开了房间,也不管动机纯不纯,这种行为让她感到恶心,就该罚。喝了她特调的酸奶,晕睡一天一夜会自然醒,接着会拉稀跑肚三天,若乱吃药还会浑身皮肤过敏,更遭罪,等着享受吧!哼!

    ------题外话------

    最近人数下降的越来越快了,不过水烟还是按部就班的更新着,说过的一定会在做到,写文一直都是水烟很在乎的事。

    网络文本来盗版就非常多,水烟在这里也不想举什么喝打喝杀的旗号,但还是希望亲们能支持正版,如果…。那么请默默的就好…。

    近来水烟事情真的非常多,弄得焦头烂额,但文还坚持写着,如果亲们觉得还可以的话请继续留下关注,之前通知里说过五一时会恢复正常更新,为此正积极准备着,视情况可能不等到那时就正常更新了,呵呵,后面情节会做些调整,但水烟努力把文写到精彩,么么哒,码去了。

 096、到达

    昨夜,长孙凝连夜离开日格瓦小镇,并未走太远,开车驶出二十多公里,雨势渐小,很快停了,她将就睡在车上。大雨足以冲刷掉一切车辙痕迹,就算徐航没事,想追也无从追起。早晨睡醒,清新空气里带着小金散会儿步,然后简单吃了点东西,便继续赶路。

    过了日格瓦小镇,再往北就没有平坦公路了,雨后土道非常泥泞难行,有的地段还要自己开辟道路,因此长孙凝车速不快,顺便欣赏沿路风光,时不时会停下拍照留念。

    大雨洗刷过的草原,空气清新,好像瑶池仙境弥漫的灵气,让人每个细胞都舒爽,充满活力。天更蓝,云更白,草更青,花更艳,接天交织成一幅巨大的印象水彩画,迷得让人移不开眼。远处风格独特的毡帐好像雨后破土而出的蘑菇,牛羊在山坡上悠闲吃草,牧民长鞭挥得响,嘹亮的歌声听得人心灵清澈通透。

    长孙凝要去念月牧场,还有一百多公里的路程。她不清楚为何牧场要起那么个风雅的名字,也是决定买牛羊,特别查过信息后才知道它是草原上第二大的私人牧场,亦是莫珠穆达盟(虚构地名)的第一大牧场,主要做马牛羊的买卖。据说,华夏全国市场上三分之一的牛羊肉,及相关皮毛制品都是由念月牧场供应的。念月牧场场主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至今一直都未娶妻,有人猜测,说他曾经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但最终没能相守,这‘念月’的名字就是为了纪念他的挚爱。长孙凝不知是不是如此,她不感兴趣,之所以选择念月牧场,一来它离家近,运输相对方便;二来据她调查得到的消息,念月牧场场主十分聪明,为人豪爽,很有古代游侠的胸襟气魄,她愿意跟这种人打交道。

    一路无话。

    因雨后难行,长孙凝又边走边玩,优哉游哉的,第三天下午才到达念月牧场所在地达莫珠穆达盟。莫珠穆达盟总面积将近5万平方公里,人口只有20万,每平方公里上不到两个人,地广人稀,而且它位于大型山脉的西侧山麓,濒临多条河流发源地,水草肥美,是草原中自然条件最优渥的地区之一。

    在草原上,最主要的交通工具是马,像长孙凝这样开车的非常少见,一看就是外地来的人。除却像日格瓦小镇那样的县镇,没有加油站,好在长孙凝自备了足够的汽油,不然回去都成问题。所谓入乡随俗,看见不远处一排毡帐,她赶紧把车停在不碍事的地方,抱着小金徒步过去。莫珠穆达盟面积那么大,她头一次来,根本不知道念月牧场具体在哪儿,得找人打听打听。

    绿油油的山坡下,正有一名二十多岁的少年在拉马头琴,琴声悠扬,飘向远方。长孙凝走过去,绕到他的前面,客气问道:“不好意思,打断一下,我想去念月牧场,请问该怎么走?”念月牧场在华夏都很有名气,在这莫珠穆达盟更应家喻户晓,她猜测少年肯定知道。

    少年很投入,闻听有人问话,急忙收了琴,站起来,先是打量长孙凝一番,随后笑着说道:“朋友你好,欢迎你来到念月牧场。”没想到,少年的普通话说得很标准。

    长孙凝愣了一下,她是奔着莫珠穆达盟的方向来的,却不想一走就走到了念月牧场,“这里就是念月牧场?”老实说,她有些不太相信。

    “对呀,这方圆千里都是念月牧场,有什么可以帮你吗?”少年问道,他还没见过像眼前这样的如水般清澈的女子,透视人心。

    “哦。”长孙凝慢慢消化,原来念月牧场并不是圈起来的,而是开放式牧场,她竟真的无意中走对了地方。“我想找场主谈生意,不知怎样才能联系到他?”通信不发达就是不方便,搁在日后人手有手机的时候,几个电话就能搞定的事,根本不用她跑这么远,赶上西天取经了。

    听长孙凝要找场主谈生意,少年脸上闪过惊讶,因为看上去她实在太年轻了,都不知道满没满十八岁?又打量,她浑身气场成熟稳重,态度严肃,不像是说笑,许是外表太像小孩了吧。

    “是不方便,还是你也不清楚?”少年久久发呆,长孙凝着急,试探着追问。亏得见少年是正直忠厚的人,不然眼睛在她身上转来转去,还以为他在打什么鬼主意。

    “哦,不不不,方便,方便。”少年意识到自己失态,急忙说道:“原来远道而来的朋友是想跟我们场主谈生意,那就是我们的贵客,我叫格斯,很高兴认识你!”

    与格斯握手,“你好,长孙凝。”长孙凝听得有些云里雾里,什么叫他们场主,难不能他是念月牧场场主的手下?

    长孙凝还真就猜对了,格斯确实是念月牧场场主的得力助手,辅助管理念月牧场,特别是近一年时间,外面的业务都是他在联络。格斯介绍,念月牧场很大,管理的人却不多,除了他们一家十一口人,其他九个人都是他们场主从外带来的。二十一个人分布在牧场各处,各有各的职责。

    从格斯的言语中,长孙凝不难听出,他对他们场主非常敬佩崇拜,说起牧场的事儿来自豪无比。不得不承认,这个还未曾蒙面的念月牧场场主很有个人领导魅力,不由得让她也有几分期待与他见面。

    “那边就是我们场主住的地方。”顺着格斯手指的方向,长孙凝望去,在千米之外,高岗上,隐约见一座毡帐。不知为何,看着那处毡帐,忽然有种遗世孤立的感觉,她似乎能体会到主人家‘置身事外’的寡淡心境。“不过,现在场主不在,我不能带你去,场主不喜欢别人接近他住的地方。”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场主那么好相处的人,却独独有这么个怪癖。他的毡帐附近,绝对是念月牧场的禁地,除非他自己带人进去,否则任何人靠近都会把他激怒。不过,这些年,从没见他带人进去过,而他们也一直离得远远的。

    长孙凝点头,表示理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习惯,不想改变,也不想让人触碰,她也有。“他什么时候能回来?”如果十天半月她怕是不能等。

    “明后天就应该能回来,他去旗里参加大会了。”格斯如实相告。

    “那达慕?”长孙凝只想到这么一个草原上的盛会,选最美丽的时节,每年都会举行,但时间是不早了点?现在虽是七月上旬,但农历才刚刚五月,一般那达慕都在六月初举行。

    格斯很快解除了长孙凝的疑惑,“也不算是,就是一个聚会,会有赛马射箭等一些活动。我们莫珠穆达盟盛产牛羊全国闻名,每年差不多这个时候旗里都会邀请客户来做客,场主是全盟最大牧场的主人自然也在邀请之列。”

    长孙凝明白格斯的意思了,这就好像一次商业性质的聚会似的,谈谈生意,拉拉关系,交流交流感情。“对了,他叫什么?”现在网络什么的都不发达,她能通过正常渠道查到的资料实在有限,换在以前,不过就是动动手指的事。

    “场主叫狄龙。”

    “怎么去?我去找他。”不早点找到人,谁知道他一高兴又会溜达到哪儿去,她的牧场建好,里头没有东西怎么成?她的计划都是一环扣一环的,若在这个环节上延误,就是耽误她捞金,只出不进的日子在今年秋天必须结束。

    格斯看出长孙凝很急,善解人意的说道:“今天太晚了,不如明天我陪你去吧,也刚好去凑个热闹。”

    “这……。”长孙凝犹豫。

    “你放心,我们家有单独给客人住的地方,以前来谈生意的客人,不忙的话都会住几天再走。”

    “好吧。”长孙凝点头犹豫,她方才迟疑不为别的,只是怕太打扰人家。虽然他们家都是念月场主的雇员,安排住宿算公事,但毕竟是在私人的地方,总得多想想。既然格斯都那么说了,她太推却反有些不识抬举了。

    “嗯,我现在就带你过去。估计这会儿我阿妈已经在做晚饭了,得让她准备丰富点儿。”

    “不用麻烦。”长孙凝向来不喜欢麻烦别人,不然方才也不会犹豫。

    “要的,一定要的。”

    长孙凝跟着格斯一边闲聊,一边往毡帐走去。老早就知道草原人好客,当真实感受到他们的朴实热情,连淡漠的长孙凝也渐渐被感染。

    格斯的母亲见儿子领客人回来,赶忙献上香气沁人的奶茶,端出一盘盘洁白的奶皮、奶酪,热情招呼。格斯帮着母亲一起做了烤全羊,同时配了合页饼、葱段、黄酱、醋、蒜末等辅料,另有牛羊肉做的热菜、冷盘和奶食品,非常丰富,连小金都给准备了一大碗香醇的鲜牛奶。

    晚饭时,格斯的父亲和哥哥嫂子们都回来了,做为男主人,格斯的父亲向长孙凝敬酒。牛角杯中佳酿满溢,动人的敬酒歌句句真诚,向来不沾酒的长孙凝也轻轻抿了一口。如果,她能喝酒,一定会痛快干尽,不因酒美,实因心诚。

 097、烈马

    格斯家人都起得很早,长孙凝一夜浅眠,被惊动了,也早早起身。走出毡帐,竟然看到了草原上的日出美景。她还没看过草原日出,虽然已经在来草原七八天,但每天不是睡过头就是睡过头,缕缕错过。

    与海上日出不同,草原上的日出线条清晰,色彩分明,给人净爽的感觉。起初,金芒几缕划破天边薄云,拉开光明序幕。渐渐的,满身金光的小太阳探出头来,十分调皮的偷看清晨忙碌的人们。趁着大家伙不注意,眨眼儿的功夫迸出地平线,推开碍事的云朵,一点一点往上爬。三下五除二爬到半空,直到金霞满天,光芒万丈,山河大地都染上它的色彩,臭美的挥挥手,哈喽!孩儿们早上好,爷准时到岗。

    格斯家的早餐也准备得十分丰盛,长孙凝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心里也打定主意跟狄龙谈完买卖立刻就走,不再麻烦人家。前一晚,格斯就跟他母亲说了今天要带长孙凝旗里找场主,所以她早早都给打点好了。

    “小凝,该出发了,晚了的话就赶不上看比赛了。”格斯换了身衣服出来,招呼道。

    “来了。”长孙凝应道,回毡帐里把还在熟睡的小金抱上。

    格斯看到,笑了笑,好心建议道:“还要带着它吗?不如留下让阿妈照看吧。”到哪都抱着走路还不太稳的小狗崽,真的不太方便,而且这一路并不平坦。

    “谢谢,不用麻烦了。”虽是拒绝的话,但听着一点不让人反感,好像一道自然的风,能被任何人接受。

    “呃,我知道它很贵重,不过阿妈很会照顾小动物,肯定能照顾好的,你不用担心。”格斯以为长孙凝是不放心,方才又说道。

    “不,它是我老公送我的,我要时刻带着。”如果不是华子昂送的,再名贵的狗,她也舍得交给别人照看。

    “哦,那好吧。”格斯挠挠头,笑了笑,不再坚持,但是很诧异。长孙凝看起来实在不像已经结婚的人,不过没追问,他们没熟到那种程度,却是忍不住问了另外一个问题。“那他怎么没陪你来?”这里离最近的城市T市将近三百公里,后半程的路还不好走,草原气候又瞬息万变,居然让她自己长途跋涉,也太不知道体贴人了。

    “他是军人。”不想让人对华子昂有任何一丝一毫的误解,长孙凝解释道。如果华子昂不知道她有几把刷子,怎敢放她独自出来?更何况,她也不是做没把握事情的人。再者,区区入草原谈点生意罢了,没风险又没难度,顶多就是生意谈不成换下家。“我们怎么去?”问格斯。

    “哦。”格斯有点不好意思,是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搔搔头说道:“去旗里的路不好走,骑马比开车好点。”

    “骑马?”

    长孙凝只是想确定一下,语调稍有些上扬,格斯以为她不会骑马,忙着说道:“那个,我可以带着你骑,要是你不愿意的话开车也行,就是比骑马去慢点。”

    妈呀!比骑马还慢,那路得难路成什么样?慢是小事,关键她舍不得车,于是果断决定,“那就骑马吧。”

    “嗯,阿妈都已经准备好了,在那边,走吧!”说着,格斯在前边带路。“看见前面山坡那匹黑色的马了吗,就是它。它叫黑风,是我十八岁的时候场主送的生日礼物。”

    “就一匹?”还是匹老马,长孙凝疑惑看向格斯,朝阳下,清澈眸子灼灼闪耀。

    格斯惊讶不已,张着嘴,眼睛瞪挺大。若说草原上男女老少都会骑马,没什么稀罕,不会骑才奇怪,一看长孙凝细皮嫩肉就像没吃过苦的,会骑马实在太令他感到意外。“你会骑马!?”

    长孙凝淡定点头,至于那么惊讶吗,又不是发现世界第九大奇迹。想她堂堂特工之王,天上飞的,路上跑的,水里潜的,哪一样不会?骑马这种小儿科,最简单不过,她十岁的时候就能驾驭完全没有被驯服的烈马。虽然对特工而言,周身上下都是最先进的科技武器,又有驾驶各类交通工具的强悍实力,骑马基本用不上,但也是必修课,否则就会被淘汰。特工被淘汰的命运通常只有一种结局,在那样的高压下,她能学不好吗?显然不能,不过她属实太长时间没骑了。

    格斯被长孙凝冷傲自信的眼神征服了,好吧,世事无绝对,没什么是绝对不可能的,她来谈生意,说不定家里就是做这个行当的,是他大惊小怪了。“哦,那我再去牵一匹。”格斯的脸有点红,他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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