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宠妻之步步逼婚 作者:窗外浮云(潇湘vip2014-08-15完结) >

第100章

宠妻之步步逼婚 作者:窗外浮云(潇湘vip2014-08-15完结)-第10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青青也是默默地看着司徒傲转身走人,对于司徒傲的发脾气,她抿了抿唇,然后心疼地看向了小乐,不仅仅是心疼小乐,她隐隐地也在心疼司徒宇。

    由公公的脾气及知道她是司徒宇的新婚太太后的反应来看,公公对司徒宇不像一般的父亲那般,充满了爱意。她从司徒傲身上感受不到一点父爱的流露,就连对小乐,司徒傲也没有疼爱,刚才扯着小乐的时候,司徒傲的力气真的很力,他压根儿就没有考虑过小乐的感受,也没有考虑到他力气那么大,会弄痛小乐。

    “妈咪,爷爷好可怕。”

    司徒傲一走,小乐马上就小跑回青青的身边。

    谁知道他才跑回青青的身边,司徒傲忽然去而复返,他大步地走到青青的面前,用力地捉住小乐的小手,对小乐说道:“小乐,走,跟爷爷走,不要跟这种女人在一起,她不配!”

    “爷爷,我要跟妈咪在一起。”小乐不想跟着司徒傲走,紧捉着青青的手指不放。

    听到小乐叫青青妈咪,司徒傲怒道:“你没有妈咪,你妈咪早就死了,她是撞车死的,当着你的面撞车死了,你没有妈咪了!”

    这是小乐最痛苦的事情。

    就是这件事让小乐的神经有点不正常,这两个月来都是晓晓和青青的关爱才让他慢慢地像个正常人一样,正视着失去生母的事实。

    此刻从司徒傲嘴里再听到这个残酷的事实,小乐一下子就哭了起来,然后拼命挣扎着,要挣脱司徒傲的大手,嘴里哭叫着:“她是我妈咪,爹地说过了,我可以叫妈咪的,她可以是我的妈咪,我要妈咪,我要妈咪……”

    小乐揪心的哭声让青青心如刀绞,她顾不得对方是司徒宇的父亲了,一把捉住司徒傲的大手,用力地把小乐的小手抢救回来,然后紧紧地把小乐护到自己的身后,很严肃地对上司徒傲阴森的眼眸,严肃地说道:“爸,不管你对我有什么意见,你都可以冲着我来,请你不要伤害小乐,那件事是小乐心里最痛苦的事情,他好不容易才像个正常孩子,你一再地刺激他,他会很难过的,他不过是个四岁的孩子。”

    “我和我孙子说话,轮不到你插嘴,滚一边去!”司徒傲想不到青青竟然敢这样对抗他,一张脸更加的难看起来。

    儿子和他关系不好,孙子怕他,现在娶个儿媳妇也敢反抗他!

    反了,反了,一个两个都违背着他的意愿行事!

    没有人再把他放在眼内!

    “爸如果是疼爱着小乐的,就不要再对小乐这种态度,你那么大力地拉着小乐,小乐的手会痛的。”青青尝试着和司徒傲讲道理。

    司徒傲抬手就朝她甩过来一记耳光。

    青青迅速地攫住司徒傲的手,还是很严肃地说道:“爸,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不是靠打人就能走千里的。”

    “你有什么资格教训我?”

    “我不是在教训爸,我只是请求爸能熄熄火,平心静气。”

    司徒傲狠瞪着青青,用力地抽回了自己的手,瞪向被青青护在身后的小乐,冷喝着:“小乐,跟爷爷走!”

    小乐哭着摇头。

    司徒傲气得差点又要跳脚,狠瞪了母子俩一眼,扭身再次离去。

    直到听到汽车的声响,青青才放下心来,重重地吁了一口气,扭头看着哭泣的小乐,心疼地把小乐抱起来,紧紧地搂在自己的怀里。

    她开始庆幸自己随随便便地就嫁给了司徒宇,能光明正大地关心小乐这个可怜的孩子。

    司徒傲坐在车内,心里全是怒火与恨意。他一生之中最挚爱的便是何水灵,可是何水灵却嫁给了沈清泉,让他为了继承人只能随便地找个女人结婚。而他一心培养成才的儿子,又一直和他关系不好,唯一的孙子神经不正常不说,还怕他,和他这个爷爷不亲近。

    司徒傲觉得他是天底下最惨,最可怜的老人。

    他觉得老天爷对他是最不公平的!

    他恨!

    他怨!

    他怒!

    他憎!

    他变态!

    对,他已经被何水灵的幸福折磨得变态了。

    掏出手机来,司徒傲打电话给那两位出面绑走慕容晓的保镖,低冷地吩咐着他们:“毁了慕容晓!”

    “老爷,如何毁法?”

    保镖问着。

    “死!找机会开车撞死她!我要让沈长风尝尝真正的痛!事成之后,你们马上远走高飞,我会往你们的帐号上各汇入五千万。”

    吩咐完,司徒傲阴森森地笑起来,摇下车窗,把手机往车窗外面一扔,手机摔在马路上,摔得粉碎……

    ------题外话------

    今天只更新四千,下午和明天赶码结局,如果能赶出来,明天下午便会更新结局,如果赶不出来,就会推到后天上午。

 102 幸福人生(结局)

    沈长风带着慕容晓赶到了警察局,负责慕容晓那个案子的警察,自我介绍之后,便把几张相片递给沈长风,沈长风接过相片后才转递给慕容晓。慕容晓一看相片就叫了起来:“长风,是他们,就是他们。他们假装向我问路,又是要找你的,结果就向我下手了。”

    事情过去是有一段时间了,慕容晓对这两名绑走她的保镖的样子还是记得清清楚楚的。

    沈长风和那名警察相互看了一眼,沈长风严肃地问着:“晓晓,你确定吗?”

    慕容晓重重地点头,“确定,千真万确,他们又不是一拦车就绑我的,我都和他们说了几句话,这个人,我记得最清楚,就是他向我问路的。”慕容晓指着相片中的一个男人肯定地说道。当时问路的是一名保镖,负责开车的那名保镖,她也看到了长相,不过记忆最深的还是那位问路的男人。

    所以,她肯定自己没有认错。

    沈长风从她手里拿过了那些相片,递还给那名警察,那名警察抄起话筒就给上头打电话。

    慕容晓能确认相片中的两名男子便是绑架她的人,而那两名男子又是司徒傲的私人保镖之一,再加上司徒傲向来针对沈家,慕容晓是沈长风的心头肉,一旦慕容晓出了什么事,沈长风必定紧张万分,所以司徒傲具备了作案的动机。

    基本上,大家都认定了是司徒傲策划的那起绑架案。

    “司徒宇有没有参与?”

    沈长风深沉地问了一句。

    当初是司徒宇救出慕容晓的,司徒宇又是司徒傲的儿子,他不得不怀疑一下司徒宇。

    “据我们的调查结果来看,司徒宇并没有参与,慕小姐遭到绑架时,他一点也不知情,后来知道了也是别人告诉他的。他当初能救出慕容小姐,应该是猜测,就算他知晓幕后策划人是司徒傲,也只能算是知情不报,加上他和司徒傲是父子关系,他的行为构不成犯罪。”

    听到司徒宇没有参与,也不会受到牵连,慕容晓松了一口气。她真担心司徒宇也参与其中,然后受到牵连,到时候被抓,小乐怎么办?

    幸好,司徒宇没有受到牵连,小乐不会失去爹地。

    因为慕容晓证明相片中的两名保镖便是绑架她的人,两名保镖又是司徒傲的保镖,警方马上就把司徒傲和那两名保镖锁定,实施逮捕到案进行审讯。

    抓捕是警方的事,慕容晓只负责指认,指认完之后,沈长风便带着她从警察局离开。

    “现在我们去哪里?”

    慕容晓一边系安全带,一边问着。

    看看天色,已经将近傍晚了,沈长风灼灼地看着她,笑着:“晓晓,反正你现在也有空,我也有空,不如我们回家做饭吧。”

    “你家里的佣人早就做了吧。”

    慕容晓心里还是想着到郊外去和慕初夏他们一起骑自行车,烧烤的,不过现在的时间不早了,等他们再去到郊外的时候,天都黑了,也玩不了。

    “我想吃你做的。”

    沈长风钻进车内,关上车门后,健壮的身子就往慕容晓身边挪倾而去,凤眸深深地瞅着慕容晓,解决了司徒傲这件事后,他们的未来人生就不会有什么闹心的事了,他想和她过着平凡又幸福的人生,平凡又幸福的人生,自然包括她给他做饭。

    “就知道你是把我当成你的煮饭婆的。”

    慕容晓撇他一眼,似笑非笑地嗔他一句。

    沈长风的身子再度靠近过来,俊脸已经要贴上慕容晓的俏脸了,慕容晓也不避,随他放肆地贴过来,她也没有必要再避了,都是夫妻了,床单都不知道滚了多少回了,被他贴贴脸,小儿科了。沈长风伸手,轻轻地挑着慕容晓的下巴,让慕容晓正视着他,他眸子越发的深,眼里载满了柔情,低柔醇厚的声音带着点点叹息,又带着点点的笑,更多的却是深情,他说:“晓晓,一般来说,男人娶个老婆回家,老婆都会很主动地照顾着自己的丈夫,替丈夫洗衣做饭,像个煮饭婆一般,这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事,不需要谁逼谁,哪怕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都是这样子过,其实那是幸福。一种平淡的,细水长流的幸福。妻子很开心,能替自己心爱的男人洗衣做饭,丈夫也很开心,能每天吃到妻子亲手为他做的饭,能穿着妻子亲手为他洗的衣服。在某种意义上,煮饭婆等同老婆的角色。”

    慕容晓眨着眼。

    心里开始数着手指,她从什么时候被沈长风算计着帮他做饭,成了他专用的煮饭婆?

    数来数去,慕容晓的脸有点泛红,有点娇羞,又有点失笑,更为自己的笨而叹气。

    十四岁!

    她十四岁第一次被他“逼”着帮他做饭。

    也是从那之后,她就常遭到他的算计,然后次次都是以帮他洗衣做饭抵销。而她的厨艺会好起来,也是因为被他常年累月的算计,练出来的。

    可以说,她唯一的特长便是厨艺,特别是红烧排骨烧得红,但这个特长还是沈长风逼出来的。

    十四岁,她还是个大孩子呢,这家伙竟然就把她推进了妻子的角色里。

    可真够腹黑的!

    “晓晓,知道吧,我很早就让你适应妻子这个角色了。或许在外人的眼里,我是天之骄子,生之优越的环境里,娶个妻子回来就是当少奶奶的,什么都不用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可是我也是个凡人,一个很平凡的凡人,我也会像那些普通的男人一样,渴望着最真诚,最幸福的生活,所以,我才会那样对你。”

    慕容晓拂开他挑着她下巴的大手,绷紧脸。

    她拂开沈长风大手的时候,力度很大,让沈长风误以为她在生气,瞧见她绷起的脸,沈长风正想解释,她却迅速地解开了安全带,然后用力地扑压过来,一瞬间就把沈长风扑倒。沈长风被她扑得半倒靠着车门,而她则整个人都压在半躺着的沈长风身上。

    “晓晓。”

    慕容晓扳着他那张迷死人的俊脸,头一低,在他的左右两边脸上各咬了一口,然后吐出两个字来:“腹黑!”

    再然后……

    没有再然后了,因为慕容晓吐出两个字来后,人就离开了沈长风的身上,坐回副驾驶座上,调整好气息,调整好坐姿,重新系上安全带,扭头冲着刚坐起来的沈长风妩媚一笑,沈长风的下巴差点被她妩媚一笑惊得掉了。

    她不曾笑得如此的妩媚。

    “我们回家做饭去。我给你做红烧排骨,天天都吃红烧排骨,你就没有一点新意,一看你天天都要吃红烧排骨就知道你其实是个固执*的家伙。你给我准备海鲜大餐,嗯,貌似我也是天天吃海鲜,也没有一点新意,我也是个固执的人吗?”说到吃的上面,慕容晓才惊觉两个人都有惊人的固执。

    沈长风吃红烧排骨,天天吃都不会生厌,她吃海鲜,也是天天吃都不会生厌。

    “晓晓,换一种说法,那叫做情有独钟,专一。”

    沈长风宠溺地笑着,伸手抚了抚被爱妻咬了的脸,笑容更加的满足。

    他对她情有独钟,他只对她专情。

    从他十九岁开始,他的柔情他的爱,都是为她而诞生。

    十四年了,他从来没有改变过,也不曾放弃过,千算万算,终是算到了她。

    他不后悔花十四年的时间去算计她。

    慕容晓笑,没有答话,也默认了他的说法。

    兰博基尼开动了。

    和人们玩了一天捉迷藏的太阳公公,在这个时候才冒出头来,可惜已到了日暮西山之时,太阳公公在这个时候不受欢迎,黑色的夜幕也会很快把它赶走。

    ……

    另一个司徒家里,两名保镖一身的黑色衣服,各自戴着一副黑色的墨镜,走到一辆黑色的轿车,默默地开出了司徒家的别墅,沿着别墅门前的那条水泥路往小区外面开去。

    在小区门口处,保安却没有替他们打开小区入口处的大门。

    负责开车的那个人猛按车喇叭。

    数名穿着常服的中年男子从保安室里走出来,分左右把他们的车围困起来,其中一个男子敲着他们的车窗,示意他们下车。

    坐在副驾驶座上的那个保镖摇下车窗,冷冷地瞪着那名敲车窗的男子,冷冷地问着:“做什么?”

    那个敲车窗的男子淡笑着,忽然掏出一把手枪来,指着保镖的脑袋,紧跟着他的另一名男子也迅速地掏出枪来,借着摇下来的车窗,隔空指着负责开车的保镖。

    “你们想做什么?”

    “我们是警察!你们涉嫌参与了在前段时间绑架慕容晓小姐,请跟我们回警局调查。”敲车窗的男人一边用枪指着保镖的脑袋,一边掏出证件来证明他们的身份。

    这两名保镖原本是按照司徒傲新的命令,出门找机会把慕容晓撞死的,没想到一出门就被警察拦住。顿时,两个人的脸色都大变。

    警方查到了他们的头上了?

    老爷不是有人脉的吗?还能查到他们的头上?

    转念一想,他们动的是沈长风的心头肉,老爷的人脉说不定也和沈长风交好……人家沈长风才是这个城市里最让人趋之若鹜的人物……

    想到这里,两名保镖面如死灰。

    在便衣警察的命令下,出师不利的两名保镖认命地下了车,一下车,他们随即就被戴上了手铐,推出了小区,数辆警车停在小区门口拐弯处,他们被塞进了警车里,警笛声响起,蜂鸣着离去,等待两名保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

    秦家。

    门前,慕初夏叫住了秦拓,在秦拓停下车的时候,慕初夏走到他的车窗前,在秦拓摇下车窗后,她才笑着:“秦学长,我不进去了吧。”

    “不进去坐坐了?”

    慕初夏笑着摇摇头。

    秦拓想了想,便下了车,让还没有考取驾照,但已经学会驾驶的弟弟把车开进别墅里去,他站在慕初夏的面前,眼镜下的黑眸恢复了以往的温和,柔柔地落在慕初夏的身上,温和的声音带着邀请,“初夏,中午的时候,你都不请自来,现在为什么不进去了?我还想着请你在我家里吃饭呢。”

    慕初夏是想着自己借了别人的车来,现在傍晚了,她要把车子还给别人,所以想着先回家里去。听到秦拓说要请她吃饭,她连忙应着:“没事了,我原本想着早点把车子还给别人的,那,我还是吃了饭再回去吧。不过,秦学长,你们家里没有佣人,谁做饭?还是叫外卖?”

    慕初夏一边说着,一边急急地往别墅里钻,像是害怕秦拓下一刻就变卦,不再请她吃饭似的。

    下午的时候,在沈长风和慕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