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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霸王别姬--李碧华-第21章

小说: 霸王别姬--李碧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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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词儿都忘了。” 

         “不会忘的!” 

         蝶衣望着他: 

         “唱唱就记得了,真的戏,还是要唱下去的。来吧?” 

         他深沉地,向自己一笑: 

         “我这辈子就是想当虞姬!” 

         舞台方丈地,一转万重山。 

         转呀转,又回来了。 

         夜。 

         “北京京剧团”的最后一场过去了。空寂的舞台,曲终人已散。没有砌末,没有布景,没有灯光,没有其他闲人。 

         戏院池座,没有观众。 

         没有音乐,没有掌声。 

         是一个原始的方丈地。 

         已经上妆的两张脸,咦,油彩一盖,硬是看不出龙钟老态。一个清瘦倨傲,一个抖擞得双目炯灼。只要在台上,就得有个样儿。 

         扮戏的历程,如同生命,一般繁琐复杂。 

         
      记得吗?搽油彩,打底色,拍红(荷花胭脂!),揉红,画眉,勾眼,敷粉定妆,再搽红,再染眉,涂唇,在脖子,双手,小臂搽水粉,掌心揉红。化好妆后,便吊眉,勒头,贴片子,梳扎,条子里扎,插戴(软头面六大类,硬头面三大类。各类名下各五十件。。。。。。)。 


         
      看小楼,他那年逾花甲的笨手,有点抖,在勾脸,先在鼻子一点白,自这儿开始。。。。。。奇怪吧,经典脸谱里头,只有中年丧命的,反而带个“寿”字。早死的叫“寿”,长命的唤什么?抑或是后人一种凭吊的补偿?项羽冉冉重现了。 


         蝶衣一瞧,不大满意,他拈起笔,给他最后勾一下,再端详。这是他的霸王,他当年的霸王。 

         时空陡地扑朔迷离,疑幻疑真。 

         蝶衣把那几经离乱,穗儿已烧焦了的宝剑反革命罪证,平反后发还给他默默地挂在小楼腰间,又理理他的黑靠。 

         于是,搀了霸王好上场去。 

         身子明显的衰老了,造功只得一半,但他兴致高着呢: 

         “大王请!” 

         小楼把蝶衣献来的酒干了,“咳”的一声,杯子向后一扔,他扯着嘶哑的嗓子,终于唱了。在这重温旧梦的良夜。 

             想俺项羽 

             力拔山兮气盖世, 

             时不利兮骓不逝, 

             骓不逝兮可奈何, 

             虞兮虞兮, 

             奈若何? 

         蝶衣持剑,边舞边唱“二六”: 

             劝君王饮酒听虞歌, 

             解君忧闷舞婆娑。 

             嬴秦无道把江山破。 

             英雄四路起干戈。 

             自古常言不欺我。 

             成败兴亡一刹那。 

             宽心饮酒宝帐坐。 

         蝶衣剑影翻飞,但身段蹒跚,腰板也硬了,缓缓而弯,就是下不了腰。终于这已是一阕挽歌。虞姬抚慰霸王,但谁来抚慰虞姬?他唱得很凄厉: 

             汉兵已略地, 

             四面楚歌声, 

             君王意气尽, 

             贱妾何聊生? 

         就用手中宝剑,把心一横,咬牙,直向脖子抹去。 

         血滴。。。。。。 

         小楼完全措手不及,马上忘形地扶着他,急得用手捣着他的伤口,把血胡乱地,“拨回去”,堵进去。。。。。。 

         剑光刺目。 

         蝶衣望定小楼。他在他怀中。 

         他俩的脸正正相对。 

         停住。“蝶衣!” 

         血,一滴一滴一滴。。。。。。 

         蝶衣非常非常满足。掌声在心头热烈轰起。 

         红尘孽债皆自惹,何必留痕?互相拖欠,三生也还不完。回不去。也罢。不如了断。死亡才是永恒的高潮。听见小楼在唤他。 

         “师弟小豆子” 

         啊,是遥远而童稚的喊嗓声。某一天清晨,在陶然亭。他生命中某一天,回荡着: 

         “咿呀啊呜” 

         天真原始的好日子。 

         在中国,北平。。。。。。的好日子。 

         童音缭绕于空寂的舞台和戏院中。 

         。。。。。。 

         “师弟!” 

         小楼摇撼他:“戏唱完了。” 

         蝶衣惊醒。 

         戏,唱,完,了。 

         灿烂的悲剧已然结束。 

         华丽的情死只是假象。 

         他自妖梦中,完全醒过来。是一回戏弄。 

         太美满了! 

         强撑着爬起来。拍拍灰尘。嘴角挂着一丝诡异的笑。 

         “我这辈子就是想当虞姬!” 

         他用尽了力气。再也不能了。 

         后来, 

         蝶衣随团回国去了。 

         
      后来,小楼路过灯火昏黄的弥敦道,见到民政司署门外盘了长长的人龙,旋旋绕绕,熙熙攘攘,都是来取白色小册子的:一九八四年九月二十六日,中英协议草案的报告。香港人至为关心的,是在一九九七年之后,会剩余多少的“自由”。 


         小楼无心恋战,他实在也活不到那一天。 

         什么家国恨?儿女情?不,最懊恼的,是找他看屋的主人,要收回楼宇自住了,不久,他便无立锥之地。 

         整个的中国,整个的香港,都离弃他了,只好到澡堂泡一泡。到了该处,只见“芬兰浴”三个字。啊连浴德池,也没有了。 



      全文完 


      ☆☆☆星石于2005…04…08 12:59:1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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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直是看一遍一遍的心酸~!! 

      ☆☆☆深海带鱼于2005…04…09 06:06:5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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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虐恋,读者看是自虐! 
        
      我看《霸王别姬》时才十二三岁吧,是电影,觉得很没意思,看了大概10分钟就看不下去了,什么也不懂,这次将原作一口气看完,几次心酸落泪,最感动的有几处,原文实在是不好找:一处是写到菊仙暂时彻底将段小楼夺去之后,好象是钟声响了起来,就如同是催命的钟声一样,作者在暗示此时的程蝶衣什么都没有了,没有母亲(虽然母亲只是一个希望,一个梦,但有梦才有依靠,才能活下去啊),也没有最爱的人,所有的梦都消失了,这时的程蝶衣依自己的性格是想一死的。起初我以为作者没有办法,想让故事继续下去,只有让他活下来,后来一想,他靠什么活下去了呢,我想,靠的还是对段小楼的爱吧(或者说是依靠),人不到万不得已也是不会死的吧。这是一处,还有一处是程蝶衣在戒烟时抱着菊仙喊娘的时候,我一下子就哭了,作者写的真实的让我难以置信,但是也是人之常情啊,人穷这返本,痛极则呼天。作者很平常的写出来,就是真的一样,这才是大家风范。这时的他变回了小孩子,很小的小孩子,甚至和那个襁褓里的血孩子一样大,他没有喊小楼,这时我才知道,对程蝶衣来说,爱是什么。爱归根结底是自私的,是寻找一种依靠,寻找一种回到温暖的襁褓里的感觉,小孩子时候段小楼给他了,更小的时候母亲给他了,哪个是真的呢?我觉得小楼好象母亲的替代品一样的,至少孩子时的程蝶衣心的深处是这样的,直到他长大成人,这种自私的爱才演变成真正的爱,无私的爱,可以让人死,也可以让人活的爱!至于之后的许多故事,仍然一如既往的辛酸,真实,但我没有哭过,因为看过电影的我知道,他们活过来了,虽然一生最美好的年华早已经逝去,可是只要还是他们两个,故事依然美好。然而我实在太天真了,文章最后展示了生活的无奈的残酷,时间柔韧的凶狠,两个人,至少是心中的程蝶衣已经变了,或者说已经死了,死在程蝶衣自己的心里,深深的埋了起来,结婚了,象是作者跟我们开了一个恶心但是穷极无奈的玩笑。真正的程蝶衣早在文革时那场歇斯底里的互揭伤疤是就开始死了,到割脖子时已经死的干干净净,那场香港的相遇,带给我们多少对人生的感慨,对时间的无奈啊!只是当他们画好装唱戏的时候,那时的两人,特别是程蝶衣又短暂的活过来了,只是那一瞬间!其实人生也就是这么一瞬间,总有一天,当我们同样老去的时候会觉得人生怎么这么快?几十年怎么这么快?我的一生怎么这么快就要结束了,真的是一瞬间啊。 

        
      最近很执迷一句肖红袖说的一句话“同性恋是奢侈的”现在的我在看完〈霸王别姬〉后终于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爱是奢侈的,甚至活者都是奢侈的,因为活者需要梦,需要依靠,需要象程蝶衣一样执拗,坚强的性格,特别是对我这种敏感的人来说。哈哈,生活毕竟还是很美好的,年轻的人更有很多时间来完成自己的梦。我当然也有很多梦想,哈哈,大家不要以为我是老头子啊,我才20岁啊(脸红ING。。。)我会好好完成自己的梦想的! 

        
      另外我想向各位亲亲大大求购有卖天下无敌,绝无仅有,旷古烁今的超级作家李碧华的书吗?(我想再次自虐一下,一次好不过瘾…_…,钱8是问题,黑人不要来哦!) 


      ☆☆☆夜子于2005…04…11 19:35:1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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