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哥,你家英俊借我家潇洒用下 by 阿戳戳-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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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用那样的眼神看我,要求很简单,再叫我一声臻哥。”
路明义不解地抬起头,试探性地叫他:“臻哥?”
“站起来,看着我,用你平时的语调来叫。”齐远臻也跟着站起来,他走到路明义身边,两人身高很接近,视线几乎平齐,“我们的地位是平等的。”
路明义认真地望着齐远臻的双眸:“臻哥。”他轻轻叫了一声。
齐远臻在他声音落下去的瞬间,背过身。
一直守在办公室内的徐景辉走过来,他看到齐远臻的双眼已经闭紧,手指一下一下的揉捏着鼻梁。
“先生,您没事儿吧。”
“没事。”齐远臻抬起手说,“你带他去警局,把简庄放出来。”
徐景辉不放心地看他一会儿,齐远臻又挥了几次手,徐景辉才带着路明义离开。
门被人轻轻地带上,办公室里只剩下齐远臻一个人,他仰起头,睁开的眼睛里布满红血丝。
路明义不是那个人,自己对他的感情也的确不是喜欢。
一直以来的执着,不过是在听他叫了一声臻哥后,才变得日思夜想。可他心里记挂的,始终是死去了那个从小到大,跟前跟后,亲切地叫自己“臻哥”的人,所以他才会在没有他的日子里,对一个同样会叫自己“臻哥”的人发了狂。
殊不知路明义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喜欢的人,他就算用劲手段得到他,要的不过就是一句称呼。
何必呢?齐远臻对自己说,他已经不再是二十几岁时,什么都不在乎的那个自己了。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有事儿,比较忙……所以更新迟了些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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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庄,出来。”
“去哪儿?”从进来到现在,不是被叫出去问话,就没有其他的,现在突然换了个人叫他出来,简庄心里七上八下的,脑袋一抽,觉着有些想死刑犯被人提去枪毙,往里面站了站了说,“我不出去。”
来人明显一愣,而后笑起来说:“住习惯了,舍不得走?”
简庄忙点头。
来人笑骂:“快滚出来,警局资源紧张,哪有那么多地方留给你。”
简庄听出头绪来:“你的意思是,我可以出去了?”
“一开始我不就让你出来了吗。”
“对对对。”简庄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说,“才关一天,脑袋就不清楚了。”
带简庄出去的人知道他也是警察,一边领着他往外走,一边告诫他以后小心点儿,不要得罪不能得罪的人,幸好这次对方没有追究他的责任,要不看他怎么办!
简庄说:“他欺负我的人,我不揍他,我还是人吗?”
“简庄!”
突然有人叫自己,简庄抬头一看,意外地问:“帅哥,你怎么来了?”
“你当我是绣花枕头吗?我自己不会回击吗?用得着你出风头吗?”路明义说完转身就走。
一连三个问句,把简庄问傻了,他跟带他出来的人说了声再见,赶紧跑出去追路明义:“帅哥,帅哥,喂,你等等我啊。”
“不想等你这个白痴。”
“帅哥,你听我说啊!”简庄抓住路明义的肩膀。
路明义回头又喷了他一句:“瞧你这风头出的,被关在里面舒服吗?”
“我没想出风头……”路明义盯着他,简庄抓抓后脑勺说,“我看齐远臻压着你,想到你们有过节,我怕他对你不利,就……就冲动了一下。”
“下次还敢吗?”
“不敢了。”
“那回家。”
“好嘞,帅哥,你是不是特别担心我?”
路明义脸色微红:“废话。”
简庄嘿嘿笑,在车上不免好奇:“帅哥,为什么他突然不追究我责任了?”
路明义想了想,最终没有说实话:“他不也打我了吗?他敢告你,我就敢告他。”
二愣子头脑简单,觉得有道理,点点头说:“快回家吧,我想死我的狗儿子了。”
路明义斜了他一眼,想问“那我呢?”可他没好意思,生生忍住了。
“帅哥,我也想死你了。”在等红绿灯的档口,简庄抱住路明义,在他脸上亲了响亮的一口。
路明义呆呆的傻笑起来,踩下油门。
简庄上去拍了他脸一下,力气不小,气得路明义松开脚,双目含怒瞪着他:“你打我?”
“红灯还没跳过去呢,你犯什么傻?”
“还不都是被你传染的!”
“……”
吵吵闹闹的回家,进门两条狗一起扑过来,简庄被它们撞得往后退了几步,笑得眼睛都看不见。
“英俊潇洒,我可想死你们啦。”
路明义把车钥匙放在玄关的柜子上说:“它们可不想你。”
“谁说的!”简庄指着狗盆说,“看,它们想我想的都吃不下饭了。”
路明义想说那是因为我喂多了,可是自己为什么会喂多?归结一切,还不都是出于他担心简庄吗?这样一来,还不如让简庄误以为是英俊潇洒担心他。
哎……傲娇的人,就连关心对方,也不想被发现,当真没救了。
这次发生的事,对简庄来说犹如逃过一难,他搓了搓手,偷看路明义,有几句话,他想跟他说,例如表白什么的。
虽然简庄清楚路明义喜欢自己,嘴硬不承认,他也拿着兄弟当幌子,但傲娇如英俊,跟潇洒都能甜蜜的腻在一块儿,他跟路明义,自然也可以守得云开见月明。
“帅哥。”简庄对上路明义投来的目光,吞咽着口水,“我喜……”
“等一下。”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打断了两人的对话,路明义看到屏幕上现实的姓名后,惊讶的睁大了双眼。
“喂,姐,怎么是你。”
“怎么不能是我?”
路家姐姐路明明出差一个月,把英俊寄养在唯一的弟弟路明义这里,眼见都过去三个多月了,一直没把英俊要回去,路明义以为,她姐已经把狗送给自己了,对于这通意外的来电,他潜意识里有不好的预感。
“你在哪呢?”
“在家啊。”
“放屁,我在你家门口,开门的难道是你姘头?”
路明义恍然大悟,她姐找上门了,于是忙说:“我换地方住了,现在在另一栋楼。”
“几楼几号?”
路明明相当干练,说话不带一个啰嗦字,记下住址后,拉着自己老公,去路明义的新住址找他。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过得不太顺心,所以更新的慢了点儿=(:3」∠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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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义打开门,路明明热情了拥抱了一下许久不见地弟弟,而后冲简庄抬了下下巴。
“他是谁。”
“他是……”
简庄紧张地拉扯着衣角,让自己看上去精神些,他知道,来人是路明义唯一的亲人,眼下的场景,不亚于见家长。
“他是我的……房东。”自拒绝简庄第一次的表白后,路明义还没听到简庄正式的表白,主动说出对方是自己男朋友的话,他说不出口,于是转弯抹角,又给简庄按上房东的名义。
简庄失望的肩膀都垮下来了,潇洒递给主人一个同情的眼神,从他腿边穿过,歪着头在路明明腿边撒娇。
“哎呀,这不是狗中最蠢的哈士奇吗?”
潇洒倍受打击,仰头“嗷呜”叫了一嗓子,英俊抬起后腿,对准它屁股给了一脚,言下之意,你这正见家长呢,给我表现好点儿,收起你的蠢养。
路明明显然没有发现两条狗的异常,当然,谁也想不到一条萨摩耶会跟一条哈士奇是一对儿。
“姐姐姐夫快做,我给你们泡茶去。”简庄麻留的跑前跑后。
路明义的姐夫不停道谢,路明明对弟弟说:“我感觉你比他像房东。”
路明义抓抓头,不知道怎么开口跟姐姐说简庄如此殷勤的愿意,即便姐姐知道他是个彻头彻尾的gay。
“英俊,你过来,让姐姐抱抱。”路明明抱着趴在自己腿上的英俊,捏了捏它的耳朵,潇洒也来凑热闹,路明明不得已,也揉了它脑袋一下,“这狗你养的?”
“不,简庄养的。”
简庄依旧在厨房里忙乎,路明明往里面看了一眼,颔首说:“英俊的毛呢?怎么短了这么多。”
英俊洁白的毛发已经长出很多,不再露出粉色的皮肤,但比起之前,还要短上很多。路明义不想让姐姐担心,就说为了凉快,给剃了。
路明明没有怀疑,挽着老公的手,扫视简庄的房子一圈后,抛出一句惊天巨雷:“我们把弟弟接回家住吧。”
简庄手上的果盘砰的一声掉地,众人一起看他。英俊潇洒飞一般的出来,趴在简庄脚边吃掉落在地,切成小块的苹果。
“不用,我住在这里挺好的。”路明义讪笑着拒绝,同时偷偷观察简庄,简庄没有松气,皱着的眉头快能把蚊子夹死了。
“再好也不是自己的家。”
“你姐说得对,前段时间我跟你姐换了套大房子,留了你的房间,明义,就听你姐的话,回去一起住吧,你一个人在外面,她也不放心。”
“这……”路明义抬眼看简庄,这个呆瓜,怎么不说话,他倒是挽留自己啊。
英俊潇洒已经把地上的苹果吃完,简庄如同被人点穴,不动也不开腔。
路明义怒火中烧,他这是要看着自己走吗?
“好,我跟你们回去。”路明义这话一半是气话,一半是试探。简庄听到后,依旧没有反应,只是稍有错愕地盯着路明义。
路明义看回去:“简庄,陪我收拾行李。”只要简庄说一句话,他就立刻冲出去跟他姐说,他爱这个男人,他不走,他要跟他住在他们的家里的。
可简庄说了什么,唯独没有劝他留下来。
“平时多电话联系,没事儿一起出去玩,一起吃饭。”简庄拖着路明义的行李箱,路明义从他手里抢回来,路明明牵着狗一起出门。
潇洒呆在门口,英俊怎么走了?
英俊以为自己是去遛弯,上了电梯才发现,潇洒没有跟上来,趴在电梯里乱叫已然来不及。
简庄拉住疯狂用前腿挠电梯门的潇洒说:“帅哥跟英俊有自己的家,你想他,我们可以去找他们。”
不是故意眼睁睁地看他们离开,每个人降临在这个世界上,不单单是他一个人,人是群居动物,有爱人,也有亲人,我们无法剥夺他选择的权利,所以简庄放手,让路明义回家,但这不代表,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因此断送。
简庄的思维真的很简单,一如路明义说他脑袋是简装的一样,他觉得他与路明义此时就像是一对还没结婚的情侣,不住在一块很正常。
煲电话粥,约会吃饭看电影逛街都很正常,住在一块,那是结婚后的事。同□人不能结婚,那至少也要获得父母的同意,在路明义回去姐姐家住的这段时间里,简庄劝服了自己的父母,虽然被打的很惨,但好歹有哥哥在,没断了简家的香火。
简庄给路明义去过很多通电话,没提这件事,两人聊着天,跟以前一样,说不上几句,就开始斗嘴,每回都是简庄服软,哄路明义开心。
潇洒日日思恋英俊,尿尿时抬脚都没什么力气,唯有在电话里听到英俊的叫声,才复活一般,冲电话大叫。
“帅哥……”记不清是第多少次打电话了,简庄在派出所里,看着桌上的时钟说,“晚上去吃大排档吧。”
“今晚要出席发布会。”
《再说一次我恨你》正式上映,路明义忙着宣传,没有宣传的时候,他也已各种理由推脱见面。简庄渐渐摸索出来,在路明义跟前,打电话可以,见面不行。他虽然纳闷,但不想路明义难做。
路明义挂断电话,气得牙齿发痒,这个蠢东西,怎么还不跟自己表白。
接近一个星期没有见到爱人的英俊,早没了傲娇的模样,有气无力地趴在路明义脚边,弱弱地叫了一声。
“别用那种眼神看我,简庄在上班,潇洒不在他身边。”
“汪……”声音弱得几不可闻。
“你以为我心情很好吗?这个简庄,难道要我先开口……”路明义嘀嘀咕咕,陷入深思。
屋外,姐姐跟姐夫不知道因为什么正在争吵,路明义趴在门口偷听。
路明明说:“不可能,英俊跟明义一样是我弟弟,我不可能把他送走。”
“可是你怀孕了!”
“那又有什么关系?”
“英俊身上的弓形虫对你跟胎儿都不好。”
路明明气得冷笑:“你有没有常识,弓形虫在动物粪便里,你不□,弓形虫怎么可能会进入体内。”
“你……你怎么说话呢!”
路明义的姐夫是个温和的老实人,很少与人争吵,但老实人一旦坚持的事,就很难改变。路明义深知姐姐的个性,再这么下去,势必会吵翻天。
他打开门走过去说:“姐,姐夫,你们别吵了,明天我带英俊搬出去住。”
路明明错愕地看着弟弟,路家姐夫愣了几秒说:“明义,不用。”
“不是你们的原因。”路明义低下头,片刻后,他坚定地抬起头,面带微笑地说,“简庄不是我的房东,他是我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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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路明明带着路明义和英俊离开后,简庄像是一朵经过太阳暴晒过的花,枯萎着,以往总是直挺的脖子,如今耷拉着,潇洒好不到哪里去,也萎着,时常狗眼无神,趴在有英俊气味的狗窝里无病呻吟。
周末,所里的傻大个结婚,简庄应邀担任伴郎一职。
原本伴郎的任务是轮不到简庄头上的,可新娘喜欢狗,自己就有一只母哈士奇,听说简庄有公哈士奇后,死活闹腾着要两条狗给自己的婚礼做“花童”。
傻大个求了简庄很久,简庄才叹着气答应。他跟路明义分开至今,他们除了电话,没见过一次面,参加别人的婚礼,看别人百年好合,对于他来说,太过刺眼。
婚礼当天,简庄找出潇洒当初向英俊求婚的西装给它穿上,自己也穿上平时不常穿的西装。婚礼现场潇洒基本上很老实,除了那条母哈士奇偶尔靠近它时,总被潇洒一脚踢开,或者张嘴狂叫恐吓外,基本表现不错。
陪新郎新娘向宾客敬完酒,简庄跟傻大个打了声招呼,说还要遛狗,再说带着狗吃饭不太方便,就走了。
因为喝的酒里多半掺了水,简庄的意识还是很清醒的。回到小区,不着急上楼,带着潇洒在楼下遛一遛。
起初潇洒走在后面,经过路明义曾经住过的那栋楼起,潇洒突然来劲,拽着简庄往楼里跑。
人和狗都带有一丝希望,希望路明义带着英俊回来住了。
一人一狗来到路明义曾经暂住的地方,简庄没抱大大希望,按响门铃。
清晰的脚步声从里面传过来,突然间简庄紧张到了极点,他有种莫名的,无法形容的第六感——路明义就在自己身边。
房门被缓缓打开,简庄笑起来,潇洒也跟着不安得动来动去,准备扑过去。
可打开门的,是陌生男人的面孔。
“找哪位?”
“对不起,我敲错门了。”
不是路明义,简庄失望的下楼。
潇洒搭在树干上尿尿都没什么劲,天黑渐渐暗淡下来,简庄拿出手机,已经七点半了。
“给帅哥打个电话吧。”
简庄低头对潇洒说,潇洒抖了抖屁股,贴到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