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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爱在夏朵-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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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楔子
    “于先生,这是钥匙,您收好了。具体的情况,你可以和夏先生商量。”

    “好的,谢谢。”男人温文尔雅接过钥匙向房东道谢。

    于若翔攒了几个月的小钱,终于决定从之前那个又小又破的屋子里搬出来,重新租一套宽敞明亮些的房子。在房屋中介一眼看中的这一套,是坐落于中心地带的中高层。

    “合租。要求:男性。”

    他算了算,130来平方米的房子,和别人合租的话,租金就可以减半,日后的水电煤也可以平分,到是不错。

    801。于若翔咔哒一声转开门锁,低头就见玄关处胡乱摆放着的四只鞋。

    “夏先生——?”低低地喊了一声,没有回应——没有人在吗?

    于若翔转身将门带上,顷刻间却仿佛听到里面房间传来的声音,一浪盖过一浪。

    “唔,再快一点……快,啊啊……”

    房里在做什么再清晰不过。

    这还没到晚上呢,于若翔听得脸红到脖子根,站在原地也不知该进该退。

    没过多久,里面房间的房门就打开,一个男人大大咧咧走出来,看上去十分年轻,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年纪,面容清秀俊朗,身上随便地套着一件宽大的白色的衬衫,下面光着两条长腿。

    看到呆呆地站在客厅里的于若翔,眯着眼揉了揉乱糟糟的头发嚷,“你谁啊你!?”

    “我,我……”于若翔一时间乱了手脚,支支吾吾了半天,“我是和你合租的。房东给了我钥匙的,我不知道……”他只顾撇着头说话,也不敢多看男孩一眼。

    “那你站那发什么楞?我冲澡,你该干嘛干嘛去。”那人瞥了他一眼,就走进浴室。

    于若翔正要挪开步子,房间里又走出一个男人来。俨然已经穿好了衣服。陌生的男人冷漠地看了看他,拎起放在茶几上的公文包便开门离开了。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炮友”……吧?

    于若翔粗粗地看了看这整个屋子,大致也就能明白那人的生活状况了——客厅乱七八糟,茶几、沙发,都堆满了时尚杂志和吃完了的零食袋;餐桌上丢着一带吃了一半的切片面包,也不知道有没有坏掉。

    他走进另一间应该属于自己的卧室去,那被他拿来当作了杂物储存室。一打开门,就是一股浓烈的香水味,仔细一看,桌上地上都是瓶瓶罐罐的香水——难道那家伙有奇怪的香水收藏癖?

    “喂!”正看地起劲的时候,发现那人已经站在自己身后,“你在干吗!?”

    他伸手过来刷拉一声就把门拉上,严严实实地堵在门上。两手交叉在胸前,挑着眉毛望着于若翔。

    “……这是我的房间吧?”

    “对,”他仍旧套着那一件长长的衬衫,下身只有一条内裤,“不过是在我把我的东西搬走之后。”

    这家伙还真的有够奇怪……于若翔禁不住地想。

    “你会干什么?”他拨开沙发上乱七八糟的杂志坐下来,问。

    “什么会干什么?”

    “买,烧,洗,木,瓦,电,你都会干些什么?”

    ……你又不是请保姆,问这些做什么。心里嘀咕,嘴上还是诚实回答:“都,都行吧。”想到自己的拿手项目还不忘添一句,“我会做蛋糕……”

    “很好,”他笑得眯起眼睛来,蜷在沙发上像是懒猫,“这样,房租包括水电煤的一切费用我来负,但是你得负责打扫家里,做家务。事先约法三章,晚上不回来过夜的话要事先和对方讲;其次,不能干涉彼此的生活;第三,不允许带女伴回家过夜。没问题的话就这么说定了,有问题的话向后转出门不送。听明白了吧?”

    “啊,恩。”

    “我叫夏臻。”那人整个身子都窝在沙发里,笑得山花烂漫。

    那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

    每当于若翔回想起来的时候,都无法忘记当时的夏臻。说来奇怪,当时他只觉得夏臻必定是个妖精,而夏臻也确实算得是个妖精。
同居生活
    于若翔听到坐在沙发上,女王一般发号施令的夏臻说着同居条例一二三——“第三,不允许带女伴回家过夜。”他心中叹了一口气,自己没有女友,是单身。而在这之前,交过两个男友,不过都以分手草草收场。

    之前的两次恋爱情况很相似。恋人数落他要什么没什么,只有一家小小的店面,整天做蛋糕甜点,没有出头的一天。为人又太过老实,等半天也吐不出一句好听的话。

    他确实可以算是个糕点师傅。蛋糕、甜点,样样都会。好像从来就没什么宏图大志,只想拥有一家店面,做自己喜欢的事,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他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扎进人堆里或许就找不到。如果要说他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老实又温柔。

    而与他相比,夏臻就特别地多。单凭一张清秀标致的脸就足以吸引大众的眼球。

    他是个绝对的香水收藏家,在一家大商场的知名香水品牌柜台下做香水销售。在住进那套公寓的第一天,于若翔就见识了他那一间堆满了香水的屋子。

    “于若翔,我饿死了啊!”夏臻一起床,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就砰砰砰地敲着于若翔的房门。这死家伙难道还没起来?那小爷我吃什么?一会还要赶着去上班呢。想到这里,更加没有耐心地狠狠踹了两脚房门,“于若翔!!”

    于若翔拎着两大袋东西进门的时候,刚好看到夏臻那一副暴躁的模样,“我去了一次超市——”

    “哦,早饭吃什么?”

    “我做了牛肉蛋花粥,马上就能吃了。”

    牛、肉、蛋、花、粥——夏臻心里一字一顿地重复了一遍。这家伙挺行的嘛,这下有口服了。表面板着一张脸嘀咕了一句,“快点,我先去刷牙啊。”

    等到他出来的时候,餐厅桌上已经摆着两碗新鲜出炉的粥,还有花生,酱瓜等等的配菜。

    夏臻眯着眼睛,飞速在餐桌前坐下来。低头看看碗里新鲜诱人的粥,舀上一口送进嘴里——

    “烫,烫!”硬着头皮把那一口粥咽了下去,食道舌头口腔几乎都要冒烟。

    “你慢一点!”于若翔连忙递过纸巾去给他。

    咕噜咕噜,一碗粥就见底了。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好吃!

    “喂,再来一碗。”

    于若翔有点吃惊,“嗯”了一声,接过夏臻的碗到厨房又盛了一碗出来给他。大概于若翔不知道,这样简单的粥品对夏臻来说已是人间美食——至少和那些熟泡面以及面包片相比。

    一连干掉两碗,夏臻抽了张纸抹了抹嘴,心满意足地拍拍肚子,笑脸之下小小的虎牙露出来。

    转身窜进房里,换好了衣服出来,又钻进卫生间去。于若翔知道,那是他出门前必备的最后一个步骤——打理发型外加洒香水。

    自从于若翔住进来之后,夏臻那一屋子的香水一半堆在了卫生间的橱橱柜柜里,另一些只能堆在他自己房里。他哪天用哪瓶也没个准,全看心情。经常能在一清早就听到他暴躁地嚷嚷:“于若翔!我的那瓶XXX在哪里!?”

    “什么?”于若翔对香水一窍不通,完全不知道他在说哪瓶。

    “妈的,靠边靠边,”夏臻从厕所出来,推开挡在路中间的于若翔,直奔自己的房间继续找,“……就是橘红色方瓶的那个,你到是看到过没有啊?”

    于若翔无奈地摊手,心想,我怎么可能知道你放哪了……

    知道那些瓶瓶罐罐是夏臻的宝贝,每次打扫房间的时候也格外小心。

    久而久之,对那些东西也渐渐熟络了。知道夏臻用地最频繁的牌子和味道,把最常用的放在显眼的地方。况且夏臻总是冒冒失失,全凭于若翔打理。

    “我的lightblue在哪?”

    “右手第二排第一格!”熟门熟路。

    “走了。”

    “哦,路上小心。”

    收拾一下早饭的碗筷,换换衣服,差不多也该去店里了。

    算上他自己,店里也就两个人。那个叫小优的女孩子对糕点制作充满热情。高中毕业没有上大学,去了料理学校学做蛋糕。手艺还不错,在店里帮了于若翔很多忙。

    由于店面的地段不错,交通便利,又有学校和居民区环绕,生意一直还算不错。

    每天上午九点小优会准时开门。上午一般比较清闲,到了中下午,店里的客人就会渐渐多起来。

    “老板,你擦香水了?”小优一脸诡异地凑过来嗅,“啊!D&G?品味不错啊。”

    “诶?”于若翔抬起手臂自己闻了闻,好像是有,那么一点,那家伙的味道……“是,是嘛……”于若翔干笑两声,真是尴尬。

    “这个款的男女两款都很好闻喔,是经典诶。”小优走进后面厨房,拿出新鲜的材料来,神秘地低声笑道,“……gay最爱的经典款之一喔~老板你的狩猎要开始了么?”

    ……不知道为什么,于若翔脑子里立即冒出来的,是夏臻那一张笑得妖孽横生的脸。

    小优说话向来直来直往,个性也大大咧咧,有时候甚至不像个女孩该有的模样。

    回想几个月前自己和前男友分手的时候,小优还陪着自己在夏朵喝了一晚上的酒。

    那时候她拍着于若翔的肩膀,嚷着:“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来,干!”

    诶,一晃也过去几个月了。

    算了,过去了的,就让它过去吧。多想无益。

    能有新的生活也不错,想到眼下店里生意一直不错,之前也总算是凭借着自己的那点积蓄换了一处宽敞的住处,于若翔安心地笑笑,安安稳稳过日子罢。
女王的倒霉二三事
    夏臻最近诸事不顺。

    先是下楼买东西的时候被一个骑着小号自行车的小屁孩撞到。他还来不及躲闪,那自行车就高速过来了。来不及刹车的结果就是他的小腿被撞到——挂彩了。那一瞬间他和那个小屁孩同时尖叫起来,可惜他是因为痛的,人家是因为觉得刺激。

    “喂,你哪家的!?有没有教养啊!你妈没教你不能骑那么快么?”

    那小小的男孩睁着圆溜溜的眼睛,一脸无辜地看着他。

    夏臻感觉自己气得就快头顶冒烟,“喂你聋的哑的,小爷我在和你说话!撞到人了也不吱一声!”

    那孩子歪了歪脑袋,“……叔叔对不起。”

    叔——叔——!居然叫我叔叔……妈的,小爷我风华正茂,居然叫我叔叔……

    虽然这样想着,但还是一脸笑,凑下去对那孩子教育道:“不是叔叔,是哥哥。乖,叫声哥来听听。”

    那孩子也笑了,“哥叔叔!”

    ……万劫不复。

    妈的,夏臻在心里暗自骂了一句。“走走走,哪来的回那儿去!见了就烦心。”

    瞥瞥自己的小腿,擦破了一大块皮,还见血了。不自觉伸手碰了碰,妈的,怎么那么疼。早知道不穿这条该死的中裤了。东西也顾不上买了,先回去再说。

    “诶,东西呢?”看到他两手空空地回来,于若翔不禁好奇。

    “闪一边去!”夏臻懒得和他多说一句话。看看自己腿上的伤口,这该怎么搞?唔,冲一下?不如冲一下吧!

    于若翔在卫生间门口望了望,看到夏臻拿着花洒冲着自己的小腿。

    “你在干嘛?”他走近看,才发现这家伙原来是弄伤了腿。“喂,直接用自来水冲伤口会感染喔。”

    夏臻呵护着自己腿上的伤,头也不回,“少罗嗦。”

    于若翔无奈,抢过他手里的花洒,“过来,我替你弄。”

    被按到沙发上,于若翔拿出家里的急救药箱。

    用干净的镊子夹了一块酒精棉花替他擦拭伤口。

    “嘶——痛,痛!”小腿下意识地往回缩,又被于若翔用一只手抓住了脚踝,“痛啊?忍着点,很快就好。”

    酒精棉花,红药水,邦迪。

    全部打理好之后,于若翔松开抓在夏臻脚踝上的手。他很瘦,腿瘦得像女孩子。

    “你到底有没有好好吃饭啊,营养不良……”于若翔瞥了他一眼,话语里是责备的与其。

    夏臻放下腿,“放屁!”这叫骨感美。

    倒霉的事还远远不止这一件。

    存了一个月的钱,准备去买自己心仪已久的新款香水,结果路上却被人扒掉钱包。

    被洗劫一空的那一刻,夏臻一心只想去死。

    回家的时候于若翔不在,只能拿一个无辜的废纸篓出气。

    等到于若翔拎着菜回来的时候,一进门就看到一只坏地不成样子的纸篓倒到地上——英勇就义,而凶手——那个女王正一声不吭地坐在沙发上。见到这个景象,他心里大约也就有个数了,八成又出什么状况了。

    于若翔在厨房忙,晚饭烧到一半,发现姜用完了。

    “夏臻,家里姜用完了,你下去买一下行么?我炉子上还有东西。”

    刚说完这句话,就意识到自己不该开口。

    “小爷我没钱!”他的话匣子打开了,自顾自坐在沙发上骂,“敢扒我的钱包,我诅咒你手都烂掉。烂掉,烂掉,烂掉!”一边骂,一边狠狠地按着电视遥控器。

    于若翔乖乖收声——女王最近很暴躁。

    那是于若翔搬进来的第一个月。在这三十天里,夏臻觉得自己几乎经历了所有倒霉的事。很多时候,他都想质问于若翔:为毛你住进来之后,小爷我就这么倒霉!?

    难得和几个老朋友出去聚会,玩了一整晚,喝了点小酒,第二天居然就发烧了。无奈只能和经理要了一天的假。

    于若翔给他做了清淡爽口的咸蛋滑鸡粥。

    “我说你啊,那什么,这方面总要注意一点……”

    夏臻喝着粥,整个人没力气,若翔语重心长地说着些有的没的,他也完全没听进去。

    “总是那样,对你身体不好……”于若翔憋了半天,又问,“真的不用去医院吧?”

    “发个小烧去毛医院!”

    “可是……”

    “诶你一个劲地啰嗦什么啊?”

    于若翔接过空碗,“我一会下午得去店里,你睡一会……”良久,又问:“那个……清理过了吧?”

    夏臻迟钝的脑子跟不上节奏地转了转,终于明白于若翔的意思了。

    “你是白痴吗!?我昨晚没有和别人做啊!”

    “诶?”没有吗?

    夏臻扶额,“算了算了,你去店里吧。”

    不过转念想想,自己的身体也确实奇怪。除了自己,还会有谁会在好好的五月天气里,莫名地发烧呢。难怪要让那个白痴误以为是……

    喝了粥之后又吃了于若翔递来的退烧药。躺在床上脑袋嗡嗡地响,眼皮也打架。

    迷迷糊糊间听到于若翔的声音:“那我去店里了喔,会早点回来的。”

    他懒得吭声,听到门嘭的一声被带上了,整个屋子又恢复了平静。房间里似乎还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咸蛋滑鸡粥的味道。
无节操与死心眼
    检点是什么?节操能吃吗?

    坐在沙发里,看着七点黄金档电视上播的煽情言情剧,夏臻不禁皱起眉头来。

    为什么这年头的电视剧个个都拍得那么文艺那么含蓄呢。喜欢就直接上啊,磨磨蹭蹭捣鼓些什么?真是无趣。

    他嗑了两颗瓜子,拿起遥控器来换台。

    电话响了,他懒在沙发上接起来。

    “晚上有空没?”那头的声音低低的,还有些意味不明的沙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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