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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养猫成「攻」-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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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太不了解谭世远了。”邢队长沉痛的摇了摇头,“谭世远御下极严,一旦手下犯错,就会被无情击毙。在他眼里只有利益得失,别说是养子,就是亲儿子,他也照样下得了手。”
  白玉霖死不瞑目的瞪着双眼,白皙的脸上还维持着临死前惊恐的表情,仿佛难以相信养育他多年的义父竟会对他下毒手。
  邢逸飞默默地替他阖上眼皮,薄唇用力地抿成一线。
  又一条年轻鲜活的生命在眼前葬送,罪魁祸首却依然逍遥法外!
  他发誓,总有一天,他会把那个双手染满罪孽的谭世远捉拿归案,绳之以法!
  这时,法医匆匆赶到,由于环境简陋,气候炎热,根本没有办法储存尸体,法医只能简单的处理一下,当场解剖验尸,得出的死因跟邢队长的推论一致,同时他还从白玉霖的血液中检查出了海洛因的成分,证明死者生前是个瘾君子,有长年吸毒的历史。
  “用特制的毒品来控制手下人,让他们死心塌地的效力于自己,正是谭世远惯用的手段。”邢逸飞淡淡的解释道。
  白玉霖的结局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众人的心情都十分复杂。虽然白玉霖心狠手辣,坏事做尽,但他的下场依然令人唏嘘不已。
  阮清砚望着白玉霖被白布覆盖的尸体,轻轻地叹了一声:“唉,其实,他也怪可怜的……”
  叶景梵目光复杂的看了一眼白玉霖的尸体,迅速的收回视线,目光深深地凝注在阮清砚脸上,认真地道:“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也是自食恶果,怨不得别人。何况他诬陷你,绑架你,差点害了你,就冲这个,我也不会同情他。”
  叶景梵就是这样的人,爱憎分明,不管对待感情还是为人处事,都绝不拖泥带水,这样爽朗果敢的性格正是阮清砚最欣赏他的地方。
  阮清砚紧紧握住叶景梵的手:“他害你出车祸,差点变成植物人,还派杀手刺杀你,我也不原谅他。”
  叶景梵揽住阮清砚的腰,在他额上落下温柔的一吻:“不去想他了,我们回家吧……”
作者有话要说:  黑莲花终于over了。。。大家觉得解气吗?
  PS:大家觉得新出场滴邢警官肿么样?有木有攻的气场?如果续集写个正义特警攻X阴狠教父受的故事,强攻强受,相爱相杀,你们觉得有爱吗?

☆、回归(删节版)

  谭世远老巢被围剿,猎鹰留下来帮忙,叶景梵和阮清砚则风尘仆仆地回到A城,飞机一落地就接到一个消息:叶景云不见了!
  叶景梵刚刚追回阮清砚,一路上满脑子想着回家怎么温存缠绵呢,谁知刚回来就接到一记炸弹。
  “妈的,这小子又搞什么飞机?”叶景梵恨不得破口大骂。
  “你先别急,咱们回帮里看看情况。”阮清砚安慰道。
  看着一脸疲惫却依然为自己分忧的阮清砚,叶景梵又感动又心疼,说道:“不,你别去了,先回去休息休息,我处理好再来找你。”
  阮清砚拗不过叶景梵,只能同意下来。叶景梵将阮清砚送回去后,再掉转方向开往兴义帮总堂。
  说是回去休息,可阮清砚哪里歇得下来?
  他将自己的公寓里里外外彻底清扫了一番,没有饭团的屋子显得格外空旷寂寥,他坐在客厅的地板上,望着澄亮如镜的地板怔怔出神。
  自从离开兴义帮,他就决意放下那段绝望的感情,一心一意过平淡的生活,然而事与愿违,这些天来发生的事情,实在堪比一场惊心动魄的好莱坞大片,超乎想像的惊险刺激。
  阮清砚至今都感到难以置信,叶景梵会为了救他单枪匹马的独闯虎穴。在他最绝望的时刻,心爱之人突然横空出现。那一刻的震撼,真是无法用言语来描绘。
  在燃烧的罂粟田前深情拥吻的那一幕,更是令他感动莫名,他真害怕一个不小心,从美梦中惊醒,这美好的一切都化为泡影。
  墙上的吊钟铛铛铛铛响了四下,把阮清砚从患得患失的情绪中惊醒。
  哇,已经下午四点了,该准备晚餐了!
  阮清砚收拾好心情,提着购物袋冲向菜场,一口气买了许多食材。
  快六点钟的时候,终于收到叶景梵的消息:“事情已处理好,我现在就过来找你。”
  阮清砚回道:“晚饭快做好了,都是你爱吃的,快回来吧。”
  “哇,老婆真是太贤惠了,爱死你了,我马上赶到!”叶景梵的回复瞬间即到,末尾还附上一个大大的笑脸。
  阮清砚不禁莞尔,放下手机,专心致志的对付手中的羊排。
  *******
  叶景梵推门进屋,顿觉饭香扑鼻,肚子里的馋虫一下子被勾了出来。
  “回来啦?”系着素色围裙的阮清砚,笑得一脸温柔。
  餐桌上摆满琳琅满目的菜色,香草煎羊排、红酒烩牛肉、清蒸鳕鱼、酥炸墨鱼丸、芦笋炒虾仁、白灼芥兰、花生莲藕排骨汤……每一样都是他爱吃的,色泽鲜润,香气四溢,令人垂涎欲滴。
  叶景梵感动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下意识的吸了吸口水。每次看到美味就忍不住流口水,这大概是变猫后遗症吧。
  “宝贝,你辛苦啦!”叶景梵拦腰一把抱起阮清砚,用力的亲了两口,又讨好的在他脸上蹭了蹭。
  “哎,放我下来啦!”阮清砚笑着挣脱开来,问道,“找到叶景云了?”
  “别提那个小兔崽子了!”叶景梵从怀里掏出一封信,“你看看就知道了。”
  阮清砚接过信封,打开一看是叶景云的亲笔信,心想,嗬,留信出走,看来是蓄谋的啊,至少排除了被人掳走的可能性。
  叶景云在信里说,叶景梵离开这几日,他深刻反省,感觉自己年少轻狂,误信奸人,差点犯下不可挽回的大错。虽然叶景梵愿意既往不咎,但他自觉无颜面对兄长和帮里弟兄。正好收到叶老帮主从大溪地寄回的家书,于是他就决定赶往遥远的南太平洋寻找父亲,准备跟随叶老帮主周游世界,增长见识。
  阮清砚的脑海里立刻涌现出这样的画面:叶景云蹦蹦跳跳地跟在叶老帮主身后,嘴里天真而欢快的唱着“老爸,老爸,我们去哪里呀”。富于喜感的画面让阮清砚忍俊不禁笑出声来。
  “我觉得这样也好,让当惯了甩手掌柜的老头子也当一回奶爸试试!”叶景梵也跟着笑起来,“哦对了,净顾着说那小子,差点忘记送给你的礼物了!”
  叶景梵说着,变魔术似得从身后拖出一只航空箱,平放在地板上,顺手打开了箱门。
  “这里面有什么?”阮清砚瞪大眼睛问道。
  叶景梵笑而不语,轻轻拍了拍箱顶:“快出来吧!”
  里面的小家伙害羞地躲了一会儿,终于抖抖索索的迈开小爪子爬了出来。
  半大的小猫浑身披着暖棕泛金的毛发,扭动着肉墩墩的身躯四处乱爬,好奇地东张西望。
  阮清砚像被施了定身法,钉在地上一动也不能动,过了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不敢置信地问道:“饭……饭团?”
  “喵呜——”饭团软软地应了一声,抬起小脑袋,幽蓝的眸子像一汪清泉,闪动着熟悉的神采。
  “饭团,真的是你,你回来了!”阮清砚欣喜若狂地抱起饭团,搂在怀里又亲又摸。
  狂喜过后,阮清砚忍不住疑惑道:“饭团怎么会活过来?它明明……”
  阮清砚想起饭团为了救自己被枪击中,浑身是血的在自己的怀里断了气,不禁又一阵揪心难过。伸手摸了摸猫咪的肋下,发现果然有一块很大的伤疤,好在已经愈合了。
  “当时它被枪击后重伤昏迷,进来收拾的人以为它死了,就扔进了垃圾堆,但其实它并没有死,被收垃圾的一个孤独老人救了回去。后来偶然的机会被我发现,就花钱买了回来。”
  叶景梵简略讲述了饭团的经历,但隐瞒了一些小细节。
  饭团中枪后的确是断了气,断气后叶景梵的灵魂归入人体,而原先猫咪的魂儿也回到了猫身。灵魂交换之后,叶景梵对于原先的猫宿主还残留了一丝特殊感应,他隐隐感觉猫咪还活着,便命手下四处寻找,果然让他给找到了。
  叶景梵又怕真正的饭团不认识阮清砚,还特地找人训练了一番,让饭团听到它的名字,就会条件反射的应答。
  心爱的小宝贝失而复得,阮清砚开心得不得了,抱着饭团舍不得放手,心肝宝贝的叫个不停。  
  被冷落在一旁的某人心里不爽起来,忍不住低咳一声提醒道:“小砚,我饿了……”
  阮清砚这才把目光转到叶景梵身上,只见他的爱人不满的垮着脸,一副被遗弃的可怜样,忍不住笑道:“抱歉,我一时太高兴都忘了,我们吃饭吧。”
  “嗯嗯!”叶景梵一溜烟的奔到饭桌前,熟稔地找到原先饭团的专座坐下,抬头眼巴巴的望着阮清砚,那样子跟等人喂食的饭团没有什么两样。
  饭团的位置被某人占了,阮清砚只好饭团也抱到自己的另一侧,到厨房把剩下的鳕鱼肉煮了给它吃。
  吧唧吧唧——
  呼噜呼噜——
  阮清砚望望左边大口啃羊排的叶景梵,又看看右边打着小呼噜吃鱼的饭团,有一种自己养了一大一小两只猫咪的荒谬感觉。
  *******
  一家三口满足的吃完大餐,叶景梵自告奋勇的帮忙洗碗。然而,在他毛手毛脚地打碎了两个碗三个碟子之后,终于被阮清砚赶出了厨房。
  “那我先去洗白白,到房里等你哦。”叶景梵眨眨眼,亲了一下阮清砚的耳垂,就乐颠颠地洗澡去了。
  他暧昧的语气和动作,令阮清砚的脸滚烫起来,手一抖差点也摔了碟子。
  机械的洗完碗筷,又慢吞吞地冲了个澡,阮清砚才磨磨蹭蹭的推开卧室房门。
  一开门,就看到床上一大一小两只棕毛对峙。
  叶景梵对着饭团龇牙咧嘴的吼道:“这是老子的床,你丫滚下去!”
  饭团不甘示弱的冲他喵了一声,脊背上的毛炸起,四只小爪子紧紧扒着床单,摆明了不肯放弃自己的领地。
  “你们在干什么?”阮清砚愕然道。
  叶景梵立马换了一张脸,笑嘻嘻的抱起饭团:“没什么,我们在交流感情呢!”
  “是吗?”阮清砚狐疑地斜眼看他。
  叶景梵见此计不灵,便立刻转换策略,丢开饭团,几个大步跨到门边,利用身高优势将阮清砚压在门上,不容置喙地吻了上去。
  “唔……不……”阮清砚含混的呻…吟,眼角的余光瞄见饭团仰着小脸好奇的盯着他们,忍不住羞臊地推拒,“不行,饭团在看呢。”
  叶景梵忍了那么久,怎么能让一只猫破坏了自己的好事,二话不说拎起饭团的后颈皮,一挥手丢出房间,顺手重重地关上房门。
  “好了,现在只有我们俩了。”
  ……………………
  卧室里激战正酣,门外却蹲着一只无比郁闷的小猫,正用两只胖乎乎的前爪抓挠着房门。
  那明明是偶滴房间偶滴床,为毛不让我进去嘛?喵呜——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完结啦,撒花ing~
  明天有空的话,我会写一个后记,顺便晒一晒偶家大小女儿的靓照。

☆、后记及感想

  之前答应过读者,完结后要贴我家两个宝贝女儿的照片~这就来啦~~
  图片请看这个帖子1488和1489楼:http://tieba。baidu。/fct=335675392&tn=baiduPostBrowser&sc=53694464790&z=3079002990#53694464790
  我的两个女儿都是流浪猫,普通的中华田园猫,健康活泼好养,是从小被抱养回来的。
  大女儿三岁,大狸花猫,名叫阿瞒,对,就是曹操的小名阿瞒。
  为啥叫这名字,大家可以看看她的脸,是不是有点像京剧脸谱里的曹操?两边不对称,很有喜感,哈哈
  她有点傲娇,在外人面前很胆怯,但其实非常非常滴聪明哦~我文里面写的玩小老鼠扔出去捡回来的游戏,就是阿瞒经常跟我玩的。
  她经常会叼个玩具老鼠放到我脚边,然后眼巴巴看着我,让我跟她玩,我把老鼠扔出去,她就飞奔着捡回来,再扔,再捡……她总是乐此不疲的
  晚上会在房门外嚎叫挠门的也是她,这家伙总喜欢睡我脚头,霸占我的床!
  小女儿两岁,三花猫~
  为啥叫小乔?因为她小时候长得很美貌,现在当然也不差,但还是小时候胖乎乎的五短身材最萌啦~
  那是春节刚过完,第一个工作日下班后,我在小区门口,看到一只毛团在对面关了门的粥店门口徘徊。看到我之后,她一点都不怕,跑到我脚边,我摸摸它,它就呼噜呼噜的打呼噜,我抱她起来,她也都不抗拒,一副求包养的样子。她看上去顶多两个月大,长得特别呆萌,眼睛特别漂亮,我看着就动了心。那时候大女儿还在她外婆家没跟我一起回来,空窗期的我就把小乔抱回来了~
  哈,后来才知道她的本质是个二货+吃货!嘴馋的不得了,跟她的外貌完全不符,可是已经悔之晚矣~~
  开玩笑啦,其实小乔是我的心头肉,有一段时间我俩相依为命,她最喜欢黏我了。
  早上会爬到我床上,蹲在我床头打着小呼噜,还把她毛绒绒的脸凑到我脸上闻我。
  有时候我坐在电脑前码字,她就会趴在我桌上,一声不响的陪我一起。
  虽然我的两个女儿都不是什么名猫,但我对她们的爱丝毫不打折,吃穿用度也都伺候得好好地
  她们在我家里地位可高了,全家人都爱她们,连我妈妈,最开始反对我养猫,但过来住了一阵之后,就被她们征服啦,现在每次打电话都要先问猫猫怎么样了,然后再问我的情况^_^
  我一直想写为我家两个可爱女儿写一篇萌萌的文,想法一早就有,却想了很久才动笔写。
  在写此文之前,刚刚完结了一篇38万字的长文,那篇文是我花心思非常多的一篇,但成绩却没有达到我的预期。VIP订阅平平,赶榜+日更压力却一直很大,我越写到后面越是乏力,心态也失去平衡,天天盯着数据看,写文的乐趣大打折扣。后来出个志修文时,我自己都觉得不甚满意,感觉文章过于冗长,甚至啰嗦。
  于是,我开始反思,到底我写文的初衷是什么?是为了赚钱吗?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是为了赚钱,我随便去做个兼职,相信也比写文赚得多。
  我写文首先是自娱,因为有兴趣,有将心中所想诉诸于笔端的冲动;其次是娱人,想把脑海中的故事写下来,分享给更多人,并且得到大家的喜爱。
  我不是职业写手,但我热爱写作,愿意用我有限的业余时间去写自己喜欢的东西。
  我脑子里有很多梗,但时间有限,手速更渣,于是写文的速度永远比不上开脑洞的速度。那该怎么办呢?
  于是我决定做一个尝试:抛弃网文惯有的长篇,尝试用更精炼的文字、更简短的篇幅去讲述故事。
  《猫》文结束时,很多读者都觉得太短,如果跟时下的网文比,不到7万字的文确实是短,但这其实是我刻意控制在单行本的长度的。
  要写长太容易了,同样这篇文,我可以轻而易举的扩写2…3倍,也可以入V赚钱,但这不是我的方向。
  为什么一定要追求长呢?《羊脂球》只有不到3万字,《老人与海》只有4万多字,而我最喜欢的两本书——《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和阿婆的《无人生还》,也只有区区十万字。这些文都不长,但不妨碍它们成为经典。
  如果一篇人物复杂、剧情跌宕起伏的侦探小说,都只要10万字就可以完整演绎,没理由写两个人谈恋爱要写出几十万字。
  大家看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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