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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7章

古龙合集-第14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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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如果他认为这件事不值得去做,就算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的朋友,陆小凤去求他,他也不去。

  他甚至还有一点幽默感。

  有一次,他心里明明愿意去替陆小凤做一件事,可是他偏偏还要陆小凤先剃掉那两条不像胡子却像眉毛的胡子。

  总而言之,这个人是绝对令人无法揣度,也无法思议的。

  这个人的剑平生从未败过。

  要练成这种不败的剑法,当然要经过别人所无法想像的艰苦锻炼。要养成这种孤高的品格,当然也要经过一段别人所无法想像的艰苦历程。

  往事的辛酸血泪困苦艰难,他从未向别人提起过,别人当然也不会知道。

  可是每个人都知道一件事,西门吹雪从来不笑。

  从来也没有人看过他的一笑。

  一个有血肉有情感的人,怎么会从来不笑?难道他真的从来没有笑过?

  我不相信。

  至少我就知道他曾经笑过一次,在一件非常奇妙的事件中,一种非常特殊的情况下,他就曾经笑过一次。

  我一直希望能够把这次奇妙的事件写出来,因为我相信无论任何人看到这件事之后,也都会像西门吹雪一样,忍不住要笑一笑。

  能够让大家都笑一笑,大概就是我写作的两大目的之一了。

  赚钱当然是我另外的一大目的。

  古龙

  一九八一·五·二深夜凌晨间,有酒无剑。



  第一回 刺痛手指的黄土

  ——他的掌中纵然无剑也无妨,因为他的人已与剑融为一体,只要他的人在,天地万物,都是他的剑。

  一片黄土。晴有日。日将落。

  陆小凤在落日下走上了这一片黄土,晚霞起,土色红,红如血。

  鲜血也已干涸凝结如黄土。

  陆小凤,用他天下闻名的两根手指,撮起了一撮黄土。他这双也不知道曾经拗断过多少武林名侠刀剑的手指,竟忽然觉得有些刺痛。

  因为,他知道土中有他朋友的血。

  陆小凤和“一剑乘风”柳如钢最后一次喝酒的时候,已经是在七个月以前了。

  柳如钢在酒已微醉时,忽然又倒了两大碗酒,一定要陆小凤跟他干杯。

  他是有理由的。

  “今宵酒醉,从此一别,我们很可能要有三五个月不会见面了。”他说:“也很有可能从此不复再见。”

  “为什么?”陆小凤急着问。

  “因为我明天一早,就要到一个花不香鸟不语鸡不飞狗不跳兔子不拉屎的地方去。”

  “去干什么?”

  柳乘风笑了笑:“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你当然也应该知道我要去干什么。”

  柳乘风是“巴山”的第一嫡传掌门弟子,他的“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舞柳剑”在江湖中的地位,也许不能排名第一,可是也不会在五名之外。

  这种剑法是绝对要轻功来配合的。

  他的剑法和轻功都同样受到武林中人的佩服和尊敬。

  可是别人最佩服他的,并不是他的武功,而是他的人格。

  古往今来,也不知有多少人,用过多少名词形容过“柳”。有人说柳如丝,有人说柳如雪。不管是如丝如雪,在一般人心目中,柳总是柔的。

  我们的这位柳先生,当然也有如丝如雪的一面。

  他的思虑密如丝,他的怒气如雪,在眨眼间就会溶化。

  可是他的性格却烈如钢。

  陆小凤当然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要去做的,一定是一件极危险的事,所以才会说这种话。”

  柳如钢不说话,不说话通常就是默认。

  陆小凤问:“你能不能告诉我,你要去做的这一件是什么事?”

  柳先生还是不说。

  在这种情况下,不说话的意思,就会变成是他根本不愿陆小凤知道,他要去做的是件什么样的事。

  那么这件事无疑是一件极机密的秘密。

  陆小凤无疑可以算是他最好的朋友,如果他在陆小凤面前都不肯说出来,那么他也不会在其他任何人面前说出来的。

  所以,陆小凤也不再问。

  陆小凤只问:“你要去的那个连兔子都不拉屎的地方,究竟是什么地方?”

  柳乘风沉默了很久才说:“那个地方我说出来你也不会知道,不过我还是可以告诉你。”他说:“那是个远在西北边陲的小镇,镇名叫作黄石,黄金的黄,石头的石。”

  从此一别后,柳乘风就人影不见,七八个月来一直不见人影。

  没有人知道他到什么地方去了,只有陆小凤知道,因为他一直把陆小凤当作他可以共秘密、共患难的朋友。

  可是陆小凤也不知道,他在那个小镇上出了什么事?为什么会忽然失踪?

  陆小凤是个够义气的朋友,也是个喜欢管闲事的人,遇到了这种事,你说他会怎么办?

  他当然也要追到那个小镇去。



  第二回 一个穷得要死的人

  高原、黄土、风沙。

  黄石镇就在这一片风沙中,一片高原上。高原上滚滚的黄土,远远的看过去就好像一卷卷金沙。

  在这个小镇上,一直流传着一种传说。

  ——在这里附近的某一个地方,埋藏着一宗巨大的宝藏。这个宝藏里什么都没有,只有黄金,数量连估计都无法估计的黄金。

  遗憾的是,没有人能找到,也没有人能看到这些黄金,只看见了永远在风中滚滚流动不息的黄沙。

  黄金是每个人的梦想,无边无际的黄沙却宛如噩梦。黄金的梦灭了,寻金的人走了。来去之间,小镇渐渐沉没,至今已荒凉,已经很少再有陌生的行旅来到。

  小镇上的住户,已经只剩下一些没有别的地方可去的人家,已经准备老死在此间。他们看见了一位陌生的远来客,总是觉得好高兴好兴奋。

  陆小凤来到这里的时候,他们对他的态度就是这样子的。

  但陆小凤走入这个小镇时,并没有看到这种热情和兴奋。他第一眼看见的,只不过是一条贫穷的街道和一个穷得要死的人。

  其实这个人还不能算是一个人,只不过是一个半大不小的孩子。穿一身已经不能算衣服的破衣服,用一种懒得要命的姿势,坐在街角的一家屋檐下。

  其实他也不能算是坐在那里,他是缩在那里。像是一条小毛虫一样缩在那里,又好像一个小乌龟缩在壳子里一样。他没有钱,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也没有前途。他什么都没有。

  他怕。

  什么他都怕,所以他只有缩着。缩成一团,缩在自己的壳子里,来躲避他最怕的贫穷、饥饿、轻蔑和打击。

  因为他是个孩子,所以他不知道他所害怕的这些事,无论缩在一个什么样的壳子里,都躲避不了的。

  可是他看到陆小凤的时候,他眼睛忽然亮了,他这双发亮的眼睛,居然是一双很可爱的大眼睛。

  这双眼睛看到陆小凤的时候,简直就好像一条饿狗看见一堆狗屎,一个王八看见一颗绿豆一样。

  幸好陆小凤既不是绿豆,也不是狗屎。陆小凤走到他面前来,只不过想问他一件事而已。

  一个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而且打算在这个地方逗留一段日子,他第一件想问的事情,当然是想问这个地方的客栈在哪里?先解决他最基本的食宿问题。

  “客栈?”这个小孩笑得连鼻子都皱了起来:“你要问客栈在哪里?这里穷得连兔子都不会来拉屎,穷得连苍蝇和老鼠都快要饿死了,怎么会有客栈?”

  “这里连一家客栈都没有?”

  “连半家都没有。”

  “那么,从这里路过的人,晚上要投宿的时候要怎么办?”

  “不怎么办。”小叫化说:“因为根本就没有人愿意从这里路过。就算多走几十里路,也没有人愿意从这条路上走。”

  陆小凤盯着这个看起来又肮脏又讨厌又懒又多嘴的小叫化看了半天,忍不住问:“这个地方真的这么穷?”

  小叫化叹了口气:“不但穷,而且简直要把人都穷死。不但我要穷死了,别的人就算还没有穷死,最少也已经穷得半死不活。”

  “可是你好像还没有死。”陆小凤说。

  “那只不过我还有一点本事可以活下去。”

  “什么本事?”

  “我是个小叫化,是个小要饭的。像我这种人虽然穷,可是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可以活下去的。”

  陆小凤笑了。

  “我记得你刚刚好像说过这地方的人自己都好像穷得快要死了,哪里还有什么闲钱剩饭可以接济你?”

  小叫化也笑了。

  “大少爷,看起来你真的是位大少爷。小叫化的事,你当然不会懂的。”

  “哦?”

  “像我这么样一个小叫化,在这么样一个穷得几乎快要被别人杀掉煮成人肉汤的地方,我居然还能够活下去,我当然还另有副业。”

  “副业?”陆小凤问:“什么副业?”

  “要讲起这一类的事,可就是件很大的学问了。”小叫化忽然挺起了胸坐起来:“在这一方面,我可真的可以算是个专家。”

  陆小凤对这个小叫化,好像愈来愈感兴趣了。

  小叫化又说:“老实告诉你,我的副业还不止一种哩。只可惜在我七八十种副业中,真正能够赚钱的只有两种。”

  “哪两种?”

  “第一种,最赚钱的就是碰上你们这种从外地来的冤大头。”他指着陆小凤说:“像你们这种冤大头的钱不赚也白不赚,赚了也是白赚。”

  陆小凤苦笑:“你说的真他妈的对极了,我现在简直好像渐渐有一点快要佩服你了。”

  他又问这个小叫化:“可是如果没有我这样的冤大头来的时候,你怎么办呢?”

  “那只有靠我第二种副业了。”小叫化说:“我第二种副业就是偷,有机会就偷。见钱就偷,六亲不认,能偷多少就偷多少,偷光为止。”

  这就是这个小叫化生存的原则。

  可是陆小凤对他并没有一点轻视的意思,也没有想要把一个大巴掌掴到他的脸上去,反而心里觉得有一种深沉的悲哀。

  ——这个世界上岂非有很多很有面子的人,生存的原则和这个不要脸的小叫化一样。

  这个小镇实在很贫穷,陆小凤走遍天涯,还从没有看到过比这里更贫穷荒瘠的地方。

  他实在不能了解一个像柳乘风那样的人,为什么会到这种地方来?

  他更不能了解,一个像这样的地方,会发生什么值得让柳乘风不远千里而来的事,而且是一件能够让柳乘风觉得有生死危险的事。

  一个无名的小镇,一位负天下盛名的剑侠,本来根本不可能连在一起的。

  奇怪的是,他们之间,却偏偏好像有一种神秘而诡异的关系。

  更奇怪的是,柳乘风居然真的就好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所以陆小凤决心要查出这个小镇和他这个好朋友之间的关系来。

  只可惜,至今为止,他只看见了这么样一个又可悲又可怜,却好像有一点可爱的小叫化。

  陆小凤走过很多地方,走遍了天涯海角,走过大大小小、各式各样不同的城市乡村镇墟。

  无论什么地方,都至少有一家杂货店。就算没有客栈没有妓院没有绸缎庄没有点心铺没有骡马行没有粮食号,可是最少总有一家杂货店。

  因为杂货店总是供应人们最基本需要的所在。

  陆小凤这一生中,也不知道看过多少奇奇怪怪的杂货店了。有些杂货店甚至可以供应人们一些最特别的要求。

  可是陆小凤从来也没有见过像这家杂货店,这么奇怪的一家杂货店。

  这家杂货店当然就在这个小镇上,这家杂货店的名字居然叫作“大眼”。

  当然就是那个像小乌龟一样的小叫化带他来的。

  一块已经被风沙油烟熏染得好像已经变成了一块墓碑一样的木头上,

  只刻着一只大眼睛,就是这家杂货店的招牌。

  “大眼,大眼杂货店。”陆小凤摇头:“这家店的字号真奇怪。”

  “一点都不奇怪。”小叫化说:“店主的名字叫王大眼,店名当然也就顺理成章的叫大眼。”

  陆小凤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根本不能明了这句话的意思。

  事实上,没有见到过王大眼的人,谁也不能够完全明了这句话的意思。

  因为像王大眼这样的人,是很少有人能见到的。



  第三回 王大眼的杂货店

  每当黄昏前后,王大眼杂货店里的人总是很多,因为这里不但卖各式各样的日常用品、南北杂货,也卖卤菜,卖点酒。在外面用草哺搭成的一个凉棚下,还摆着三张方木桌,七八条长板凳。大家坐下来,左手拿着半个鸭头、一块豆腐干,右手端着大半碗老酒,天南地北、胡说八道的这么样一聊,本来不好过的日子,也就这么样糊里糊涂开开心心的过去了。

  这大概就是这个小镇上惟一的娱乐了。

  王大眼总是像一个最殷勤客气的主人一样,总是嘻嘻哈哈的周旋在这些人之间。

  他们不但是他的老主顾,也已经成了他的老朋友。

  可是第一眼看到他的人,不被他吓一跳的人,大概还不多。

  王大眼又高又大又粗又肥,而且是个驼子。他左边的那只眼睛,看起来和平常人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可是他右边的那只眼睛,却像是一个突出在眼眶外的鸡蛋。

  后来有人问陆小凤:“你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有什么感觉?”

  陆小凤对他的感觉是:“那时候,我只觉得这个人之丑,真是丑得天下少有,可是等到他跟你说过半个时辰的话之后,你就会忘记他的丑了。”

  然后陆小凤又补充了一句:“所以他才会娶到个让大多数男人,一看见就会想带她上床的风骚老婆。”

  杂货店的后院里有一间小木屋,本来大概是堆柴的,现在却摆了一张木板床。上面甚至还铺起了一张白床单,最少曾经在某一段日子前是一张真的用白布做的白床单。

  就在这张床的床头,还贴了一张红纸。上面写着:

  住宿:单人每夜五十钱。

  每月一吊。

  双人每夜八十钱。

  每月一吊半。

  膳食:每人每日三顿,六十五钱。

  不吃也算。

  一直不停的扭动着腰肢的老板娘,把陆小凤带到这里来,眯着眼睛看着陆小凤直笑。

  “公子爷,我刚才好像听我们家那个老王八蛋说,你姓陆。”

  “对,我姓陆。”

  “陆公子,那个要饭的小王八蛋把你带到我们这里来,还真是带对地方了。”

  陆小凤忽然笑了,看着床头木板墙上的那一张价目笑了。

  “可是我还真以为我来错了地方,看你们这里的价钱,我还以为到了黑店。”

  “陆公子,那你就真的错了,这里不但管吃管住,而且什么事都可以把你伺候得好好的,这种价钱也算贵吗?”

  陆小凤看着那张随时好像都可以垮下来的木板床上,那张又黄又灰又黑,简直已经分不出是什么颜色的床单苦笑。

  “不管怎么样,睡在这么样一张床上,就算要我每天晚上付五十钱,我都觉得有点像是个冤大头。”

  老板娘有意无意间,用一根出乎意料之外那么漂亮的纤纤手指,指着红纸上的“双人”两个字,一双媚眼已笑如丝:“如果说,我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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