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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殇魂end-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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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眼前的这个小姑娘可是天生的美人哪!因为是恭亲王——似乎是皇帝的兄弟——的外孙女,出身不错却不是极其显赫,又因为胆子比较小而不太受重视,粉粉的小芙蓉面上一双怯生生的大眼睛,总喜欢从桑玛的身背后探出去偷看外面的世界。 

这么小巧、这么娇嫩……连她想摸一把也下不了手啊!所以她只能经常在小家伙的面前晃几下,谁知却被小格格当成了难得能交到的朋友——应该说是大姐姐。 
“宁宁格格,喜欢那个黄花冬青吗?这应该是今年最后一季的花儿了。” 
浓郁的芬芳,连山崖下的人都能闻到。 
那个山崖好高、好险……还没到十岁的小美人宁宁格格又多看了会。美又香甜的花朵,确实适合长在一般俗人够不到的地方吧? 
“桑玛!”十六阿哥惊叫一声。因为他看见桑玛扔去披风、刺刀出鞘的……居然往山崖上爬! 
“放心,征服这几块大石头不难!” 
桑玛挥挥手,以媲美羚羊的速度盘旋攀上十几米高、岩石嶙峋的崖壁中间——比她当初在怒江边的石峰上炸山开道,不知安全多少! 
山腰上有一小块平坦的低矮灌木,芳香正是从这儿散发。桑玛很奇怪居然能在西北荒地看到西南山间出了名的冬青杜鹃。也许是哪个罗曼人士种在这里的? 
算了,不去研究这些了! 
小心地摘下一小把香喷喷的杜鹃花,桑玛脑袋里在琢磨着几种享用的办法。 
晒干做香袋? 
还是泡茶喝? 
……还是供在漂亮的瓷瓶子里欣赏她们慢慢凋零的凄美风姿? 
最煞风景的当然是当成药引,碾成粉末做了药丸子。 
“小心!” 
手里抓着的石块居然松脱!桑玛果断地将刺刀深深刺入山石间。脚下不少小石头纷纷滚落,让底下提心吊胆的人们更加惶恐。 
桑玛的心砰砰砰地狂跳个不停。这下差点阴沟里翻船!看来做事情的时候绝对不能分神。 
还剩两米高时桑玛知道没事了,摆摆手让山下围着的人散开成一个人圈,然后干净利索地一跃而下! 
一手香花赠与美人(虽然美人的年纪小了点),一手刺刀英雄气概。 
“挺美的不是?” 
“是呀!” 
桑玛脸皮厚厚地接下十四阿哥的“赞美”。 
后者是来看她出丑的,但没想到爬这还不算太高的山居然也有危险。不由冷冷道:“刚才在分神还是怎么?要真掉下来,没人接得住。” 
“多谢十四阿哥的关心!”桑玛继续厚脸皮地拱拱手,汉不汉满不满的,不过没人在意。即使入了旗,她实际上还是两个族都不是。 
“哼……” 
“桑玛!没有事吧?” 
啊!美丽的小格格!桑玛的脸蛋绽放出与阳光般热情的笑容来。 
“来,格格,美丽的花儿献给美丽的人儿。宁宁格格就跟这杜鹃花一样让人倾倒……” 
轰——小姑娘脸红了。当着一大群人的面,被个……热情的大姐姐用热情的语言赞美,好羞人哪! 
之后宁宁的胆量居然变大了。在几个比她大不了多少的“舅舅”和女官、侍卫们的伴护下,居然开始慢慢骑着小马、放开了欣赏路边的景色。但跟小十六阿哥一样喜欢缠桑玛。 
 
 
一箭射中! 
“这次我赢!呵呵,十三阿哥,承让、承让,贪财、贪财!” 
十三阿哥也是随行的皇子。 
果然,这种劳民伤财的巡幸是有很大的政治考量的,不然以这位还算不昏庸的康熙帝不会一次又一次地出来“玩”。这不仅仅是向北方打了上千年仗的游牧民族夸耀实力、笼络感情,还让大臣、儿子们了解国家疆域之广阔、之难治理。 

这皇帝,除了必须应付一堆也不见得如何美丽的妃子之外,还得当作全权大使来“用”,真是……辛苦! 
 
 
        *       *       * 
 
 
十六阿哥认识桑玛很久,却是第一次见到她写字! 
本来,一个外族、尚武的姑娘——只是头发未长出干脆一直穿男装——不识字更不会写字是情有可原的,何况他发现桑玛一见到典籍、一听见诗词就皱眉头避避开的厌恶模样。 
可如今,桑玛不但在认真地看书,还在……写感悟?! 
“以各个击破之战法,集全力以击一路,深知内线作战之机宜,而骑兵行动迅速,运用自如,此又其能达成各个击破之要素也。”'4' 
桑玛的字横轻直重、笔法工整,跟印出来的字似的;而笔锋刚劲有力,甚至比一般男子的字迹更硬朗。 
“你的书法是跟你的养父学的?” 
“书法?”桑玛乐开,“我哪会什么书法!都是我不好好念书的时候被罚抄练出来的。嗨,你不知道,一张纸上写错一个字都要重新写一整篇的!……” 
本来就要重写啊!十六阿哥把这话咽回肚子,好脾气地听她怀旧。桑玛,很想念她的“老爹”吧?一边在心里替她疼着,他转开话题,“桑玛,你怎么都看史书和战策呀?” 
“其他的没用。” 
桑玛继续奋笔疾书:“国之兴亡,兵之胜败……入帷幄之中,参庙堂之上……” 
“为什么没用?”十六阿哥很是感兴趣。桑玛知道的很偏、很杂、很深,这一点让他好奇不已。 
“念儒家经书能挡得住我的枪吗?!能挡得住大炮吗?!”她愤愤地拍着桌子—— 
“没用!没用!眼睁睁地看着百万人死去、千万人流离失所,却只能叹!只能哭!不懂军事、体力不纸、打不了仗,又能干什么?这毛笔连自杀都不行!!” 
一怒地站直了,桑玛突然发觉:自己现在生活在一个平静的、祥和的地方。没有难民,没有轰炸,没有大批的屠杀与死亡。 
“呵呵呵呵……”她突然沙哑地笑起来,对着明显吓坏了的十六阿哥苦笑:“唉,我现在的日子就很好,不用担心哪一天成了面目难辩的无名尸……真是好日子呀!” 
她胡乱地安慰着小少年。 
“桑玛,你真的希望自己是男儿,对不对?” 
“是呀!如果我是男的,老爹就不会不让我去战场为国效力了……不过呢,”她笑眯眯地盯着十六阿哥,“现在,咱们去吃饭吧?桑玛好饿哪!” 
 
 
        *       *       * 
 
 
盯着十四阿哥的手里的纸张,桑玛觉得眼熟。不,这字迹有些眼熟像是……她写的? 
“咦?十四阿哥,您在看什么大作哪?”她笑眯眯地凑过去,顺手将他的随从踢一边去。 
“看某人的丑字!”十四阿哥当仁不让地回敬。不知怎么,他特别爱和桑玛斗嘴,但都无伤大雅、不会有掉脑袋的危险。只是他老爱学八贝勒、嘴角有丝滴水不漏的微笑,但挂在一张英气勃勃的脸上,实在有些不伦不类。 

“哦,您还是来一个讥讽的笑容比较像您自己。” 
桑玛脱口而出的话令他一愣,旋即又回到那不伦不类的微笑。“胡扯什么!对了,你来。”十四阿哥毕竟年轻,其实在桑玛看来是还没长成,所以经常能够“不耻下问”: 
“‘各个击破’我明白,可这内线作战是怎么回事?兵法里没提过啊!” 
“内线作战一般在诱敌深入的时候展开,先让敌人轻敌,让他们补给吃紧,然后用多数的兵力一个个地——”她做了个一把抓的手势,“吃掉他!如果由坦……呃,骑兵为机动部队就更好,可以每回都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呵,我这叫纸上谈兵,呵呵,真要临到阵前还是不行的。” 

“内线作战……很好的说法。”十四阿哥沉吟着,“照你这样讲,当初皇阿玛亲征,用的也是这法子。” 
“什么?皇上亲征?” 
“是。” 
“呀呀!真是了不起呢!那,十四阿哥打算将来也当个大将军?”桑玛感叹着随口道,全然不明白自己在讲一件多么重大的事情。 
十四阿哥眼中迅速闪过一丝什么,但很快就恢复了半嘲讽半诚恳的神情,“大哥曾跟随皇阿玛与噶尔丹作过战。现在虽然噶尔丹死了,他的侄子也不是忠诚驯服的货色。何况西南的情况你多少该知道,那里民风剽悍,动不动就有乱子——” 

桑玛可没想过他真正要的是什么,激动不已地紧紧握住他的手上下摇动,“对对对!这才是男子汉大丈夫的想法!这要人人都想您一样不畏艰险、沙场秋点兵的,我们这泱泱大国的就不会受人欺凌、任人宰割……” 

十四阿哥呆呆地看着她波光粼粼的深邃大眼,又低头研究了下两人紧握的双手……脸红了。 
当个男子汉大丈夫的感觉真好! 
“恩,这个,十四阿哥,这噶尔丹是谁啊?是俄……罗刹国的吗?” 
“……” 
 
 
集体射猎向来与军事训练混杂不分。士兵们全部盔甲,手上全是弓箭腰刀,将早就准备好的猎物驱赶到一处捕杀,或是举办各种射箭、摔交比赛。因为说不定就有皇帝亲自到场,因此大家非常卖力,场面也很是热闹。 

但桑玛并不喜欢这样的,她比较中意真枪实弹、打死一个有垫背的打死两个还赚一个……算了,也许一辈子也没有机会回去当兵,只能窝在这封建时代。 
“桑玛,我们去狩猎!” 
小十六阿哥若是放在汉家,应该是那种被关在书房、手无缚鸡之力的苍白少年,可他是满清皇帝的儿子,除了读书、背书和写字,还必须像草原上的剽悍民族那样,从小骑马挥刀射箭,以夺取自己的那份财富和地位。 

“十六阿哥,小心些!” 
桑玛在他的马屁股上拍了不轻不重的一巴掌,年轻的白马撒开蹄子乐颠颠地跑进林子。而她稳稳跟着,却并不参与打猎,只手握火枪、腰配倭刀、刺刀在怀,鞍袋里放着自己制的火药弹头——火器营的工匠死也不肯按她说的去改良,她也懒得去计较,反正八国联军还要一百多年才打进北京城,她是看不到的了,要夜郎自大就让他们去自大吧! 

小子的弓箭是长进了不少,至少在经过桑玛的严格调教后准头非常好,就是力气比一般的成年武士小些,但锻炼个几年肯定是没问题的。 
各种哨子声、喊叫声、动物声,交织成一副围猎图卷。只是桑玛对于杀戮小动物的行径嗤之以鼻……除非让她吃吃闷烧鹿肉或是盐烤羊腿。 
嗖嗖的声音,是箭,而且是“流箭”。 
桑玛也是出于本能,薄而狭长、略弯的倭刀如今像是她身体的一部分,使起来虽不能夸口刀随心动,也可谓得心应手。 
她就这样赶上十六阿哥的马——两人差不多高——刀出鞘,鬼使神差地碰掉了一支流箭。 
是碰掉的,因为她没有出手挡羽箭的奇快刀法,只是直觉得去挡一个朝己方快速飞来的黑影。 
原来,是一支箭! 
她惊得跟十六阿哥面面相觑。 
这个后怕呀! 
“小心流箭!”桑玛叫了起来。 
周围的侍卫闻声纷纷赶来,马蹄声与人声乱七八糟挤成一团。 
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 
桑玛相信十六阿哥脑子里也是转的这个念头,只是在诡异的宫廷里呆久了,反而把谎话假话当平常了。 
“大家小心些!别伤到了贵人……” 
很快的,小小的风波过去。十六阿哥一来年纪小,二来远远不如十三、十四阿哥来得受重视,草草收场也没人注意。不然又是一场明争暗斗了。 
桑玛倒不见得讨厌斗争。反正中与外、中央和地方、军与军、战区与战区之间的斗争都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在战争和纷乱的年代早就见怪不怪。可这和平年代也这样,就让她有丝费解。 

“索额图倒了。”十四阿哥在她苦苦纠缠一个晚上以后终于开口。 
“那又怎么了?” 
他的眼神很是可怕,“没什么。你就看下去吧!” 
“啊?哼!”说了比不说还糟!桑玛一气之下甩袖子就走人,连个最马虎的礼也不给。 
倒是几天后,十四阿哥少年心性的受不住刻意的冷淡,只得拉了桑玛去附近无人的草地,说:“我是为你好!别掺和进皇家的事情。” 
桑玛看了他半天,好象明白了,就小小声地问:“权?” 
“是。” 
她点头。这玩意儿还是让什么旗不旗的自己去搞吧!她还是好吃好喝地过她的日子。 
不过,话说回来,这儿吃的东西可真好!跟修公路那半年多的艰苦日子比起来,根本就是富翁过的! 
公路……转向一眼望不到边的连营篝火。想家啊…… 
“龙佳氏 桑玛!” 
一名太监匆匆跑来找她。 
“这位公公,叫桑玛有事吗?”这时代除了等级分明的社会,就是眼前不男不女的太监让她始终无法习惯。好好的男人要当太监……万恶哪!干脆逮去上战场得了! 
“十三爷说你拉的胡琴好,叫你跟他一块演奏呢!” 
“皇十三子?十三阿哥?”唉,这爷不爷的也不习惯! 
桑玛头一回听十三阿哥吹笛子,居然跟他的琴一样好!真是惭愧,她就会那么几支二胡曲子,其他的都是改编改得惨不忍睹。 
“你管你奏那首随心曲。别管我。”十三阿哥这样吩咐着。 
和音?桑玛点点头。 
为皇帝演奏呢!她小小地兴奋了一把。 
如果是被侵略的那些个清朝皇帝,她是宁愿被杀头也不愿为他们演奏任何美丽的音乐。不过这位康熙帝似乎很不错,而且他还亲自带兵打仗、保卫国家。这份爱国主义热情可真是金贵哪! 

怀着某种景仰的感情,桑玛很完美地向康熙帝行了个侍卫的双膝跪大礼——不行礼是要砍头的——然后接过胡琴:正是跟十三阿哥一起时用过的那把,因为她认得上头有了年月的木痕。 

向周围黑压压的不认识的人深深鞠了一圈躬,桑玛开始拉她最心爱的曲子。 
在场的其他人等,至少有半数是听过各种古曲名曲的,可没有任何一个听过用把不入大雅之堂的胡琴,演奏出如此打动人心的乐曲。 
而十三阿哥巧妙的笛子伴奏削淡了曲子中的悲凄,却添了几分轻灵。很适合在本应欢快的宴会。 
“好曲子!好技艺!”康熙帝在一曲终了时轻叹。其余的人不管喜不喜欢,都跟着皇帝一块儿称赞。 
桑玛接过不大的木头盒子时,虽然很想看看皇帝赏她多少钱,可还是忍住了。 
“桑玛,你到京师有三年了吧?” 
“是!是三年四个月了。” 
康熙轻轻笑了下。还是那么有精神的姑娘……只是这头发……他扫了眼武将席。“你是想继续留在大清,还是回家乡?” 
“禀告皇上,桑玛非常荣幸能为英明神圣的皇上和大清国效力,也希望能一直留下。”嘿嘿,有好吃的,还不用担心付不起饭钱。 
“呵呵,时间不长却学会拍马屁了?” 
“桑玛不敢随便在皇上目前溜须拍马的!皇上是很英明!” 
席间文武呼啦一下一起歌颂一回。 
真是恶心……桑玛几乎想抓抓胳膊,也好挠掉一些鸡皮疙瘩。 
“哦?你倒说说,朕英明在什么地方,值得你留在大清?” 
我不是已经入了什么旗子,不,是镶白旗了吗?那你现在又是在干吗?做给蒙古和其他一大堆人看?! 
这样一转念,桑玛倒是有点明白了皇帝的用意,干脆复习一下她最拿手的大放厥词: 
“陛下亲自率领军队抵御凶悍的敌人、保护自己的人民,使得男人们不必担心被杀死、女人们不必害怕被掠走、孩子们不必失去父母的爱护!千万的百姓能吃上和平安稳的晚餐!” 
这几句话是桑玛的真心话。讲得是铿锵有力,震惊四座。 
 
 
康熙帝也是实实在在的愣了一下,他真是没想过桑玛这小家伙能说得这么……白。不过—— 
“说得好!朕,会率领大清的铮铮铁骑,保护这大好山河!” 
果然是说给外族听的! 
桑玛背心出了层冷汗,被晚风一吹,觉得很冷。 
无视于其他人对她打探的目光和低低的交头接耳,桑玛愉快地坐在十六阿哥侧后方,自顾自狂吃。 
就让别人去说吧! 
 
 
 
'1' 汉军旗的将领不大可能进丰台大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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