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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妖兽都市之鸾宣-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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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懒洋洋地望著舞池的方向,握酒的姿势自以为颇为潇洒。
看到我的时候鸾宣僵硬了一下,把SD娃娃的手扯下。SD娃娃朝我看了一眼,嘴边露出的笑容堪称恶毒,反而把鸾宣的腰搂得更紧,踮起脚想要亲鸾宣。鸾宣躲闪了一下,SD娃娃更亲热地贴上去,鸾宣有些无奈,低头在他唇上胡乱亲了一下。SD娃娃不依不饶,搂住鸾宣的脖子索吻。
我突然觉得很好笑,很好玩。
转身,勾手指,向调酒的男孩子再要一杯酒。一边接酒,深呼吸,调整笑容。
淡漠、无所谓的笑容是我一向熟悉的表情,要想呈现并无困难。
我用最拉风的姿势端酒杯,带著最优雅痞气的微笑转身,直面鸾宣和他的SD娃娃,吹了声口哨,起身,走到他们身边,温和地对SD娃娃说:“把你的男朋友借我一会儿怎麽样?”
我说出“男朋友”三个字时,鸾宣的表情似乎僵了一下,随即微笑起来,比我更不在乎,更无所谓。
我真没用,竟然觉得被他的笑容刺得从心脏痛到手指头尖。
当然,不能被看出来。当然,要笑得更风流潇洒,更灿烂。
鸾宣柔声哄了SD娃娃几句,小男生不情愿地走开,把他的鸾宣暂借我片刻。
酒吧里乱哄哄一片,所有人都在发疯,只有我和鸾宣安静优雅得像坐在高级音乐厅里听一场歌剧。
苍天弄人啊,这情景要配也应该配一段咏叹调才对味儿。
我玩弄著手里的酒杯,禁不住哼笑出声。
“什麽这麽好笑?”鸾宣问,声音有些僵硬。
“也没什麽,就是突然觉得好玩。”我把脸凑到鸾宣脸上,色情地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很认真地说:“你的小男友不错啊,这样舔嘴唇的样子真性感到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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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不差。”鸾宣看著我,认真地说。
“那为什麽你选的是他,而不是我呢?”我笑著问他,一边搔首弄姿,卖弄风情,扮演被抛弃的怨妇角色。
“耶?你有给我选吗?肖榭你明明知道的,我最喜欢的是你啊。”鸾宣夸张地喊委屈,凑过来,幽怨地抚摸我的脸,“美丽的天才驱魔人,高贵的白狐狸王子,我的搭档,我最喜欢的人……”
我微微侧脸,这样我们的嘴唇便十分接近了,就像那个晚上,他骗我说他要回四川的那次一样,几乎就要碰触到的距离,却偏偏是分离的。
而这一次,大概是最後一次的靠近了吧?
鸾宣的眼光是那麽黑那麽亮,放肆地释放著他的温柔魔力,足以将任何人的灵魂溺死。被他这样注视著,觉得好像真的被爱著。
一切都无所谓,不过是一场放纵吧?
而我,和别人并没有什麽不同吧?
依稀感觉心脏无力地跳动了一下,然後默默地沉寂下去。
可以闻到他呼吸味道的距离,近得可以使心跳加剧,可是,这却是我面对鸾宣时心境最平静的一刻。死了一样的平静。
“耶,和我一样啊,我最喜欢的就是鸾宣了。”我笑著说。
我们喝著手里的酒,若无其事地微笑,好像所说的是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事情。不过是一场表演。演员虽然都很卖力,再卖力的表演却终究是一场虚幻。曲终人便要散,刚才还相亲相爱的人便会各奔西东,牵手回家的会是另一个人。
SD娃娃从舞池里跑回来,拉鸾宣去跳舞。鸾宣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我笑著摇头:“人太多,我嫌头晕。”
SD娃娃扁著小嘴扯鸾宣:“叫别人干什麽,我们两个跳啦!”
呵,别人……从前怎麽就没发现这个词语这麽伤人呢?
看著他们挤进舞池,像两滴融入大海的水珠,我吹一声口哨,喝干了杯子里的酒。整理一下衣服和表情,微笑著挤过拥挤的人群,走出酒吧,站到微寒的夜空下。
欢腾的舞曲爆炸一般在身後响。
他们的舞曲还在最欢畅的时刻,但我退场的时候已到。
忽然想起上一次去酒吧,鸾宣打电话叫我过去。我们被一群人灌酒,吐得死去活来。在洗手间醉熏熏地纠缠、热吻,身体像被撕扯成两半一样,痛得受不了,我很没种地哭。那一夜的墙壁很冷,冷到骨髓里,鸾宣很热,像一团火。
那一夜,觉得世界也不是那麽无聊。生命为我打开一扇门,把一个崭新的世界展示给我看。我以为我看到了天堂。
耶,想这些做什麽,陈年旧事,忘掉比较好。
我甩甩头发,按下手机上的码表,在夜的街道上奔跑起来。反正是深夜,路上人非常少,几乎没什麽人了,也不怕惊世骇俗了。驱魔人的速度啊,那是绝对不容小看的。我全速奔跑起来,路旁的无数灯光便像慧星一样拖著尾巴从身边流淌而过,很有漫画的味道。
跑回酒店,再按码表,看看时间,打车去酒吧用了二十分钟,跑回来只用了两分钟多一点点。咦,我的速度比从前更快了,真是值得庆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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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电话给花小白,告知这一喜讯。
白小花磨蹭了半天才接电话,听我手舞足蹈地讲到一半,骂了声神经病挂了我电话。我再打电话过去,那边传来的已是盲音——唉,这家伙拔了电话线。知我者,白小花也,所以他永远知道用哪种方法对付我最真接有效。想到白小花这麽可怕的家伙是友非敌,我又高兴起来,蜷在床上像得了宝一样嘿嘿笑起来,越笑越开心,怎麽也停不下来。
笑到最後,竟然流了两眼泪。
多麽无聊到暴烂的剧情啊,直接END比较对得起观众和演员。我突然想到一件非常美妙的事,泪腺这麽发达的家伙做什麽美少年写手,直接去做电影演员比较有前途。需要拉风的时候可以拉风到谋杀全世界男人女人的眼球,需要悲情的时候可以用最深沉迷离的浅笑谋杀全世界男人女人的心脏。
耶,真是不错的主意啊。明天找一家电影训练班面试吧。
胃突然剧烈地疼痛起来,我只好停止幻想,捂住胃把自己缩成一团。
怎麽也睡不著,索性爬起来看电视。把所有频道按遍,找不到可看的节目。胃疼愈演愈烈,像是要被穿透一样。在孤儿院的时候常常吃冷饭,有时候还会被迫吃奇怪的东西,那个时候常常疼,每疼起来都会疼得死去活来,但自从跟著白小花以後就很少疼。
上一次胃疼是完成七级考核後和鸾宣在上海住院的时候。那天一个护士给梵呗带了一支霜淇淋。梵呗吃得很高兴,鸾宣下楼给梵呗买霜淇淋吃,因为他买得太多,我不小心吃多了,疼得满头冷汗,吃了胃药也不见好。鸾宣跑到外面买温水袋回来给我捂,越捂越疼,我满头冷汗趴在睡上呻吟,鸾宣急坏了,抱著我一边安慰一边给我揉。
我突然意识到,那段没心没肺疯玩疯笑的日子很可能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了。过去没有,今後也不会再有这样的日子了。
这个认知使我痛苦无比,抱著水杯的手忍不住微微发抖。
那麽温柔亲切的鸾宣,曾经让我以为自己被爱过的鸾宣,其实从来……从来……没有真的爱过我。
一切只是一场幻觉。
我给自己编织了一个美丽的梦。
然後这个美梦被冷酷的现实打碎。
我所爱的鸾宣是另一个人,他柔情似水,笑起来像个孩子,无赖起来像只赖皮狗,兴之所至狂饮高歌,放浪形骸如倾城名士。而现实中的鸾宣,只是一个曾经被爱伤过,变得对一切无所谓,可以和任何人亲吻、做爱、分手的普通男人。
而我也并没有自己以为的那样勇敢。一败涂地的时候,我连质问一声都不敢,就这麽落荒而逃了。假装不在乎,假装无所谓,可明明根本就放不开。
耶?原来仍然放不开啊。
好吧,我承认我在发疯。如果不是发疯,我怎麽会突然开始穿衣服,穿衣服也就算了,我的两条腿为什麽朝窗户走去。
迎风一跃,沿光滑的墙壁滑落地底,忍著胃疼在无人的街上狂奔起来。
我不顾一切地奔跑,跟赶著投胎似的,好像我如果跑慢一点,孟婆就会把碗一扣说:”今日已打佯,投胎请明天赶早。”
狂奔吧,小宇宙爆发吧,丢脸就丢到底吧。大不了抓住那个死男人爆打一顿!吃了就跑,没门!要丢脸大家一起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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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跑回酒吧时,驱魔人已经散场,鸾宣和那个SD娃娃也已经不在了。拼命跑来告白的勇气像被戳了一针的气球,软软地瘪了下去。我坐在酒吧门口的台阶上想了很久,发现自己又干了一件蠢事。
胃疼得越来越厉害,我没力气再跑回去,一直坐到天明,打了辆车去医院。
排队,挂号,诊病,输液,严格的程度结束,我躺在医院里对著洁白的墙壁发了很久的呆,叫嚣的疼痛渐渐停止,慢慢睡著。
醒过来的时候,竟然发现杨歌在身边。我惊得差点跳起来,杨歌把我按回去,摸了摸我的头说:“烧退下去了。”扶起我的头,拿了两个枕头垫在後面,我乖乖靠著枕头坐好。杨歌从床头的柜子上拿起煲汤用的大保温杯,倒了一碗稀粥给我:“以前白小花也爱胃疼,我都是熬这种汤给他喝,很管用。你喝喝看。”
白小花喝过的汤?我虽然一点胃口都没有,还是接了过来。
淡红色的米粥,不知道掺了什麽补品,闻起来清香宜人。我喝了一口,清甜的味道中透出一股米香,很美味。
喝了半碗,胃开始抗议。我正为难,杨歌已经开口:“胃里不舒服的话,一开始可以少喝一点儿。不要勉强。”
我如蒙大赦,把碗往床头的小柜子上放。
“我来。”杨歌很自然地接过碗,放在柜子上,又问我:“有什麽想吃的,告诉我,明天早上带给你。”
我摇了摇头,看看窗子,天色灰扑扑的,原来是晚上了。
杨歌看著我,似乎有很多话想说,最终却什麽也没说,只敷衍似的叮嘱我好好休息。等他离开,我躺在病床上发了一会儿呆,越来越觉得奇怪。我没什麽朋友,就算完全消失也不会有人注意到的,杨歌怎麽知道我在医院?杨歌说白小花以前也胃疼,以前白小花胃疼的时候杨歌熬汤给白小花喝。白小花不就是一个八级驱魔人吗?怎麽会和杨歌、范思铃这些人有这麽深的渊源?
白小花从来没有跟我说过他的过去。我11岁遇到白小花,当时他25岁,已经是八级驱魔人,苏州分部的负责人。现在我18岁,白小花32岁,除了我被逼著不停学习驱魔术不停被训练,白小花身上几乎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生活一成不变,职位一成不变,从不建大功,也不惹大错。
直觉告诉我,白小花一定有一个辉煌而绚丽的过去。
记得有一年冬天,我和白小花去海南。那是我第一次执行任务,白小花亲自带我。当时正是阴历的春节,一群中学生聚在一座正拆毁的工地上放烟花。
我目不转睛地盯著那些烟花不舍得走,白小花陪我看到底。
我情不自禁地赞叹:“真漂亮啊。”
白小花却淡漠地说:“烧完了也不过是一把灰。”
对我说什麽要相信善良,相信希望,相信所有使人感到温暖的词语和句子,这样才能获得幸福。可其实,白小花自己也是个很绝望的人吧?
忽然很想念白小花煲的汤。
那麽,回去吧!遥远的苏州有一个小小的家,里面住著一个暴力狂和小正太,他们会抚平我所有的伤口。
打定了主意,第二天早上就打电话去机场,订到三天后回苏州的机票。杨歌过来时我刚把电话关掉。
“和白小花通话了?”杨歌问。
“不是。我订回苏州的票。”我说。
“你们回去的票已经订好了,在明天啊。”杨歌讶异地说。
我靠!票订重了……我的钱。
“你订到的是哪天的票?”杨歌问我。
“大後天。”
“那就单独走吧。我问过医生,说你的胃本身没什麽关系,以後注意情绪不要太激动把胃好好养一下。”
“那个,还有一件事。”我说,“关於神圣龙组的邀请,我考虑了一下,决定拒绝。我想回苏州,和白小花在一起。”
杨歌微笑起来:“这个嘛,范思铃小姐已经告诉我了……”
耶?我没有跟范思铃说过啊。
杨歌继续说:“范小姐小姐虽然不太高兴,但我们还是会尊重你们的决定……呵呵,神圣龙组成立到今天,这还是第一次被拒绝啊……”
耶,什麽叫你们的决定?
“尽管很期待肖榭的加入,不过既然你和白小花已经这样决定了,那也只好算了。”杨歌的神情突然转为严肃,“但有一条纪律,一定要牢记:不可以在任何人面前提起神圣龙组四个字,彻底忘掉它。”
原来是白小花跟他们讲过了,这家伙嘴还真快,是怕我直接拒绝行不通,受到什麽伤害吗?我一边胡思乱想,一边严肃地点了点头。
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问:“鸾宣是要加入的吧?”
杨歌盯住我:“再加一条纪律,不要过问神圣龙组的任何事情。”
我呆了一下,轻轻点头,心里隐隐有些失落。

47
离开香港的前一天,鸾宣出现在医院里。我已经彻底平静下来,他也显得异常安静。我们说著无关紧要的话,把可怕的时间一分分杀死,但总是说著说著就无话可说,不管找什麽样的话题,都会很快无法继续。
除了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整个过程我都控制得很好,但在最後还是忍不住说了句不该说的话:“恭喜你啊,加入神圣龙组,耶,想到有个在金牌驱魔士和翡翠圣战士之上的神圣龙组战士做朋友,会觉得很荣耀啊。”
鸾宣忍耐地看了我一眼,淡淡说:“肖榭你不觉得这样很虚伪吗?”
我愕然地看住他。
“根本瞧不起神圣龙组,连加入都不愿意,还说什麽想到有个这样的朋友会很荣耀。耍人很有意思吗?”鸾宣直望进我眼底,脸上是似笑非笑的表情。
“我没有看不起神圣龙组……”我结结巴巴地说,可连自己也觉得自己的辩解很无力。他说的并不完全错,我的确对神圣龙组不怎麽感兴趣,得知他加入神圣龙组,得知我们的人生就此分道扬镳,我心里的感受也绝对不是荣耀……但我绝对没有耍他的意思……呵,他说的也对,我的确是挺虚伪的,但虚伪的何止我一个?扮演柔情杀手,在我和别的男人之间游走的又是谁?。
我嘿的笑了一声,转头看向窗外:“随便你说吧。”
沉默了很久,谁也没有说话。
他突然说:“不想加入神圣龙组有一部分原因在我身上吧?”
“啊?”
“因为我要加入,所以你反而不想加入了是不是?”
“哪有的事!”我掉转头看住他,不知道他怎麽会有这样的想法。这个人还真是每一次都能给我“惊喜”啊。
鸾宣细长的眼睛微眯著,笑容里有一丝自嘲,盯著我看了好一会儿,突然扑哧一声笑了,摇摇头,沮丧地说:“算了,不和你吵,我是来看病人的,可不是吵架来的。”他打开带来的手提袋,倒他煲的汤给我:“来吧,高傲的美少年驱魔人,令你荣耀无比的神圣战士鸾宣亲手为你熬了四个小时的汤,亲自捧到医院您的床前,亲自倒到您的碗里,现在亲手喂您喝。”
“这个笑话很冷啊。”我心里莫名的不安,叫他:“鸾宣……”
“赏脸尝尝吧,喝完有力气了想说什麽说个够,好吗?”他把碗举到我眼前,瞪著我说。他的眼睛清澈明亮,微弯的弧度里仍然是我曾经最爱看的妩媚笑意,似有情,似无情,千幻万化,让人捉磨不透。
“我没有看不起你啊。没有加入神圣龙组是因为……”
“是是是,你很看得起我。当我发神经行不行?”鸾宣寒著脸站起来,想了想又坐下,堆起满脸笑,扯扯自己的头发,“唉呀,你倒是喝呀,再不喝都要凉了。看我干什麽?我靠!是不是想我喂你呀。好啦好啦,神圣龙组预备状态神圣战士鸾宣亲自喂你好啦!”
他淫笑著上来抢我的碗。
撕扯中一碗汤全泼了,弄脏了我们俩的衣服和医院的被子。
这家伙见闯了祸,很没义气地溜了。我不想听护士磨我的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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