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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风信子天戒(流)-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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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便是鹤健士先生,虽说是我把你找回来,但今天还是第一次见面呢。」
  听到对方这样说,我连忙点点头,开口说声幸会,随即装出一副老实的样子,乖乖地等待训示。
  「尽管你是高材生,但跟他人一样,要重头做起,我会叫Jackie带你参观办公室,接着开始做些资料搜集吧。」
  一句话,就把我的未来决定好了。
  在办公室中,我有小小的一张桌子,一扇比成年女人还要矮的屏风,秘书在四处介绍过後,便开始指导我如何搜集资料,直把我当成普通人。唉,算了,不管之前的成绩有多好,说到底也只是纸上谈兵,实习是应该的,更何况,多看些关於商业上的案例,亲眼看着师兄师姊如何打官司,对将来会有很大的好处呢!
  其实我要学的东西,又岂止资料搜集?现在每逢星期二的晚上,我还要到华语会所学普遍话跟粤语,为了更能帮助文迪,我还报读了法语…
  对我来说,文迪就是支持我的动力,是他令我可勤力地读书、勤力地工作,让我可在一星期睡四十小时的状态下坚持,每晚不管我有多累,只要跟文迪聊一会,我便可精神地继续练习那别口的发音…
  在这种不断强迫自己的环境下,我不禁更想念文迪的所有。
  在累得快站不了的情况下,我希望文迪可在身边,紧紧地抱着我,让我可双脚不触地。在听过了公司的闲言闲语,我希望文迪可在耳边,不断说些甜言蜜语…
  生活越是忙碌,我越是觉得空虚寂寞,更是希望留在文迪身边。渐渐地,声音、视像已无法再满足我,当现在的我一听到文迪的声音,下一秒想得到的,便是他那炽热的拥抱,狂烈的亲吻,疯狂的占有;当我越是疲劳,便越会忍不住去借助文迪的声音来自我慰藉…
  我想,大概连我都疯了…
  半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足够把我折磨得快要崩溃,而最麻烦的是,在我快离开的三星期中,因律师行接了一单大案件,需要我从旁帮忙。对於只工作半年的上司,我心中难免有点内疚,於是在跟文迪解释一声後,便多留三个月。
  呃…其实那案件只需要两个月左右啦,但最後那一个月,其实我是去了南学长的家。
  怎说好了?越是接近见到文迪的日子,我便越是想作出改变嘛,特别是,我一直希望可以像南学长般,亲手煮饭给爱人吃。呵呵,不知文迪在吃到我亲手煮的中国菜时,是否又会像之前的艳照,把惊喜当成惊吓?
  然後,终於是乘飞机到香港的日子了。在到步的一刻,我第一个感想是很热空气很闷很湿,令人受不了,很是讨厌,然而这一切都在文迪跑过来抱着我的一刻消失。
  没错,文迪的拥抱真是很炽热,但我一点也不觉得讨厌,反而感动得快哭出来。
  「葛雷我很想你…」
  什麽离乡背井的愁思,什麽天气闷热讨厌的反感,在飞机上睡得不安稳的不快情绪,通通都在文迪的拥抱中溶化了。
  还有什麽比文迪在身边的事更重要?
  49
  文迪篇 49
  虽然被葛雷的『好狗不见』惹得啼笑皆非,更认为爱人没必要在这个国际化城市里使用粤语,然而当得悉葛雷认为说粤语比较好、能比较容易融入我在香港的生活时,心里还是感受到那股说不出的洋洋暖意。
  离乡别井、放弃自己的母语,一切都是为了这个曾经伤他至深的我。这样的爱,我又怎会感受不到?所以,对葛雷的感情,只有越来越深、越来越浓,生生世世,永不磨灭。
  寒暄数句,接过葛雷手上的行李,牵起那只柔软的小手,我的指骨已急不及待的与之紧紧扣上。感觉到回应似的反握,满心欢喜的我,领着葛雷走向停车场,准备先把他带回家,然後再好好游览香港。
  「对了,乘飞机也有十几小时,会觉得累吗?」
  「不累,只是双脚很酸。」
  是吗?即是觉得累吧?让小女王见累,我实在太不应该了,所以…嘿!我趁葛雷不在意的刹那,一手环绕在他的纤腰上,再用上一点力,便把葛雷整个人打横的抱起上来。
  「这样便不会累了。」
  「啊啊!放我下来啊!文迪…你是混蛋…」
  啊!脸红了~好久没看到这样脸红的葛雷了~
  「我一直如此,不是吗?你不就是喜欢我混蛋吗?」
  「可恶啊…」
  仍然在喃喃骂道,但我知道葛雷并不是讨厌我的行为,相反,颈窝处那不断靠近的气息及那手臂收紧的力度一再告诉我,葛雷喜欢这种亲密的举动,甚至是渴望这样的贴近。
  请工作人员把行李送到停车场,再在众目睽睽下把葛雷抱到车里,待行李都被安置於後座、葛雷坐到我的身旁时,我们便趁着四下无人之时,如久旱逢甘露般,唇舌即交缠起来。
  「嗯……」
  好甜…好柔软…葛雷的唇,给我一种难以言喻的美好感觉。只是轻轻的碰触,已能触动我的心灵,把我带入如梦如幻的境界。而在舌尖缓缓碰上,并纠缠在一起时,我即感受到一阵炙热从葛雷的唇内向我袭来。
  就是这一刹那,一刹那间,分别以来所抑压的狂热思念立即爆发,本来轻柔的纠缠逐渐转化成狂烈。我紧紧地拥抱葛雷,葛雷同样紧紧地回拥着我,我们的身体贴得密不透风的,与此同时,我们如同溺水者要吸取新鲜空气般,不断汲取对方体内的气息,更不断深入对方的唇内,渴望更能感受到对方的存在。
  这种实在的感觉,是视像所不能比拟的。
  吸吮、交缠,我们不断交换对方唇内的蜜液,不到最後的一刹都不愿离开。直至分开以後,我们的唇边还连着一缕银丝,如同晤示我们刚才的疯狂,更像一种永远相连一起的暗示。
  「回家吧?」待气息稍顺时,脸带红潮的葛雷轻轻问道。
  「上好安全带,我驾车…有点危险。」
  给葛雷充足的时间准备,待他上好安全带时,我想也不想,手拉动控制杆後,便用力往油门一踏。下一刻,汽车已呼啸出停车场,直往高速公路的方向驶去。
  「听说坏男人都喜欢开快车,原来是真的…」
  「什麽坏男人啊?我只是心急带你回家。」
  随後的一段路程,葛雷生怕我会发生意外般,一直不敢与我聊天,并紧紧地拉着安全带,一脸紧张往我的脸盯着。
  感觉上,葛雷在看轻我的驾驶技术呢!这可不行啊!我怎麽可以被小兔子少看了?於是,无视於葛雷的讶异与惊呼,我更是加快速度,直至到达居所的停车场时,才猛然停下。
  为葛雷拉开车门,提起行李回到住所,在放下手上的皮箱後,我便领着葛雷在这个新家环绕一圈。对於这个比大学时的居所大一点、两房一厅的单位,葛雷也感到满意。只是…葛雷竟然以有色眼光看我!把我将睡房改成书房及在主人房放置双人大床的用心完全蹂躏!这让我感到一丝的难过!
  嗯…真的只是一丝而已!事实上也不是难过呢!
  「喜欢这里吗?」
  「喜欢…文迪…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家…」
  一边说,已然坐下的葛雷一边抱着我,并把脸埋到我的小腹上。与此同时,我亦开始轻抚他那柔软的发丝,让二人享受这种恬静的、平淡的温馨感觉。
  说到葛雷的家,那真的是很遥远的事呢!久得…自己也快忘了是怎麽一回事。当时的葛雷,有父亲、有母亲,他们一家三口,就住在一所不大不小的平房里,过着幸福平静的日子。然而我的出现,却把一切破坏了…
  因为我,葛雷失去了温暖的家,亦失去了家人,甚至一切。所以…我要给葛雷一个家,让他重拾家的温暖。
  是因为补偿,更因为我爱葛雷,想给他温暖、给他幸福。
  诉说愧疚、诉说心意,却被葛雷截停。就像我想遗忘那难堪的过去,葛雷也一样,不再想多记挂以前的事。不论对我与他而言,现在和未来,才是最重要的。
  然後把话题一转,我们开始商量是夜的晚餐。其实在葛雷告知我到港前,我已在山顶餐厅预约,计划在该处一边享受晚膳,一边欣赏香港维多利亚港的夜景。可惜的是,比起这种高价餐厅,葛雷更想品嚐街边美食,於是在我不知死活的向远在英国的猫狗夫妇查询後,我便带着葛雷,前往香港有名的庙街,去品嚐地道的街边小食。
  想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到庙街呢!虽然在十五岁前都是土生土长,但我却从未踏足此处。主要原因是我的母亲,因为她总觉得,我们不应该出现在这种三教九流之地,另一方面,她认为这些地方太不卫生了,在她的观念里,只要一踏足,便会惹病上身。
  总觉得,这算是一种遗憾。从小到大,都被困在家族的笼子里,对於外界的认识是何其的贫乏。同时,对於自己喜爱的事物,如街边小食,都不能坚持拥有。年少时期的我,原来是多麽的愚昧、无趣。
  为着自己的过去失笑,身边的葛雷却如同孩子般拉着我跑来跑去。对他而言,眼前的一切是那麽的新鲜有趣。看到他为食物的事而烦恼,我便买了两个香港的特式美食─砵仔糕,亲自喂他、让他品嚐一下。
  「唔…好吃啊!」
  「对吧?小时候我很喜欢吃这个呢!还有炒粟子和烩蕃薯,那个很疼我的下人常常买给我吃啊!不过,我妈说这些不卫生,会吃坏我,所以把那个工人辞退了。」
  「以後我陪你吃吧。」
  平稳但带有遗憾的表白,却换来葛雷一生一世的承诺。看着眼前正甜美笑道的爱人,我感动得紧紧地抱着那小巧的躯体,一声又一声地道谢。
  「文迪…这里很多人啊!」
  「哦…那…还想吃什麽?还是我们逛逛,看到想吃的才买来吃?」
  由拥抱转换成牵手,我俩继续夜游於热闹的街道上。受到食物们的引诱,不消一刻钟,葛雷已吃得小肚子也撑了起来。由吃饭变成逛街,在回到车後、坐上驾驶座时,葛雷把一条连着银牌的链子,塞到我的手上。
  这是一块刻上葛雷名字的牌子。抚着那凹凸不平的银牌时,我不禁泛起笑意。
  「是你永远是我的?还是我永远是你的?」
  「当然是你永远是我的啦!」
  果然是小女王该有的答案。不过…就像葛雷会想把我绑紧在身边般,我也有这种想法。於是,我仿效起他的行为,买了一个款式、大小都一样的银牌,同样刻上了自己的名字,戴到葛雷的颈上。
  如同承诺般,葛雷永远属於我,我永远属於葛雷,我们是属於彼此的,永远永远都不会分离。
  葛雷篇 49
  从文迪的表情中我可以知道,自己的中文说话能力实在有待改善,因为,我的中文虽然未至於令大家言语不通,但却明显地令文迪啼笑皆非,彷佛我说了什麽冷笑话似的。我想一定是我的中文太奇怪,甚至是太好笑一向宠溺我的文迪,竟然叫我说英文便行,不用刻意说中文。
  文迪的意思…是叫我别再说下去,别再闹笑话吧?哼哼,这算什麽意思?当初的文迪,说起英文来,不也是闹笑话吗?现在我才说错一句话,他竟然叫我别再说?他越叫我,我便越要说!
  哼哼!当初我学中文时,不知学得多辛苦,在来香港之前,还到沈凛和南学长家实习,现在叫我不要用中文?这跟浪费我的心血有何分别了?
  「对了,乘飞机也有十几小时,会觉得累吗?」
  文迪没有看穿我的心思,只是一手拉过我的行李,一手牵过我的,缓缓地走在机场里,一脸温柔地问道。
  「嗯脚很酸。」
  想不到我无心的一句话,竟换来挺可怕的後果。只见文迪闻言马上停下脚步,唤来工作人员把行李送到车上後,随即话也不说地把我抱起,众目睽睽下把我带到停车场。
  啊!苏文迪,你你怎可以这样?我忍不住骂他是混蛋,谁知这男人却如此回应:
  「我就是混蛋啊!你不是喜欢我混蛋吗?」
  一句反问,马上令我哑口无言。的确,在文迪当众抱起我的一刻,我是又羞又怒,气文迪做出这种不要脸,叫人难为情得无地自容的事,也生气文迪没有理会我面子的感受。然而我很清楚,埋藏在表面下,那更深切的渴求。
  在羞於被所有人见到的同时,也为了文迪毫不掩饰的热情拥抱而感动,我们已经有差不多十个月没见了?所以我们理所当然地贪恋着肉体紧贴时的触感。
  我情愿无地自容地把脸埋在文迪颈边,都不愿放开手…
  在又湿又热的肌肤紧贴,温度顺着互相交流、纠缠後融合…我感受着文迪比常人热的温度,只觉得脑中一阵晕眩,自文迪身上传来的气息,既陌生,也醉人。这是不是因为文迪的味道改变了?还是我们太久没亲近对方?
  坐在车子中,我依恋地抚着文迪的嘴唇,带着一丝的不安,九分期待与兴奋,贴上那久未亲吻的唇上。
  嗯,很温柔,却带着很多急躁,有着微苦的烟草味,是属於文迪的吻…
  急躁是因为过於渴求,温柔是害怕伤害到我,这是我们一贯以来的作风。在不敢肯定的情况下,我们都习惯先是小小心心、战战兢兢的试探,直到确定了才深入狂热起来。这是不管是文迪对我,还是我待文迪,都尽量珍惜疼爱对方,在铁定不会伤害到对方的情况下才疯狂地占有。
  这就是轻吻至热吻间的过程,从疑惑与试探,到缠绵时的迷乱,及最後急切地要与对方结合、合二为一时的疯狂…
  於是,文迪得到了我爱他的答案,我享受了被对方疯狂需要的感觉。
  可说是各取所需吧?虽然听起来好像有点怪怪的…
  依依不舍地结束这漫长的缠吻,在分离时,我们还意犹未尽地轻舔对方嘴角上的银丝,接着才愿意松开手,扣上安全带,这是文迪忽然叮嘱,要我小心一点,因为他爱开快车。
  「快车?」
  还没意识到文迪的意思,耳边已响起引擎的声音,身体突然往前一冲,肚子被安全带一束,登时有种想吐的感觉。这文迪…人家还没准备好啊!怎可以突然开车冲出去了?按着正起伏不定的胸口,我不禁惊魂未定地抱怨:
  「人家说坏男人喜欢快车,原来都是真的…」
  「哈哈!」
  文迪听罢,并没有正面回应,反而仰起头笑起来,见状,我不禁更害怕。天啊现在我们在马路上不,应该说高速公路才对,文迪怎可能如此轻松?
  登时,我不禁再说半句话,反而抓紧裤子瞪着文迪,怕他会再做出不知什麽的蠢事。
  幸好,那些什麽意外,并没有发生於我们身上,在五十分钟後,我和文迪便到达位於南区的家。说是家,还不如说是摩天大厦吧?站在楼高不知是三十还是四十层的大厦下,我不禁有点担心文迪的选址会不会太高?虽然我没有畏高,但住太高,心中始终会有点毛毛的…
  而文迪,也的确选了一个在港人眼中很优良的地点,才进入位於第三十二层高的家,映入眼中的是无敌大海景,远远望出去,只有如芝麻大小的船只,根本不用说见不见到人类,至於远处,则是海洋公园的海马标志。
  看过屋外,接着就是屋内。单位内的面积不算大,约千来尺吧?颜色以咖啡色及米色为主,简单温暖却不会太单调;家俱不多但都很是豪气,如睡房中,就只有连镜衣柜、一张按摩椅一张沙发,还有一张足够四人同寐的睡床。我不禁笑着问文迪买如此大床的意图,然後文迪有点责怪地回应说只想大家睡得舒服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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