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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黄金公主 作者:刘晓御(晋江2014-02-16完结)-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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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拿着iphone,心中有种负罪感,慢慢燃烧着他的心。贯穿整个青年时期,他所得到的一切,都是母亲给的,她让敬萧懂得了强壮的身体和宽恕的灵魂包含的力量,让他明白了脚踏实地是前行的唯一方法,让他明白了做一个简单的人。而他梦想的踏板,也是她用日渐苍老的手一一为敬萧搭建的,她用超出平常女人的坚强和乐观,在荒凉世界和他之间建筑了一个坚固的围墙,墙体对着敬萧的一面永远是植被茂盛,温暖如春,而坚硬冰冷的一面对抗世界,对抗曾经失败的家庭。而当她看到周围的人都在用iphone时,她于是给他卡上划了钱,对他的宠爱,是她的天性。
  当时王敬萧想,或许拿着iphone,穿着名牌,开着豪车,就有资格追求蓝嫣丽,后来他才明白这种想法多么可笑。
  王敬萧骑着大永的山地车到北苑楼下等蓝嫣丽,哒哒哒,哒哒哒。轻快匆忙的舞步绕在他身边,斜跳上他的自行车后座,耷拉两只腿,推推他的背,说:“快走快走!”
  敬萧挺直了腰,紧张地说:“怎么了?”
  蓝嫣丽说:“快来不及了!”
  虽然这个学校在每年的高校排行榜上都名列前茅,但随着内陆最繁华的城市不断的扩张,学校也算在半个郊区了,蓝嫣丽一个人在自习后的那条马路上走不安全,据说这里常有抢劫发生,而这么晚,拦到出租车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这段不长不短的距离没有比自行车更方便的了。
  她望着夜晚中他宽阔坚实的背,心中有些小小的荡漾,那天他们在北苑门口紧紧抱了半个多小时,才在一个从实验室回来的博士生的目光中分开。王敬萧转过头对她说:“搂着我!”
  “啊?”
  “快啊!”
  她的手臂轻轻环住他的腰,王敬萧在路边停下来,把她两只手紧紧拉过来,这让她的脸颊就靠在他背上了,他身上有种好闻的味道,混杂着男性荷尔蒙和淡淡的洗衣液的香味,像是在夏日的波澜不惊的海面上,随着季风和水浪飘来的清爽的气息,她靠着他说:“你是护花使者吗?”
  他自信满满地说:“我是护花骑士!”
  自行车沿着一个下坡冲击到地面,平稳地驶过一组红绿灯,走过北苑前落满梧桐树叶的街道,黑夜像是野草般从城市的地平线上疯长出来,仿佛向一杯透明的水中倒入一罐黑墨水,扩散蔓延了城市整个天空。
  她的手臂环着他的腰,感受到他强壮的腹部绵延的起伏,他年轻的身体散发着一种温柔的气息,让她感到安宁,她闭上眼睛靠着他的后背,像是置身于一片绵密静谧的森林中,靠着一颗生机勃勃的树。
  到了医院,当她跳下车,王敬萧才知道她口中说的“我们是不可能的!”的是什么意思,虽然他不算不上乡村土鳖,但当她在见到那家私人医院时依然被震惊了,这家医院远离了市中心的喧嚣,伫立在一片黑色的湖边,随处可见的巨大落地窗和玻璃设计显示出其不凡的造价,在这个CPI跟跳蚤一样一路往上窜的时代,能入住这样的私人医院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王敬萧心中顿时像压了一块石头似得。
  而蓝嫣丽的一句话在他那块石头上又加上了一座雷峰塔。
  她指着前方夜幕中如宇宙飞船般明亮前卫的建筑说:“这是我们家建的······”
  这可是寸土寸金的现代化国际都市,不是乡村田埂上农民伯伯的后花园!
  说话间有一辆奔驰S400穿过他们,在保安的注视下进入了医院。
  当蓝嫣丽和王敬萧穿过两座花坛准备走进去的时候,一个穿着制服的保安向王敬萧伸出了手。
  “对不起先生,我们这里是私人场所,禁止外人参观!”他的眼神落在王敬萧手中的三地车上,从他的表情看来,他对这种交通工具还能在这个城市看到很是怀疑。
  “他是我朋友!”蓝嫣丽挽起他一直胳膊。
  保安:“蓝小姐,你是说他是······朋友?”他认真大量了王敬萧,在确认他没有拿着匕首刀枪之类的东西抵着蓝嫣丽后,挥手让自己的同时把门打开了。
  王敬萧走在蓝嫣丽身边,感到深深的耻辱,就像推开一间装饰华丽的咖啡馆的门后被服务员当脸泼了一杯咖啡。
  他一直低着头没说话,孟翔斐笑着说:“怎么啦?女朋友有五千万很有压力吗?”
  敬萧:“呵呵~”
  医院里躺着蓝嫣丽的外婆,轻轻推开病房的门,宽敞的病房里放了两张全尺寸双人床,抬头可见水晶和宝石装饰的奢华的大灯,地上铺着白色的羊毛地毯,靠着墙还有一排沙发,如果与整个房间的特质看,这排沙发的价格一定会让这座城市写字楼的那些小白领们瞠目结舌。
  疼她的外公躺在床上看报纸,顺便抬起眼偷瞄了下门口,说:“斐斐,你来啦?”
  另一张床上的人动了动,伸出一只手,这只手瘦得只剩下一层苍白的皮肤,包裹着渐渐萎缩的骨头,蓝嫣丽走过去,握着外婆的手,是冰冷的,有些颤抖。王敬萧跟着进来,两位老人看了他一眼,就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老太太已经被疾病折磨得形销骨立,不成人形,她的头发掉了大半,只有后面有一两缕向前垂过来。她的眼睛突出,看起来和金鱼一般,挺吓人的,这样一个人,和这里华丽奢靡的气氛格格不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显赫家世

  那些凉爽的日子王敬萧渐渐接受了自己的女友是个超级富翁的事实,她领着他走到学校停车场一辆青绿色卡宴时,说了一声“酷!”然后钻进车里,每天他都会客串司机的角色将她送到医院,然后坐在病房的一角看着她握着外婆的手聊天,只要她能来,外婆的心情就异常好,如果那天她要在图书馆里准备论文,外婆的眼中就空洞洞的。
  夜里他们开车回学校时,总会有许多穿着性感小短裙,睫毛刷得根根可辨的女孩子从学校往外走,被一辆辆从黑暗中驶出的车接走,融入到这个城市橙红色的灯光中。
  王敬萧问:“她们是去干什么的?”
  孟翔菲说:“改善生活!”
  后来敬萧才明白,那些女孩致力于用青春换取金钱,在这个由金钱和权力为基础建造的社会,青春、理想、快乐、生命······所有的一切,都能在隐形的汇率下核算成那一堆粉红色纸片一样的东西,或者ATM上毫无生气的“0”,这座城市,用最原始的方式支付了无穷欲望中的风花雪月。
  有一次王敬萧看到从洗手间走出来的蓝嫣丽慌忙擦眼泪。他突然意识到,原来这些天她一直在洗手间里哭泣,在所有人看不见的地方,这个女孩,默默忍受着失去外婆的痛苦,不肯让任何人知道。
  “哭什么?”他说,“你的外公外婆伤心了,如果你哭的话!”
  她用手指揉揉脸上被风拂干的泪痕,勉强露出一个笑容,在月下变得皎洁了。
  “好看吗?”
  “难看!”
  她被他拉到怀里,紧紧抱着她,她的脸颊贴着他宽阔温暖的胸膛,听到他跳动起伏的声音,闻到他身上让人陶醉的男性荷尔蒙的味道,起初她觉得像抱着一个温暖的火炉,后来她渐渐意识到,她在他怀里的时候什么都不用想,就像在一座华丽的宫殿,靠着温暖的壁炉,只觉得外面风雨交接,洪水泛滥才好。
  趁着每天当司机的机会,敬萧逐渐了解她那显赫的家庭背景,她的母亲很年轻就成为了珠宝计师,后来带着一群懂出版的朋友办一款销路不错的时尚杂志,年轻时来往于各种时装周和珠宝博览会之间,这让她变得干练且敏锐,且带着不俗气质,并且将这种气质完整地传递给了蓝嫣丽。蓝嫣丽的父亲年少留洋海外,在美国度过了生命中最黯淡的十五年,他投资失败的项目让他出了一部自传性质的书,在美国的最后一年,一个公司的上市让他摆脱困顿,偿还了所有债务后,带着千万资产回国,加入了国内房地产和互联网的大军,这让他身价倍增,遇到蓝嫣丽的母亲时他已经接近三十五岁,蓝嫣丽是他最小的孩子,她在美国出生,本来应该在美国,但由于种种关系,其中包括同父异母的哥哥姐姐们失败教育,让她爸爸改变了策略,也让他决定将她留在身边。毕竟爱的方式有很多种。而她的祖父,确实和北京保持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与王敬萧一墙之隔的她的外公,曾经以全大连市第一的成绩考取了官费留学东渡,就读于早稻田大学早稻田大学建筑系,退休前是清华大学教授。
  “强强联合,这是我们家的传统!”蓝嫣丽说。
  蓝嫣丽的外公是一个十分和蔼有风度的人,温声细语,清瘦矍铄,常笑着让敬萧喝水。敬萧端着一杯热水,坐在离病床很远处玩手机,偌大的病房摆满了各种花篮,果篮,各种补品礼品,落地窗临着一弯沉睡在黑暗树影中的人工湖,月光伴随着料峭寒意在黑色中撑开了一片湖面,蓝嫣丽坐在床边,湿漉漉的眼睛有种梦中淡淡的光彩,让他十分心痛。
  孟翔菲喂外婆喝牛奶,她喝一口,吐出大部分来,喝水都要吐,因消瘦凸起的眼球向左右望一望。敬萧心中说不出是悲哀还是怜悯,尽量让自己不要难过,但依然想起小时候爷爷死的样子,也是这样,他也是癌症,临终前用门板将他抬到大厅的中央,他喘着,枯树般的手指伸出来指着年幼的敬萧,指着其他人,最后他死在那间屋子里,在一圈他耕种了一辈子的土地中间。
  老太太喝了一口牛奶,向敬萧看了看,说:“你们···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啊?”
  王敬萧当时正在喝水,水从嘴里喷出三米远,孟翔菲红着脸说:“这不是那个,那个早分手了,这是另外一个人!”
  “噢···”老太太呆呆地看着我,难以置信浮现在脸上,又说:“这个也···也行!”
  孟翔菲低着头皱眉一言不发。
  一起回校时王敬萧说:“蓝嫣丽,你什么时候结婚啊?那天一定要请我哟!”
  她“哼”一声,说:“好好开车,晚于十一点不给你发工资!”
  随着时间的推移,那片我们每个夜晚一起走过的大道两旁的树叶都秋叶黄,她的长裙子也没有了,看得出她每天都要好好把自己打扮一番,以此安慰外婆,她是个家教极好,孝顺,外表沉静而内心热情的女孩。
  老太太床上用点滴延续生命,偶尔张开那双凸眼睛,像大梦未醒的人看看周围的一切,敬萧估计她一直没弄明白自己和孟翔菲的前男友谁是谁,她一天一天消瘦,安详而痛苦。那段时间敬萧几乎见到过了孟翔菲家的所有人,她有一个同胞哥哥,很帅,待人很亲切,开着一辆白色的玛莎拉蒂,一个表哥,很高,胖得也挺帅,虽然没寒暄两句他们就在床边哭起来,但敬萧也只是个司机,似乎也挺悠然自得的。老太太是在一个白色的清晨去世的,这是所有人都预见到的事,那天医生提醒今晚是重要时刻,夜间开始起风,呼啦呼啦吹起窗外植物,我看到苍白的天空归于黑暗,犹如倒灌入浓稠的黑色液体一点点散开,充满了整个灰色天空。她爷爷提出要陪夜的,所有人一致反对,但老爷子很坚持,蓝嫣丽也坚持不走,于是敬萧也回不去(他不想回去),老爷子带着个眼镜,拿着一份报纸,看两排字,抬起眼看一下老伴,四周十分静,蓝嫣丽的iphone响了,她出去接了一个电话,回来以后,老太太就没有了。
  “医生,医生···”她绝望地小声叫了一下,眼泪在眼眶中打转。
  护士和医生一同进来,一堆人扶住老爷子,她极力忍住即将流出的眼泪,不能太悲伤,这样能让外公好受些。
  屋里很多人,很多声音,一个接一个来,红的眼,小声的低语,变成了许多默然的哭泣,老爷子没怎么出声,只是看着满屋的儿女一直抹眼睛,这个懂得体面和强烈自尊的老爷爷,此时依然表现得很坚强。蓝嫣丽一直坐在楼道里,像是患上了自闭症的人,不肯说一句话,只是身体微微颤抖,在黑暗中显得孤立无援,许多人在她身边走来走去,王敬萧紧紧地搂着她,她在他怀里突然觉醒似得发疯般抱住他,如同溺水的人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不放手,让王敬萧都无法呼吸了。她眼泪的温度透过黑色毛衣传到他身上,而他心就像被刀扎似得,多年以后,当他站在记忆的彼岸回望,依然能感受到当年她在自己胸口炙热的气息,温润和煦的眼泪如鱼人遗落的珍珠,散发着强烈的活泼的生命热度。她摸索着她柔软的背,心中悲伤流溢,拍拍她的脑袋,任何话语都唐突了此时的温柔。
  她的母亲推开了楼道的门,一片强烈的光从医院的大房间里挤过来,侵入般刺痛了他们抬起来的眼睛,无缘无故地,一个拉长的影落到两个紧紧相拥的人身上,如同光明中落下的一个黑色的鞭子,狠狠抽在他们身上,一个残酷而陌生的幽魂···
  过了很久,蓝嫣丽从他胸口拿出头,叫了一声:“妈!”
  无论过多久,王敬萧都会记得那天蓝嫣丽母亲冰冷坚硬的表情,如同上战场前一刻的表情,她走到他们身前,用力将蓝嫣丽扯过来,放在身后,把尖尖的下巴抬到上一秒嘴唇的高度,对着王敬萧,说:“你不觉得你太可耻了吗?我养了她这么大,你现在什么代价都没有就想要把她从我身边带走?”她转身对惊慌失措的女儿说,你越来越不像话了,明天跟我回北京!
  作者有话要说:  


☆、爱上英语老师

  与蓝嫣丽在一起后,王敬萧和杨幕凌的交往明显变得少了,每当认识的同学看着他和杨幕凌一起走在校园里,把他们当情侣,他就和她吵架,她说:“你丫和谁生气呢?神经病!”敬萧被她骂,感觉挺高兴,他说:“我他妈就是神经病,我就是疯狗,你骂我两句,你多骂我几句。”杨幕凌说:“丫真是贱骨头。你这个小j□j是不是被那个蓝嫣丽妖精勾魂了?”
  他说:“你能别这么叫么?”
  她说:“还别不承认,你现在的状态和高中那会儿一个样!蓝嫣丽去北京后你的魂儿跟丢了似得!”
  他们常常坐在凋落的枯叶旋转飞舞的下午,枯叶随着渐冷的风挣扎飘零,他们望着即将到来的冬天的黑夜,讲些过去的事情,有一天杨幕凌说起高中时他唯一喜欢的那个人,她说,前两天我看到她了,就在人民广场,她独自一个人,提着很多购物袋,全身名牌,变得我都快不认识了,本来不想告诉你的······表情别这么二行么······还好吧?
  他说,她怎么会在这里?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你以为别人都像你一样没志气啊?
  正常人在高中不谈恋爱就会暗恋,他很封闭,感情经历不复杂,那时候王敬萧喜欢上了一个每天相见又十分特殊的女孩——他们的英语老师,是一个接近一米七的女孩,眼睛大而恬静,总有种气定神闲的落落寡欢,像是还未成熟的树散发的青春热烈的气息,既生动又妩媚,她刚从大学毕业两年教英语。敬萧是英语课代表,爱上课睡觉,记单词跟吃饺子似得,一口一个,都不带忘的,英语从没有低于一百二十分(总分一百五),英语老师当然很喜欢他,一次足球比赛后敬萧退下来,学校一个小萝莉跑着撞到他怀里,拉着他的手说要我负责一辈子,敬萧那时候还是一个傻头傻脑的大男孩,被吓得满运动场跑。小萝莉不肯罢手,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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