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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朝秦暮楚(美攻)-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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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暮说不上有教学理想,只本著一个极简单的道理做事 : 受人钱财,替人消灾。既收得家长的钱,就做到最好,尽他所能了解每个学生的性情志向,找教材时就用一些较有趣的 : 这学生平日喜欢打机,便找些关於游戏的研究与文章 ; 那学生平时看琼瑶,教她中文时便多用经典爱情小说。这一路下来倒是楚暮学得最多,记了许多英文生字不说,连他平时少看的三国跟张爱玲也看了不少,数学公式也是每条都记得。像楚暮这种读文科而背包有计数机的大学生,应该不多。
以前楚暮常常想 : 他既有机会教人,自不可误人子弟,必须导学生向正路,叫他们跳出自己的生活圈子,多注意国家大事,不能只漂流於这个无根的社会里,做一团任意东西的废物。他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去教一个中三学生中文,细意找了四五篇文章,叫那学生分辨每篇文的风格与优劣。
「你觉得这两篇文的风格有什麽不同?」
学生哑了。
「你较喜欢哪一篇?」
学生的黑眼珠滚了滚,胶在楚暮脸上,像个没有生命的公仔。
只补了一课就没下文。楚暮第一次替人补习,就被家长退货。是的,退货。他於是检讨自己有何不足,改善品质,发觉补习原来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 : 去到学生家里,坐下来,讲不多过十句閒话,拿出练习叫学生做。做完,核对答案,讲解错误。讲完,拿两篇文章,叫学生立即看,在每段最重要的句子底下划直线,讲解文章大要。
完。
不知为何,这样做就会自然提升学生的成绩。有练习就行了——其实学生有动力自行去找练习,做完後自己对答案,也能想得通,然而这一代的学生就是要雇一个比他优秀比他年长的人回来。学生要知道这个被雇回来的人所说的话全部正确,安然接受对方的灌输,叫他们做什麽就做什麽。无忧无虑,因此无新意,但这也意味无意外。到时候学生自己成绩没进步,又归咎於补习老师,再换一个人回来就算了。
因此,学生所需要的并不是楚暮这一个人,而是楚暮所能提供的服务——而这种服务并非楚暮专能提供的,只要给得起某个价钱,就能请到人回来。同理,没有一个学生对楚暮而言是特别的,只要对方出得起一个价钱,就能请楚暮来为他补习。金钱促使现代人的每一次相遇,不再有邂逅,不再有缘分——假如缘分不能够被定义为金钱。
大家之於大家都不再是独立的人,大家都是可被替代的,如同官僚体系不会因一两个官员的死亡或退休而崩溃,只要输入源源不绝的新血,体制就会继续运作。体制一日不被推倒,便会一直存在下去,得到永生,而它的永生得力於人类有限的生命。
这个时代,能活得下去的,不是人,是人所创造的机器 ; 不是你或我,而是曾有你我於其中的大体制。
这就是一种理性的运作,这并非人治。人必须由制度管理,若由人类自己作主,就非理性,就是人治。其实制度本身也是人所想出来,不知为何历经千秋後,制度不再有人性,它因为无尽的寿命而成为了无法消灭的魔物,以一个灰灰白白似有似无的影笼罩著世人的生活,使你或多或少感受到它的影响。
——楚暮捧著好几本书走出重重书架时,就是思考这些平时无聊才想的问题。有工作在身时不能无聊地花时间,故这些东西平时很少想。到工作完了,人也没精力,只想快快上床睡。经过一个流动矮木架时,惊见包曼所写的《液态之爱》,这是一门必修课的指定参考书。或许是刚开学,大家也未有心情来借书——若楚暮不是要借书回去做教材,也断不会在开学不久就来大学图书馆——他拿起这本《液态之爱》,连书背的简介也没看,就借回去。这书既是指定参考书,日後必有用处,就趁现在有空时看完。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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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秦暮楚》12

…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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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流通处排队排了十分钟才借到书。一去到校巴站就送车尾,等下一班又要花上十分钟,倒不如徒步下山。楚暮行得极快,一边行一边食麪包 : 昨晚八点几下去买的,十元三个猪仔包。每天的午饭则是早上楚暮自己起床做的,时间不足时就炒个火腿鸡蛋,最重要白饭多。菜的份量不重要,饭吃得少就不能支撑到六七点,因此楚暮的饭盒菜很少,饭至少有两碗。虽然带午饭意味他要晨早六点半起身做饭,可这能大大减省伙食费。
楚暮对食的执念很大。每当他进食时才感到自己生存。阅读是种虚无飘渺的浪漫,需等到人有某种诗情画意时才拎得起一本书,细细品味。人疲累时就无法生起诗情画意,而想远离书本,见了文字就头痛——这对於楚暮来说是种痛苦,因他以前是个爱书之人,坚信三日不读书则面目可憎。可是,当他试过一天为五六个人补习後,他才发觉真正重要的事物不是书,而是食物。
他带一袋麪包上学,早上吃两个,归家时食一个。上下颚机械式地上下合动,牙齿如两道不断遇合的闸,将橡皮一样的麪包分尸,经食道落到胃里再让胃液分解。神农尝百草,因他的腹腔是透明的。楚暮也想拥有这能力,却并非为了贡献科学,而是想亲看见食物在他肚里被分解,由有变无的过程。麪包与肉一同到胃时,何者融解得更快? 
将食物化为金钱,他想知人体消化金钱的速度有几快。一客价值一千元的鱼翅汤,是不是比一碟价值十八元的叉烧饭消失得更快? 那何以不花一千元去买五十五碟叉烧饭,而只去买一盅鱼翅? 买什麽才是最值得?
此刻楚暮食著麪包,十元四个的猪仔包,没有馅料,隔了一夜依然饱胀。这不代表麪包新鲜,而暗示制作者加了许多不知名的化学剂。模型放个十年八载也不会变形,麪包放个三天两夜依然饱满,呈现烤得刚好的金黄色,悦目得可怕,教不知事实的人食指大动。模型与麪包,一个不能吃,一个能吃,却有遇合的地方。
拍卡入闸。繁忙时段过了一半,班次没那麽密,要等四分钟才有车。他自背包拿出那本《液态之爱》,一打开便见右页摺了一个书角,那书角指向某一段的第二句 :「没有谦卑和勇气,就没有爱」,楚暮想 : 谦卑过头即自卑,人不相信有人爱自己 ; 勇气过头即鲁莽,坚信自己无所不能,不屑要人爱自己。
他想,需要爱的人要同时有一半的自卑与一本的勇气,何者过盛,都无法得到爱。某页中间似夹了块硬硬的东西,掀去一看,是一张王家卫的书签,书签抵住那一页的某一句子 :「因为有爱,自我才逐渐在世界生根。」
那麽,生存的人是否必有自我? 可是,生存的人却不一定有爱或被爱,那是否指生存的人没有自我? 没有自我还算是生存吗? 那要看人如何定义生存 : 是要为某个人牺牲,还是用一切卑劣的手段尽量令自己在世上多活一秒、多吸一口氧气。
楚暮双眼疲累,明天还约了秦招,还未想好礼物。以前年纪小,能送生日卡,现在升了大学,一张卡片轻过一张钞票,还哪有勇气送出去? 倒不如真封一包红利是。然而看秦招打扮出色,未见过他重复穿一件衫,可想而知是有钱人——印象中秦招小时候也不缺零用钱的。利是钱太少,又显得寒酸。可惜秦招不特别爱食物,不然能请秦招去食上海菜,大碟又好食。秦招以前喜欢什麽? 他想不起秦招的爱好,因为秦招向来勿论好坏,照单全收。宁滥勿缺的人最能掩饰自己的爱好。
楚暮是面向对面月台的,可因一直在想事情,也没注意对面月台有什麽。他想到累了,便一一打量起对面月台的人。有几个穿著黑色套装的女郎,年纪很轻。有三两个穿西装,脸有皱纹的男人,也许是教授。还有不少人,但他们不是盯著地下发呆,就是低头玩手机。这时楚暮累到极点,不想再查看email、银行户口或即时新闻,也没心情玩手机游戏,只想让脑袋呈空白状。
他恰好接触到对面一个少女的眼神。一愣。看不清面目,可是少女身材纤秀,身穿淡湖水绿色连身裙,脚蹬一对白色矮跟鞋。夜已临,但腥红的夕阳馀晖犹在,紫蓝橙红错落有致,扫在她身上,有种末日的美丽,使楚暮一时移不开眼。
对面月台的列车由楚暮的左方而来,刚自左端冒了个头,就咻一声的飞过来,却见少女移开脸,在一秒间踏出两步 : 第一步越过黄线,第二步踏出月台,快得无法阻止,楚暮见少女的手伸向天空,像佛朗明哥舞者举手的姿态,曼妙有力地完成她生命最後一支舞曲。
楚暮却无法说出火车撞向少女的那一刻发生什麽事情。他只知自己双眼久久没有合上,眼眶乾涩,风吹到眼球上,带来阵阵赤痛。心脏像要冲出胸口,他一声也叫不出来,书掉下地,但没人——包括楚暮自己——注意到这件事。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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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秦暮楚》13

…4是一个长达近二万字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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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来是秦招说约十二点半,在附近屋村商场的便利店前等。秦招约人出街惯了迟到,到达时已是十二点九,却不见楚暮。他心生闷气,想他秦大爷什麽时候要等过人? 可楚暮又不是他的客人,他为何要楚暮等他? 这时秦招才察觉出自己的职业病。
他原以为昨晚陪过原先生,今天会累得不想起床。可闹钟响之前他就醒过来,才不过九点半,想来他睡了不够六小时。或许他还年轻,反而原先生昨晚那麽拚命,倒怕他今天连按键盘的力气也没有。毕竟男人年纪大了,还为了面子而一夜逞强来数次,是伤身得很,亏秦招昨晚还要扭扭拧拧地装出一副娇软无力的样子,才让原先生肯鸣金收兵——他秦招哪会招架不住客人? 是怕原先生马上风而已。人确是难免一死,至少不要死在床上。
那麽窝囊。
再等了五分钟,秦招左顾右盼,还是不见人。T市是寻常新市镇,自非游客区,今天星期五,正是上学日,学生未放学,大人都去上班,往来的几乎不是老人就是师奶。秦招以脚踢著铺了米色砖的地下,他穿的是黑色男装运动凉鞋,是叫他阿明的那位萧先生买给他的,一千元有找,也算划算。本来他少去Sogo百货购物,嫌那里閒人多,想一个人静静在店里看几件东西也不行,但那次黄先生都肯半跪在地上为他秦招挽鞋,使秦招觉得那鞋不只值八百元了。
那个做酒店经理的黄先生为他跪,别人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倒不全是假。
一个不慎踢得用力,指甲刮了地板一下,一种痛麻自指甲与血肉之间扩散开来,他低咒一句粗口,用力扯紧米色斜肩袋的粗布肩带,布带勒得颈侧至锁骨处隐隐作痛,他才罢手。袋里有裹了花纸的iPad、纸巾、伞、防晒霜、手机……手机。他掏出手机,自长长的联络人名单搜寻楚暮的号码,刚拨通了,一个衣著朴素的大男生急急跑到秦招面前来。
楚暮穿著一件宽松的净灰色T恤,看得出杂质颇多,隐约见到段段黑色的细纹,并非纯灰,大概是一百元三件的街边货 ; 下身穿著一条黑色短波裤跟一对黑色人字拖。两手空空。他在秦招面前俯下身,两手撑在膝盖上,背脊起伏急促,然後拍了拍胸口,喘定了气,才说 :「我晚了起床……抱歉。」
秦招看了看楚暮的脸,见他双眼挂著两个大眼袋,但脸上清净无胡,头发还是乾净贴服,心里倒顺气,只说 :「我也刚到。」
楚暮跑得脸也红扑扑的,发根灌了水似的,汗如河流般淌到两边脸颊,顺著轮廓滑到下巴处,他觉得一阵痕痒,擦过下巴的汗水,抄起T恤下襬就往脸上抹。秦招给他递上一包纸巾,他推开 :「都是男人,用什麽纸巾! 擦擦就乾,别浪费。」
二人离开便利店门前,暂时还未有目的地。楚暮呼吸畅顺了,便抓秦招去便利店隔壁的麪包店,用八元买了两个猪仔包,心里肉赤 : 昨晚不知怎的,游魂似地飘回家里後,就忘了去楼下茶餐厅买平价麪包,现在倒要捱贵包了,可不吃不行,他十五分钟前才起床,又差不多天光才睡,想来睡了六小时也没有。
「八元两个麪包,真是物超所值。」秦招想,他只有在别无选择时才勉强食麪包,最好去A1 Bakery买麪包,连锁店,处处划一又有品质保证,二三十元一个麪包,说真的也不算过分。
「还说便宜?」一付过款,楚暮便咬了一口麪包,愤恨说 :「我楼下茶餐厅在每天关门前都会低价卖麪包,才十元三个猪仔包,有时老板娘赢了马仔,心情好了,肯让我用十元买四五个包。八元两个猪仔包,没馅又没芝麻,跟抢也没分别。」
「啊,对,」吃了个包,楚暮才算清醒,他自裤袋掏出一封信 : 白底信封镶了蓝红相间的斜纹花边,信封面写著「致秦招」,他吃第二个包,续说 :「生日快乐。我想了好久,都想不起你喜欢什麽……或许你喜欢的我都买不起。我这人没什麽长处,就一手字写得算好看,中三时参加全港书法比赛得过奖,可文采就……这信是我几天前便开始写,也许有些长,还是昨晚才写完。以後我们留在同一个系,等下年我知道你喜欢什麽了,才送你真正的礼物。」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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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秦暮楚》14

…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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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招接过那封信,握著信封的两端折了一下,感觉到里面的纸层层摺得厚硬,这厚度没有五六张信纸是摺不出来的。他这才记起楚暮自小而来便写得一手好字。每当他见到楚暮用那端庄的字体去作幼稚短小的文章——例如《记一次与家人旅行》——彷佛见到一个穿踢死兔正装的男人字正腔圆地讲黄色笑话,那反差常使小时候的秦招捧腹大笑。
秦招没说什麽,将信妥贴地放入斜肩袋的暗格,拉上暗格的拉鍊,以免信掉出来,弄皱。他拿出一个扁平的方盒,随随便便递给楚暮,好像他只不过是给他递一盒面纸。
「这个给你。」
「哦! 真抱歉……你送我这麽大盒东西,我只给你一封……对了,那信摸起来有点湿,那只是我的手汗,没有沾上脏东西。昨晚我一写完信就用一本刚从图书馆借来的参考书压在案上,今天本来十二点七就出门,行到一半才想起忘了拿信,急急跑回家里拿信,放在後面的裤袋,以免弄皱。」
楚暮见这盒子裹著浅绿色花纸,颜色与秦招身上的背心颇相似。拎上手份量挺重,他将这方盒举高於顶,明知不会看出什麽底蕴。又摇了几下,立即被秦招阻止 :「别乱搞。这东西虽然不贵,但很容易弄坏,小心一点。」
「很容易弄坏?」楚暮心里有底,这十之八九是食物。他不禁舔了舔乾燥的唇,想像这是一盒巧克力。若是真的就好,这盒子有份量,说不定是一盒双层巧克力,若是软心或酒心就好了,可是弟弟年幼,不能吃酒心巧克力,还是软心的好,全家都能吃。口里生津,想起自己乾啃两个麪包,於是经过下一间便利店时进去买了两枝水,一枝递给秦招。
「我们接下来去哪里?」秦招问。
「不如去母校,我指小学。你还记得怎去吗?」楚暮左手挽著秦招给他的礼物,右手拿著水瓶,一饮就饮了一半。
「废话,我也是住这附近的。」当然自他陪客人後,一星期有两三晚不回家睡也是常事。
两人缓缓行至小学,行到去才发现学生都放学了——这小学是近年硕士班的半日制学校,学生十二点八就能放学回家,玩课外活动的最多去到下午两点也能回家。哪像别的全日制学校,不把学生困到三四点都不罢休。
正门聚集大量家长与孩子,一个女人牵著两个、一个孩子,自孩子手里接过书包,往自己肩上擂。有的沉默寡言,甚至面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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