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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重生娱乐圈之寻芳+1番外 作者:漠小兰(晋江vip2014-05-10正文完结)-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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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得是像“东方不败”那种让人又爱又恨的反派角色啊,不然就是拉仇恨啊,你看,容嬷嬷一演,李明启老师家那段时间天天玻璃窗被砸啊。

我要演的这个女配就是一个纯粹恶毒啊,人物塑造什么的一点儿也不立体多面。

我默然再默然,米易又说:“电视剧往后如果卖给了黄金档,你的曝光量就上去了,演得好不好是其次,观众记住了你的脸,知道有你这么个人,才是最重要的。以后再演别的也不难,比起唱歌,演戏更适合你。”

这一句深得我心,唱歌什么的,实在是太刁难人,太伤自尊了。

我虽然没有演过戏,可是理论知识丰富啊,念书那会儿,戏剧课老头成天叨叨,前苏联的斯坦拉夫斯基体系,后来又被美国人拿去依照国情改了改,讲求的就是演义而出的“移情”和“代入”作用,举个最浅显的例子,比如你扮演的剧中人失恋了,为了唤起你的情绪,你脑中代入的就是曾经相似的失恋体验,命令你的大脑做出相似反映,再进行演绎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我那会儿上课记笔记可劲儿的认真啊。

然而,我却堪堪失算了。

我忘记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真相,那就是我的记性不好。

这也是我交规考试挂了两次的根本原因。

我饰演的女配虽然台词不多,但是几乎一半的集数都是要出场晃个一两回的。

台词加起来零零总总也有整整十六页a4纸。

特么还是正反面啊。

还没正式开始拍摄,我光是记台词就已然陷入了绝望。

米易每天抽空跟我对台词,也陷入了绝望。

我日也愁,夜也愁,为了攻克记台词的难关,无所不用其极,买了很多彩色小贴纸,随手抄录,上厕所都带着,一本剧本画的五颜六色,惨不忍睹,还兼有我手画的不容直视的配图。

“芳芳,你画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人家词儿都看不见了,怎么对词儿啊。”

“芳芳,你是不是故意的,是适可而止,你为什么总说适而可止。”

“这一段都第八遍了,第八遍了,芳芳!”

在米易的抱怨声持续了一个星期以后,我终于进剧组了。

因为是现代剧,于晴饰演的女猪脚是个性格略作的年轻医生,主体拍摄地点借了近郊医学院的一栋大楼。

我第一天进剧组,自然要夹着尾巴做人。

导演的助手,剧组里的人都叫她李姐,带我四处逛了逛,我安分守己地跟在她身后,和主要对戏的演员都打了一圈招呼。

于晴本人比照片漂亮,一张脸只有巴掌大,典型的鹅蛋脸,五官单个拆开看不算特别,可是凑在一起显得匀净,关键是气质好,一举手一投足都美。

米易趴在我肩上悄悄地说:“于晴跳舞出身的,身段没得说,不像你练个瑜伽都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你自己好好反省一下。”

我于是反省了约莫二秒左右。

拍的第一场戏,就是我饰演的妹妹跑去医院大骂于晴。

人都不熟,就要骂人,何况人还是个腕儿。

这种事情做起来实在是太闹心了。

我第一遍骂她自然骂得磕磕巴巴,导演喊卡。

我第二遍骂她,台词是说顺了,可是导演说没有尖酸的气儿,再卡。

我第三遍骂她,尖酸气儿是有了,可是气势不足,又卡。

直到我骂了她第五遍,导演才勉强给过了。

我骂得都心生愧疚,可被骂的于晴表情甚为平静,过了这条的时候,还冲我微点了个头。

于是我对她顿生好感。

看了她一天的戏。

于晴的演技到位却懂得适可而止,收放自如,演的女医生作起来的时候真心作,可做回救人治病的医生的时候,又极为理智周到。

繁复的医学名词从她嘴里说出来一点儿也不像演的,仿佛她就是一个医生,说这些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个好演员。

不拍的时候,我看她手里捧了一本医书在看。

当家花旦果然也有当家花旦的道理。

我几乎每天都要跟她对戏,在剧中,我作为恶毒女配与女猪脚有尖锐的矛盾对立,摔东西的时候颇多,暗中挤兑也不可少。

这一天,女配与女猪脚在闹市,狭路相逢,场景挪到了市内一间人来人往的商店。

剧组虽然选了较高的楼层,又提前清了场,围观的不明真相的群众还是很多,里三层外三层挤得水泄不通。

其中尤以于晴的真爱粉居多,七八个人齐齐举着一个硕大的“晴”字牌站在最前面,后面乌泱泱地跟着一群人都穿着印有于晴头像的t恤。

个个看到于晴都激动到飙泪啊。

做演员做到她这个地步,确实也值了。

不过对我来说,今天这种情况就不大好了。

因为这场戏恶毒女配恼羞成怒扇了女猪脚一巴掌,也就是说,我要当着于晴浩浩荡荡的真爱粉队伍,给她一巴掌。

我的命实在是太苦了。

正式拍之前,导演给我比划了一阵,如何才能既有声又不疼的打法,他比划了好一阵,又解释了一通,我都听得云里雾里的,索性说:“导演你先打我一个,我亲身感受一下,待会儿轮到我再打于晴的时候,就懂了。”

导演愣住了,一旁的于晴也愣住了。

不过导演只愣了两秒,就说了一句“好主意“,然后一巴掌朝我脸上招呼来,真心响,却是不疼。

他的落点不在脸颊上部,在脸颊下部,手掌微扣还有点回声。

恰恰好力道,我十分受教。

场外围观的不明真相的观众朋友们静音了两秒。

上场的时候,于晴在我耳边说:“你尽管打,都要听个响儿,拍摄效果好,疼不疼没关系。”

大姐,你太敬业了。

她虽是这么说,但是我打她的时候,还是很注意的,响儿是有的,我估计也不大疼。

导演一喊停,真爱粉们果然有的开始哭了,有的开始骂了。

“我知道那个女配就是和顾筱云唱‘爱无路’的那个。”

“是吗?歌不错,怎么演这么讨厌的角色。”

“是啊,是啊,男神还写歌给她,好讨厌……”

原来谢平之是你们的男神……

我的脸不自觉地就抽搐了两下。

意外的是,因为这一场戏于晴仿佛跟我亲近了些,平时领个盒饭什么的,都会叫上我。

我这才知道她领的盒饭和我领的盒饭都是不一样的。

我的是一荤一素一汤,她是两荤两素一汤。

可是她节食。

荤菜几乎不动。

我看她倒掉白花花的红烧肉倒了两天。

我终于忍不住了,“你这样不好吧,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她好笑地看着我,“那我们换吧。”

我假意地拒绝了一下,“这样不好吧。”

她再不多话,动手就换了我俩的盒饭。

好姐妹。

我吃得正好,于晴就说:“可是你不用保持体形吗?”

我摇了摇头,“肯定是要的。我不吃晚饭,每天还要跑步,中午可以多吃一点,米易同意了的。”

于晴笑了一声。

我就只有这点儿吃饭的乐趣了。

随着拍摄的深入,我演绎起恶毒女配来也越来越顺溜,兴许是蔡寻芳本能爆发,随便一个表情都可以摆得很刻薄。

和米易对台词的时候,我都十分刻薄,他的气势登时短了,入戏太深。

这一天的这场戏,首先是于晴弹钢琴,然后我再出场去刁难她的老一套。

原本我以为会用到替身,就像很多小言剧拍摄一样,给个主角的脸和背影,再来个替身的手弹钢琴,可是,于晴是亲自上场弹奏的。
7第 7 章
于晴修长的十指在黑白琴键上跳跃,琴声悠扬,整个片场霎时吹起了一阵清新文艺风。

导演在监视器后不住地点头,他身旁站着的一个穿黑衣服的年轻男人也露出了颇为赞许的表情。戴着黑框眼镜,气质颇为文雅,却是个以前没出现过的人。

我仔细回想了一下,今天要拍的场景并没有新的配角登场,莫非是导演的新助手?

琴声一停,男猪脚就上场与于晴对戏了。

男猪脚:我已经跟我父母说了你的事情,他们应该不会有意见的。

于晴:谈恋爱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

男猪脚(无奈叹气):我想和你长长久久的在一起,将来也一直在一起,我希望我的家庭可以接受你。

于晴(笑):我并不想要你为难。

就是这个时候,我出场了。

(撕心裂肺)“你凭什么想要嫁进我们家,你不过是弄堂里长大的野孩子,凭什么嫁给我哥!”

于晴冲我冷笑一声,“是,我不过是弄堂里长大的,不比你高贵,一出生要什么有什么,可是我眼下也过得很好,我想要嫁给你哥,即使他一夜之间变成一个乞丐,我也愿意嫁给他。”

(嘲讽)“说得轻巧,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情,你的父母和我的父母以后如何相处,有何共同语言,只希望你家里那些穷酸的亲戚不要找上门来!”

男猪脚(怒发冲冠):够了!

导演终于喊停了。

我又长舒了一口气。

一回头却看刚才站在导演旁边的年轻男人却站到了米易身边,低声说了什么,米易兴高采烈地摸了一张名片给他。

见那人一走,我连忙跑了过去,问:“刚才那人是谁啊?”

米易兴奋得不得了,“是林栋啊林栋,芳芳,你竟然不晓得林栋,他是个导演哦,觉得你刚才演得不错,要了联系方式哦。”

原来如此。

可是这个林栋的审美好奇怪,喜欢这种声嘶力竭的表演。

我立马百度了他一下,才算是明白了过来。

林栋是个话剧导演,难怪他喜欢这种声嘶力竭的表演。

依照网页介绍来看,这个林栋可谓是个名副其实的“戏三代”,他爷爷和他奶奶都是老京剧名角,他爸爸和他妈妈一个是知名导演,一个是知名演员,他本人是中国话剧院的青年导演。

仿佛生来就是吃这行饭的。

他要走了联系方式自然是一件好事,再者,他是原剧里从没出现的人物,对我来说更是一件好事。

我在剧组整整呆了三个月,这其间新闻里到处都有顾筱云的消息,谢平之又给她录了一支歌,叫做“晨曦”,十分地红,有一天我听见米易都在哼哼唧唧地唱。

原剧里,谢平之的确也给顾筱云写了这首“晨曦”,意寓她就是他的晨曦,可是是在大半部剧以后了,到这里,时间点却是不同了。

不过,我觉得感情线大致还没变。

男女猪脚在渐渐靠近彼此了,而我这个原本的恶毒女配并没有按既定路线去搅局,就像是脱离了轨道的行星,再不受制约,自由自在地遨游天际。

深得朕心。

可惜,于晴作为女二,脸色却不好了。

拍戏的最后一天,我看见她手里捏着一张报纸,发了好一会儿的呆,伸头去看,赫然是谢平之和顾筱云从录音棚里一起出来的照片,题目还是“谢平之大赞顾筱云有天分”之类的云云。

于晴着急地约了谢平之见面。

我知道的时候,她已经出发了,晚了一步,来不及阻止她了。

当天晚上,米易就跟我说,“于晴白天开车,刚出剧组不久,就出了小车祸,腿摔了,幸好剧组也杀青了,不然不知道战线得拖到多长。”

是的,这一段在电视剧里是有的。女二于晴车祸负伤,错过了扼杀男女猪脚爱情小萌芽的最佳时机。

再为于晴点一个蜡。

第二天,我买了好大一束花去医院探望她。

推开门的时候,谢平之已经在里面了。

我想再退出来都已经来不及了。

于晴躺在床上,模样照旧地波澜不惊,对我笑了一下,“你来啦。”

谢平之也看了我一眼,“好久不见。”

他身上穿着的是秀场那天的那一件米色风衣,照例立在床脚,身影修长。

我跟他们寒暄了一番,把花放进花瓶里收拾了一下,就打算脚底抹油溜了,留给他们二人世界。

“那啥,没事儿,我就先回家了啊,改天再来看你。”

谢平之却说,“正好我们顺路,我今天没开车,你送我一程吧。”

我恨我说的那一句我先回家了。

坐在保姆车上等我的米易见到谢平之,脸笑得比天上明晃晃的太阳还要灿烂。

人也干脆从前排挤到了后排。

我靠窗,谢平之在中间,米易靠门。本来后座很宽敞,我们三个人又都不胖,应该坐得很宽松,可是米易不停朝谢平之身旁挤啊挤,谢平之就退啊退。

特么我都被挤到贴窗户上了好吗。

他的左胳膊贴着我的热胳膊,暖烘烘的,身上那股好闻的味道一波又一波来,我害怕自己把持不住,赶紧给窗户开了个缝儿,透点儿新鲜空气进来。

米易又不满了,“芳芳,你开窗户干什么,把我的发型都吹乱了。”

擦,米小哥,你一头乱糟糟的卷毛有什么发型可言。

他又嘟囔了几句,我只好关了窗户,忍受着谢平之身上味道的诱惑。

十分害怕蔡寻芳这具身体意志不坚。

“平平上次我跟你说的帮忙给芳芳找一个大提琴老师的事情,找到了吗?”米易总算是说了句人话。

自从拍戏的时候在剧组里见过于晴手弹钢琴那一段,我就明白了音乐陶冶情操,培养气质的真谛。再加上,蔡寻芳手指修长,可以了却我多年不会乐器的遗憾,便让米易帮我找个大提琴老师。

却没想到他找的是谢平之帮忙。

谢平之点了点头,问:“她什么时候有空?”

米易飞快地翻了翻行程表,“每周六的下午,从两点开始都是有空的。”

“嗯,那这周六大提琴老师就会过去。”

“谢谢你哦,平平。”说着,人又贴了上去。

事情就算是定下了,可两个人谁都没想过要征求一下我本人的意见。

周六的时候,我早上按照米大爷的指示去健身房跑了步,回家洗了个澡,就坐在家里恭恭敬敬地等待我的大提琴老师大驾光临。

还提前准备好了热茶与水果,以及崭新的一本笔记本。

堪称中国好学生。

我小的时候其实学过一段时间吉他,可是手指不够修长,按弦子很困难,加之我的启蒙老师是个摇滚乐队的鼓手,整日迷幻得很,神龙见首不见尾,我没人监督,就偷懒了。

学到后来,勉强就会一首“祝你生日快乐”。

唉,说多了都是泪。

因而,这一次有了修长的手指,我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学琴,也算是为以后的星途谋划。

两点一到,门铃准时响了。

不早不迟,一定是一个严谨细密的老师。

我不禁肃然起敬。

一开门,我却傻了。

门外站着的赫然是谢平之。

两手一左一右扶着两个大提琴盒,站得挺拔。

我下意识地揉了揉眼睛。

竟然还是他。

我已经不想再吐槽剧情了。

掀桌啊!我好不容易才脱离了男女猪脚的啊,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谢平之却笑了:“还不快请你老师进门?”

我立马怂了:“呃,那啥,我看你平时挺忙的哈,还要来教我学琴,真的没关系吗?”

谢平之又笑一声,递了一只琴盒给我,人也进了门来,还不忘回头对我说:“关上门,进来吧。”

擦,喧宾夺主啊!

他往沙发上一坐,还提起茶几上茶壶往身前的空杯子倒了一杯茶,满意地看了一眼我端端正正摆在桌上的笔记本。

a1ex一个箭步从狗窝里跑了出来,甩着尾巴在谢平之脚周围打转,时不时用狗头去蹭他的小腿,十分谄媚,和米易简直是一个属性啊。

我只好也坐下了。

谢平之伸手打开了琴盒,把大提琴递给了我。

是一把黑色的大提琴,琴弦泛着银光,琴身流光暗影浮动,十分肃穆的感觉。

我接到手里的时候,很兴奋。

“这琴多少钱,我把钱给你。”

谢平之却摇了摇头,“如果你顺利出师,就当是我送你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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