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步桥-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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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急嘛,我这里还有个解决办法,这样,你啊,明天就来上班,上两个月,就算是特聘人员,月薪四万元,这样两个月就可以解决费用报销问题了嘛。”
这是一把如意算盘,张主管辖下的事故科有了这么一个人,往后的事情自然好解决,而且如果真有事情,还不用多花什么钱,因为昨天的事情已经让他明白了林涵的厉害。
林涵的脑袋此刻像是被爆竹轰了一样,张嘴说不出话来,还有这样的条件,真是让人无语到极点。
张主管笑着问林涵答不答应这个条件,并抛出了杀手锏:“据我所知,你们最近的业务好像不好,与其闲着,还不如过来坐班,好歹不至于无聊吧。”
这就像是点穴一样,刚好正中林涵心中的哑穴,让他更是瞠目结舌,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
见林涵还在犹豫,张主管往上加了码,将林涵的工资添到每月五万,如果有什么福利,还能算上一份。
林涵听了这些条件,倒是微微有点心动,可是最后一点愤怒的心情让他仍然没法即刻答应,虽说立场已经动摇。
“我想想再说吧,但是我还是想要马上拿到钱。”
林涵硬着头皮又喝了一口咖啡,往外走去,开门之际又折回头来,向张主管预支了五十块钱——楼下的停车费。
张主管看着渐渐走远的林涵,心满意足地将杯中的茶一饮而尽。
下电梯的时候,林涵的脑子里面乱成了一团,这回不光是经济问题点中了他的死穴,另外只受过义务教育的他在十五岁后的社交经验基本上等于零,谁知道还得怎么处理该死的同事关系。
最为要命的是:是不是上班族就得每天喝咖啡啊,天!
走出大门口的时候,林涵已经将这些破事儿搅和成一团,糨糊一般混在脑中。
打开车门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车门居然已经打开了,老爷车的门看来已经不牢靠了。但是副驾驶上,竟然睡着一个姑娘,这个姑娘穿着婚纱,斜靠在车座上,微微闪动着长长的睫毛。
“这又是怎么回事,拿这个抵账我可不能接受!”林涵心里想着。
婚纱是白色的,如同烟雾一般笼罩着这个漂亮姑娘,在白纱之下藏着一副玲珑细致的面孔,而这个时候,她正睡得香。
林涵不知道该怎么办好,自己车里平白地出现了这么一个姑娘,要是这个时候她叫一声,准被认为是非礼,估计自己得吃官司,想到这里,林涵将钥匙抽出,慢慢地退出车子,以表示自己的清白。
那姑娘却惊醒了,不分青红皂白就一把抱住林涵,紧紧地抱住,然后开始嘤嘤哭泣,叫着:“范启泽,你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
林涵将双手伸得大开,表明自己是无辜的立场,可这温香软玉扑在自己胸前,虽然不知道是福是祸,但暂且也只能忍受下去了。
过了一会儿,那女子才算缓过神来,松开了手臂,重新又软绵绵的靠上车座,目光呆滞地看着前方,先前那股劲头全然不见。林涵小心翼翼地捅了捅她,心头实际上对这个莫名其妙的疯婆娘咬牙切齿,怎么就平白无故地爬上我的车,又上演这么一出苦情戏呢?
见那女的不动弹,林涵想开了车门将她放出去,但还没等动手,那女的又醒了,开始唧唧咕咕地说了自己的遭遇。
男主角是范启泽,原本在今天是他们的结婚日,教堂和花车都准备好了,可是在关键时候,男主角跑了,怎么都没法找到,于是新娘明敏才会疯跑到范启泽工作的大厦,幻想着能找到他。
不过身着婚纱、妆容精致的明敏在楼上楼下跑了一遍,还是不见范启泽身影,一时气急,像是乱了心智一样,将一整瓶香槟当凉白开水一样喝掉,喝到天昏地暗,至于怎么上了林涵的车,她自己也说不上来。
林涵倒吸了一口气,这算什么,难道我还得帮着去找这个叫范启泽的家伙不成?要不到钱也就算了,这回倒是摊上一件千古难遇的事情。
看着明敏满含期待、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林涵不由也张大眼睛,对视着这个装饰得如同洋娃娃的明敏,至于刚才那些乱如糨糊的东西,一时全然不见。
“你带我去找他吧。”满身酒气又被眼泪弄花了眼影的明敏像是在下命令。
“这可不好。”林涵嘀咕了一句,他绝不吃这一套,不过他却熬不过这昂贵的停车费,只好将车子发动,一溜烟开出了写字楼。
“去教堂!”
明敏指着前面,眼睛眨巴着,车子开出不一会儿她又沉沉地睡下去。
林涵嘴上念着经,把老爷车开到了极致,飞速赶到了教堂,想赶快让明敏下去。这时候的教堂前面的地上倒是铺满了花瓣和礼花碎屑,不过却空无一人,相信也没有什么人愿意等着一个落跑的新郎。
明敏开了门,踏上那条已经不见了红地毯的道路,垫着步子走了几下,回头看着林涵,用带着哭腔的声音说着:“他怎么又反悔了呢?”
林涵本来已经开始打火准备走人,看到空无一人的教堂大门前的明敏,不知道该说点什么,不过车子却也没有开出去。
开门下车,林涵也跟着走上了那条无法看到的红地毯,靠近了这个新娘,憋了半天说了一句:“或者他本来就不打算和你结婚,你这又是何必呢?”
新娘子听了这一句,霎时间好像失了所有的兴趣一样,又回到了车里,始终一声不吭。
林涵费力不讨好,于是又重新钻进车里,无趣地扭着方向盘。
“要是我嫁你,你会娶我么?”明敏转过头仔细地问了这么一句,让林涵一时愣住,这算什么?个人生活作风也太不严谨了吧!
“我当然会娶你啊!你长得也不赖,甜美得跟天津大麻花一样。”林涵一半开玩笑,一半是认真,如果这么一个小美人儿愿意嫁给自己而且性格还纯真得跟什么似的,又夫复何求呢?更为关键的是,可能还省了谈恋爱的功夫。
明敏豪放地笑了起来,说道,当初范启泽也是这么说的,不过现在又能怎么样,还不是不能信赖。
林涵开动汽车,走上大路,一边说着:“也不一定,天下也有懂人情的男人嘛。”
“这么说,你懂啊?”
明敏忽闪着大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林涵,让林涵一时又断了话头,说实在的,这出闹剧的男主角到底是想着什么自己怎么又能猜透?现在说这些无非只是出于单纯的安慰罢了。
“那么,你带我去吃大麻花吧。”
明敏说道,林涵一听却来了精神。大麻花一直是自己的最爱,于是猛打方向盘,七拐八弯地将车子停在一家老店门口,带着她走进去。
“这个就是大麻花,冰糖、芝麻,还有青红丝和冬瓜条,和你一样漂亮。”
林涵把一根巨大的麻花递到明敏手里,自己拿了个小个的,轻轻地咬了一口,小心地偷瞧着这位新娘的表情。
没事的,这颗漂亮的麻花总会有人带走,那人珍惜到一口都舍不得吃,自己就吃着手上的小麻花好了。
明敏拿着麻花,轻笑一身,让林涵送她回家。
阿弥陀佛,看来她总算是想通了,林涵心底嘀咕了一句,然后忙不迭地上车,将明敏往家里送。
“你是GOV公司的员工么?”
明敏问道,然后将那根大麻花放进一个纸袋,林涵想提醒她那个是放过几个月前的骨骸的证物袋,可见她放了进去,又不敢说出口。
“呃,不是,我去办点事情。”现在来说,林涵还不是GOV公司的职员,至于后来,谁知道呢。
到了明敏家,林涵殷勤的下车送明敏到楼下,这个女孩特殊得让自己乱套。
明敏将婚纱挽起来,在进电梯前和林涵挥手作别,手上攥着装着麻花的纸袋,林涵指了指,话中有话的说道:“那个,别吃了。”
“嗯,我知道,我会放着的!”
也不知道这丫头到底听没听懂自己的话,反正信息已经传到。林涵在电梯门关上的同时往回走,赶回自己家中。
林涵的爸爸对GOV公司拖欠薪酬的事情大为光火,继而开始对家族和自己从业几十年来遇到的仗义者一一陈述,这部长达三百年的历史故事林涵已经听了无数遍了。
不等爸爸说完某年一个为了自己弟兄安葬而卖血救人的事情,林涵将张主管的建议说了出来。
这一建议让爸爸十分满意,连声称赞不错,这样的话至少能够有把握拿到钱。
说完又开始历数自己被拖欠薪酬的事例,林涵全然不想听下去,找了个借口钻回自己房间,闷头睡起来。
既然自己领导放了话,林涵心里倒有主意。而明敏的婚纱在脑中一点点地变得明晰起来,在电梯里面的那个转身,像是电影的慢动作,一遍遍回放,白纱消失在电梯间中,好像还有一丝丝不易发觉的浅笑。
“得了吧,那是人家媳妇!”林涵自嘲一声,翻了个身,强逼自己睡觉。
第二天,林涵打了电话,答应了张主管的事情,现实情况来看,短期内真的没有什么活计可做,那么就开始上班生活吧。
林涵选了一套自觉合适的装束,一件大开领的西装,系上一条淡色领带,还有一双崭亮的皮鞋,配合起来在穿衣镜前一看,好像还缺了点什么,翻了半天,找了一副蛤蟆墨镜戴上。
不知道是不是墨镜的原因,林涵扫了一眼镜子,觉得自己这一身行头足够应付GOV的人事部门了。
可从公司停车场走出的一刻起,林涵突然发现自己身上聚集了太多的目光。所有人用一种在动物园才会出现的眼神看着打扮如此生猛地林涵,以至于在大门口引起了大量的围观,像是史前动物出现一般。
人事部对这一身打扮倒是表现出了职业性的矜持,没有把假牙给笑出来,这本来就是订好的事情,只是草草过了场,林涵被张主管带到了事故援救部,并提醒他现在就是副组长了,在这个部里,他是第二。
林涵抖擞起精神,把自己作为第二把手的气势摆了出来,不料进了办公室才知道,这里就两个人,包括他自己。
坐在里面的人在电脑后面显得阴气十足,像是长久没有碰过阳光一样,一脸萎靡,对林涵的到来毫不感兴趣,只是指点着让他坐在一边。
“上班时间玩游戏也好,聊天也好,我们互不干涉,你是特聘,咱没有什么等级之分,一切你把握吧。”
等其他人走了之后,这个小领导背书一样将原则说了出来,说完继续埋头在电脑中。
“还没有请教高姓大名?”
“想不到你还挺老派的,我叫范启泽,随你怎么叫吧,祝你工作愉快。”
范启泽!这个就是那个落跑新郎,想不到在这里居然碰上了,还真是巧啊!
第二章 遗失
〔范启泽隐瞒了关于遗落在案发现场的领带夹和血衣的事情,现在还不能全然相信面前这个人,如果说出去,这可能会成为自己极为不利的口实。〕
林涵整理了一下桌面上的东西,开始了自己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朝九晚五的生活。不过这是一个闲差,闲到要比呆在家中还要无趣,林涵不一会就看完了所有报纸,然后趴在桌上,睡了过去。
范启泽看着这个不着四六的所谓下属,哼了一声,继续看着空白的屏幕一脸茫然,因为自己最近遇到的事情,似乎有点过于诡异。
就在昨天,范启泽和一群朋友通宵喝酒,在一家喧闹无比的KTV狂欢到天昏地暗,到了最后甚至忘了到底发生过了什么。而第二天的事情,更加确定了这一点。
醒来的时候,范启泽正躺在公园的骑马机上面,一身西装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像围裙一般缠在腰上,自己睁眼的一霎那,一个小孩正面带期待地看着范启泽占据着的骑马机。
酒劲还没有过去似的,范启泽从坐凳上翻落下来,在地上滚了两滚,才勉强站了起来。四周满是锻炼的老头老太太们,附近所有人都看着这个醉鬼,像是等着他出洋相。
从喝下第二瓶威士忌开始,他就不知道到底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现在,在人民公园睡了一晚倒是一个铁定的事情。
范启泽勉强睁着眼睛判断了一下方向,梦游一般离开了公园。他看看表,知道时间倒还够赶得上上班,可当范启泽歪歪扭扭地走过大街一角的时候,却让他在很短的时间中完全醒了酒。
在街角一处巷子,警察拉开警戒线,外面围上了一圈,像是有什么大事发生了。范启泽甩甩脑袋,挤了进去看热闹。
从众人的议论中才得知这里好像是发生了一起凶杀案,窄小的巷子中血流了一地,而现场却不见任何尸体,从这个第一现场来看,但凡是个人也不可能流了这么血以后还能自己走出去,但是又没什么搬尸的痕迹,于是警方大为光火。
范启泽远远地看了一会,正准备要走开的时候,目光却一下被警戒线内某个小角落的一个小玩意吸引住了,那是一个别致的领带夹,看上去有点眼熟。
顺手往自己身子摸去,范启泽猛地发现那就是自己的领带夹,可是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仔细看过去,边上好像还有些许血迹。
转了转脑袋,范启泽挤回到前排,趁着警察和众人都不注意,哎哟一声滚进了警戒线,趴在那枚领带夹上面,偷偷拿在手中。
“别挤嘛,有什么好挤的。”冲着人群嚷嚷了几句,再赔笑朝着警察叔叔敬了圈礼,范启泽夹着包逃一样跑了。
到了公司正坐在办公室休息,上头却又发派来了这么一个少爷级人物。
范启泽打量着眼前这位不知该说是前卫还是土鳖的林涵,他睡了半天,现在悠悠醒来,不急不慢地开了腔:“要不要……”
“不用,我不喜欢喝咖啡。”
林涵没等范启泽说完就脱口而出这么一句,让范启泽心头一动,我话没出口他就知道我说什么?真有意思,范启泽手指还没有举起来,林涵又将蛤蟆眼镜除下,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熟练地开了电脑。
范启泽看看自己的手指,又看看林涵,心想,这小子真是能读懂别人的心?
范启泽的宿醉又上了头,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了,走到洗手间用凉水冲冲脸,然后呆呆地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最近夜间活动过于频繁,让自己整天像是被抽了骨头一样软趴趴的,180的高大个加上棱角分明的脸庞,却莫名奇妙地像是被蒙上一层灰纱一样,相面书上这算是乌云罩顶,这是极其不利的。
范启泽掬了把水,使劲地用手掌擦了擦脸,这挺舒服的,不过自己却从手指缝中看到一些极不想看到的东西。
镜子里的某个角落像是站着一个人,而且是一个女人,身穿着红色,不,是被血染红了的连衣裙,面孔模糊地看着范启泽的后背。
脑子里面像是有一个电铃一样,大声蜂鸣起来,猛地一回头,范启泽只发现那个最多是个幻觉,早就不见了,角落中空无一物,不过这一惊让他更加全身软绵绵,只能缓缓地挪动身子,往门口走去。
大白天的活见鬼了,这算是啥事情啊,真不该一大早地就赶着去看什么凶案现场的,百无禁忌,百无禁忌,范启泽心里头默念着,回到办公室,林涵手撑着腮帮,玩着网络扑克牌,头也不回的跟他说道:
“你精神太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