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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古代当富婆:顺颂商祺一枝花[全篇-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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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归宿在哪里?




儿子丢了

痛苦至极,花花想到的是,今后更要好好的活下去,要对得起自己,要为幸福而努力!

    “啊——”

    用力的大喊之后,她看到了自己的儿子,他长得漂亮极了,耳朵上有三颗红痣。好想多看几眼,可惜眼皮这么沉,她睡着了。

    就这么,花花丢了孕育了八个多月的孩子。

    苏醒时被人换了身干净的衣裳,只身躺在草地上,身边放着一包银子,她一惊坐了起来,顾不得身体的疼痛,在林子里东跑西跑,想哭,想喊,却痛苦得发不出声音。孩子的小脸儿一直在脑海中浮现,真想抱一抱他,四周却是空空如也。

    她的心好痛,好恨。如果挖一个地洞,能把孩子挖出来,她宁可把双手挖烂;如果破开天空能把孩子找出来,她宁可化作一把斧子。骨肉相连啊!问世间谁不是爹妈生养的,怎么就有人这么狠心,非要抢别人的孩子呢?把他们的欲望和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和畜生有什么区别?

    人活着,不能像疯狗一样,疯狗咬人害人,疯狗也吃屎,人不吃屎,却害人不浅!

    如果再见到那几个害人精,花花最想做的事,一是抢回儿子,二是把她们的脸皮活活扒下来,因为她们不要脸!

    带着恨和咒骂,她跑啊找啊,最终绝望的瘫坐在地上,泪水,终于在嘤一声后涮涮的流下。

    在空旷的草地上,她躺了两天两夜,就像丢了魂一样。

    第三天,一辆马车吱噶噶的路过,在她身边停下了。

    马车上下来个蓝布衣男人,问她:“这位姐姐,你病了吗?”

    花花看也不看他一眼,呆呆的望着天空。

    他回身,向马车内的人禀报道:“主人,她好像是个傻子,不会说话!”




遇到个古代绅士

“哦,那就把她带到车上来吧!快下雨了,别让她躺在草地上!”车内的男人声音很年轻,有些像完彦璟。

    花花突然来了力气,猛的站起来,冲进车门,一看,不是完彦璟!这个人骨瘦如柴,当然,长相不错。

    “哎呀,你怎么自己就闯进来了呀!”蓝布衣追到门口,看看里面没有位置了,有些懊恼,对骨瘦如柴者说:“主人,你看她,原来是没病装病!咱们别管她啦!”

    那主人却和颜悦色的问花花:“姑娘,你的衣服湿了,为何不回家去换呢?”

    花花低头看了眼,原来是奶水把衣服浸湿了,脸顿时就红了。

    他有些诧异,又问:“你家在哪里?要不要送你一程?”

    花花摇摇头。

    他看看门外的天色,说:“你若不是无家可归就回家吧!若是呢,就随我去程府做个使唤丫头吧!我们府上有很多像你这样无家可归的人!”

    有很多无家可归的人!花花顿时想到,小灵他们会不会去了那里呢?便问:“你们府上离这儿远吗,几天能到?”

    他更诧异了,问:“你不是咱百花谷的人吧?”

    花花摸不清他的身份,加上刚刚吃了大亏,便不作声。

    他赶紧解释说:“哦,你别多想!我这么问,是因为百花谷地方不大,马车只用半天,就能把山谷从东到西跑个遍!”

    这么小,太好了,那么孩子就好找了!

    花花心头豁然一亮。仔细打量眼前的男人,他的衣服很华贵,看上去是个有身份的人,若是和他拉好关系,说不定能让他帮忙找儿子呢!

    想来,花花对他微微一笑:“实不相瞒,我是从山外来的,在这里遇到了歹徒,抢走了一件很宝贵的东西,现在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如果公子不嫌弃,就请收容我到你府上做个使唤丫头吧!”




他也有个儿子

他点了头。

    天落雨了,马车一路飞奔。几个人彼此通报了姓名。

    下坡的时候,突然车厢向旁边一歪,几个人刺溜溜滑向了一角。仆人小四在最下,被压疼了,大叫:“呀呀呀呀,疼死我了呀!车夫,怎么回事儿呀?”

    车夫打开车门,对他们说:“有个车轮子掉了!”

    “那怎么办?”小四被花花和主人程方佑一起挤在角落里,很难受的问。因为车内的角度过于倾斜,所以他们只能挤在一起。主人说:“小四,我们俩个下去淋雨,让花花一个人呆在车里吧!”然后他很有风度的下了车,小四也跟了下去。

    花花心里涌起一层感激。

    雨停了,小四和车夫一起修车。程方佑则和花花同骑着一匹马回府,他在前面,她在后面抱着他的腰。

    路上,彩虹当空,花草芬芳,他饶有兴致的和花花攀谈起来。“你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为什么要进谷呢?”

    “现在天下大乱,我和我的亲人们想找一个安居之所,糊里糊涂就来了这里!你们这里,是个世外桃源吧?”

    “恩!我们的祖辈为了避世来到了这个四季如春的地方,立下了规矩,让我们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

    “你们都不曾出过谷吗?”花花好奇的问。

    “当然要出去!我刚刚从外面赶回来!呵呵,家里有喜事!”他笑着说。

    “什么喜事?”

    “我刚刚做了父亲!”他的语气透着高兴,“就在两天前,四房为我添了个儿子!”

    两天前!儿子!

    花花的神经敏感的一跳。虽然觉得自己有些捕风捉影,但是有巧合,她不能不放在心上。不管怎么说,见到他的儿子就有定论了。自己的儿子耳朵上有三颗红痣,若是见到了,一眼就能认出来的。

    花花想了想,说:“方佑,不瞒你说,我也刚刚有了孩子!先前胸湿,就是因为溢奶!”

    “这样啊!”他喃喃了句,有些失落。




找到了

花花到程府后做了浣衣女。

    她不禁自嘲,自己前世的前世可能是做女皇的,尽让别人洗衣服了,所以这一世,就和洗衣服干上了。

    我洗我洗我洗洗洗!

    花花正在用力的洗衣服呢,就见一双干净的、绣着团福的酱红色布鞋出现在面前,抬头一看,是程方佑。

    “方佑,你怎么来了?有事儿么?”花花大刺刺的问道,完全不像是他的奴仆。

    “啊!”他有些不好意思,吱唔两声方道:“前几天在路上你说你有奶水,现在可还有?”

    “呃……”花花也难以启齿,点了点头。

    他面上一喜:“太好了!我夫人她没有奶,儿子每天饿得直哭,你能不能……”

    “能!能!太能了!”未待他说完,花花就兴奋的答道。太好了,终于有机会看看他儿子的真面目了。若不是自己的儿子也就罢了,脚底下抹油,开溜;若是的话,那无论用什么办法,都要把孩子给抢回来!

    婴儿的哭声从内屋传出来,花花的心都快跳出口来了!好希望,好希望,里面就是自己的儿子呀!

    蓝底白花的帘子缓缓掀开,扎着两个馒头髻的丫环把襁褓中的孩子抱出来。花花迫不急待的伸出双手,丫环傲慢的看她一眼,把孩子交在了程方佑的手中。孩子不停的哭,花花的心也跟着难受,对他说:“快把孩子给我,他肯定是饿了!”

    程方佑爱怜的看着孩子,喜爱得不得了,在小脸儿上亲了一下,才舍得交给花花。

    抱住孩子以后,第一时间,花花翻开被子看向他的耳后,咯噔噔噔,果然有三颗红痣!

    这就是自己的儿子呀!花花真想抱着他,撒腿就跑,可是转尔一想,不行呀,自己的两条腿,怎么跑得过马儿的四条腿呢!还得从长计议。

    “方佑,我想单独喂他,行吗?”花花问道。程方佑刚点了点头,丫环就说:“不行,不行!主人,四夫人交待了,让奴婢必须得守着小公子,不然的话,就打断奴婢的腿!”




震撼他一下

程方佑为难的看看花花,花花未作言语,心下却在想:看来他的夫人一党中,可能有人认出我来了,所以她们有意防着我呢!倘若我直接把这事儿告诉程气管儿,他会帮我吗?看他喜欢我儿子的那股劲儿,怕是情愿不相信我呢!好,忍!

    为了安全把儿子夺回来,花花不得不谨慎行事。

    她没有对程方佑说破真相,对他并不是百分百的放心。接下来的几天,花花每天定时给孩子喂奶,剩余的时间就空闲着。

    一天,趁有空的时候,她画了张画,然后悄悄来到程方佑的书房,每天这个时候,他都会在书房读书。说实在的,花花觉得,他就是在做样子,因为他看书的姿势就跟模特似的,自始至终都不带换个POSE的。

    可见,他很空虚,很无聊,在这个闭塞而毫无情趣的地方,除了读书以外,没有别的消遣。

    万能的上帝啊,洠依凑日飧隹闪牧榛臧桑�

    花花邪恶而乖美的撇了撇嘴角,然后换出一副媚笑出现的窗前,轻轻唤了声:“方佑!”

    他很惊讶于她的到来,马上放下了书,快步来到窗前,“花花,你找我?”

    “嗯!”花花扑烁扑烁的朝他眨眼,学着电视里的美女放电,心说:小样儿的,我先电你个半死。

    程方佑正在无聊,见她样子好玩儿,也学着她,卡巴卡巴眨了两下眼睛,可惜东施效颦,一点儿美感也没有,就跟上了锈的破门想关又关不上似的。

    花花扑哧笑了,露出一口洁白似雪的贝齿。

    “白白贝齿似雪白,花花灿笑若夏花。”程方佑即兴吟了一句歪诗。花花更加想笑了,暗说,敢情这家伙喜欢吟诗,不过水平也太差了,充其量也就是句打油诗,且让我来几句,震撼他一下。

    “公子,好诗句呀!花花偶然也想到了一首诗,不知道可不可以吟来,请公子指点一下!”




好画

“哦,你会吟诗?!”程方佑很是意外。

    花花清了清嗓子,吟道:“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山月,低头思故乡。”没上过多少学,只能记得小学时候读的几首了,但就这几首,也够程方佑消化一阵子的了,花花心里很得意。程方佑果然大为敬佩,瞠目结舌良久,说:“花花,没想到你才高八斗!竟能吟出这么好的诗句!”

    花花暗笑:呵呵,李白,中国诗仙,他的诗能不好嘛!

    “哎呀,这样的小破诗算什么呀!公子,你不要取笑我了!”矜持一下,她说:“其实我来,是想给你看看我的画!我的画啊,比诗可强多了!”

    “哦?”程方佑很感兴趣,眼睛雪亮道:“你的诗都这么好了,如此说来,画艺更是登峰造极了!快给我瞧瞧!”

    花花嘿嘿一笑,把藏在背后的画递给了他。

    程方佑接过一看,眼珠子差点儿没掉地上。这,这,这,画的什么呀,像是两个人,却都只有脑袋没有五官,有四肢没有手足,他们好像手拉着手,又好像胳膊本来就长在一起。更可笑的是,他们的心脏长在外面,满天飞!

    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画,就是自己那八岁的女儿,也画不出这么粗劣的东西来!他惊讶得连笑都忘了。

    “怎么样,我画的好看吗?”花花问道。

    他有些尴尬的看着她,“呃……你画的……是什么?”

    “你,和我!”花花很认真的看着他说道,两只眼睛秋波楚楚。

    “我和你!”程方佑被震住了,半天没回过神来。

    “是啊!公子,不瞒你说,你长得很像我死去的夫君。自相见的那天,我就在心中敬慕着公子了!”

    “哦,是这样……”程方佑若有所思,喃喃道:“呵,看来我们还真是有缘!对了,不是一直叫我方佑吗,怎么又改口叫公子了?”




把她赶出府去

戏做过了,有点儿太矫情了!花花发现自己的破绽,灵机一动说道,“以前,因为你太像我的夫君,所以我就把你当成朋友了!现在想想,其实你是主人,我是仆人,还是叫公子好了!”

    “若不然,你也变成主人,可好?”程方佑不笨,自然听出了花花的意思。他本就喜欢着花花,以前以为她名花有主了,才没有打别的主意,现在听她说夫君已亡,不禁想纳了她。

    花花却欲擒故纵道:“呵呵,让我想想吧!”

    然后,她转身走了。程方佑痴痴的看着她离去,再看手中的画,倒觉得画得太美了!

    花花成功的用了美人计,打算着,先骗个夫人的身份再说,当了夫人,就容易进出程府了。当然,她可没想献身给程方佑,至于怎么对付他,早就想好了。先嫁给他,再以为夫守孝为借口,拖着日子,伺机把儿子抱走。

    花花的想法不错,可惜,三天后,她正在给儿子哺乳,程方佑闯进房来,坐在她身边,轻轻说:“花花,四夫人以死相逼,我们的事,还是先放一放吧!”

    看来四夫人的确在防着我呀!花花心中有数了,不动声色的说:“方佑,我看你是误会我了,我那天把画交给你,并不是想和你怎么样,只是告诉你,我喜欢你!”

    “花花,你真是个奇女子!”程方佑感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伸出手想抱花花,花花一闪身躲过去了。

    她这个动作猛了点儿,怀中的孩子一惊,哇哇大哭。哭声传到了隔壁四夫人的耳朵里,她很快就差了一个老奴过来。老奴进屋就夺去了花花怀中的孩子,然后对跟在身后的两个丫环说:“夫人有令,把她赶出府去!”




无可奈何

“她做得好好的,为什么要赶出府去?”程方佑不悦的喝道。

    老奴回道:“主人,夫人说她照顾不好小公子,已经找了一个更好的奶妈来!那娘子有过两个儿子了,知道怎么带孩子,不像有些人,好端端的把孩子就弄哭了!”说完她斜眼瞪着花花。

    花花好恨她们,索性当着程方佑的面说:“算了吧,什么我做不好,让孩子哭了?这根本就是借口,你们想把我赶出府去,就是怕我把我的孩子夺回来!”

    一语惊雷。

    程方佑冲口问道:“你说什么呢?”

    “我说那是我的孩子!”花花冲过去,把儿子抢回怀抱,跑到他的面前,将孩子的耳朵翻给他看:“你看,这三颗红痣,就是我儿子出生时的胎记!他一出生就被三个坏女人给偷走了!”

    “这,这……”程方佑太震惊了,不知道该不该相信花花。突然一声厉喝从门外传来:“谁敢抢我的儿子,姑奶奶和她拼命!”

    叫嚣着进来的不是别人,正是程方佑的四夫人罗莎。她一进来,就扑进程方佑的怀里,哭着说:“相公,你竟是看上了这样一个丧心病狂的人!奴婢怀胎十月那是月目共睹的,辛苦生下儿子,不知道流了多少鲜血,如今却冒出个坏女人来抢我的儿子!你要替我做主呀!不然我就不活了!”

    程方佑想了想,搂着自己的夫人,对花花说:“花花,你冷静一下!你的儿子有三颗红痣,不能说明全天下有痣的孩子都是你的儿子!快把我儿子交给那婆婆!你或是去寻你的亲人,或是留下来继续当个浣衣女,都可以!”

    他的话间一落,老奴和几个丫环就上来抢孩子。她们不管孩子的哭喊,可是花花无法不心疼。自己的骨肉啊,听到他哭,她的心在流血。于是,她放了手,眼睁睁看着孩子又被人抢去了。

    “主人,你说得对!有痣的不一定就是我的儿子。都是我的错,没有控制自己的情绪,我愿意留下来,做个本分的浣衣女!”

    说这话的时候,花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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