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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查无此人by配菜太咸-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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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雪再度反驳,「他老是忘了吃维他命。」
    「他常常边看书边烫衣服,我有三件衬衫被他烫破了。」
    「他老是买一大堆食物,吃不完又放到过期。」
    「我说的是冲突!冲突!」每次遇到陈海天和庄雪一搭一唱,梁美莉就忍不住有些抓狂,「例如小雪儿搞外遇被你捉奸在床,或是你们在路上巧遇前任因此大吵一架,不然至少也来个小雪儿彻夜不归,你暗自垂泪到天明之类的,言情小说或八点档的必备桥段呀!你们不能这样平顺的过日子,这样怎麽对得起读者!」
    「为什麽垂泪的是我?」陈海天抬起头来用眼神讯问,「而且梁美莉你书都没写,哪来的读者?」
    「好吧,你就敷衍我吧,我回家看电视。」梁美莉一口气把咖啡喝光,跳下吧台椅,准备离开。
    「这麽悠閒?不去见见网友谈谈恋爱?」
    「不了,谈的心都老了,就这样过下去吧,以後住你隔壁就好,」梁美莉耸耸肩,把咖啡杯拿进吧台的水槽放著,「反正老娘现在只是龙套,地位已经沦落到跟卖酒的美奶滋一样了,就算谈了也不会出现在台面上。」
    「什麽叫卖酒的美奶滋?」陈海天狐疑的看著梁美莉,身旁的庄雪却先笑出来。
    「小马在脸书上抱怨,说他是三明治里的美奶滋,永远也不会变成面包或火腿。」庄雪边笑边说,手还不忘持续进行拆箱工作。
    陈海天应了一声表示了解。庄雪和梁美莉在网路上串起复杂的人际关系,只有他置身事外,一点也不想靠近。
    「我觉得他比较像拜拜用的海绵蛋糕上面那朵粉红塑胶花,」梁美莉背起包包,推开玻璃门,转头对他们说,「对了,他投资的那个gay bar,这个月的儿童餐送米老鼠小玩偶,改天一起去喝个酒吧。」
    「gay bar里卖儿童餐?」陈海天彷佛想从梁美莉的表情看出这件事的真假。
    「对,时代在变,gay bar也要变,好啦,先闪,後天又要去俄罗斯,再买娃娃给你。」梁美莉说完挥个手就走了。
    这半年的时间里,梁美莉忙著学习各种商业知识,常在台湾和俄罗斯飞来飞去,阿明在上海管家里的分店,五阿哥则是每个月飞上海出差,似乎只有他困守在一间十坪大小的咖啡馆里,每天过著平淡无奇的生活。
    可是他心里清楚,他正往一个遥远的地方前进,走著一条直直的、没有尽头的路,和庄雪一起。
    「美莉以後会变成商界强人,然後养我们吗?」庄雪神情认真的问陈海天。
    「不会,」陈海天抽出一张Nina Simone的黑胶,放在唱盘上,一个略带沙哑的女声从音箱里传出来,「你忘了她老是在说的那句,『生平无大志,样样有兴趣』,所以等她觉得够了,就会换工作,她超级想当槟榔西施的。」无以类聚,他的朋友和他都有点相似,不追求世俗定义里的功成名就,只想在容许的范围内依本性过日子。
    「她只能当西施舌吧?」庄雪说完,突然像小孩子似的拉拉陈海天的袖子,「我们改天去gay bar坐坐吧,有米老鼠小玩偶耶……」
    「只有我觉得儿童餐很奇怪吗?」陈海天忍不住发出一声叹息。
    完成拆箱和上架的工作,已经是下午五点半,等庄雪扫完地,陈海天在门口挂上「暂时外出」的牌子,锁上玻璃门,两人一起往巷口走去。
    搬完黑胶或生豆後,到巷口吃排骨饭已经成为他们的习惯,那间简餐店开了三年,陈海天却一直到和庄雪共同生活後,才在庄雪的推荐下走进店里。
    「有次从你店里出来准备回台中时,被香味吸引进去。」庄雪当时拉著他的手,认真向他介绍,「他们的玉米浓汤虽然看起来像夜市牛排附的汤,土土的,可是很好喝,排骨也不错,炸工比我差一点。」
    他半信半疑的走进店里,喝了一碗朴实无华的玉米浓汤,材料丰富,没有黏稠的勾芡感,是老板认真煮出来的汤,他从此成为忠实顾客。
    庄雪就是这样,能在生活周遭中,注意到许多被他忽略的事物。
    吃完排骨饭,他们去附近的面包店买刚出炉的土司,在水果行里挑捡香气四溢的苹果,然後手拉著手准备回家。
    巷子里开始出现下班下课人潮,灯光从各种特色小店的大窗户透出,灰色的空气、映著霓虹的树叶、行人的笑脸、庄雪卷曲乱翘的发尾、衣服上的米老鼠,每次在这种时刻,他就觉得被一种强烈的幸福感淹没,这种幸福感自然而和谐的与他融合在一起,像把身体慢慢泡入温泉里。
    「明天早午餐做你上次做的那个班乃迪克蛋,好吗?想再吃一次。」庄雪拉著陈海天的手摇晃,侧头问他。
    「好呀,配上涂了美奶滋的三明治,」他边说边笑,「放很多火腿和起司片,你还能拍照贴到网路上刺激卖酒的小……」
    「庄雪?」
    陌生的声音打断陈海天的话,他看向喊出庄雪名字的斯文的男人,对方身上有一种让人很难忽视的气质,是某种和他相反的、脆弱而感性的东西,眩目又刺眼。
    「嗨,好久不见,」庄雪的声音里有藏不住的讶异。
    陈海天看著庄雪和对方寒喧,天气不错、最近过的如何、做什麽工作,对方脸上的微笑像是费力挤出来的,眼光也飘忽不定的略过他和庄雪交握的手,眉头微皱。
    这个人应该是庄雪的前男友吧?陈海天心想,梁美莉的乌鸦嘴还真灵。他感到一种奇怪的兴奋,手不自觉的摸向手机,想传简讯给梁美莉。
    「你男朋友?」那个男人的声音里隐隐有一股不满之气。
    「不是,」庄雪回答的快速又简短,「他是我的伴。」
    我的伴。这三个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庄雪声音中透露出来的浓烈感情,让陈海天震耳欲聋,他把庄雪的话像焦糖可可般喝下,脑里一阵飘飘然。
    我的伴。就算在同志圈子里,这也是太过古典的说法,几乎只有上个世代的同志才会用,那时同性的爱太艰难,同性婚姻更是想都不敢想,我的伴,这三个字就是承诺,超越法律束缚,却更加慎重。
    爱情很短,陪伴却很长。
    陈海天用力握了庄雪的手,不动声色的回应。
    对方陷入一阵沉默,彷佛整个人忽然缩小,缩进那件名牌马球衫里,庄雪转头看他,笑了笑,又转头对那个人说,「我们还有事,先走了。」
    「能留个电话吗?」那个人的声音里有种急切。
    「不太方便,抱歉。」
    对方点点头,脸上有种不情愿又无奈的神情。
    他们拉著手,不疾不徐的往咖啡馆的方向走,直到弯进巷子里,陈海天才说,「回去做焦糖可可给你,要一口气喝完。」可可的甜味,和这种气氛非常相配。
    庄雪点点头,走到咖啡馆门口时,才开口说,「那个人是我前任,交往了三年多。」音量不大,几乎快要被巷子外的汽车声盖过去。
    咖啡馆里是一片深沉的寂静,卧在吧台的雨天大人爱理不理的晃了一下毛绒绒的尾巴。雨天体重已经突破五公斤,加上波斯猫特有的长毛,就像一件堆放在吧台上的灰色毛毯。
    「你知道我对过去没有兴趣吧?」陈海天用钥匙打开门。
    「知道,」庄雪拎著购物袋进小厨房,「机会难得,可以当成故事听一下。」
    「那我先传个简讯给美莉,然後做完可可跟冰红茶再听你说。」
    「美莉这下高兴了。」庄雪有些无奈的说。
    
    第四十章
    
    陈海天端了一杯焦糖可可给庄雪,还从甜点柜里拿出一片清爽的芒果慕斯蛋糕,然後喝著冰红茶,听庄雪说一段简单的故事,标准的留学生故事,因为初至异国的寂寞而在一起、等到熟悉环境或学业完成後就分开的故事。
    不同的是,当庄雪决定回台湾时,对方已拿到学位,也在美国找到很好的工作,最後却执意丢弃美国的一切,跟著庄雪回到台湾。
    「他要跟你回台湾这件事,你同意吗?」对陈海天而言,他只在意庄雪对这种事的态度。
    「当然不同意,我跟他说过,我们之间的确有爱,但更多是寂寞和喜欢,他是非常浪漫的人,会在大雪天送鸡汤来宿舍给我,记住所有节日,自己做礼物,我闭关念书谁都不见或者自闭的性格,他都能够忍受,完全以我的生活作息为主,可是这样的感情反而给我更大压力,後来我决定休学回台湾,那时跟他交往两年多了……」庄雪有条不紊的说明当时的情况和对方的个性。
    陈海天虽然不曾去国外念书,但是他能理解,身在台北的他,也曾经因为寂寞而寻找浮木,更何况在人生地不熟的国外。
    「你们属性不合,只能砍掉重练或洗天赋。」陈海天喝了几口红茶,才补充说明,「美莉说的。」其实他也不太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但是他知道无法交融的爱情,腐败的比夏天的蓝莓蛋糕还快。
    「美莉说得也对,」庄雪叹了口气,声音里满是感慨,「我要回台湾时,跟他提分手,我心里很难受,可是我们的感情冲突太多,不停的争吵又和解,几乎快看到终点了,所以就算我没回台湾,我跟他也不会有未来,顶多再撑个半年,但是他觉得只要两个人一起努力,一定可以继续下去……如果有人当你面这麽说,你大概会失控。」
    陈海天点点头,在他的想法里,这世界上总有些事情,无论如何也求不到,无关努力不努力,就像把不对的拚图硬拚在一起,也只能得到不连贯的图样。
    「我知道有些事跟努力无关,没办法就是没办法,所以那时我跟他说的很明白,他可以为了自己回来,但不能为了『我』而回来。」
    「他分不出来这其中的差别?」
    「他以为他分出来了,其实没有,我回到台湾的三天後,他在机场打电话给我,说他刚到台湾,你知道,就像电影或日剧那样,说他回台湾了,我们一起努力。」庄雪似乎回想起当时的感觉,脸上不自然地笑著,「他觉得很浪漫,我却觉得这根本就是鬼故事。」
    「我也觉得是鬼故事。」陈海天点头同意,那个年纪的他们,生命里都是飞沙走石,为了感情抛弃一切,只会出现在鬼故事或梁美莉的言情小说。
    那个人爱著庄雪,但更大一部分是沉浸在为爱牺牲的浪漫想像里。
    「我当时我跟他说,我会给他三次机会把回台湾後遇到的困境怪到我头上,第三次之後,请他给自己机会,日子已经很难过了,我不觉得我们两个人有必要让日子更难过。」
    「他花了多久用完?」
    「不到半年吧,可是一年多之後我们才分手,」庄雪看著空气中遥远的一个点,像是在回想,声音漠然的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到了最後,他动不动就说『我都是为了你』,好像他遇到的所有一切不顺利,都是我造成的,接下来就是台湾龙卷风的桥段了,他看什麽都不顺眼,不停找我吵架,我不跟他吵,他就更想吵,我提分手,他就用死来威胁,最後我就当作没有这个人,消失躲去朋友家,他四处找人哭诉,然後跟某个同情他的人愈走愈近,最後他终於主动提分手,没想到他们不到一年就分了,他又回头来找我,希望可以重新开始,这简直是鬼故事第二集。」
    陈海天忍不住笑出声,「别跟我说你看了第二集。」
    「怎麽可能,」庄雪苦笑一声,「我直接把话说的很绝,请他为自己做的决定负责,是他自己要回台湾的,跟我无关,他不值得我浪费生命,我也不会再顾虑他的生死,他要这样糟踏自己就请自便,我被他断断续续的纠缠,一直到我回台中卖臭豆腐,他才死心,大概是觉得我这个卖臭豆腐的配不上他。」
    「可是看他刚才和你说话的样子,应该是还没死心,不然就是不甘心。」
    「好吧,我回去把手机号码塞给他,他来纠缠的话,我们就把美莉放出去?」
    陈海天开心的点头。
    庄雪不由自主露出微笑,在微笑里想了片刻,才问,「他常常骂我太现实,不浪漫,做什麽都先考虑结果,你觉得呢?」
    「你的确很现实,我就是看上你的现实。」陈海天跟著微笑,两人的笑声交缠著,往玻璃门外流泄而去,现实不是无情,仅管大部份人都混为一谈;现实是理性,而他的确为庄雪的理性著迷,「不过这段感情有留下病根吗?」
    「最大的影响应该是我不想再谈这种消耗性的恋爱,我想找一个跟我很像的,能理解我的现实的人,找不到的话,我情愿一直单身到老,」庄雪脸上又出现初见面时那种腼腆而温和的微笑,「是有遇到几个还不错的,但聊起来都比不上和你传讯息时快乐,那时我教课教的很烦很不顺的时候,或者是感到寂寞的时候……跟你传讯息,感觉就像吃了黄药师的九花玉露丸一样。」
    「我想当少林寺的小还丹,名字短,比较实在。」
    「好好好,」庄雪隔著桌子拉住陈海天的手,两个人在可可的香甜味中安静的听著音乐,好几分钟後,庄雪才再度开口,「我以为这辈子跟你没机会了,就算在现实生活里遇见,也只能毫无知觉的在人群中错开,可是真的遇见了,又很迟疑,因为台中的生活很安稳,你对我好像也不感兴趣,如果我主动对你表示好感,你大概会跑走……」
    陈海天用力握了握庄雪的手,「放心吧,在你把三楼的地扫完之前,我不会跑的。」
    「那我以後不扫地了。」
    把往事淘洗过後,庄雪上楼去扫地,陈海天换了张Neil Young的专辑,坐在专用位上看书,天色尚未全黑,还透些光,枝叶在风中窸窣摇动,光影也随之晃动,玻璃窗外的柏油路被灯光切成方块,就像刚下锅,在热油里浮沉的臭豆腐。
    没多久,司马昭推门进来,向陈海天点个头,坐在窗边的位置上。他阖上书本,起身送水杯,进吧台煮咖啡。
    司马昭是上个月出现的新客人,原本以为是路过客,後来变成常客,他原本不替常客取代号,可是当这位常客用拙劣的演技,和小可爱上演了一场不期而遇的戏码後,他就将对方取名为司马昭。
    不过陈海天并不确定小可爱是否察觉这场偶遇并不单纯,因为他曾经漫不经心的问小可爱,「他是你朋友?看起来人不错。」
    小可爱当时用力点点头,大力夸奖司马昭,「他人真的不错,又很好玩,虽然个性有点轻挑,但是懂礼貌又很尊重人,也不会说一些矫情的好听话,而且笑起来像太阳一样亮……」
    他原本以为小可爱比雨天还好骗,直到他在小可爱脸上看到一闪即逝的冰冷表情,那种表情只出现在司马昭不注意的时候。
    小可爱的确给了司马昭极高的评价,但是冰山fafa却看出了司马昭眼里的阴谋算计。
    庄雪曾说过,「冰山fafa手底下的亡魂从台北车站排到了忠孝东路七段。」现在他终於相信了,从此以後,他将司马昭当成一部好莱坞娱乐片,并等著看司马昭效法铁达尼号撞冰山。
    
    第四十一章 至此
    
    他把做好的冰咖啡和蓝莓蛋糕端给司马昭,回到位子上坐下,却看到庄雪站在小厨房门口对他招手,手上拿了本三明治食谱。
    「怎麽了?」他走进小厨房,把门虚掩上,避免对话声传出去。
    「你不是说明天早午餐要做三明治?」庄雪脸上露出很深的笑容,「刚好在书架上看到这本,翻了一下,结果看到这个。」庄雪说完,翻开食谱,一张明信片夹在洋芋培根三明治那一页。
    陈海天拿出明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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