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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药师 作者:弄雪天子(起点vip高推8.9完结)-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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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队里两个狙击手一直没敢动,因为路不好走,他们大队长还没来,谁也不敢轻率举动,可后来见事态马上就要控制不住,再耽搁,炸药就要炸了,只好咬牙开了枪……

    结果——还是偏了半分!

    要不是秦卿小师妹眼明手快,立即给补了一枪,不知道会有多大的损失,闹出多大的事故来。

    以前就知道自家小师妹是特种兵,还是全国最厉害的特种兵,但没有直观印象,只从她年纪轻轻就是少校,更是以中校军衔退伍,他比师妹还年长一岁,但现在只是个中尉,才从心里认为,她这个师妹不简单,所在的军队,也一定不是一般的军队,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但,看了她今日的身手——他却宁愿卿卿小师妹平凡普通些……

    代忖捂着脑门儿哀怨半晌,把最后剩下的一截烟屁股熄灭,用纸巾包好扔垃圾桶里,伸了个懒腰,瞅了立在旁边不知想什么的师妹一眼,咕哝一句:“这帮小子还是欠练!”

    像歹徒有炸弹这种情况,按规定,狙击手必须命中头部中枢反应区,偏一点儿也不能保证歹徒直接毙命,可真有那么好枪法,有那么大把握的狙击手,并不多见。

    “小师妹,还是你们特种兵厉害……什么时候互相交流交流,也让我们跟你们学一学……”代忖一脸感慨地道。

    秦卿只是笑了笑,这事儿她可做不了主。抬头看了下天色,雨不大了,最近倒春寒,天冷得厉害,怀里的黑猫一个劲儿往她怀里钻,一点儿都没有因为她此时双手沾染的硝烟味而躁动。

    警戒线撤下,车流开始移动,终于不堵了,秦卿就和代忖打了声招呼,也没答应参加他们的庆功宴,重新回到车里,继续上路。

    一边儿开车,秦卿用温热的手指摩挲了下衣角,说实话,当时她只是借了把狙击枪用瞄准镜看看情况,真没想出手,可惜,意外总是随时会发生的。不过,自己的枪法确实长进不少,就刚才那一枪,纵然是羽林枪法最好的沈醉沈教官来打,也不会比她完成得更出色了,在羽林的时候,自己要有现在的本事,大概一定会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狙击手。

    如果周眉知道,自己的女儿刚杀了一个人,还是把人打得脑浆迸裂,四处飞溅,竟然一点儿不曾忐忑,依旧安安稳稳的开着车,还有功夫想枪法是不是进步了,那个一向大大咧咧的女人,说不定会愧疚得眼泪哗啦啦流,说不定,又能把十年前陈芝麻烂谷子的往事拿出来和她老爸秦风吵一架。

    秦卿想到周眉的反应,摇了摇头,苦笑。

    事实上,现在她真没有什么反应,既不会觉得难受,认为自己是个手染血腥的刽子手,也不会觉得欢喜,认为自己是个救人于水火的英雄——开枪杀人毕竟不是一件值得欣喜的事情,哪怕是为了救人而开枪也一样。

    她已然习惯了,习惯了刀枪,习惯了鲜血,同时,她也早就学会了自我调整。这么多年过去,她的心从不麻木,手永远稳当,思绪向来清醒,铭记着军人乃凶器,不可轻动……

    说起来,羽林寥寥几个女人,在心理调节方面,到比男人要出色得多,也许,女人天生就比男人心理承受能力更强?

    只有第一次杀人,熬过去确实艰难——秦卿初次实战任务,是围剿一批走私军火的人,双方人马在山林里狭路相逢,敌人被冲散了,乌压压的一片,秦卿当时十分冷静,牢牢地守在东后方,开枪打死了一批,又近距离杀了好几个,一点儿不曾失误,只是事后,手僵得不能动,还是刘队用热毛巾捂着她的手捂了半宿,才把枪卸下来……

    那一次回去的新人,包括唐一在内,有的人发疯,有的人拼命呕吐,有的人失眠,她也一样,第二天就开始发热,烧得都糊涂了,急得刘队冲军医大吼……

    前面忽然出现一个收费站,把秦卿的思绪拉回来,她忍不住苦笑着皱眉,又走神了,开着车走神儿可不是好事。

    似乎从第一次任务之后,她每一次杀了匪徒,脑子里总会天马行空般胡思乱想一阵,队里的心理医生说,这是她的放松方式,应该提倡,相比于有的战士出任务回来,会拉着战友打好几个小时的扑克,有的则一个人跑训练场披着伪装服一趴就趴个三五天,她只是放空思维,已经算好现象。

第一卷 归家 第三十三章 情意

    秦卿进入京城时,已经华灯初上。

    在这座大都市,入夜时分,正是最热闹的时候,五彩缤纷的夜空,落在秦卿的眼里,却觉得虽然繁华,可犹存了三分古雅的静谧,千年古城的魅力可见一斑。

    她也没有去找唐一他们,自己开着车寻了个夜景不错的商务大酒店,要了一个标间,她喜欢高楼,要的是二十层的客房,结果,第二天唐一接了电话过来找他,爬楼爬得小脸煞白,冷汗涔涔。

    除非任务需要,否则唐一从不坐电梯。

    秦卿无语,伸手抓住唐一的袖子扯他进门,苦笑道:“你至于嘛,以前天天五公里急行军,从不间断,也没见你怎么着啊!”

    “你也说,那是以前!”

    唐一勉强调匀了呼吸,扯开衣领上的两颗金属扣,倒了杯茶水灌下去,还行,铁观音,不是糊弄人的茶叶沫子,“做了三年内勤,没正经训练过,功夫废了一多半,现在,爆发力还有一点儿,耐力可真不行了,如今,也只能假冒三分钟英雄……”

    秦卿忍不住笑,不觉得这是坏事儿,证明唐一恢复得好,像自己,离开羽林这么长时间,枕头下面不压着刀枪,那根本睡不着觉。

    “给你的。”唐一喘了两口气,躺倒在床上之前,把一个蓝色的保温瓶递过去,“沈醉让我给你捎过来,他今天回去看他老爷子,没空儿……”

    沈醉已经来京城的事,秦卿知道,所以,到并不觉得惊讶,随手将保温瓶打开——一股带着奶油味的奇妙香气,一下子让唐一从床上弹身坐起。

    “强烈要求分享!”唐一再不客气,往秦卿手里塞一只茶杯,自己也拿了一个,捧着等秦卿给他分汤喝。

    秦卿怔了怔,把汤倒出来,分给他,自己也咽了一口,汤一入口,唐一就舒服得直想打哆嗦。筋肉入口即化,花生和奶油调和成的香味,一丝燥气也不带,这汤,至少也得极用心地煮上一整天,才能如此入味。

    “哎,在咱们羽林,那帮小子给沈醉起了个‘天上仙’的别号,说他不食人间烟火,和他们不是一路人……现在看来,大谬啊,他哪里不食人间烟火了?”

    那人的烟火气,分明只给眼前一人看!他虽然双目失明,喝着这汤,眼前却忍不住浮现出那个人神情郑重地洗手作羹汤的样子……

    唐一见不到秦卿的表情,也不知道她此时此刻,心里都想些什么,事实上,秦卿心中,的确是五味杂陈,可对于此事,她却不知道应不应该挑明,好在,他们几个性子都豁达,也不为此纠结,只是平静地低头喝汤,汤喝完,胃中暖洋洋的,很舒服。

    “沈醉今年会在这边儿的分基地,应该不会回海市,你如果有事儿的话,可以找他帮忙,沈老爷子的性格他最了解不过,好歹是一家人,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咱们羽林出来的优秀士兵,可不打没准备的仗。”

    唐一摩挲着茶杯,笑道。

    沈醉宅在海市多年,从不离开,有的时候连过年都不回祖宅,这一次,他究竟为什么会来京城,天底下的明眼人恐怕都知道。

    当年沈醉比杨梦泽还早喜欢上秦卿,也许一开始只是有点儿喜欢,觉得这女孩儿很不错,可以当小妹妹来疼爱,渐渐地,随着秦卿年龄增长,感情就变了一个模样。

    只是,沈醉和杨梦泽性子大不同,他这个人说好听点儿叫稳重,说难听点儿,就是慢一拍,有些呆性,哪比得上杨梦泽敢打敢拼,勇往直前不回头,从人缘上来说,他也和梦泽差十万八千里,整个羽林的人都愿意起哄帮杨梦泽追女朋友,可谁又敢插手沈醉的事?

    所以杨梦泽和秦卿能水到渠成地变成佳偶,沈醉就只能把满腔心事付瑶琴了。

    这么多年过去,秦卿再也不是那个性子单纯的小女孩儿,心理学也学了不是一天两天,沈醉又不曾刻意去隐藏自己,他的心思,秦卿又怎么会还不明白?

    可感情这种东西,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如果能够控制,那没话说,只凭沈醉对她如此好,她就愿意十倍百倍地把感情还回去,为对方舍命都没问题,何况爱情!要真的能够和这个男人两情相悦,想必是天地间最大的幸事!

    但现在的问题是,爱情没办法控制,连自己也不能。

    秦卿对沈醉,当然有爱,但那是对老师的爱,对兄弟的爱,对亲人的爱,至于有没有爱人那种爱,她自己都不知道,反正,这种爱和她对杨梦泽的爱,多少有些不同。

    既然根本就不能回报同样的感情,她就不能也不敢轻举妄动,生怕一个不小心,伤人心,哪怕以沈醉的性情,绝不会为情失魂落魄,失去理智,她也不愿伤他分毫!

    现在如果沈醉开口,一定要秦卿嫁给他,秦卿没准想都不想就答应下来,反正,想到要和沈醉组成家庭,要为他生儿育女,要与他老来相伴,秦卿一点儿都不会觉得为难,有的时候,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并不是一定得具备‘爱情’这一因素的,虽然,谁也不能否认,有‘爱情’,会更好。

    这种心事,不足为外人道。

    喵——喵——

    许是闻到汤的香味,小黑猫从枕头做的窝儿里站起来,舒展了下身体,优雅轻盈地跃入秦卿的怀里,秦卿笑了笑,就用茶杯盖儿倒了些汤,喂给它喝。

    唐一把自己的汤喝完,又把保温瓶里的分了一杯给秦卿,剩下的全部包圆儿,这会儿已然吃干抹净,连一点儿油星儿都没了,可他还是嘴馋,但到底没脸面和一只小猫咪抢食,只能叹了口气,哀怨道:“这种沾光的日子,不知道还能碰上几回!”

    沈醉虽然有一手好厨艺,会酿酒,会按摩,会操琴,可等闲人却不得见,他那一身本事,尤其是厨艺,只为一个人显露,旁人想享受,那除了沾光蹭吃蹭喝之外,就只有等他心情好,或者烹饪什么新式吃食,打算找实验品的时候了。

    秦卿不理他,等小猫把汤喝干净,就去洗手间收拾干净杯子,然后换上衣服,打算去中医大学堂摸摸情况,最好在附近找个地方住下,辅导班就是在大学堂开,以后的一年,说不得吃住都要在那里了。

    至于拜会沈老爷子的事儿,要人家不主动邀请,还是不要去,那位大国手可并不好见!

第一卷 归家 第三十四章 毒蛇

    太阳升到头顶的时候,唐一和秦卿并肩在大学堂的枫树林中穿行。

    虽然已经到了初春,可树丫还是光秃秃的,有几个孩子在旁边的草坪上奔跑放风筝,还有手捧书籍,眼睛上挂着黑框眼镜的青年学子埋头苦读,整个大学校园,到处是一派祥和气氛。

    秦卿扶着唐一的胳膊,走过林荫小径,穿过大操场,便一眼看见那个八角的雪白色高楼,门前大理石石碑上三个楷体大字——‘图书馆’,分外惹眼。

    秦卿脸上便不觉浮现出一抹笑意,她喜欢读书,也许,记性好的人很少有不喜欢读书的。

    “听说这座图书馆里藏的医书,比市图书馆还多?”

    “医学院嘛,医书当然比较多。”

    唐一笑了笑,两个人没什么事儿,也不着急,不紧不慢地一边儿走一边儿欣赏春光。

    他们刚在大学堂外的并蒂园中租了一个套房,一室一厅,一厨一卫,虽然不是新房,可布置也算合理,最主要的是离学校近,周围饭馆众多,吃放方便。

    有不少大学生情侣都会不愿意住宿舍,而在外面租房住,并蒂园这样环境优美,保安设备齐全的小区,对大多数不缺钱的大学生来说,就是最好的选择,像唐一和秦卿,刚才去租房子的时候,就让人家当成情侣看待,为了这个,唐一自得许久,他一个三十岁的老男人竟让人以为是学生,至少能证明,他一点儿都不老!

    两个人一路慢行,走着走着,秦卿脚下忽然一顿,唐一也脸色大变,搭在她胳膊上的手一瞬间缩紧,勒得秦卿手臂瞬间麻木……

    秦卿目不斜视,狠狠地咬了一下舌头,硬将蠢蠢欲动,企图拔枪的手稳住,可她却觉得背后寒毛直立,一阵酥麻的战栗一直沿着背脊爬升到眉心……这种感觉足足持续了有十几秒,直到二人径直进入图书馆,肩并肩,手挽手地坐在靠窗的沙发上,才舒缓开来。

    坐了好半天,任凭汗水流入毛衣,秦卿猛地扭头,透过冰蓝色的落地窗,四处扫视半天——校园还是安宁祥和的校园,并无半点异样,更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个脸色苍白如吸血鬼,无论寒暑,永远戴着黑灰色围巾,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那个‘魔鬼’在,她这才重新放软了僵硬的身体,伸出手,一寸一寸地按着唐一的胳膊,给他活血——

    “……刚才,是苏零?”

    秦卿问得迟疑,唐一也答得迟疑:“应该不是……他跑学校干什么?”

    两个人‘面面相觑’了半天,虽然唐一根本看不见秦卿,更看不见自己,可他还是能够想象得出,此时他们二人的脸色,一定很不好看。

    确实如此。

    如果不是他们现在坐的位置比较偏僻,再加上这会儿图书馆里的学生不算多,那宛如刚从棺材里扒出来一样的面色,在一所医学院,肯定能引起轩然大波。

    “他怎么还没死?”唐一摇摇头,苦笑,“不是上个月刚有人有鼻子有眼的传说他得了艾滋,已经死了……”

    秦卿翻了个白眼儿,咬紧唇,听唐一这么一胡言乱语,反而不再那般‘兴奋’:“两年前就有人传说他死了,天底下所有的绝症都让他得了一遍,可到现在,他还不是活蹦乱跳的……”

    苏零是个传说中的‘杀手’,也可以说是个杀手中的传说。

    是个出身豪门,有实力,有背景,**不敢惹,白道惹不得的杀手。

    按说,他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应该,也不可能存在于国内,国家暴力机关一旦出动,无论是什么样的‘刺头’,他都得给老老实实地趴下。但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出了一个另类,打不死,也折腾不倒,恨他的多如牛毛,可愿意为他卖命的,虽然只有寥寥几个人,却每一个都能抵得上千军万马。

    国家的暴力机关,那也是由人组成的,也不是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他的那些神通广大的敌人们,想私底下小规模动手,根本连他的边儿都摸不到,可要是企图通过正规的法律手段达成目的,例如——杀了他,那恐怕只有想办法掌握确实的证据,把案子给做成铁案了。

    而以他的背景、身份、能耐,想要抓住他的把柄,把他一口气钉死,那绝对是难于登天,所以虽然有好多人盼着他哪一天驾鹤西游,可至今他还是活得好好的。

    大概……这就是所谓的祸害遗千年?

    “他回国——会不会是为了沈醉?”——沈醉和苏零之间的恩怨,整个羽林连新兵蛋子都知道!那人突然回国,还来到……沈国手在的医学院!

    唐一一惊,差点跳起来——恐怕有八分可能是因为沈醉……

    秦卿更是激灵灵打了个哆嗦,伸手就拿出手机,但她还没来得及拨电话——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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