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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大皇商-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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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
    最后一步,便是将洗干净的酱萝卜一同入锅熬煮。
    通常情况下两刻便能出锅,不过要想汤味浓郁,可多煮几刻,炖出来的鸭子不仅软烂,酱萝卜的味道也很有特色。
    今日这一道汤,杨中元足足炖了半个时辰,所以当他端着砂锅往院子里走的时候,夏君然老远就闻到香浓的鸭汤味。
    虽说菜色简单,但杨中元做的分量很足,并且手艺当真了得,就连这四菜一汤的家常菜,也做得令人食指大开。
    最简单的两道凉菜摆盘十分讲究,凉拌茄子被杨中元仔细盘成小山状,山顶上还盘旋着红红的辣椒丝,搭配很是合理。而凉拌西红柿则被被他在盘中摆成一朵红艳艳的花,看起来非常漂亮。
    两道热菜就稍微没那么细致的摆盘了,但是香味却总是往外飘,让夏君然一直吸着鼻子,感叹道:“中元这一手厨艺,就连许多大厨都比不上的。”
    杨中元坐在他边上,先是指挥程维哲盛饭,然后才说:“夏大哥谬赞了,今日匆忙,家里未准备好酒招待,不若我去盛记买一坛回来畅饮?”
    听到酒这个字,夏君然的手不由自主在肚子上拍了拍,表情看起来很是纠结:“不了不了,下午还有事忙,下次等你跟小程去衢州,我们再不醉不归吧。你夏大哥家里,有的是好酒。”
    杨中元想想也是,便点了点头,忙又去泡了一壶荣华过来,算是以茶代酒。
    程维哲速度也很快,正巧捧着四碗玉井饭端上桌,他跟着杨中元学的,就连米饭也是用小碗盛好,然后倒扣在大碗里,看起来圆圆滚滚的,上面点缀着红白颜色,显得非常可爱。
    “哎呦,你们家吃饭还挺讲究。”夏君然也不客气,相互喝了一杯茶后,便拿起筷子,照着小炒肉就上了手。
    小炒肉杨中元还用了豆豉,薄薄的五花肉片带着辣味与豆豉香,配着略甜的胡萝卜,非常下饭。
    一口肉下肚,再塞进清香十足的米饭,实在非常享受。
    杨中元给他盛了一碗汤放在手边,笑着说:“人人都要一日三餐,我们忙活着一天多辛苦,当然要吃点好的。”
    程维哲在一旁搭腔:“可不是,我们家小元对吃的那叫一个讲究,等以后不忙了,我们好好整一桌拿手菜给夏兄尝尝,那简直是人间极乐。”
    夏君然被他的形容逗乐,一口饭差点没喷出来,险些笑岔气。
    杨中元在程维哲腰上狠狠拧了一下,然后便把汤碗推到夏君然跟前:“夏大哥,快别听他胡说,赶紧喝口汤压压。”
    酱萝卜本身就是腌制好的,食用时需要反复冲洗,才不会那么咸,并且腌制的时候加了酱油,所以即使汤中除了料酒再也没有加其他的调味料,但喝起来却口感非常丰富。
    因为炖的时间很长,所以汤汁的颜色也是略浅的酱油色,汤面上浮着星星点点的油花,那是鸭子本身的熬出来的。
    一口热汤下肚,鸭子的香味顿时在口中炸开,夏君然又灌了一口,这才道:“这汤炖的真好,味道太鲜了。”
    杨中元换了公筷,给他夹了好几块鸭肉:“也尝尝肉,炖的时间长,应该很软烂了。”
    夏君然看了看旁边还没动筷子的三道菜,深深觉得今个是来对了。
    一顿饭吃了半个时辰方才尽兴,等到都吃完了,夏君然这才拍了拍有些撑的肚子,叹气道:“我真是许久都没这么吃饭了,待会儿可不能跟尚泽讲,要不然他又要念我。”
    杨中元又续了一壶茶,端上瓜子和苹果,听了笑道:“夏大哥,你们感情真好。”
    夏君然脸上也带着笑,他只说:“我们从小就认识,感情自然极好。”
    他说完,顿了顿又说:“你们也会跟我们一样的。不过他那个人啊,明明比我年纪小,可总是喜欢冷着一张脸,我们家那些管事,怕他怕得要死,都没见那么怕我。”
    “又说我坏话?”一把有些冷的嗓音从铺子里传来,杨中元与夏君然抬头,便看到程维哲正迎着尚泽进来。
    “没,我夸你呢,真的。”夏君然冲他招招手,叫他坐到自己身边。
    尚泽一贯冷漠的脸庞在见到他的那一刹那便柔和了下来,他坐到夏君然身边,关切问:“还好吗?”
    夏君然点点头,笑着说:“中元手艺可好了,我自然吃的极好,你没喝多吧?”
    尚泽摇了摇头:“他们那些酒,哪有咱家的酒有劲儿,没事,就喝了一杯。”
    他说完,又站起来冲杨中元一家三口行了个简单的礼,说:“多谢中午招待,尚泽在此谢过。”
    杨中元忙摆摆手:“我们也没准备什么,还是夏大哥不嫌弃。”
    程维哲帮着周泉旭端了新的茶与茶点来,道:“尚兄客气了,茶和茶点都算是我铺子里的招牌,二位可尝尝。”
    这会儿微风和煦,他们几个酒足饭饱,一同坐在院中谈天说地品茶,倒十分风雅。
    周泉旭只略坐了一会儿就回屋午睡去了,他走了以后剩下四个年轻人更是放松,说话也越来越自在。
    朋友总是相处多了才越深厚,虽然他们四个只是刚刚认识,脾气性格也不尽相同,但却十分意外地能聊到一起。
    交朋友,也是看缘分。
    尚泽虽然话少,但每次都能说到点上,等到大家都聊开了,他才正色问:“你们是否想要离开这里?”
    程维哲与杨中元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点头道:“是。”
    尚泽淡淡道:“你们想要去哪里?做什么?”
    程维哲想了想,才说:“我跟小元多是做吃食这类,他掌勺的手艺当真了得,而我也想继续把茶叶做下去,所以无论是去哪里,大概也无非便是开食楼,吃饭品茶都有的那一种。”
    这一点,是他们早就想好的。
    既然两个人以后便会成为一家人,那还不如开一个铺子了事。
    一旦离开这里,他们要开的肯定不是这种街边的小铺子。大梁繁荣百年,各地的商街都相当热闹繁华,想要分一杯羹确实很难,但既然想要赚大钱,必然也是要先苦后甜的。
    他们想先把食楼开起来,杨中元用顶尖手艺打开市场,与此同时程维哲寻好茶园,争取做出自己的茶叶牌子。
    就像韩家当年的小荣华与龙凤团圆,只有自己有自己的招牌,才能成为超越别人的存在。夏家就是最好的例子。
    这么多年,夏家推出的酒品不知几凡,但醉倾城依然是他们家响当当的口碑。虽说外面卖的醉倾城并不是御供那一种,但醇香的口感还是使得酒客们趋之若鹜,只要路过夏家的酒坊,必定要买上一坛尝尝。
    在绝对的好东西面前,再高的价格都是值得的。
    这就是招牌和实力。
    杨中元和程维哲想要白手起家一步登天,要做的只能从无到有,以自己的努力和汗水慢慢累积根本,先砸下坚实的口碑,才有可能推出属于自己的招牌。
    赚小钱容易,赚大钱却难。
    大概是程维哲跟杨中元的目光太坚定,也太炽热,夏君然竟然也觉得自己有些心热起来,他不由道:“去衢州吧,那里才是大梁最繁荣之地。”
    大梁最尊贵之地当属帝京,而最繁荣富饶之地,却是衢州。
    衢州作为淮安、岭西、凉川、渭水等四郡交汇之地,自古以来便是商家南来北往东向西去的必经之道,衢州府的车马驿与客栈,比其他郡府多得多。
    衢州郡府衢州府略微靠北,离凉川很近,每年的新夏大集会延续整个八月,这一个月里当年新下的稻米、布匹、瓷器、香料、茶叶等等商品都从各地汇集而来,商家们互相进货之后,又陆续返乡。一年一年,让衢州成为整个南地当之无愧的首富之乡。
    想要做生意,成为大商人?那么衢州是最好的选择。
    这里有最多的机会,也有最严酷的环境,端看你敢不敢闯了。
    程维哲和杨中元原本也十分想去衢州,如今听到夏君然这样说,不由问:“夏兄倒是豁达,不怕我们过去占了你们的商路?”
    夏君然听了,突然大笑出声,好半天才说:“我怕什么?你们一不做酒,二根本不成气候,与我夏家半分干系都无。”
    他顿了顿,突然昂起头,淡淡道:“就算你们真做酒,那也要看看有没有那个本事了。要说当世最好的酒商,除我夏氏,再无其他。”
    作为大梁最大的酒商,夏家的家主当然有这样的自信与气魄。
    就连尚泽,也跟着补上一句:“夏家的酒,是大梁最好的。”
    

☆、第060章 家人

当天下午;四个人聊了许多事情。经商是门深奥的学问;想要做大;想要做成最好的,那光有手艺根本不行。
    对于这一点;程维哲和杨中元有的只有过硬的手艺和不怕吃苦的精神,其他的;说起来真的都没有。
    夏君然与尚泽这两位久经商场的老油条肯给他们简单说些粗浅道理,也着实令人受益匪浅。
    对于他们的好意,杨中元和程维哲都铭记于心,在依依不舍送走两位前辈之后;他们又回到自己的小铺子里,一起畅想起美好的未来。
    说他们乐观也好,妄想也罢,人总得有点梦想,才能活的满足。不是吗?
    自己一步一个脚印,从一无所有到富足安乐,梦想实现的那一天,大概会成为一生里最珍贵的记忆。那值得所有人为之努力。
    第二日一大早,杨中元便早早起来开了铺门,如今已经是九月天了,早起有些冷。他烧开一壶水,先漱口洗脸,转头就看到程维哲搓着手走进来。
    他先是递给杨中元一个油纸包,然后便去取了自己放在这边的脸盆,洗脸漱口去了。
    他那个茶铺子还有其他伙计住,但不做早食,所以开门很晚,这会儿伙计们都还在睡。他不好打搅人家,所以都是起来上杨中元这边洗漱。
    程维哲洗干净脸,扭头看杨中元已经通开了锅灶,正用抹布擦着铺子里的桌椅。他赶紧跑回去,一把拦下杨中元忙活的手:“新出锅的肉包,我买了十个回来,早晨你就不用忙着做饭了。”
    雪塔巷的包子张做包子很有一手,薄皮大馅,肉也干净足两,吃起来非常香。如今杨中元得操持生意,所以一般都是煲汤或者炒菜,还真没工夫做包子饺子给他们吃,没得比较,所以程维哲觉得包子张的包子也还不错。
    杨中元任他抢走抹布,然后笑道:“光吃包子多噎得慌,打个小米粥吧。正巧今天的小菜昨天已经准备好了,就着吃也香。”
    开门做生意,他虽然说因为人手不足,所以总是那两样面食从来没换过。但小菜却经常换的。
    今个素什锦,明天便是素三丝,偶尔做小葱拌豆腐。或者买到颗粒饱满的花生,也炒个花生来下面,都是很好的。
    这一日他准备的就是炒花生米,这个简单,花生前一日他已经用开水泡好,如今都已经晾干。炒这个要先小火翻炒,再大火炸,等到发出噼啪声音,出锅撒盐就成。是道十分家常的美食。
    虽然比起素菜,花生的成本要高一些,他给的也少,但食客们却还是很喜欢。
    毕竟,吃这个感觉油水足啊。
    “瞧你最近累得脸色都不太好了,待会儿碗筷都我来洗吧,你趁着空闲多睡下。”程维哲从空屋取来一碗小米,洗干净放在一边,又取了两碗水倒入杨中元用来蒸饭的那个陶罐。
    他们家这灶台又要煮面又要熬汤的,锅碗瓢盆总是不够用,所以煮饭熬粥都是用它,出来的味道也很香。
    这些日子以来,程维哲已经学了好多厨房活计了,比如加水熬粥这一项,他还真学会了。偶尔早晨杨中元忙,他便担起了煮粥的活计,还挺像模像样的。
    熬小米粥要先把水烧开,再加入小米文火慢炖,两刻便可以了。因为是早上,时间也紧,煮熟了吃就行,倒不用熬出油来。
    杨中元看他忙忙碌碌,竟也陪着自己在这件小铺子里忙活了两个月,对于一个富家公子来说,真的很难得。
    无论程维哲在程家如何,也无论他开着个小茶铺子被多少人闲言碎语,但他以前到底真的十指不沾阳春水,是半点家事都没做过的。
    现在为了他,倒也什么都会了。
    想到这里,杨中元不由心下柔软,低声道:“晚上给你做个糖醋排骨如何?我记得你最爱吃这个。”
    他的想法很简单,我喜欢你,想要对你好,就做你最喜欢吃的,每天都努力把你喂得高高兴兴,吃得心满意足。
    程维哲抬头,见他看着自己的目光十分柔和,脸颊的酒窝再度显露出来。
    “小元最贴心了,真好。”
    杨中元也笑,没回答,只是把前一日泡好的芥菜头拿出来,又繁复用水冲洗。
    最近他们家吃粥的次数多,芥菜是最好的佐粥小食,他买花生的时候看到隔壁有卖,便买了一小块回来,好好泡了一天。
    他切下一小块,伸到程维哲嘴边:“尝尝咸不咸?”
    程维哲咬了一口,嚼了嚼,砸吧砸吧嘴道:“正好。”
    “是吗?”杨中元也不嫌弃,把他咬了一半的咸菜扔进嘴里,也细细品了品,“恩,这家的芥菜头还挺好吃的,等这次吃完了,我再买点。”
    说话的功夫,陶罐里的水“咕噜咕噜”冒起泡泡,程维哲赶紧把小米倒进陶罐里,然后十分熟练地从罐中舀了些水到碗中,把挂在碗壁上的所有小米再次倒入陶罐里。
    等到这一切都做完,他便压了压铁炉的火,把那十个包子放在陶罐的盖子上,一起温起来。
    案板边,杨中元已经用眼花缭乱的速度,把芥菜头打成细丝,然后又切了一个青椒,同样打成丝。等到把两样都放进一个小碗里,杨中元又倒入昨日已经榨好的花椒油和香油,少少加了酱油和醋,使劲拌了拌,一股油香味就飘散出来。
    芥菜头由于腌制过,所以没有油,单纯吃起来是不香的。加了这些作料以后,不仅还有青椒的辣味,再带上花椒油麻麻的滋味,配上香醇的香油,味道才算足。
    程维哲帮他把咸菜放到院中,回来就勤勤恳恳擦起了桌子。
    杨中元用大锅爆花生米,顿时小铺子里里外外都是香味:“你看你现在这样,要是峰叔知道,说不得要埋怨我的。”
    程维哲在盆里搓了两把抹布,起身看他一眼,道:“埋怨什么?我爹巴不得我多做点活,省的跟某些人一样,成为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臭老九。”
    唉,杨中元听他这样说自己父亲,跟着叹了口气。
    他觉得他们两个的命特别像,都有一个特别好的爹,也都有一个特对自己不上心的父亲。
    这一点上,其实他们的亲缘都不算圆满。但人哪有十全十美的?他们两个的爹爹都是最好的,那已经很幸运了。
    在宫中那么多年,杨中元已经慢慢学会了豁达与乐观。
    如果没有这两样品质,他根本无法支撑下去。
    “好了,再说他们干嘛?等以后我们走了,谁还管他们是谁。”杨中元安慰他。
    程维哲低头笑笑,可算是把刚才那段蒙混过去了。他知道杨中元每次看他干活就难受,可他不干,这一天到晚的杨中元就算是累死也干不完。虽然现在家里有他跟周泉旭,但杨中元还是瘦了。
    不止一次,程维哲下午偶尔回茶铺忙完回来,总是看到他趴在铺子的桌子上浅眠,整个人看起来单薄瘦弱,眼睛下面一片青白,怎么看怎么觉得他累。
    看着这样的杨中元,他不是不心疼的,可每次他想说先找个学徒工替他分担分担,杨中元却总是不同意。
    “人家来吃的就是我的手艺,只这一小间铺子我都做不好,那别想开酒楼了。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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