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拥抱我吧,叶思远 作者:含胭(晋江2012-06-24vip完结) >

第69章

拥抱我吧,叶思远 作者:含胭(晋江2012-06-24vip完结)-第6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到了A。R。,我才知道,叶思远还未从意大利回来。算算时间,快要到元旦了,他已经去了将近一个月。

    在关小姐那里办完事,刘一峰与我聊了几句,最后安排储师傅开车送我回公司。

    在车上,我感谢储师傅,作为一个外单位的人享受他的服务,我有点儿不好意思。

    储师傅40多岁,人很热心,他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笑道:“陈小姐,你知不知道,我见过你。”

    “啊?”我想了想,“我都坐您车好多次啦,您当然见过我啦。”

    “不是,我是说以前。”

    “以前?什么时候?前几个月我不是还坐您车么。”

    “更久以前。”储师傅笑,“你可别说出去,我见过你照片,你和叶先生以前是不是一对儿呀?”

    “呃?”我傻了。

    “今年上半年叶先生回国时,我送他去机场,行李托运时,机场工作人员说他行李里有个金属盒子,说要打开检查。叶先生身体不方便嘛,只能叫沈先生帮他开了,那是一个很小的锡盒子,里面只是一些照片,我在边上好奇就瞄了几眼,都是一个女孩子。”

    “难道是我?”

    “可不就是你嘛!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见了忘不掉呀!后来见到你本人,我一下子就认出来啦!眼神儿还不错吧?”储师傅得意地笑起来,“后来我就发现,叶先生每次回国,都带着这个小盒子,我就想啊,这姑娘一定是他女朋友,出差回国都不忘带着照片,我一直以为照片上的姑娘是在意大利呢,没想到居然在这儿。”

    他还在唠唠叨叨地说着什么,我却已经听不进去了,扭转头看着窗外,眼泪悄悄地坠落下来。

    笨蛋,傻瓜,这种蠢事儿,你究竟做了多少?

    作者有话要说:很郑重地在这里放下完结预告:

    端午小长假,完结思远,还有三章正文+一章尾声。具体时间不定,敬请期待。

    明天更一节青春,必定过零点。等不住的姑娘就后天看吧。

    爱你们。


87、叶思远的百宝箱


     12月31号晚上,婉心和冯啸海一起去过新年,我则和一群同事去彻夜狂欢。

    零点钟声敲响时,大家的手机短信音纷纷响起。

    “土死了,现在还有人发这种祝福短信。”小章嘴里说着,还是低着头哒哒哒地回起来。

    “谁发的?”我笑着问她,“是男孩子吧!”

    “嘿嘿,前一段儿刚认识的一个,约我明天去庙里喝腊八粥。”

    我这才想起来,今年的腊八节恰巧就是元旦这天。

    这时,我电话响了,居然是程旭。

    “新年快乐!JOJO。”他笑,“你那儿好吵,在玩呢?”

    “恩,和同事们在一起,新年快乐!你那儿也很吵啊!”

    “我也是和同事们在酒吧,元旦假期有计划去哪儿玩吗?”

    “没有,那么冷,在家待着算了。你呢?”

    “我也不出去,对了,你明天有空吗?”

    “干啥?”

    “好久没见你了,想找你吃个饭。”

    “我……”

    “JOJO,你还是单身,是不是?”

    “你怎么知道?”

    “我有密探。”他笑,我环视了一下同事,小章冲我笑起来,还比了个V手势。

    死丫头!

    “如果有空的话就聚聚吧,元旦过了大家都会比较忙,到时更难碰面。”

    “好吧,不过程旭,明天我想去庙里。”

    “庙里?”

    “恩,我想去喝腊八粥。”

    “行啊,来H市好几年了,我还没去过,明天10点我来接你吧。”

    “好。”

    挂下电话,我翻看着几条未读短信,都是朋友、同学转发的各种祝福信息,有一条短信夹在其中,很特别,简简单单的四个字:新年快乐。

    是个陌生号码,我回拨过去,关机。

    @@@@@@@@@

    第二天早上,我咬着牙爬出了被窝洗头洗澡,婉心还在房里睡觉,我连妆都没化就下了楼。

    程旭已经在楼下等我了,我和他有好些日子没见,这时见到,微微有些尴尬。

    我们到了那间香火鼎盛的寺庙,腊八节,又是新年第一天,庙里人山人海,挤得都快没地方下脚了。

    我们到了大雄宝殿外,我燃起香,虔诚地跪下许愿。

    每一年,我都会来一次这里,每一年,我都许下同一个愿望,每一年,我都失望。

    神明也许并不存在,或者是我的心还不够诚,我有些自嘲地笑,安慰自己说菩萨很忙,这庙里拥来挤去的都是善男信女,我只是那么渺小的一个人,我的那点儿小小私愿,估计要排好久队才能被轮到。

    拜完佛,我带着程旭熟门熟路地走去斋堂,排队喝粥的队伍一如既往得长,程旭傻眼了,问:“真的要排?”

    “恩。”我笑,“这儿的粥料足又好喝,今天又刚好是1月1号,喝了之后一年都有好运气。”

    “好吧。”程旭无奈地陪我排队,足足排了1个半小时才轮到。

    坐在桌前,我慢慢地舀着勺子,甜甜的粥吃进嘴里,心里就想起那个人来。那一年的腊八节,我们就是这样坐在这里,我喂他喝粥时,他的脸都红了起来,皱着眉头说好甜。

    那样子真可爱,我不知不觉就笑了出来,程旭奇怪地看着我,问:“笑什么?”

    “没什么。”我喝光了粥,对他说,“嘿,咱们去撞钟吧。”

    我扶着钟槌撞向那口铜钟,表情虔诚,像是在完成一种仪式。

    宏亮的钟声想起,一声,两声,三声,我闭上眼睛,祝自己在新的一年里能有好运。

    回到市里,程旭想约我去看电影,我拒绝了。

    他把车停在路边,说:“JOJO,有件事,我想了很久,一直都想对你说。”

    我低着头,沉默。

    “我很喜欢你,JOJO,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我抬起头来,看着他,程旭的眼里闪着希望的火苗,我摇头,微笑:“对不起。”

    他的脸上浮起了失望的神情,然后就耸着肩笑起来:“其实,我一早就知道结果了。”

    “你会碰到一个好女孩的。程旭,你是个好人。”

    “但愿吧。”他无奈地笑,“你打算怎么办呢?继续和你的前男友纠缠么?JOJO,你的年纪已经不小了,青春经不起这样挥霍的。”

    “我知道。我需要再仔细地想一想。”透过车子挡风玻璃望着前方,我对自己的未来有些不确定,“我和他要再谈谈,不管结果如何。”

    “是,不管有什么事,必须要沟通才能解决。”程旭点头,“作为一个男人,输给那位叶先生,我觉得自己很失败。但作为一个旁观者,我不得不说,我很敬佩他。我对残疾人从来都没有偏见,我完全可以理解你当初会和他在一起,他的身上,一定是有值得欣赏的优秀品质。如果你们之间是因为有误会,你们真的应该好好沟通一下,如果有可能,甚至可以选择重新在一起。JOJO,相信我,你还爱着他,而他,也爱着你。”

    “你怎么知道?”我笑着问他。

    他指指自己的眼睛:“眼神会出卖一切的,JOJO,我祝你好运。”

    “今天你也撞了开年钟啦,程旭,今年你一定走好运。”

    “承你吉言,我希望老天爷赐我一个美女老婆,好让我不被老爹老妈逼婚。”

    我被他一本正经的话语逗笑了,他真的是一个好男人,可惜,我们认识得太晚了。

    我早已经遇见了我的命中劫数,在花开的年龄,最美的岁月。

    @@@@@@@@@@

    和程旭分开后,我不想回家,又不知要去哪里,坐上一辆出租车,我鬼使神差地报出了Q大的地址。

    毕业以后,我就没回过学校,此时走在校园里,看着路两边熟悉的建筑物,我仿佛回到了多年前。

    我和叶思远的足迹遍布了整个校园,人工湖边、操场旁、小树林里、食堂……还有那个有着不美好记忆的羽毛球馆。

    路过图书馆,我停下脚步,抬头向它望去,冬日的暖阳照射在图书馆的玻璃幕墙上,折射出耀眼的光。我会心微笑,脑海里浮现出那个站在书架边,穿着湖蓝色带帽卫衣的大男孩形象,那时候的叶思远面容青涩,刘海盖着额头,眼神明亮,笑容腼腆。

    我似乎还能记起第一次见到他时,砰然心动的感觉。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从学校后门出来,我突然发现学校边新建起了许多住宅小区,还都是高层建筑,一眼望去,多层的布拉格小镇已经埋没其中。

    我慢慢地向着那个曾经的“家”走去,路过那家便利店、永和豆浆,还有小菜市场,一切的一切,仿佛就在昨天。

    走进小区,我作了个深呼吸,虽然已经4年多没回这里,我依旧熟悉这里一草一木的气息。

    进了我们住的那幢楼,缓缓地走上六楼,我面对那扇紧闭的大门,有些出神。

    翻了下房门口固定在墙上的椅子,长久不用,它已经不太灵活,翻动时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我掏了下自己的包,拿出那把一直随身带的钥匙,插/进锁眼,轻轻一扭,门就开了。

    门里的一切展现在我面前。

    我离开以后,有人来过这里,部分家具上盖着白色的遮尘布,地板上并没有太多灰尘,显然有人来做过清洁。

    我走进这间房子,带上了门。

    我不知为什么会来这里,曾经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再走进这间房子,这里有太多太多属于我和他的回忆,也有过痛苦的记忆,我没有触碰任何东西,只是在每个房间都走了一圈,最后又回到客厅里。

    突然,我的视线被客厅角落里的一样东西吸引了。

    那是一个像中号整理箱一般大的金属箱子,看起来像是不锈钢材质,它静静地躺在地板上,泛着金属特有的光。

    我不记得离开时,屋子里有这么一个东西,双脚不受控制地走向它,我蹲下来,好奇地打量着它,箱盖上覆着薄薄的一层灰,我握住把手,轻轻一掀,箱子就悄无声息地打开了。

    望着眼前出现的东西,我愣了好半天,等到思维重新运转,我才发现自己已经掉了眼泪。

    我拿起一个巧克力盒子,还是这个品牌许多年前的包装,我记得那是我和叶思远认识不久,我送给他的一盒巧克力,那一天,我们第一次吵架。

    揭开盒盖,我发现里面有一张折起来的纸,打开看,才发现是我写下的借条。

    那时的我们都有些幼稚,我看着自己认认真真签在借条上的名字,还有日期,居然已经过了6年多。

    借条下是一堆便签,那是我们住在一起时,有时给对方留口信而写的,大部分都是我留的,记得在他22岁生日那天,我们吵架,我都给他留了吃饭的便签。没想到,他都存了下来。

    我放下巧克力盒,又拿起箱子里的一个笔记本,翻开一看,发现是叶思远的课堂笔记。

    是他用脚、用嘴记下来的,潇洒清逸的钢笔字,一直都令我自愧不如。翻了几页,我眼睛一亮,因为我发现了自己的字迹。

    夹在他的字迹中,是我小小的、娟秀的字迹,显得有些可笑。

    笔记本中还夹着一张纸,折得很工整,纸张已经有些发黄,打开一看,是横七竖八的几句话:

    ——叶思远,我帮你记呗。

    ——我的字很丑的,会不会破坏了你的本子?

    ——你嫌我写得难看了?

    还有他的一句回答,是他咬着笔写下的:一直练习书法来着。

    我的眼泪簌簌地往下掉,坠到手中的纸上,将墨水晕开了一些,我连忙折上纸夹回笔记本里,开始看箱子里的其他东西。

    有几张大大的画卷,我将它们抚开,才发现是我的水彩和素描练习,实在有够丑的。当时陪着叶思远在画室练习时,我其实心不在焉,心思都在他身上,哪里能好好地画,他很认真地指导过我,可我似乎只是沉浸在他靠近我时,身上散发的淡淡香味中。

    这些我随手乱涂的东西,原来都被他收了起来,像宝贝似地藏在这里。

    我一张一张地翻着,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直到我看到一张水彩画。

    那是叶思远画的,画面上是我,趴在桌上睡觉的我,身上洒着暖暖的阳光,我眯起眼睛,似乎还能记起那天的画室里,暧昧甜蜜的气息。那是他偷偷画的,被我发现后,叶思远的脸红得厉害,他低着头,根本就不敢看我。

    不知他看着我,用脚夹着笔,一笔,一笔画下我的样子时,眼里是怎样的神情。

    放下画卷,我拿起箱子角落里的一个收容袋,把里面的东西倒了出来,瓶瓶罐罐立刻滚了一地,我定睛一看,原来是那年圣诞节,我送给他的护肤套装和剃须刀。

    瓶子都已经空了,每一个都被擦得干干净净的,那把剃须刀仔细地装在一个透明塑料袋里,看着像没怎么用过。

    我把这些东西装了起来,拿起箱子最底下的东西——几本厚厚的相册。

    我以为这是我和叶思远的合影,想想又不对,我们一起拍的照片非常少,可手上的相册明显有上百张照片。

    翻开封面,我就了然了,原来是我在应鹤鸣的淘宝店打工时拍的模特照。

    有大二时拍的,也有大四时拍的,春夏秋冬都有,他竟然把我的照片都下载并印了出来。

    这些照片都经过了PS,看着已经不太像我了,浓妆艳抹,姿势矫情,笑得特别特别假,不知道叶思远看着这些照片时是怎样的心情,从我戴着面具似的脸上,他能找出一丝熟悉的感觉么?

    我发现了一张素颜的照片,我穿着一件白色连衣裙,站在一棵大树旁,背脊靠着树杆,望着远方。

    当时,应鹤鸣让摄影师拍出那种清纯的感觉来表现服装,纵观几本相册,这是唯一的一套素颜照,叶思远在边上写下了时间,并注了几个字:我的小桔。

    我坐在地上,眼泪已经决堤,几乎可以算是嚎啕大哭,箱子里还有一些与我有关的零碎小东西,每一件都被他仔仔细细地收着。

    我抱着那些相册,泪如雨下。这是叶思远的百宝箱,这是他选择的回忆方式,原来,每天枕着回忆入睡的人,并不是只有我。

    抱着膝盖坐在箱子边,我发着呆,不知过了多久,门外突然响起了脚步声。

    我大惊失色,快速地跳了起来,盖上箱盖在原地转了一圈,听着门锁转动的声音,我抓起包冲向了最近的房间——画室,还没来得及锁上门,大门就打开了。

    我的心跳得厉害,不知道是谁会来这里,也许是打扫卫生的清洁工?我的背脊贴着墙壁,不敢走动,透过开了一丝的门缝往客厅望去,走进来的人居然是沈知和——叶思远。

    他从意大利回来了?!

    我吓得大气都不敢出,胸膛急剧起伏着,脑门上都冒出了汗,怎么办?怎么办?

    神呐,希望他只是小留片刻,赶紧离开吧!我还未做好思想准备和他碰面,在这样的情形下,我实在不知该如何面对他。

    “叶先生,要不要帮你脱掉外套?坐了那么久的飞机,你的假肢也戴了很久了,会不会累?”

    “不累,脱掉风衣吧,假肢不用脱,等下回宾馆再说。”叶思远淡淡地答着,我仔细看,他穿着西服,外面还披着一件风衣,两只“手臂”僵硬地垂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