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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野男人_湛亮-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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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小姐,我在开车,你不要命了吗?」雷煜惊吼一声,连忙把车头导正。

  「不要丢下我!不要丢下我……」戏瘾发作,她不拉他手臂,改抱大腿。

  这女人……知道自己在抱哪里吗?肯定是还没发觉,否则不可能还好意思抱着不放!

  一阵无语,雷煜啼笑皆非,实在很怕自己在她乱抱乱蹭下起了反应,到时吓到她,自己也尴尬,只好无奈苦笑提醒。「这位小姐,如果你真的要继续抱我大腿,我也不好拒绝,但是请牢牢记住,目前位置是临界点,绝对不能再往『高处』去,可以吗?」

  高处?

  愣住,眸光下意识往上一瞟,正对上鼠蹊部,林炜炜吓得赶紧松手放人,飞快正身端坐,一股躁热飞上两颊,脸红得快烧起来。

  「对、对不起……」她声如蚊蚋,窘得好想夺门而出。

  俊目笑觑,雷煜调侃,「不抱了?身为男人,其实我挺享受的……」

  「哇——你不要再说了……」羞得无地自容,捂脸惨叫,她好想跳车。

  「哈哈哈……」

  往猫空的路上,羞叫、大笑一路绵延不绝……

  。。。。

  来到猫空,林炜炜如识途老马地带着雷煜来到一家布置古朴雅致的茶馆,用完饭、品完茶后,又兴匆匆地拉着他,在浪漫月色与迷人灯光下,漫步于幽静步道,享受沿途的林荫苍翠与虫鸣鸟啭,欣赏美丽夜景。

  「很舒服,对吧?」脚步轻快,看着身旁男人的愉快笑容,她笑盈盈问道。

  「令人忘却尘嚣。」深吸口清新空气,雷煜觉得工作上的疲惫都消除了。

  「没错!没错!」连连点头赞同,林炜炜开心畅笑,就在此时,一阵带着凉意的夜风袭来,她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哈啾!」

  雷煜偏首笑睇,很快地脱下外套往她身上披去。「穿上吧!」

  「谢、谢谢!」感受着外套上残留的温暖余温,鼻尖窜入属于他的男性气息,林炜炜突然一阵脸红耳熟,心里莫名地有些羞,又有些被关怀的窃喜。

  「你又害羞了!」睨睇一眼,察觉到她睑皮微红,继麻辣火锅店后,雷煜再次逗笑捉弄。

  「才、才没有!」纵然脸皮红泽明显加深,她还是跺脚嗔叫否认,依然是死鸭子嘴硬派。

  「我确定有!」他扬眉坚持。

  「没有、没有啦!」嗔恼着他老是要逗她,林炜炜脚下越跺越大力。

  「哈哈哈……」朗声大笑,觉得她打死不认的表情实在太可爱了,雷煜才不管她怎么说,大掌直接牵握住柔嫩小手,也不管她会怎么想,拖着人继续饭后的惬意散步。

  咦?他、他、他……他牵她的手,而且还牵得好自然、好理所当然,这……这是为什么?

  心跳瞬间失序,如小鹿乱撞地怦怦直跳,林炜炜只觉一股热气「轰」地直冲脑门,思绪一片混乱空白,目瞪口呆地看着阳刚味十足的微笑侧脸,茫然地任由他牵着走。

  「发什么呆?」似乎察觉身旁人儿的失神,雷煜偏首笑问,伸出修长手指捏了下她的美丽俏鼻。

  「哇——」吃痛惨叫,飞快打掉他可恶的手指,林炜炜鼻尖都红了,方才的羞涩情绪一扫而空,瞬间转为嗔怒叫骂,「你干什么啦?很痛耶!」

  「傻瓜!就是痛才要捏,不痛干嘛捏?」得意恶笑,这可是为了报方才的「玉女神掌」之仇。

  「这位先生,你不知道我的鞋子几号喔?」足下开始打拍子,准备杀人了。

  「其实我很有兴趣知道。」他慵懒回应,等着看她怎么做。

  「姓雷的,你死定了!」追杀行动展开。

  「哈哈哈……」雷煜狂声大笑,转身奔逃。

  一时间,就见两个看似成熟,其实幼稚的男女在幽静的步道追来跑去,叫声、笑声回荡不绝,直到好一会儿后,女人突然惨叫——

  「哇——」

  闻声,雷煜大惊,回头就见她蹲跪在地上,当下连忙奔回查看。「怎么回事?」

  「鞋跟……断了!」拎起鞋跟断落的高跟鞋在他眼前晃啊晃的,林炜炜欲哭无泪。呜——怎么会这样啦?

  「脚有受伤吗?」他比较担心这个。

  「扭了下,不过还好,没事的。」摇摇头,她索性托腮蹲着,不肯站起来了。「完了!我要『长短脚』走回去吗?还是要当『赤脚大仙』?」嗯……这是个两难的选择题,她得好好的想一想。

  「还有第三个选择。」好心提供第三条路。

  「什么?」

  「这个,如何?」在她面前蹲下,雷煜笑着反手拍了拍自己的背。

  他、他要背她?

  看着那沉稳厚实、趴上去好像很舒服的宽背,林炜炜再次脸红了,心中有些犹疑,不知自己到底该不该让他背,因为这样感觉两人好像是亲密的情侣似的……

  「快上来啊!」笑嗓催促,雷煜并没有回头。

  好吧!既然有人情愿做「挑夫」,她干嘛要拒绝,是不?背就背,怕他喔!

  心下想定,林炜炜故意警告,「我不轻喔!」

  「我也挺壮的,不怕,来吧!」他再次拍背,非常有自信。

  忍俊不禁地噗哧笑了出来,她果然毫不客气地以十成功力扑上健壮宽背,撞得他险些往前栽倒。

  「小姐,我虽然身强体健,但照你这种扑法,还是会得内伤的。」急忙稳住,雷煜好气又好笑骂道,但还是稳稳的将她背了起来,一步一步往前走。

  林炜炜手勾着他脖子,趴在温暖宽背上得意娇笑,银铃般的笑声在夜空下飘荡四散,心底突然觉得好开心、好快乐。

  呵……她想,她喜欢这个男人!她,喜欢上这个认识不到一个月,但却相处得很契合的男人了!

  「还笑得这么开心,你真是七月半的鸭子,不知死活!」踩着稳健的步伐,雷煜恐吓道。

  「为什么?」她好奇又不服气。

  「你不知道吗?台湾某一族的原住民,新郎就是把新娘背着娶回家的,看我遵照原住民习俗,一路把你背回家当黄脸婆。」非常明显的暗示。

  「我、我又不是原住民!」林炜炜不由得紧张结巴,神情又羞又赧,忍不住暗暗猜测……他是在暗示什么吗?

  「既然如此,那我只好照正常程序来了。」嘴角高扬,雷煜心情很好。

  「什、什么程序?」心,不自觉揪起,怦怦乱跳地等他回答。

  「你愿意当我女朋友吗?」他没回头,笑嗓轻问。

  他果然是在暗示这个!

  面红耳热,心跳如擂鼓,林炜炜忽地把脸埋进他肩窝里,唇瓣悄悄漾起一抹娇媚动人的笑靥……

  「好……」在他耳边,她如此娇羞轻诉着。

  。。。。

  又一个周休假日,同一家咖啡厅,同一张靠窗位子,同样两个麻吉好友在享受下午茶点,只是这回多了忿忿不平的抗议声。

  「这是什么世界啊?太没天理了啦!」哇啦哇啦鬼叫,张绮蓝满心不平。

  「又怎么了?」喝着热茶,林炜炜斜眼笑睨,明艳脸蛋娇媚至极,仿佛春天提早在她身上来到。

  「你瞧瞧!你瞧瞧!」抓着盈满春意的脸左看右瞧,张绮蓝妒恨不已。「这算什么?人长得漂亮已经够让人怨恨了,才几日不见,竟然更艳上几分,整个人散发着春天的粉红色光彩,说!你是不是谈恋爱了?」这般的好气色,若不是谈恋爱,难道是喝「统一四物鸡精」不成?

  「呃……这个……那个……」被猜中近日沉浸爱河的心情,林炜炜脸皮一红,尴尬地「这个那个」了老半天,却始终没脸承认好友的「诅咒」成真了。

  「吼!我说中了对不对?」不用她亲口回答,一看那羞窘中带着甜意的笑容,张绮蓝不禁得意大笑。「我的妈啊!原来我的诅咒真的灵验了,搞不好我可以转行去当咒术师了。」

  「你很烦耶!」林炜炜笑啐嗔骂,却没否认。

  「是不是上礼拜和你有约的男人?」继续逼问。

  「对、对啦!」脸红耳熟。

  「哦哦哦!」夸张怪叫,张绮蓝亢奋至极。「你的男人姓啥、名啥、从事哪行、身家背景如河,赶快给我报上来。」

  「你调查局的喔?」忍不住笑骂,林炜炜这才赧红着脸老实招出。「他从事哪行我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他刚从国外回来接掌家业。」

  「企业家第二代?」张绮蓝更亢奋了。

  「谁知!」耸耸肩,林炜炜笑咪咪道:「也许是回来接掌员工只有两、三人的铁工厂,这算不算企业家第二代?」

  「你很会破坏青春少女的幻想耶!」张绮蓝白眼抗议。

  「青春少女在哪里?」林炜炜装模作样地左顾右盼。

  「我啦!我啦!」赶紧举手坚持当个青春少女,张绮蓝笑嘻嘻又问:「你都不先探听好对方的身家背景,不怕被骗啊?」

  「我喜欢的是他的人,又不是他的身家背景,有什么好被骗的?」她又不是非要交豪门子弟不可,能被骗什么?就算雷煜是个平凡的上班族,她还是喜欢他啊!

  「这么说也对啦!嫁入豪门只是平常说笑用的,大家还是要实际点过日子才是。」点头赞成,张绮蓝随即又抛了两颗白眼过去。「哈啦了这么久,你还是没说他姓啥叫啥,赶快报上名来啦,」

  「对喔!」发现自己到现在还没报上男友名字,林炜炜傻笑了下,「他叫雷煜。」

  「噗——咳咳咳……咳咳……」才喝进嘴里的热茶全喷了出来,张绮蓝呛咳连连。

  「绮蓝,你好脏喔!」非快闪过「攻击」,林炜炜嫌恶嗔叫。

  毫不理会她的唾弃,张绮蓝急忙抽来面纸胡乱擦拭嘴角的水痕,见鬼似的慌忙问道:「雷公的雷?」

  「不然还能有哪个雷?」白眼。

  「哪个『ㄩ』?」激动追问。

  「火字旁,日立『煜』。」柳眉轻蹙,不懂她在激动什么?

  「不会吧!」抱头惨叫,张绮蓝险些要口吐白沫了。「炜炜,我工作的公司是雷氏企业,你知道吧?」

  「那又如何?」

  「雷这个姓在台湾并不常见。」明白指出。

  「那也不是只有那一家啊!」美眸微眯。

  「可是雷氏的新总裁也是刚从国外回来接掌家业,又叫雷煜,这应该不会有第二人了吧?」张绮蓝干笑。

  「……」林炜炜无语了,突然发现名为雷煜的这块肉,似乎比想像中的还要大上非常非常的多,很难一口咽得下去。

  「炜炜。」双手往好友肩上一搭,张绮蓝语重心长。「我对你只有两个要求,第一,你抓到一只大金龟了,能巴着就不要放,第二,除非你们结婚,不然绝对不要介绍我们认识,也不要跟他说你有个好友在雷氏上班。」

  「为什么?」她本想交往更稳定一点,就要把好友介绍给雷煜认识的啊!

  「我怕以后你们有个万一,我会遭到池鱼之殃受牵连。」那个万一自然就是撕破脸分手了。

  「……」再次无语,林炜炜深深觉得这个朋友实在不够朋友。
第六章:

  话说,自从得知雷煜是只大金龟后,林炜炜依然只是耸耸肩,照旧高高兴兴的与雷煜交往,反正她自己心底清楚,她喜欢的是雷煜本人,和他的身家背景完全无关。

  有钱是很好,物质生活可以过得比较优渥,但没钱也不打紧,路边摊她一样可以吃得很高兴。

  就这样,两人自正式交往后,也许是性情相似、兴趣相投,感情进展与日俱增,宛如天雷勾动地火般熊熊燃起爱的火花,天天如胶似漆,甜蜜得不得了。

  第一个月,两人已爱得你死我活,林炜炜也为了他,改变了到美国和家人团聚的心意,决定继续「根留台湾」。

  第二个月,雷煜便手脚俐落的摸上她的床,两人关系更为亲密,恋情热度往上直飙。

  第三个月,雷煜大手笔购下千万豪宅,要她退掉租屋,连哄带骗外加一点点小手段将她拐进豪宅,甜甜蜜蜜地展开同居生活。

  第四个月,她在甜蜜的同居生活中静极思动,考虑着是不是该去找份工作,却被雷煜断然否决,只因担心美艳如花的她不管到哪一家公司上班,肯定都会引起男同事的垂涎。

  他光想就忍不住醋劲大发,最后此事在她啼笑皆非、他坚决不肯下,以不了了之收场。

  第五个月,甜蜜同居生活依旧,只是热恋时的想在对方面前展现最好一面的完美渐退,本性慢慢显露。

  第六个月,唇齿再亲还是会咬着,生活中的小争执如雨后春笋般,一件件冒出头,加上两人都属火性,又皆为死鸭子转世投胎之人,时常小事化大,一吵就惊天动地,双方没人肯先低头。

  所幸中国有句「床头吵、床尾和」的至理名言,床头吵的多凶,床尾就「合」的格外火热,一觉醒来,又是如胶似漆得令人想作呕的恩爱情侣。

  同居日子就这样一直在吵嘴打闹的恩爱中甜蜜度过,一直到第十个月的某一晚,两人认识以来最严重的一场争执发生了——

  「照片都这么明显了,你还敢说你们只是单纯的谈生意?」抓着八卦杂志封面直逼到他面前,林炜炜气急败坏尖叫,浑身散发出熊熊妒火。

  「你到底要我说几次?我和方总只是在谈合作生意,没有其他的了!」怒声回吼,雷煜已经快失去耐心了。

  为了八卦杂志所刊载的不实报导,她已经和他吵了足足两个小时了,怎么解释她也不信,真是令人想抓狂。

  「只是谈合作生意,你们会笑得那么开心,那个方总经理的手会搭上你的肩膀,整个人几乎快倒进你怀里?」愤怒质问,林炜炜把八卦杂志摔到桌上,冷嘲热讽地念着上头斗大的粗黑字体。「『雷氏、方家年轻一辈看对眼,商场又一对金童玉女』。瞧!杂志标题给你们下得多漂亮。」金童玉女呢!真行,是不?

  「八卦杂志写的你也信?再说,那时方总是喝醉了,所以才会有些失态地搭靠着我,我总不能把她给推开吧!」恼火解释,雷煜从不知自己已成了八卦杂志狗仔锁定的猎物,更不知狗仔何时拍下了那张要命的照片,导致今日两人这场大吵。

  「我不是信八卦杂志,我是信照片!还有,谈生意能喝醉的吗?我还真不知你和那位方总是谈哪门子的生意呢!」尖锐嘲讽,林炜炜气得得紧握双拳才能克制自己不冲上去对他拳打脚踢。

  「你到底要我解释几次?我说只是谈生意就是谈生意,你这个『番女』,究竟要和我卢多久?」气得爬乱一头浓密黑发,雷煜觉得自己跳到黄河都洗不清了。

  「我『番』?对!我就是『番』!很不幸,你就是在和个『番女』在一起,你后悔了,是不是?觉得还是名门千金好,是不是?你喜欢的话,去找你的方总,去啊!我没拦着你,你去啊!」愤怒大叫,林炜炜此刻已经理智全失,口不择言。

  「林炜炜,你究竟知不知道你自己在说些什么?」脸色铁青,雷煜不敢置信她会说出这种话。

  妈的!什么叫他喜欢的话,尽管去,她没拦着?这女人是脑子进水,还是真那么大方?若她真那么大方,那就太可恶至极了!

  「我当然知道!」明白自己方才的话是冲动了点,但盛怒中的林炜炜根本拉不下脸收回话。

  俊眸一眯,他沉着一张难看脸色,危险质问:「告诉我,那不是你的真心话?」

  「就、就是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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