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龙合集-第19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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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断定圆圆一定在。”
“聂小虫呢?”
“聂小虫就说不定了。”卜鹰苦笑:“聂家有很多奇怪的事,都不是外人可以猜测得出的。”
“聂家实在是个很奇怪的家族,有人说他们是下五门硕果仅存的一家,轻功、锁骨功、缩骨法、易容、暗器、迷香、毒药,只要是下五门一脉相传的武功,他们无不精通。”灰衣人说。
“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卜鹰道:“但是除此之外,他们的家族还有很多奇怪之处。”
“所以也有人说,他们家也曾出过几个内外家的高手,甚至有练过金钟罩铁布衫混元一气功的。”灰衣人说:“只不过这些人在行走江湖的时候,都改变了名姓而已。”
他又补充:“有人甚至说武当四位长老中,就有聂家的人。”
“但是他们这家族最奇特的一点,还是他们通讯的方法。”卜鹰说:“他们互相传递消息的时候,不是聂家的人绝对觉察不到。”
“听说他们家的女眷嫁的也都是很奇特的人,而且都是江湖中的知名之土。”
说到这里,灰衣人忽然改变话题问卜鹰:“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卜鹰微笑:“如果我猜得不错,这里很可能就是红红居住的那栋巨宅的后园。”
灰衣人也笑了,大笑:“这些年来,你的确有进步了,难怪每赌必胜,连财神都输给你。”
“财神中的那几个人,根本不能算是赌徒。”
卜鹰也忽然改变话题问灰衣人:“如果这里真是那栋巨宅的后园,圆圆是不是就在这里。”
“是的。”
第三十回 素手招魂
一个穿一身雪白的小姑娘,托着个上面摆满酒食的圆盘走了进来。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圆圆的一对酒窝。
圆圆终于出现了,脸上的笑窝却没有出现,他们家的大小姐,不但是她最亲近的人,也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的一个亲人。
“到了三更之后,我就知道不对了,那个凌玉峰就是白氏血案的凶手。”圆圆说:“所以我就乘机逃出来,通风报讯。”
“你逃出来,是你自己的意思?”
“是的。”
“你的大小姐为什么不同意?”
“因为她要自己亲手复仇。”圆圆说话的样子仿佛有些迟疑:“她也不愿意这件丑事外扬。”
“复仇是壮举,怎么能说是丑事?”
圆圆闭上了嘴,显然不愿提起这一点,所以卜鹰就改变话题问:“聂小虫呢?”
“他走了,他家里好像又出了急事,而且他也不愿再见凌玉峰,更不愿见到小青衣。”
“为什么?”卜鹰问:“难道他们之间也有什么关系?”
“那我就不知道了。”圆圆说:“聂家的事,连你都不清楚,何况我?”
“可见聂小虫也认为凌玉峰就是凶手。”
“他是这么样说的。”
“你们凭什么能断定这一点?”
“凭一条刀疤。”
“刀疤?”卜鹰立刻追问:“是什么样的刀疤?”
“是条像蜈蚣一样的刀疤,很长、很丑,因为他挨刀之后立刻就把刀口用特制的牛皮线缝合了起来,刀口痊愈之后,两边的针脚就变得像蜈蚣的脚一样了。”圆圆又说:“可是蜈蚣又没有那么长的。”
“有多长?”
“最少有一尺三四。”圆圆说:“一刀劈下,干净利落,若不是凌玉峰衣服穿得厚,那一刀是可置他于死地。”
“这么样说来,要杀他的那个人,无疑是用刀的一流高手。”
“不但用刀的是高手,替他缝合伤口的,一定也是高手。”
“他身上有这么长一条刀疤,我怎么会没有看见过?”
圆圆却又闭上了嘴,卜鹰用一双兀鹰的锐眼盯着她,又追问道:“我看不见,是不是因为那条刀疤伤在一个别人不易发现的地方,一定要脱下他的衣服来,才能看得见。”
圆圆还是不开口,脸上却露出种很奇特的表情,显得又愤怒、又哀伤。
她本来是个口齿很伶俐的人,可是只要提起了这个话题,她就变了,就好像恨不得往卜鹰嘴上用力打一拳,打落他满嘴牙齿,让他永远不要再提这件事。
其实用不着她直说,卜鹰就已经完全明白了。
——凌玉峰就是白家血案的凶手。
——白家的妇女有很多曾经被辱,圆圆也是其中之一。
——凌玉峰身上某一个隐秘处,有一条长达一尺多,蜈蚣般的刀疤,只有在他赤裸时,才能看得见。
——红红自甘为妓,为的就是要制造这么样一个机会,因为只有妓女,才能看到一个陌生男人赤裸时的样子。
——她当然无法找到凶手,可是她相信凶手听到这么样一个妓女之后,一定会主动先来找她。
综合这许多原因后,凶手要杀红红的理由,就很明显了。
这是丑事,圆圆不愿说,卜鹰也不再提起,他只说:“现在我们好像只有一件事没有做了。”
“杀凌玉峰?”
“就算不杀他,也要捕他归案。”
灰衣人终于开口:“现在紫烟的案子已破,程小青虽然对红红还是一往情深,不惜陪她去死,可是现在也不必去死了。”
“他要死,恐怕也已死不掉。”
“所以你和李红袍赌的这一局,你已赢了,何必再多管闲事?”
“他不死,我的心不平。”
“凌玉峰十二岁时,就已破了一件很复杂的盗案,将一个一向凶狡的大盗追捕到案,这样的人对逃亡当然是专家,你要捉拿他,恐怕还不容易。”
“我知道。”卜鹰道:“幸好我不必!”
“不必追捉他?”
“对。”
“为什么?”
“因为我相信一定有人会替我做这件事的。”卜鹰道:“除了我,一定还有别人不想让他再活下去。”
这次他又说对了。
一只手忽然从墙外伸了进来,就像是从水中伸出来的一样,安静而柔和,既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没有震裂墙壁,墙上连一点泥灰都没有落下。
手很美,手指纤长,惟一的遗憾是,手指的关节有些粗大,所以手指上戴了六个颜色绚丽光华灿烂的宝石戒指。
这无疑是只女人的手,她正在向卜鹰招手。
卜鹰毫不考虑就走过去,大步往墙上走了过去,就好像前面根本没有这么样一道墙。
等他走过去的时候,墙上果然就出现了一个大洞,卜鹰的人已穿墙而出。
外面假山流水,花木扶疏,仿佛有一条淡青色的人影一闪。
卜鹰走出去,这人影已经在对面的假山上,穿一身淡青色的衣衫,就算不识货的人,也看得出是套价值很昂贵的衣裳。
她的身材也很好,很苗条很娇小,只可惜是背对着卜鹰的,看不到她的脸。
卜鹰并没有追过去,她起步比较早,现在距离卜鹰已经有七八丈,要追也很难追得上。
何况外面还另外有件东西吸引住卜鹰——假山流水下的水池边,竟赫然摆着口棺材。
卜鹰不追,这青衣人也不走,卜鹰打开棺材,她也不回头。
她当然知道棺材里是什么?
棺材里装的通常都是死尸,这口棺材也不例外,半天前还是英姿焕发的凌玉峰,现在已经动也不动的躺在棺材里。
这个人是不是真的凌玉峰?
假山上的青衣人用一种尖锐而怪异的声音格格的在笑。
“你最好不要碰他,也不要想看他的刀疤,现在说不定他全身上下都有毒,你的脚碰上他脚烂,手碰上他手烂,全身烂光为止。”
她一面说,一面向后退,一步步向后退,竟没有施展轻功身法。
她退了几步,灰衣人就从假山的另一边出现了,她退上假山,灰衣人就走上了假山,也是一步步往前走的,她退一步,他就进一步。
她没有施展轻功,也没有逃走,只因为她全身上下每一处要害,都被这灰衣人笼罩在举手一击的威力之下。
就连远远站着的圆圆,都可以感受到这种威力,连手心都紧张得冒出了冷汗。
小青衣受到的压力当然更大,只要一逃,就必死无疑,不管怎么样逃往哪里逃,都难逃这灰衣人的一击。
想不到的是,这灰衣人竟停了下来。
小青衣立刻跃起,凌空翻身,竟将“细胸巧翻云”这种很普通的轻功招式完全改变了,变得充满了优雅而奇巧的变化,一翻身间,就已经发挥出轻功的最精妙处。
她仿佛算准卜鹰这一次绝不会放过她的,所以先发制人,凌空下击,一眨眼间连击三招二十一式。
就在这一瞬间,卜鹰脸上发生种非常奇怪的变化,好像骤然看到了什么他本来绝不可能发生的事。
所以小青衣本来是很难全身而退的,现在却在一闪身间就脱走了。
圆圆看得清楚,忍不住问:“卜大叔,你刚才好像看见了鬼一样,究竟看见了什么?”
卜鹰又怔了半天才回答。“我看见了一个人的脸,小青衣本来不该长着这个人的脸。”
“这个人是谁?”
“聂小虫。”
“你是说,刚才那个小青衣,却长着一张聂小虫的脸?”
“是的。”
圆圆也怔住,喃喃的说:“难道聂小虫就是小青衣?难道小青衣就是聂小虫?”
“可是聂小虫已经走了,而且一定是跟胡金袖一起走的。”
“你怎么知道?”
“和潘其成一起在路上拦截我们,把胡金袖从马车里引开的人,一定就是聂小虫。”
“对。”
“听说聂小虫家里有急事要赶回去,胡金袖一定会跟他走的。”卜鹰苦笑:“胡大小姐最近对聂家的事非常有兴趣。”
“所以你也不问她的下落。”
“连你都不问,我当然更放心。”卜鹰说:“何况,两个人偶尔分开一阵子也好。也免得整天鼻子碰鼻子,眼睛碰眼睛,彼此互相厌烦。”
灰衣人忽然插口,带着笑道:“这句话倒是至理名言,天下的夫妻都应该牢记在心。”
他虽然在微笑,却显得很疲倦,脸色好像又比刚才黑了一点,眼白却比刚才黄了一点。
“小青衣虽然走了,却已跟本案没有关系,这件案子本身已可算是完全结束。”他看着卜鹰:“你的样子看起来也比以前好得多,听说胡大小姐厨房里炖的原盅补品对男人十分有益。”
卜鹰也在看着他,眼中充满关心:“你也该好好保重,治疗肝病的惟一良药,就是‘静养’两个字,千万不要生气伤神。”
灰衣人微笑:“你少在外面惹些麻烦,我就不会生气伤神了。”
他拍了拍手,墙外忽然有顶轿子飞了进来,连抬轿子的人一起飞了起来,轻飘飘的随风飞入,轿子像是纸扎的,人也像是纸做的。
灰衣人挥手道别,上了轿子,人与轿又飘飞而起,只听他在轿子里说:“莫忘记那个手上戴着奇形黑铁戒指的人,很可能也属于小青衣的同一组织,这次他虽然没有出手,等他出手时,麻烦就大了。”
那个组织是个什么样的组织呢?卜鹰暂时不去想它,不管怎么样,那都已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赌局》楔子◆
某些消息特别灵通的人都知道,江湖中有一个神秘的赌局,主事的是两位老先生和一位老太太,行踪诡秘,实力雄厚,而且有一种顽童般好奇与冒险的特性。
所以他们不但接受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打赌,也接受各种赌注。其中最大的一项,当然还是金钱,大量的金钱,有时简直大得令人难以想像。
这一次他们接受的赌注是黄金五十万两。
这一次他们赌的是一场决斗的胜负,当世两大剑客的决斗。其轰动的程度,几乎已可与昔年“白云城主”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决斗前后辉映。
有关这一次的决斗,他们已经有了一份很详细的资料。这一份资料此刻就摆在他们面前一张带着异国宫廷风味的茶几上,封面上只简单的写着:
日期:四月十五,子时。
地点:黄鹤楼。
赌注:黄金五十万两。
盘口:一比一。
决斗人:薛涤缨、柳轻侯:
决斗项目:剑。
第一回 薛大先生的剑
这柄剑完全是遵照干将莫邪和徐夫人遗留下来的标准规格铸造的,尺寸的长短、剑柄的宽厚、剑锷的形式,甚至连剑鞘所用的皮革和铜饰,都带着浓厚的古风,沉稳朴实、深藏不露,就像它的主人一样。
薛大先生名冠人,号涤缨,身长六尺九寸,瘦长笔挺,虽然已经五十四岁,腰边仍无一丝多余的赘肉;衣着很朴素,胡髭和指甲都修剪得整齐,除了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外,其他的地方都在尽量的隐藏着锋芒,也正如宝剑仍在匣中,雷霆仍在天外。
这里是“无鹤山庄”后园中的一间敞轩,今天是四月初八。
春残日暖,置酒的小柜旁有一个小小的条幅,写的是风情酥软的欧字。
“陌上花发,可以缓缓醉矣。”
字有酒意,人却未醉。
除了大先生外,雅室中还有两个人。一个秃顶如鹰的中年人,负手站在窗前;一个看起来非道非俗的黄衫老者,正在抚摸着酒柜旁的剑鞘,用一种优雅而低沉的声音问薛大先生:
“这柄剑已有多久未曾出鞘了?”
“十三年。”薛大先生的目光投注在窗外,远方正有一朵白云飘过。“说得精确一点,应该是十三年零三个月十一天。”
停顿一下,他又慢慢的接着道:“你也应该知道,平日使剑,我是不用这把剑的。”
“我知道。”老者说:“这是柄杀人的剑,只要出鞘,就一定要见血,昔年雁荡一战,单剑诛群魔,声名动八表,距离现在也应该有十三年了。”
薛大先生黯然一笑,淡淡的说:“只是鲜血涤缨,却不知染血的是谁的冠冕?”
“不是你的?”
“我的?”薛大先生长长叹息:“自从那一战之后,我只想终身不再动用此剑。”
“这一次呢?”
“这一次我好像已别无选择。”
“为什么?”
“柳轻侯目空一切,视人命如草芥,我不拔剑,他还是一样会杀了我的。”薛大先生苦笑道:“我若走避,这一片地方恐怕就要被别人的鲜血染红了。”
“听说他三月十八就已经启程动身了,可是直到今天还未到鄂境。”
“是的。”薛大先生苦笑着:“这位柳侯爷是位非常讲究的人,一生中从不乘马骑驴,行路时坐的都是厚绒软轿,而且一路上都有人先行替他安排布置当夜的宿处。”
“他从不急着赶路?”
“绝不。”
“看起来他真是个绝顶聪明的人。”老者也苦笑:“至少他明白,无论杀人还是被杀,都不必着急。”
第二回 春风吹动柳轻侯
柳轻侯的确一点儿也不着急,轿子走得极慢,他也不着急。
他有的是时间,他知道他的对手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会等着他。
更重要的是,对于这一战,他有把握,四月十五日的子夜时,薛涤缨必将死在他的剑下。
他那柄无论谁只要碰上都难免要多看一眼的剑,而且只要看过一眼就永难忘记的剑。
这一点,也和他的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