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拯救世界时总把人设弄错-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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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清玉看了他一眼,“还挺聪明的。”
男人不好意思道,“要是这点本事都没有,我也没命玩到今天。”
戚竹,“我们在赌场的时候你已经察觉到了。”
这话说的很肯定,只有如此才能解释男人一出门就藏起身来的举动。
男人点头,“你们穿的很好,目光也不在赌桌上,不像是来玩的人。”
在下注的时候还能注意到周围的情况,看来他们没找错人。
戚竹赞赏的看了阮清玉一眼,对方高兴的差点没把尾巴翘到天上去。
阮清玉想想道,“你有没有见过一个赌术很好,背部有个貔貅刺青,颈间两颗黑痣的男人?”
男人皱着眉头,显然是在思考。
“你说的是赵二?”
阮清玉一听,竟有门道,接着问道,“他是不是最近突然没有来赌场?”
男人点头,有些答非所谓,“赵二在我们这一群人中可有名了,赌这个东西,靠的是技术运气和经验,但一直玩下去的人,赔光也是早晚的事。”
阮清玉,“你看的这么开还玩?”
男人挠挠头,“我喜欢那种惊险刺激的感觉,尤其是在骰杯打开的那一瞬间,输赢反而是其次。”
戚竹在旁边听的皱眉,“跟我们详细说一下赵二的事。”
男人看了眼那张银票咽了口口水,“我说了它就是我的吗?”
戚竹点头,“还会给你加一张。”
男人满意的笑了笑,然后道,“赵二原本不叫赵二,叫赵新贵,原本家里挺殷实,但他老爹死后没多久就被他造没了,赵新贵很快就从个公子哥变成了当地有名的地痞流氓。不过后来他竟然转运了,这一转还是二十年,我们才戏称他为赵二。”
☆、第47章 痴人说梦⑧
戚竹,“转运二十年?”
男人点头,“说出来都不会有人相信,他最落魄的时候,一天连吃个馒头都是靠偷来的。但后来赵二不知道走了什么运,咸鱼大翻身,靠着赌钱挣了一大把,整整二十年,估计他家的财富都可以累出一座小山。”
戚竹,“他一直赢?”
男人道,“这倒不是,只是输的钱连赢的零头都不到。”
戚竹,“你们跟他熟吗?”
男人,“他人疯疯癫癫的,往往出现几天又消失好一阵子,最近人又不见了。”
戚竹和阮清玉对视一眼,大概有八成确定山庄里的那具尸体就是这个叫赵二的人。
他把银票递给男人,男人要走的时候,他又掏出两张,“陪我去个地方认个人,这些都是你的。”
男人一看,笑开了花,看来今天是遇上财神爷了。
他的开心只持续了半柱香都不到的时间,等到了山庄门口,撒开腿就跑,当然没有得逞,阮清玉几乎是半强迫的让他走进了庄子。
短短几步的距离,男人不停舞动着双臂,高声呼喊道,“我不进去,不进去!”最后几乎是用讨饶的语气说话,“饶了我吧,要不我把银票还给你。”
戚竹,“已经进来了。”
男人双腿瘫坐在地上,看看自己的胳膊,自己的腿,还完好无损的在身上,有种劫后余生的幸存感。
“看来这山庄还真成了瘟神一样的存在。”阮清玉嘟囔道,“带他进去认尸吧。”
“认尸?不是说认个人吗?”
戚竹,“有什么区别?”
男子白眼皮一番,就差没撸起袖子跟他打一架了,有这么匡人的吗?
房间里渗出的味道很难闻,但勉强还是可以忍受,戚竹这时候有些庆幸尸体是呈感化状态的,否则以现在的节气,就不单单是腐烂的味道,光是尸体生蛆,或是那些嗡嗡嗡飞来飞去的绿头苍蝇都够人受的了。
男人是闭着眼睛走进房间的,他算是被逼上梁山,甚至可以说是下了破釜沉舟的决心,反正他现在已经走进这座山庄,为了那两张银票他拼了!
饶是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真正看到这两具人皮皮影的时候,男人还是忍不住跑到门口大口大口的呕吐,过了好一阵子,才进来辨认尸体的身份。
“是,是赵二。”他捂住嘴唇,生怕多说出一个字就又吐了。
阮清玉,“多看几眼,别认错了。”
男人跑到窗户边透风摆手,“不可能认错的,脖子上有两颗黑痣,还有后面的貔貅刺青,赵二的貔貅刺青和一般的刺青不同,多了一只眼睛。”
阮清玉瞧了眼人品皮影,那块皮肤已经皱缩的不成样子,但有一条褶皱好像中间是有一个青色的刺青点。
“我可以走了吗?”男人手扶在窗栏上,显然在忍耐着极大的不适感。
阮清玉看了下戚竹,后者点点头。
“走吧。”
男人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疯狂朝庄门外的方向冲。
戚竹看了眼手中刚刚掏出的银票,有些郁闷,这是吓得连钱都望了拿。
夜晚很快就降临,每一间房里,大家做着匀称的呼吸,夜色笼罩下,睡得既香又稳。
花园里,池塘咕噜噜的冒着水泡,很快沉寂下去,再次冒出水泡,又一次沉下去,这一次是死寂,再没有任何声音出来。
纵使金光普照,今天注定迎不来完全的光明。
金灵芝死了。那个曾经色彩鲜明,性情像火一样的直率女子死的无声无息,丁自明从原随云怀里探出脑袋,真正看到尸体的时候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昨天女子还在发脾气,大声朝着让下人帮忙找着丢失的手绢,今天却已经浮在冰冷的河水上,双臂展开,两腿紧紧闭合。
像是一个自由的人躺在草坪上沐浴着阳光。
溺水死的人躯体都是浮肿的,往往泡的久了连脸上的肌肉都会松弛,甚至辨认不出原来的样子。
她却恰恰相反,少女安静的躺在水面上,脸上像是涂抹了鲜艳的胭脂,表情很安详,就像睡着了一样。丁自明突然就想到了童话故事里的睡美人,或是吃了毒苹果躺在水晶棺材里的白雪公主——这或许听上去夸张又不切实际。
场景很美丽,这个少女却是真正死亡了,虽然她表情鲜活的和十七八岁的明艳姑娘没有区别。
丁自明失神道,“怎么会这样?”
原随云,“灵芝不会游水,武功也没高强到借助浮力或是轻功水上漂。”
丁自明,“不是这样的,我是说她看上去很鲜活,很安详。”
原随云看不见,想象不出他说的是什么表情。
丁自明,“她就像是还活的一样,除了衣服有些沾湿,却好像更美了。”
原随云眼睛还没失明时,无争山庄有一个丫鬟失足落下湖里,当时天色很黑,那里又比较偏,没有人听到呼救声,她很快就淹死了,第二天被捞上来的时候已经不成人样,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浓烈的臭味。
那苍白松弛的皮肤,女子伸长的舌头,和令人作呕的尸臭,原随云至今难以忘记。
“你是说她死的很美?”
手帕来回晃动两下,算是点头。
戚竹和阮清玉来的时候,池塘边只站着原随云,丫鬟和仆役早就被他挥散,从远处看就是一个人自言自语,池塘上还飘着一具诡异的尸体,怎么看怎么骇人。
戚竹心里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兴许原随云已经知道了丁自明的身份。
他在考虑要不要点破这个问题。
“恩公。”
一道娇娇弱弱的声音传来。
戚竹惊愕,“你能说话?”
手帕害羞的低下头,“也就是这两天的事,自从进了庄子之后觉得精神恢复了很多。”
短短一个来回的对话透露出了很多信息,原随云无意识的握住手帕,“你们认识?还是都是妖怪?”
这种感觉很不好,好像自己的什么东西被别人夺走了,确切的说,是分享了。
他的小妖怪,就该是他一个人的。
戚竹愣了一下后,才明白他大概是误会了。
他指着那条左摇右晃的手帕,“死于非命,命不该绝,我要帮他续命。”
几个字简单明了的概括的现在的状况。
原来不是妖怪,是鬼。
原随云皱眉,“这样就很好。”
一条普普通通的手绢,不会背叛,不会背离。
戚竹问丁自明,“你也这样想?”
丁自明狂甩头。
原随云把他握的更紧了。
戚竹,“如果你不想让他彻底消失,就该尊重他的消息。”
“消失?”原随云重复道。
不单是他,丁自明也是瞪大了眼睛看他。
好吧,纵使别人看不见他的眼睛,但他的确是在做着惊讶中略带惊恐的神情。
戚竹,“你很幸运,我本来以为单独飘荡久了,早该魂飞魄散了,没想到你竟然存活了下来,而且状态要比我想象中好很多。”
原随云,“你的意思是,他很有可能随时消失。”
戚竹点头,“确切的说,有可能在你说话的瞬间他就会无影无踪。”
丁自明彻底愣住了。
他嬉皮笑脸惯了,但不代表他把生死看得很淡,他是那种能苟活就绝不壮烈就死的,现在有人告诉他很有可能会在天地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一时之间怎么也无法接受。甚至原本被握紧感觉不太舒服的身子传来麻木的感觉也被忽略了。
良久,原随云突然放松了手劲,他的面色不变,内心却是经历了一番心里挣扎,有一瞬间他是不想让戚竹救丁自明的。人性本恶,当他恢复了人的躯体后会不会第一时间就逃离,与其这样,还不如就让他最后一段时间单单属于自己一个人。他能感觉到手中的手绢一个角耸拉着垂在他的手指上,每当沮丧时丁自明都会这样做,原随云突然就心软了,好像心里最柔软的部分被触动。权衡再三,他还是决定赌一把。
先救活他,要是最后真的得不到,那就毁了。
戚竹看着湖中金灵芝的尸体,计上心来,“不如你先寄宿在她身上,至少要比在一条手绢上来好的多。”
丁自明惊悚,“你让我上一个死人的身,还是一个女人?”
戚竹,“除了生辰不合,其他方面她很符合当做你寄宿的躯体,你们八字配的上,再加上她体质属阴,适合滋养散魂,还是寿终正寝。”
丁自明,“你说她——寿终正寝?”
才十七八岁,不明不白溺死在池塘里,还是尸身不腐。你告诉我她寿终正寝,我虽然读书少,你也不可以骗我。
戚竹,“她身上没有怨气,精神也完全散开了,说明确实该死了。”
丁自明,“……”
原来寿终正寝在他看来是这样理解的。
丁自明做着最后的挣扎,“不上身不行吗?”
戚竹,“除非你想加快消亡的步伐。不过这件事要缓上几天,她死的蹊跷,有些事情还有待查证。”
好歹还可以过上几天幸福的日子,丁自明突然无比喜爱这个手绢的身体。
丁自明看着被忽略许久的金灵芝的尸体,“要不要把她捞上来。”
不等戚竹回答,池塘里的水来时渐渐散发出异香,如同缓缓的青烟袅袅上升,周围弥漫着一股雾气。
闻着这股异香,戚竹像是突然明白了什么,匆匆撂下一句‘不要捞’,便快速的冲往之前发现人皮皮影的房间。
☆、第48章 痴人说梦⑨
那是多少年以前,戚竹已经记不清自己活了有多久,但最初的开始大概是他大仇得报的那一日。
侯府里
“现在这世道啊……当真是,真是妙不可言啊!”
“哦?侯爷似乎很有感想。”
“感想不敢说。顶多是发发牢骚,就拿你戚竹来说,你曾今最痛恨这些个阴谋诡计,没想到现在却玩转其中成为个中高手,你说,这是不是世事无常?”
戚竹也笑了,“侯爷说笑了。不是世事无常,该是人心难测才对。”
串骨术,又称死而复生之术,顾名思义,白骨生肉,枯木逢春。禁术的诱惑是无穷的,就拿面前这个曾跟他父亲称兄道弟的人来说,到了最后,也是他背叛了父亲,致使全家惨遭屠戮,唯有他一日活了下来
侯爷已经快不行了,但他的眼神却很精明,“你散播出消息,说你父亲死前将串骨术传给了我,天知道你父亲当时是宁死不屈,上了多少邢硬是没说出一个字。”
戚竹端了杯水到他面前,扶他喝下,恭敬的程度就像对待家里的长辈一样,口中吐露出的却像是地狱恶魔的回音,“您不是也是宁死不屈。”他看着侯爷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您可是父亲生前最好的朋友,他们肯定认为侯爷是忠正耿直,宁死也没能说出挚友交代的一个字。”
侯爷突然觉得一切就像是一个可笑的因果轮回,当日若是他不出卖戚竹一家,自己也不会落得今天这个下场。
人死之前都是不甘心的,尤其是太过优秀的人,或是生前拥有太多的人。
他伸出枯木一样的手指,紧紧抓住戚竹的胳膊,“求,求你,用串骨术救活我,我什么都可以给你,财富,女人,珠宝……”
戚竹的瞳孔微微放大,里面折射出奇异的色彩,似乎是不相信有人到死都是执迷不悟,黯然中,他听见自己用无比冷淡的声音说,“串骨术只能复活命不该绝之人,而你……”他拨开死死扣在自己胳膊上的手,“死有余辜。”
走出府邸的时候,戚竹连头也没有回。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早已无家可归,便决定去南下去战场,那里是全天下最大的生死场,两*队正在展开激烈的交战。
戚竹到的时候战争刚刚结束了,整片天空弥漫着一股死气,总是艳阳高照,也驱不散这股寒冷,它唯一的作用,便是加快尸体腐烂的速度。
有一具尸体显得格外醒目,他是站着死的,稳稳立在那里,并且死因不像是战死——他的后背深深插着一把匕首,让戚竹真正感兴趣的是他本是命不该绝之人,有人偷换了他的命数。
要是放在五年前,他仅仅会感慨一句,或是好心将他葬了,但现在,他却想救这个人——串骨术,这是他们家族的禁术,他全家因此而死,却没有真正施展过一次,这岂不是显得很滑稽。
戚竹将他身体里的匕首抽出来,然后划开自己的肌肤——
在漫天无际的黑暗中,阮清玉一直死在背叛的麻木中,直到有一束光照来,他竟渐渐感到了痛楚,鼻尖充斥着血的铁锈味。睁开双眼的一刹那,有人站在他面前,半边身子都是血,阮清玉几乎觉得他的胳膊要掉落下来。
高大俊朗的男子映着夺目灿烂的日光,冲他微微笑道,“愿意和我走吗?”
这一走,就是数千年,王朝衰败,再到新的王朝建立,直至最后王朝被推翻,出现了政府。所有的东西都在变,唯独身边陪伴自己的,还是最初的那一个人。
戚竹一边往房间跑,一边脑海中回放着那些曾经,他怎么能忘了,串骨术,并不止是他的家族所会的禁术,一共传了三脉,只是他们得到了最完整的传承。
尸体存放的时间越久,房间里腐烂的臭味反而淡了,戚竹用匕首划开其中一个人皮皮影的表皮,墨绿色的液体从里面涓涓流淌出来。
阮清玉跟在戚竹的后面,一进门就看到这诡异的一幕,他走过去,蹙眉,“他血的颜色怎么跟我以前的一样?”
戚竹没有回答他,而是找了个小碗让墨绿的液体流进来,大约有半碗的时候,才停止了动作。他把碗递到阮清玉面前,“闻闻看。”
阮清玉微微嗅了嗅,就感觉到一阵天旋地转。
戚竹扶稳他,暗道一声,“果然是这样。”
阮清玉不可置信的看着戚竹,“你的意思是,他们也被施展过串骨术,那还死成这样?”
戚竹,“丁自明能够说话就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