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请正常点-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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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觉得能死在王硕手里也不冤,毕竟没哪个做儿子的想被亲爹干,即便如此他还是奢望王硕有一天能像爱上一个男人一样爱上他。
他上前拉住王硕的衣领,凑到他眼前,两人差不多的身高,这个动作几乎是脸贴着脸,他故意扯起嘴角说:“是很过瘾,你不也很爽吗?”说着伸手扯开王硕里面的衬衣,吻住他的脖子。
王硕没动,他不是不想动,而是动不了,仿佛被不知名的枷锁束缚着让他连一根手指都动不了。他曾经崇拜着王海云,不遗余力地拼命想得到他的重用,可最后他的努力却换来这个男人的欺骗。他恨王海云把他对父亲诚挚的崇拜变成了不堪的感情,更恨那几张鲜血淋淋的鉴定书。
王海云突然握住他的手,将枪带到自己胸前,带着挑逗语气说:“既然这么恨我那就开枪,死在你手里我心甘情愿。”他说着一手抱住王硕的腰,吻住王硕紧抿的双唇然后一路往下滑。
“为什么?那时为什么要救我。”
王硕莫名奇妙的一句话让这种时候的王海云根本反应不过来,他停下动作,不明所以地盯着王硕。所幸王硕接着说:“那时我和王储,你为什么会选择救我?既然你这么喜欢跟儿子搞,亲生的不是更爽。”
王储一直是他心里的一根针,就像王海云床头那张王储的照片一样,他曾经确实想过王海云之所以会对他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王储的死,他甚至怀着愧疚想要站在王储的位置去偿还他欠他的那条命。
王海云几乎被王硕这不经大脑的话气得背过气去,他阴厉地盯着王硕看了半晌,接着换上一脸深情,轻轻拂开王硕额前搭下来的头发,温柔至极地说:“因为我爱你,这世上我只爱你。”
王硕心里一颤,不自觉握紧了手里的枪,若是今天之前他听到这样的话还能不以为然,但是现在他宁愿王海云像当年那样一脸冰冷地说一句既然不想死,就好好感激我救了你。
他从来不肯承认他爱上了王海云,但现实是这辈子除了王海云他没有爱上别人的机会。他的一生都在王海云的阴影下,连一丝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可这份爱让他觉得不堪,仿佛掉进沼泽中令人窒息。
这一刻他唯一的念头就是结束这该死的孽缘。
王海云感觉到王硕的动作立即想要阻止,但终究慢了一拍。闻到空气里的血腥味,他挥手一耳光打在王硕脸上,骂道:“你他妈想做什么!是男人就把枪口对准老子开枪啊!”
王硕踉跄两步淡淡地对王海云笑了笑说:“我还给你!”
“你还个屁!你上哪儿去弄个儿子还给老子!”王海云说着声音跟着颤起来,看到王硕胸前的衣服已经被染红了一片,他连忙一把扶住往前倾的王硕,耳畔却传来王硕低哑地声音。
“王海云,我们就此恩断义绝!”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求浇水施肥、拔草捉虫!求调戏! 嗷~ 〓△〓
申明:此文灵感源自多年前贴吧某贴(非小说类),原贴作者表示可以用他的故事改编小说,所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请随意!
另:脏话出没,请注意!
☆、第01章
日暮西沉,余晖散尽,一道黑幕盖下来,天空便一片漆黑。
然而,城市里的灯光却让人看不清夜空的真面目,甚至耀眼的繁星也变得模糊不清,暗淡无光。
王硕踱着脚步在秋风中瑟瑟发抖,他无暇去注意今晚的月亮够不够圆,星星够不够亮,甚至车辆都不及避让。
他很紧张,也有些雀跃,还非常地不安。
自9岁时和王书益一起被王海云收养开始,他就生活在黑吃黑的世界里,今天便是他16年来头一回拿起刀,要去办一个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而倒霉的人。
那个人并不是做了什么道德丧失的坏事,道德从来不是黑社会做事的衡量标准,所以才说他倒霉。
他倒霉在不该对林威乱动手脚,即使林威长得确实好看,但再好看也是个男人。作为一个男人不该对另一个男手动手动脚,更何况那个男人还和韩靖东纠缠不清。
在这座城市,谁都知道韩靖东是一条疯狗,但他咬人的时候却从来不叫。就像今天,他只是若无其事地叫来王硕,问了他一句话:“想不想练练手?”王硕点头,然后出门的时候有人递给他一把报纸包裹的长刀。
提刀砍人的场面他不是没见过,早在12岁那年,他们兄弟四人就被韩靖东带看了一场货真价实的暴力表演。
废弃的工地上,两队人加起来足有百来号之多,他们分成几波,全都提着和此时他手中一样的长刀,冲上前去就和人对砍,砍累了,砍伤了便退下来,下一波人接着上,如此重复直到最后其中一方胜利为止。
韩靖东不许他们扭头,也不准闭眼,目不转睛地盯着四处飞溅的鲜血,看着那些被砍得血肉模糊的人。
当时也还只是孩子的王硕下意识去蒙王书益的眼睛,这种毫无意义的保护让他能有少许的心安。若当初王海云说要收养他的时候他没有非要跟王书益一起的话以后的事也全都不会发生了。
那一次,他第一次学会了后悔。
可他也明白后悔有多软弱无力,想要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立足只有不断往上爬,等到有一天像韩靖东一样,甚至是像王海云一样,那时才能保护想保护的人。
所以他今天提起了刀。
带着心中的希冀,王硕踏进了城北侯公桥区一栋破旧的民房,那是这城里最破败最糜烂的区域,混迹了一群低俗不堪的人。王硕平时不屑来这种地方,很多人都不屑来这种地方,因为混在这里的人沉浸在黑社会最底层,连地痞流氓都称不上,道上都习惯称他们“野狗”。
虽然做了全身而退的准备,但王硕的手仍有些发抖,用拳头打架和拿刀砍人完全是两回事,他说不清那是不安还是兴奋。
他敲了敲门,没有反应,再准备去敲第二次时,老旧的铁门咯吱一声打开了,一个二十多岁面容消瘦的男人露出一个脑袋,看上去像是白粉吸多了一样,他瞪着王硕,上下打量了一番,见不过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显得有些不耐烦。
“干你妹!没事敲什么敲。”他调戏林威时已经让林威一拳打偏了牙,还被像狗一样扔出了酒吧,全然没想到会因一次以被揍为结局的调戏而引来祸端。
王硕没有说话,脚伸至门缝里,一手扳住铁门用力向外拉,眼里闪着寒光。屋里的男人立即意识到不妙,注意到王硕手里报纸包裹的刀,夺门而逃已经失去机会,于是他转身扔下门往里面逃去。
王硕前不久刚过完16岁的生日,身体还没完全发育开,个头不算高,但从小就透着一股野劲,出手又快又狠。
当年王海云一起收养了四个孩子交给韩靖东管教,四年之后韩靖东评价说王征是只被驯养的猎豹,郑峪翔是老谋深算的狐狸,王硕像只蛰伏的野狼,而王书益顶多是急了会咬人的哈士奇。
王硕不禁一笑,这种时候他还能想起这些,说明他很有把握。
但是他失败了,还没来得及动手他就成了瓮中之鳖。
在王硕刚走进屋内时,就感觉到身后的气息鱼贯而入,迅速包围住他,门砰的一声响。
很明显这是冲他而来。
他冷静地分析目前的状况,来的时候很小心,没被人跟踪,那这些人很可能是守在这里等他。地址时间都是韩靖东给的,没有人知道,唯一的可能是韩靖东算计他。但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是在替韩靖东报私仇,而且韩靖东若真要办他完全用不着这么大费周章。那么最有可能的就是韩靖东被人出卖,如此一来问题就变得严重起来。
王硕自知已经无路可逃,而对方没有立即动手,说明他有利用的价值,有价值就有活命的机会,这是他这几年来领悟的道理。
于是他扔下手里还没解封的刀,双手举过头顶,缓缓转身。房间里没开灯,光线很暗,他只能看到四个比他高比他壮的男人围成一圈,无懈可击。
而站在他对面的人手臂伸至他额前,对准他眉心的是黑洞洞的枪口,他不禁庆幸没反抗是正确的选择。
“王少爷,请您跟我们走一趟。”拿枪的男人悠然开口,恭敬的用语却丝毫不恭敬的态度。
“但是少爷我现在有事在身,不方便得很。”王硕仍然双手举着,却丝毫没有被胁迫的狼狈,脸上的表情完全应称了少爷两个字。
“东哥的事我们会替他解决,不劳少爷脏手。”男人无关紧要地耸耸肩,说得极为轻松,但下一秒他身旁的两人便快速闪到王硕两旁,上来就是一拳打在王硕腹部。
王硕顿时感觉胃里翻江倒海,捂着肚子几乎要跪下去,接着两人迅速押住他,王硕不作任何反抗,甚至把身体的重量都压到了两人身上,做出体力不支的样子。
四个人,其中一人开道,两人押着王硕,拿枪的男人走在最后,没有死角,王硕寻思起要怎么逃跑。
王硕被押上了一辆黑色的轿车,双手被反绑在背后,眼睛也蒙上了一条黑布,坐在后座,一左一右各坐一人。他还没发育开的身体和人高马大的男人比起来相形见绌,稍动一下身旁的人立即制住他呵斥一声。他不敢再动,只能在心里一边忿忿不平。
候公桥区是个特殊的地方,其中最特殊的在于如果候公桥区的某个垃圾堆里,或是深巷里面发现一两具尸体,只要无法确认身份,那便只有一种结果——死无对证,不了了之。
所以候公桥区无形中成为了黑帮势力斗殴杀人的集中地,而执法部门对于此种狗咬狗的事向来厌弃不已,于是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在候公桥区从来不会有人管你的身分地位,所谓实力全凭最原始的方式体现,暴力是最基本的生活方式。
这被外人称作野狗的习性。
此刻,正街大道的中间正在上演一场暴力的演出。说是野狗,也并不全是贬低的意思,甚至还有一点夸赞,因为野狗打起架来不顾一切的气势从来没有敢人小觑。
但凡事都有例外,就像鸡蛋不敢和石头硬碰一样,手里有枪的人往往就更有底气。
比如成哥,他朝车窗外瞄了一眼,首先骂了句脏话。
“他爹的大爷,这群挡道的狗!”
“成哥,怎么办?”
“给老子冲过去。”
开车的人犹豫了一下,看了看旁边副驾的成哥,仍是一副悠闲的态度,他一咬牙猛按了几下喇叭,猛然一踩油门,引擎声呜呜直响。
成哥就是刚才拿枪指王硕的人,此刻王硕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是可以想象他一定一脸意气风发。下一秒,王硕只听到汽车加速的声音,身体一倾一仰,引擎声就如同狂风怒吼,鬼泣狼嚎。
然而接下来在谁也没预料到的情况下,汽车偏离了轨道,犹如弹弓打出去的石子撞上电线一样。
野狗们都顾不得挥起的砍刀,电光石火间全都散开。他们不怕死,却没有人愿意成为车轮下的冤魂,死得莫名其妙。而野狗还有一个习性,他们没有永远的敌人,而敌人永远是侵犯他们利益的人。
同一时间,一辆速度同样在120迈以上的黑色轿车迎面开来,也许车里的人看到前方挡路的野狗和成哥是同样的心情,但下一刻他们肯定也是同样的懊悔。
就在挡路的人散开时,两辆车的司机同时发现对方,在距离不超过5米的情况急转弯。这个过程不知是谁出了错,两辆车竟然朝同一个方向转,加上车速太快,完全无法避开。最后尘埃落定时,成哥他们的车侧转180度甩出十多米远,另一辆车神奇的撞在路边的电线杆上,车头陷进去一大块。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王硕成为最幸运的人,他不知道绑他的人是谁,目的何在,自然不会是真的请他去喝茶。虽然他是王海云的儿子,但也不过只是韩靖东手下一条咬人的狗,要讲份量他及不上王征,甚至郑峪翔的十分之一。说直白点王硕还不配,他自然明白这点,但正是如此,对方还大费周章绑架他,实则令他更加不安。
不过此刻他并没有时间考虑这些,车祸发生时,他左右两旁的人正好起到缓冲的作用,如果头上撞出的包和晕头转向不算伤的话,那么他可谓是毫发无伤,甚至原本蒙住眼睛的布条都已经脱落。不过倒立的姿势和被绑的双手让他难以动作,再看车里其他四人,全都哑然无声,不知伤得如何。
“小子,还活着?”
王硕右边的人突然有气无力地开口,王硕转过头去,一张满是血的脸近在眼前,由于头顶朝着下,血从他嘴里出来沿着脸颊流向头顶。
“放我走,我可以找人救你们,你知道这里可不会有人好心打120。”王硕淡定地说,丝毫不像刚经历一场生死车祸。他说着倒了个姿势,刚好能在狭小的空间里坐起来。
男人淡淡看了王硕一眼,伸手从裤子里摸出手机,刚按下两个数字。王硕动作比大脑反应更快,首先抬脚踢过去,却因为空间的限制显得毫无成效,他立即放弃手机转而踢在男人的头部。男人闷哼了两声,又吐出一口血。
“别动。”
成哥不知何时恢复了意识,虽然安全气囊护住了上半身,但车撞上时正好在他那一边,现在双脚被卡在驾驶台下,疼得直冒冷汗。他充满血丝的双眼暴露出凶狠,先前的悠闲早已不复存在,手里的枪却一如之前对准王硕的头。
王硕全身僵住没动,他不敢动也动不了,但是有人动了。
野狗从来没有乘人之危的概念,因为那是他们的本性。如果成哥他们就此扬长而去,那他们最多是对着汽车尾气撒气,但既然上帝为他们创造了一个绝佳的机会,他们自然不会浪费,车里随便也能搜出点值钱的东西。
胡荣听到玻璃碎裂的声音,缓缓睁开眼,最先做的是看时间,七点五十六分!他还有四分钟的时间赶到十公里外的地方去接他的小少爷,也就是说必须以时速超150公里的速度穿越车流密度超过100的高架桥。显然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所以他现在很暴躁。
都说他天生就合适混黑社会,不仅有个失踪的赌鬼老爸,还要养活一家老小,空有一身力气却因为没文化连份像样的工作都找不到。可他混了两年却仍然还是个游手好闲的打手小弟,于是他得出一个结论,大树底下好乘凉,想发达就必做要背靠大树,但等他找到了大树,却发现并没他乘凉的地方,于是他又得出一个结论,树不是自己栽的不靠谱。
王海云除了收养了四个养子还有一个亲生儿子,虽然这个亲生儿子脾气古怪、沉默寡言,完全不像一个黑二代,所有人都不看好他。但胡荣知道亲生的和收养的完全不能比,没哪个父亲会偏心养子而刻薄亲儿子的,就好比他家的赌鬼老爸一样。
所以王海云的这个亲儿子就是胡荣栽的树,他坚信有一天他能靠他的小少爷飞黄腾达,即便他只是个司机也同样尽心尽力,因此他现在很郁闷。
胡荣压抑着暴躁和郁闷咬牙彻齿地发动汽车,一次,两次,三次……十次,车子仍然毫无反应,最后他彻底火了。这火便撒在了那个敲车窗的小子身上,他一脚踢开车门,拽住那小子的头发就往车门撞去,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