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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土默热红学--红学故事新勘、红学历史十讲 作者:土默热-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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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砉盖椎囊抛鳎蛊赖愎赌档ねぁ反妗:闀N之则后来嫁给杭州郊区一个比较贫寒的秀才,丈夫没有考取功名,又青年早死。洪之则早早做了未亡人,用文学生活打发未来的孤寂岁月,一生也很不幸。

  洪昇生前很以此女为荣,以她的才华,以她的薄命,洪昇在创作《红楼梦》时,把她列入“金陵十二钗”末尾,不是很自然的么?洪昇的妻子黄蕙与洪昇的母亲是亲姑姑侄女,与《红楼梦》中王夫人、凤姐、巧姐三代人的关系相同。《红楼梦》中的“狠舅奸兄”,当是指王仁和贾芹一流。

  回头再看《红楼梦》中的大姐和巧姐,在洪昇的原著中,应该是当作两个人写的。凤姐“哭向金陵事更哀”时,应该是怀抱巧姐手牵大姐的。大姐应该在凤姐逃出家庭后死掉了,死时凤姐一定十分痛恨“狠舅奸兄”。“势败休言贵,家亡莫论亲”,《红楼梦》中“狠舅奸兄”的罪名是“爱银钱、忘骨肉”,不是“卖骨肉”,见死不救就够狠够奸了,无须再把巧姐卖入风尘,那样写来太恶心人,《红楼梦》作者必不如此。

  巧姐应该在随母亲离开家庭后,娘俩不时得到刘姥姥的接济,最后在刘姥姥的撮合下,嫁给城郊一户并不富裕的读书人家,最后的下场也应该是“薄命司”中人物,否则不入“十二钗”行列。《红楼梦》中的刘姥姥的原型,很可能就是武康县经常接济黄蕙母女的县“教谕”郑兰谷的丈母娘。郑兰谷也有两个同洪昇女儿差不多大的儿女,两家“儿女时更抱”,关系很密切。洪昇在武康并没有亲戚,似乎就是投奔她去的。他的园子里种了好多蔬菜,经常给黄蕙送些青菜或干菜,这些在洪昇诗中都有记载。

  《红楼梦》作者交代此书是根据“亲历亲闻”创作的,以上这些同洪昇夫妻和两个女儿的遭遇完全相契合,进一步说明《红楼梦》的作者就是洪昇。《红楼梦》中的巧姐年龄暴长暴缩,是因为有人修改了洪昇的原著,没有理解好原作者的意图,把巧姐和大姐合二为一了。这个修改者,似乎应该是“披阅增删”的曹雪芹。至于那些对巧姐沦落风尘、刘姥姥筹钱赎买、把巧姐嫁给板儿等附会之谈,实在不值一哂。我们的某些红学专家,似乎不把金陵十二钗的下场,都猜成风尘女子就不过瘾似的,莫名其妙地让湘云、妙玉、巧姐都当上了妓女,实在有点下流。《红楼梦》作者没这么下作。 
 
 
 
第四章 《十二钗》系统——海棠社、桃花社的故事


  古人就知道“画鬼容易画人难”的道理,何况今人。举凡成功的文学作品,书中重要人物和事件必有生活原型,这是文学领域的常识,无须多作解释。托翁著《复活》、《安娜·卡列尼娜》,鲁迅写《狂人日记》、《阿Q正传》,都有生活原型所本,不是凭空捏造,文学界早有定论。

  胡适先生考证出《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论定该书是作者曹雪芹的“自叙传”,开辟了“新红学”的道路。“新红学”的传人们,经过半个多世纪的精心考证,发现《红楼梦》书中内容同曹雪芹的生活经历,无论如何对不上号,曹雪芹的“自叙传”说不能成立。但奇怪的是,这些红学家们不去怀疑胡适先生的“大胆假设”是否出了问题,反而坚持在“曹家店”中另寻原型,什么“曹原型说”、“李鼎原型说”相继出笼。由于这些所谓的原型仍然不能成立,于是,红学家们就祭起“《红楼梦》是小说,不是自传”这面大旗,企图掩盖考证无门的窘境。

  《红楼梦》确实是小说,但像《红楼梦》这样伟大的小说,倘若没有生活体验和人物原型,能够凭空杜撰出来么?“曹家店”中考证不出生活原型,只能说明曹雪芹不是《红楼梦》作者,不能证明曹雪芹是个可以平白编造出红楼故事的超天才!这样的天才,在古今中外的文学史上,从来就没有出现过!

  笔者经过多年的精心考证,断定《红楼梦》的初作者不是乾隆朝的曹雪芹,而是康熙朝的大文学家洪昇。书中的处于“末世”的贾氏望族,就是生活在明末清初改朝换代巨痛中的洪氏望族;书中贾家的“自杀自灭”,就是洪家的“天伦之变”;书中那个自怨自叹“无才补天”、“于国于家无望”的我,就是被朝廷革去“国子监生”的洪昇;书中着力描写的“金陵十二钗”,就是洪昇的妻子黄蕙、两个妹妹和一干表姐妹。本章主要说明,洪昇是如何根据自己“亲历亲闻”的“西陵十二钗”事迹,创作《红楼梦》中“金陵十二钗”那些美丽凄婉的故事的。 
 
 
 
第一节  大观园诗社与蕉园诗社


  《红楼梦》的创作宗旨是为作者“亲历亲闻”的“几个女子”作传。开篇作者就交代:“其中只不过几个异样的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亦无班姑、蔡女之德能”。班姑即续《汉书》之班超,蔡女系作《胡笳十八拍》之蔡文姬。《红楼梦》书中的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消愁破闷;也有几首歪诗熟话,可以喷饭供酒”。作者描写这几个异样女子,是采取写实的办法,“追踪摄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这足以说明,作者写的这几个异样女子不是编造的,书中一点作假的成分也没有,完全是真实生活的写真,确实有生活原型为依据。

  一、前海棠,后桃花,大观园诗社百花争艳

  《红楼梦》的创作宗旨就是为“闺阁昭传”,因此,通篇几乎都是写的金陵十二钗的故事。这些故事中,篇幅最多的、最感人的、给读者印象最深的,大概要数大观园中姐妹们起“诗社”的故事了。

  书中第三十七、三十八回,集中描写了由探春发起的结“海棠社”故事,姐妹们咏“白海棠”,赛菊花诗,讽“螃蟹咏”,好不热闹。到书中第四十八、四十九回,姐妹们继续诗社生活,歌吟“红梅花”,联句“北风雪”,在芦雪庵痛快了好一阵。及至第七十回,由林黛玉倡导,姐妹们重组诗社,并改社名为“桃花社”,填桃花词、柳絮词,又着实热闹了几天。再加上书中描写的元妃探亲咏诗,宝玉作四季诗,黛玉作“题帕三绝”、“葬花词”,香菱学作咏月诗,凹晶馆即景联诗等,书中关于姐妹们“诗社”生活的描写,几乎占了一半篇幅。

  参加诗社生活的姐妹们,有贾家三姐妹迎春、探春、惜春,表姐妹宝钗、黛玉、湘云、宝琴,邢夫人的侄女邢岫烟,大嫂子李纨和妹妹李纹、李绮,寄住的尼姑妙玉,以及开句“一夜北风紧”的凤姐等。当然,还有一贯在女孩子堆里厮混的贾宝玉。

  书中姐妹们起的诗社像模像样,有发起人,立社名,取字号,定社约,拟社题,赛诗、评诗、论诗等,把结诗社的每一个环节,都描写得生动逼真。诗社活动期间,芦雪庵烤啖腥膻鹿肉,湘云醉卧眠石等场景,也十分诗情画意。特别是“绛洞花王”、“稻香老农”、“潇湘妃子”、“蘅芜君”、“蕉下客”、“枕霞旧友”等别致的字号,给读者的印象十分深刻。这些描写,同旧时文人的文学结社生活完全一致,当非向壁虚构。

  从《红楼梦》作者在书中的交代,我们对这些“异样女子”最起码可以推测出以下几点:

  其一,从生活环境上看,这些女子应该就生活在作者身边,与作者关系密切,作者对她们感情笃深,她们的事迹是作者“亲历亲闻”的,并非虚构;从作者说的“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来推断,这些女子是作者家中之家属或亲属,与作者应系姊妹关系,作者创作《红楼梦》的“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

  其二,从时间上看,这些女子应该与作者年龄相仿,前半生的青少年时代往来密切,因为作者明确交代“亲历亲闻”的时间是“我半世”,一个人到了后半生,才会说“我半世”如何如何;反过来说,作者创作《红楼梦》的时间,自然是在自己的后半生,是“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凭着对年轻时的回忆写作的。

  其三,从数量上说,这些女子不会是三个两个,而是一群人,用作者的话说,是“一干冤孽”。她们虽然没有班姑蔡女之名气,但“或情或痴”,“小才微善”,曾作过几首“歪诗熟话”,又明显不同于那些传统的“才子佳人”故事,显然,这些女子都有一定的文学才能。不仅如此,似乎这些女子的“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令作者十分佩服,自我感觉“堂堂须眉”不如“一干裙钗”。创作《红楼梦》的目的,是不欲使姐妹们的事迹与自己“一并泯灭也”。

  其四,这些女子都没有摆脱“红颜薄命”的社会规律,最终下场都很悲惨。作者把她们统统归入“风流冤孽”行列,打入了“太虚幻境”中的“薄命司”,让她们来自“离恨天”、“灌愁海”,叹“古今之情”,偿“风月之债”,结果是“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

  其五,作者创作《红楼梦》的直接动因,是因为经“历过一番梦幻”。什么“梦幻”呢?“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成了女娲弃置在“大荒山”下的一块顽石。按封建社会知识分子对“补天”的通常理解,作者是哀叹自己“仕途”不顺,很可能“跌过筋斗”,正处于“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除此外,作者似乎还有更深层次的难言之隐,怨恨自己辜负了“天恩”、“祖德”,还“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以致“一事无成,半生潦倒”,并屡次声称自己“不肖”,自己之“罪”“固不能免”,似乎作者在家庭败落中负有重要责任。

  二、咏梅花,歌柳絮,蕉园诗社万紫千红

  中国历史上,由于“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束缚,女性文学才子本来就寥若晨星,加之富室闺阁“大门不出、二门不进”的严厉规矩,女子们的结社活动,更是难以想象。明末清初以前的班超、蔡文姬、李易安等女才子,都是孤立的文学生涯,未闻有“一干女子”集中在一起,结社赛诗的生活。清朝雍乾以降,朝廷严旨控制文人结社,加之严厉了对女性的道德防范,女子结社的现象更是不可想象。可以说,在中国文学史上,女子有结社活动的时期,只有明末清初!

  其实,明末清初,女子结社活动也不是普遍的社会现象,例如叶绍袁家父母和三姐妹,方大镇家的五个堂姐妹等,也都是家庭范围内的文学活动,没有结社行为。这一时期见诸于史籍的女子结社,最著名的,就是发生在杭州西子湖畔的“蕉园诗社”!

  “蕉园诗社”也称“蕉园吟社”,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的“蕉园诗社”成员是“蕉园五子”,由著名女诗人顾玉蕊发起,成员有徐灿、柴静仪、钱凤纶、林以宁等。后一阶段的“蕉园诗社”成员是“蕉园七子”,由林以宁发起,成员有钱凤纶、钱静婉、顾长任、柴静仪、冯又令、李淑等。

  前后两个“蕉园诗社”的文学活动是十分活跃的。从今天可见的她们的诗词作品中看,她们经常聚在一起,分韵作诗,歌咏西湖景物,先后吟颂过梅花、海棠、菊花、柳絮、冬雪、秋雨、春清、夏韵等。平时,她们之间也经常互相赠诗、寄诗,倾诉心境,表达思念之情。

  “蕉园诗社”的成员们,思想是比较开放的。她们经常聚在一起,“春日偕游,扁舟泛湖,练裙椎髻,命翰分吟,相邻游女诧为仅见”。她们结队游玩的地方多在西湖和西溪,《红楼梦》中湘云烤鹿肉,黛玉嘲讽“遭劫”的“芦雪庵”,就是“西溪八景”之一,真实地名叫“秋雪庵”,江南秋季是不下雪的,所谓“秋雪”,就是芦花如雪的意思。从她们传世的作品看,平时,她们也不时三两相偕,或对奕,或观画,或联句,或听琴,甚至“夜宿河渚看梅”,“早春湖头踏雪”,种种风流韵事,不一而足。

  三、家学渊源——一群多才多艺的女诗人

  《红楼梦》中的才女,个个多才多艺。除大家都能吟诗作赋外,黛玉还精通音乐,宝钗更是满肚子知识,湘云的才思敏捷无人能及。这些小女子之所以有如此丰富的知识,原因就在于家学渊源,家庭中有个良好的文化环境。黛玉的父亲是“探花”,从小教女儿读书,宝钗也说自己家过去藏书很多,因而读书也很多,宝玉的家庭当然更是“诗礼簪缨之族”了。

  与洪昇联络有亲的“西陵十二钗”,之所以都是才女,原因也正是家学深厚。洪家“素号学海,书籍拥专城”,著名文人宋朝的洪皓和他的儿子洪适三兄弟、明朝的洪钟和他的子孙洪澄、洪滔、洪椿,都是洪昇的祖先。黄蕙的祖父黄几是顺治朝进士,官至文华殿大学士,父亲黄彦博也是康熙朝进士,曾任庶吉士。钱开宗任过科场主考,学问可知,妻子顾玉蕊的诗名在康熙朝名动天下,四个子女都是当时名重一时的才子(女)。柴静仪的父亲柴绍柄,是康熙朝著名的“西泠十子”之一,为天下学子敬重。

  “西陵十二钗”们,学诗学得很苦,吟诗近乎走火入魔。钱凤纶诗中说林以宁“半壁青灯临卫帖,一窗寒雨读陶诗”,与《红楼梦》中林黛玉的行径仿佛。钱静婉诗中说自己为了吟诗,“柳絮癫狂莺不管,穿林又啄桃花片”。顾长任描述自己“病中咏菊”的情形,“柔姿旖旎,人瘦黄花共”。姐妹们经常聚在一起,议论文人墨客,或分韵赋诗。钱凤纶给顾启姬、柴静仪的诗中记载,“也曾念,共绣阁,论文人否?”“玉案联吟,锦笺分韵,珠玑新灿”。她们在每个成员的生日、送别、对弈、作画、听琴等时候,互相之间以诗词赠答,诗社生活十分活跃。这些同《红楼梦》大观园中姐妹们的生活完全一致。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才女,在结诗社活动中,确实像《红楼梦》中描写的那样,模仿当时文人的习惯,为自己各取一个雅致的别号。在钱凤纶的诗中,就曾透漏“偕同社寿季娴凝香室宴集”,“季娴”是柴静仪的字,“凝香室”则是她的诗集名称,“寿”就是为她庆贺生日。钱凤纶自己的别号是“天香楼”,她的诗集就名为《天香楼集》。她的妹妹钱静婉别号“古香楼”,作品集就名为《古香楼集》。林以宁的别号是“凤潇楼”,诗集亦名《凤潇楼集》,还曾创作《芙蓉峡传奇》。冯又令的别号为“湘灵楼”(亦作“湘云楼”),诗集名《湘云集》(一说《湘灵集》)、《和鸣集》。洪昇早期的别号为“啸月楼”,诗集亦名《啸月楼集》,与姐妹们一样,其中都有一个“楼”字。 
 
 
 
第二节  金陵十二钗与西陵十二钗


  从《红楼梦》中出场的人员分析,大观园诗社主要表现的是以“蕉园七子”为原型的年轻女子们的文学生活。《红楼梦》第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蘅芜苑夜拟菊花题》中,李纨就曾说:“我们七个人起社”,七个人是,发起者探春,她的大嫂子李纨,姐妹迎春、惜春,表姐妹林黛玉、薛宝钗,以及哥哥贾宝玉。宝玉非女子,后来又加入一个史湘云,还是七人之数,与“蕉园七子”数量暗合。

  最有趣的是七子之间的关系,生活中的“蕉园诗社”与《红楼梦》中大观园的“海棠社”、“菊花社”、“桃花社”是基本一致的。《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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