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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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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生死两茫茫,那一点点沉没在音乐水底的残缺影子……那熟悉到灵魂里,曾经相拥相吻的画面。
  终于,还是控制不住,记忆如决堤的河流,纷沓而至,如黑白电影倒带一般,她想起了,她曾在午夜梦回一遍遍玩味的‘一掌天空’。
  那一年,她十三岁,刚升初中;他十六岁,读高一;他和她,就读于同一个学校——江南中学。
  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周六上午,学校在露天的操场上举行开学典礼。
  她身穿白色运动装,是初中部的新生代表!踏着流云步登上主席台时,引来全场大半男生的惊艳‘嘶’声。
  他身穿蓝色运动装,是高中部的学生代表!踩着四方步站上主席台时,引起全场大半女生的着迷尖叫。
  女生优先,她发言时,只说了一句话,话筒无辜哑了。
  原因是她太激动,踩掉了电源线。
  孤独站在主席台,她又羞又气又尴尬。
  从旁的他率先发现原因,不着痕迹的退到后面帮她弄好了电源线,并友好的做出ok的手势。
  发言结束,她冲他莞尔一笑,带了感激。
  他回之会意的眨眼,做了个不必客气的口型。
  继而优雅的握着话筒刚要发言,天空突然响起一声炸雷,乌云蓦地遮住了似火秋阳。
  江南的天,总是变得那么突然,几个炸雷,几道闪电,暗沉天色隐示着山雨欲来,又一阵狂风刮起,漫天的尘埃沙砾让会场顷刻陷入混乱,紧接着豆大的雨滴啪啪啪的落下,原本安静呆在会台下的学生不再顾忌座椅板凳,只顾争相逃窜……台上的老师们也不再逞强的做出为人师表的斯文模样,只恨腿短跑得慢落后了别人……
  乌泱泱,哗啦啦,原本黑压压人头攒动的庄严肃静的操场,顷刻变成了人去场空、桌歪椅倒、彩旗遍地的狼藉一片,欣慰的是背景乐还在播放着《友谊地久天长》。
  她没逃,他也没窜!
  “同学,你怎么不逃?”他优雅的踏着节拍,从容向她走来。
  “喔,我正想问你呢。”素来喜欢秋雨的她,耸耸肩,看看混乱的场面,再看看从容优雅的他,存疑的反诘,“你怎么不窜?”
  “我不走,是因为你。”
  “因为我?”她一愣,但绝不自恋的以为他是因为对她一见钟情而傻到淋雨。
  “因为你踩到了我的玉坠。”那是刚才为她弄电源线时,从口袋里滑落的。
  “……”低头看到那个上等货色的玉坠时,林诗语实在无语。这同学,得多能忍啊,竟然忍了这么久都不开口让她挪动脚步?
  雨越下越大,他走到她身边,既没有如煽情电视剧中的脱下外套帮她挡雨,也没有拉着她飞奔躲雨,而是做了一件让她终生玩味的动作。
  他伸出修长漂亮的右掌,横在她头顶。
  那手掌大的“伞”能挡多少风雨?
  但她只是抿了抿唇,继而一派坦然的接受,并冲他莞尔;他回之优雅浅笑,电闪雷鸣中无声胜有声,两个人就这么从容地走在风雨中。
  那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一个星期后他便跟着一位中年美妇出现在她家里。
  仅一面,这个优雅的男同学便收服了她善良的老娘、可爱的老爹。
  那时懵懂年少的她情窦未开,但十分活泼好动,兴趣无比广泛,可她那身为林氏集团董事长的爷爷总是喜欢林琳林奕多过她,所以林琳林奕总是被爷爷带去爷爷家承欢膝下。
  于是落单的她每个周末都兴高采烈地跟着他去参加各种活动,他教她网球羽毛球甚至高尔夫,带她去看演唱会,去看新上映的电影、看完电影去找招牌菜、吃过招牌菜就会在马路上乱踩踩,还陪她上跆拳道培训班和钢琴课。
  而她则逼着他去学每一首她喜欢听的歌,偶尔周末下午拖他去ktv包房,她负责点,他负责唱,不听他唱到心满意足,她就不肯回家吃晚饭。
  这样过了差不多一年时光,到她十四岁生日那天,刚好是星期六。
  她有早上起床先洗澡的习惯,才刚刚洗好,楼下已传来保姆杨柳的大叫,“肆肆小姐!裴少爷来了!”
  干毛巾往湿漉漉的短发上一搭,她冲下楼梯,“为什么这么早啊?”不是已经告诉过他中午会出去和杜若蘅以及杜若蘅从国外回来的表哥一起逛街吃饭晚上才会在家和父母及弟弟妹妹吹蜡烛吗?“老爹早上好,你不是说请他晚上来吃饭的吗?”抓住刚起床的老爹,她急急地问。
  林笑裳无辜地耸肩,“对此,我只能说深表遗憾,你,还是自己问裴家阿湛。”
  她一双含疑的美眸转向他,发觉他好象又长高了,黑水晶一样的眼睛清亮得慑人心神。
  “刚起床?”裴湛走到她跟前,取过她手中的毛巾。
  她赶紧把头低到他胸前,最喜欢他帮她擦头发了,脑袋被他的手掌暖暖地包着轻轻摩挲,每回舒服得不想他停下来,可惜今天不能蹭太久,“嗯,杜若蘅说给我介绍她帅气的表哥认识,我一会要出去啦。”
  “你约了他们几点?”
  “十一点半。”
  “现在才不到十点而已,还早。”说着就拉着她往客厅对面的琴房走去,并把包里的钢琴简谱拿出来,“明天要上这节课,你先把这支曲子弹熟悉了,一会我送你过去。”
  她拿起琴谱走到钢琴边坐下,掀开钢琴盖,指法娴熟的直接弹起那支她最喜欢的‘雨的印记’。
  他听得认真,除了赞赏,就是辛苦忍笑。
  一曲完毕,他变戏法的又拿出一张,“这首‘星空’可是你下周要比赛的,要练习一遍吗?”
  她白他一眼,“当然。” 伸手夺过琴谱,美眸在琴谱上快速浏览一遍,修指立即换了指法,如水的乐声顷刻飞出很远。
  接下来,他从包里拿出一张接一张的琴谱,用了很多种语气问她要不要。
  对钢琴正痴迷的她自然来者不拒,一曲曲优美的钢琴曲飘出琴房。
  她弹的专注,他听得想笑而又没有笑出来。
  “笑什么?”一曲完毕,她问。
  “你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六章 猜忌'

  不知不觉间,夕阳已收敛起最后的一抹余晖,夜幕伴着繁星渐渐拉长,林诗语茫然的看向朦胧的天花板,耳畔似乎隐约残余着说话声和笑声,恍惚间张口欲叫,然而“老爹”二字还未出口视线已自动转向落地窗前席地而坐的裴湛。
  他面无表情,就那么一口接一口的抿酒,似乎还没想好该怎么把故事续下去,也或者是等她开口追问。
  都是人间惆怅客,惆怅旧欢如梦,醒来无处追寻。
  没法把往日搬到而今,所以记忆里那处旧欢如梦的缺口一碰就痛,刺骨锥心。
  太过美好的东西,从来不适合经历,因为一旦经历,便无法遗忘。
  即使早已成为过去,也会一直在生命里息息纠缠,控制不了的苦苦怀念使一颗心长年沉溺在追忆里,不肯浮出来与现实面对。
  曾到过美得无法形容的彼岸,所以在尘世里耿耿于怀,经历那样深刻,让人不但难以割舍反而渴望继续追寻,然而这世上消逝得最快的永远是最美的时光,一去不返后只余午夜梦回,醒来时让人肝肠寸断。
  到最后什么都不想要,只想拿有生的一切去换回曾经。
  饶是拿失忆做了多年借口,她也不得不承认,无人能留住时光。
  林诗语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落地窗前的,她站在依然陷进沉思的男人身边,好半天才找到自己的声音:“后来呢?”
  裴湛摇了摇手里的已经要见底的酒瓶,苦涩的勾起唇角,叹了口气,用低哑的语调回道,“后来,女孩不顾男孩的劝告而爱心泛滥的把一对存了狼子野心的母女带进了家门,然后……就是他们幸福日子的终结!女孩的家庭陷入不尽的灾难中……先是女孩父母之间的感情因横空多了个第三者而受到波折,接着就是女孩的弟弟妹妹被绑架遭遇撕票,然后是女孩的爷爷无法接受最爱的孙子孙女惨遭不幸就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再然后是女孩因单纯而被人诱入了一座浇了汽油的园子,男孩闻讯赶来不顾一切的去救女孩,女孩当时被伤的奄奄一息,得救后的第一句话就是——救救我妈妈……”
  已将下唇咬得发紫的林诗语微微动了动长睫,机械的追问,“……然后呢?”
  裴湛伸手拉住她的手,略微一用力,便把她拉坐在自己身边,但他没有看她,依旧是目视前方,“然后,男孩把女孩交给了女孩家闻讯赶来的保姆后就重返园子,结果在园子里看到了女孩的妈妈被人敲昏在地上,正准备去救的时候,自己也被人一锤子击中了后脑勺……”他的后脑勺,自那次以后落了病根,只要想起当年的事,就会疼如刀劈斧砍。
  嗓子一阵甜腥,刹那间,林诗语眼前天幕高远的夜空好似重现了葵园的熊熊大火,甚至能感受到皮肤被炙烤的裂痛……努力了好一会,才找到自己的声音,“那……那一击,肯定很痛吧?那个男孩看清楚是谁袭击他了吗?他最后有没有和女孩的妈妈逃出来呢?”
  虽然,两人都是以第三人称一问一答的讲故事,但内心早就暗潮汹涌,心照不宣……
  裴湛抬头看着她,眸内是从未有过的无能为力和痛楚:“很遗憾,男孩既没有看到是谁袭击他,也没能救出女孩的妈妈!因为那一击,让他昏了过去,再醒来已是火灾后的第十天。当时,他疯了似的要去找女孩,却被家人告知——他当时睡的地方,是远隔重洋的纽约医院。”
  “哦……再后来呢?”
  “再后来,男孩要求立即回国,否则就拒绝治疗并绝食!”裴湛依旧没有转头看她,就那么嘶声哑嗓的继续讲道,“僵持了三天后,男孩的家人怕男孩真的死去,就拿了国内关于那场火灾的报纸给男孩看,并告诉了男孩一个消息……”那消息,或者用噩耗来称呼,好像更为妥帖。
  “……什么噩耗?”欲哭无泪,她终于理解了这个成语。
  裴湛表情一黯,下意识的转身握住她的手,“他们说……说……女孩去了天堂……”
  林诗语听了,就没有说话,牙齿下意识地咬破了嘴唇,毕竟,她心头最大的疑问,到底还是没有直接问出口…之前就有的疑问,虽然听他说了之后去了不少,可是杜若蘅查到的那件事情,又加深了她的怀疑,现在就像是块石头压在那里,沉甸甸的,不知为什么,她竟有些怕起来。
  可是,她到底在怕什么?
  林诗语忽然想到了这个问题。
  她在这个事情上的反复考量,现在回过头去想想,竟是有几分出乎意料之外的患得患失。意识到这点,林诗语不由就低头看了眼裴湛与自己交握的双手——他的手指修长有力,指甲剪得平整干净,虽然只是轻轻一拢,但却给人以一种沉稳可靠的感觉。
  虽然此刻在讲的故事很惨烈,可不知为何,有某种隐隐约约的念头窜入脑海之中,林诗语忽然想起一句被人说过用过无数次的古话:执子之手……刹那之间,她忽然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害怕,因为在乎,所以会害怕,怕知道的那个答案不是她想要的!或者,她潜意识里,一开始就不是她曾以为的那样——无论他是谁,她对他,除了利用,再无感情。
  然而,有些东西,并不是因为害怕就能一直逃避下去的,既然是迟早要面对的事情,那么晚痛不如早痛。
  倘若事实真的像她所担心的那样、像杜若蘅所查到的那样,那么再想解决的办法也是可以——顶多当做记忆中的少年早就葬身在了火海,现在面对的,只是曾经熟悉的陌生人。
  想到这里,林诗语暗自深深吸了口气,目视前方,缓缓开口:“关于这个故事,其实有个环节我没听明白,想问你。”
  她的语气有些怪异,与之前有略微有些不同。正好低头看她的裴湛被她的表情所影响,也不由正肃了脸色:“你问。”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七章 解疑'

  “男孩什么时候知道女孩不在天堂的?”
  裴湛看着林诗语专注但又有些锐利的眼神,立刻就反应过来她指的是什么事情,他定定望住她,一字一句开口:“火灾后的第二年。  ”
  他接着又补充道:“那一棍子让男孩在医院疗养了三个月,因为男孩颓废的厉害,男孩的母亲求得女孩的家人给男孩一封一绝念头的确认信函。
  看到女孩家人的亲笔信,男孩以为女孩真的已经离世,就变得像一具行尸走肉,这样又过了一个多月,男孩的家族爆发了亲人之间的内斗,男孩的母亲成了牺牲品,男孩的父亲热衷权利对男孩兄弟三人不管不问,男孩的爷爷就为男孩以及男孩的弟弟们一起办了留学手续。其实,男孩后面的高中学业是在英国完成的,大学时候才去了纽约。
  但是,火灾一周年的当天,男孩回国去那个园子以期遇到女孩的灵魂,结果在那里遇到了正在祭拜母亲的女孩,而女孩完全不认得男孩,不但不给男孩讲话机会,还抱着脑袋大喊救命,等男孩反应过来的时候,女孩已经不见了踪影。见到心爱的人活得好好的,男孩欣喜若狂,就追到了女孩的家里,但是,在女孩家,男孩并没有见到女孩,反倒是见了女孩的姨妈,并了解了一些火灾之后的另一个版本。”
  说到这里,他忽然淡淡的苦笑了一下:“呵,不得不相信,原来大难不死、痛而失忆、死而复生,致命邂逅,这些煽情桥段,人世间是真实存在的,并不是韩剧里才有。”
  “是吗?”林诗语挑眉,“这么说,男孩明知道女孩还活着只是因伤忘了他,就狠心的离去不与她相认?”
  “是的。”裴湛先是坦承不讳,继而又低声喃语,“幸好她还活着!至于暂时认不认,并不打紧!只要她没事,一切都有希望。”是啊,只要她活着,让他付出什么都可以,哪怕是——以免打草惊蛇,纵然相逢不敢认!哪怕是——为了护她周全,引狼入室!
  林诗语不再说话,只是静静抬眸看他,想分辨出他眼底的情愫有几分是真,几分是假。
  四目相对,一时沉静无声。
  他目光深邃,那一点灼人的光亮却黯了下去,“怎么,到了此时此刻,我们还要继续用男孩女孩相试探吗?或者说,故事里的女孩还是不肯原谅男孩?”
  “试探什么,又要原谅什么?”林诗语直视裴湛的眼睛,见他想说什么,她连忙竭力平淡地再度开口,“好吧,我们的确没有再试探的必要,没错,我是恢复记忆了,也已经把所有事情都全部想起来了!但我不是很明白,你有什么,需要我原谅?”
  原本以为,他若不肯给予真实的解释,她从此刻起,此生永远不会再问。
  十年来发生的事情太多,尤其是纵使相见不相认,是扎在她心口的一根尖刺。
  落地窗外面的路灯明亮,映照在裴湛脸上,将他的神色照得格外清楚。
  他蹙眉,唇角紧抿做一线,似乎不知如何开口,半晌方歉然道,“这些年不敢靠近你,我不得已……”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八章 血疑'

  好一句不得已,时至今日,他仍用这拙劣的借口来敷衍。
  林诗语愤然抬眸,冷冷道,“就算我当时忘记了你,那么你呢,你也不记得我吗?就算你不想记得我了,至少得让我父亲告诉我你还活着的消息吧?你可能不够了解我,我林肆的字典里从没有死缠烂打,你不用为了隐瞒你活着的消息,而给我父亲写那样的信吧。”
  “隐瞒我活着的消息?”裴湛霍然转头,眼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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