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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8章

古龙合集-第7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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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不是从铁银衣那里摸来的,是老头自己从袋子里摸出来的。

  这种酒闻起来连一点酒味都没有,可是喝下去之后,肚子里却好像忽然燃起了一堆火。

  “你有没有发现这种酒有点怪?”老头问李坏。

  “我不但觉得酒有点怪,你这个人好像更怪。”

  “你是不是想到我会忽然把你请来,请到这么样一个破地方来喝这种破酒?”

  “我想不到,可是我来了。”李坏说,“虽然我明明知道你要杀我,我还是来了。”

  老头大笑,笑得连酒葫芦里的酒都差点溅了出来。一个扁扁的酒葫芦,一张扁扁的嘴,笑的时候也看不见牙齿。

  幸好杀人是不用牙齿的,所以李坏的眼睛只盯着他的手,就好像一根钉子已经钉进去了一样。

  公孙先生那双一直好像因为他的笑声而震动不停的手,竟然也好像被钉死了。

  李坏眼里那种钉子一样锐利的寒光,也立刻好像变得温柔很多。

  这种变化,除了他们两个人自己之外,这个世界上也许很少再有人能够观察得到。

  在武林中真正的第一流高手间,生死胜负的决战,往往就决定在如此微妙的情况中。

  可是他们的生死胜负还没有决定。

  因为他们这一战只不过刚刚开始了第一个回合而已。

  公孙先生就用他那扁扁的嘴,在那扁扁的酒葫芦里喝了一大口那种怪怪的酒。

  “我是个怪人,可是你更绝,不但人绝,聪明也绝顶。”公孙说,“所以你当然也明白,我叫你出来,是因为我早就已经看出了我那个老太婆绝不是你的对手。”

  李坏承认。

  “可是我相信有一点你是绝对不知道的。”公孙说,“我找你出来另外还有一个非常非常特别的理由。”

  “什么原因?”

  公孙先生反问李坏:“你知不知道我的名字?你知不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不知道。”

  “我姓公孙,名败,号无胜。”

  “公孙败?公孙无胜?”李坏显得很惊讶,“这真的是你的名字?”

  “真的,因为我这一生中与人交手从未胜过一次。”

  李坏真的惊讶了。

  因为他已经从公孙先生刚才那一阵笑声和震动间,看出了公孙先生那一双手最少已经有了三种变化。

  三种变化绝不算多,变化太多的变化也并不可怕,有时候没有变化也可以致人于死命于一刹那间。

  可怕的是,公孙先生刚才手上的那三种变化,每一种变化都可以致人死命于刹那间。

  “公孙先生,公孙无胜先生。”李坏问,“你这一生中真的从来没有胜过一次?”

  “没有。”

  “我不信,我死也不信。就算把我的脑袋砍下来当夜壶,我也不信。”

  “为什么?”

  “我是个坏蛋,是个王八蛋,我是猪。所以我没有吃过猪肉,可是我看过猪走路。”李坏说,“所以我最少总看得出你。”

  “你看得出我什么?”

  “如果在江湖中还有六十年前治兵器谱的那位百晓生,如今再治兵器谱。那么公孙先生你的这一双手绝对不会排名在五名之外。”李坏说,“那么你怎么会从未胜过。”

  公孙先生又喝了一大口酒,用那双好像完全瞎了的眼睛,好像完全什么都看不见的眼睛,看着李坏。过了很久才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你看对了,可是你又看错了。”

  “哦?” 

  “你看对了我的武功,却看错了我这个人。”公孙先生说。

  “哦?”

  “我的武功确实不错,确实可以排名当今武林中很有限的几个高手之间。”

  “如果我,我要找当今江湖中那二十八位号称连胜三十次以上的高手去决一胜负,也许我连一次都不会败。”

  “那么你为什么一直都败?”

  “因为我的武功虽然不错,可是我的人错了。”

  “错在什么地方?”

  公孙先生又沉默了很久,然后才用一种很奇怪的声音反问李坏。

  “你知不知道我这一生中只和别人交手过几次?”

  “几次?”

  “四次。”

  “四次?”李坏又觉得奇怪了,“公孙先生,以你的武功,以你的性格,以你的脾气,你这一生中只出手过四次?”

  “是的。”公孙先生说,“我战四次败四次。”他又问李坏,“如果我要你举出当今天下的五大高手,你会说是哪五个人?”

  李坏考虑了很久,才说出来。

  “武当名宿钟二先生,少林长老无虚上人,虽然退隐已多年,武功之深浅无人可测,但是我想江湖中也没有人能够否定他们的武功。”

  “是的。”

  “昔年天下第一名侠小李探花的嫡系子孙李曼青先生,虽然已有二十年未曾出手,甚至没有人能够见得到他一面,可是李家嫡传的飞刀,江湖中大概也没有人敢去轻易尝试。”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小李探花的侠义之名,至今犹在人心。”公孙说,“对曼青先生我一直是极为敬仰佩服的。”

  “神剑,饱宝雪剑,第三代的飞剑客还玉公子。这三个人的剑法就没有人能分得出高下。”李坏说,“他们三位又都是生死与共的朋友,绝不会去争胜负,所以谁也没法子从他们三个人之中举出是哪两个比较更强。”

  “你说得对。”公孙说,“他们三位之中,只要能战胜其中一位,就已不虚此生。”

  “这几位你都见过?”李坏问。

  公孙先生苦笑:“我不但见过,而且还曾经和其中四位交过手。”

  “是哪四位?” 

  “、钟二、饱宝、还玉。”

  李坏叹了口气:“你选的这四位对手真好,你为什么不去选别的人?”

  公孙先生也叹了口气道:“因为我这个人错了。”



  第十回 第一名侠

  一个人喝酒无趣。

  一个会喝酒的人和一个一杯就醉的人喝酒也同样无趣。

  一个自说白话多么无聊,可是和一个言语无味面目可憎的人说话更无聊。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都是这个样子的。

  这道理,李坏懂。

  “我明白你的意思。”他对公孙先生说,“你出手,并不是为了求胜,只不过为了要找一个值得你出手的对象而已。成败胜负根本就没有放在你的心上。”

  李坏又说:“如果不配让你出手的人,就算跪在地上求你,你也不会对他伸出一根手指。”

  公孙先生看着他,眼睛里仿佛已有光,热泪的光。

  “我就知道你会明白的,如果你不明白,世上还有谁能明白?”公孙先生又长长叹息道:“如果我不败,这世上还有谁败?”

  他说的两件完全不同的事,可是道理却完全是一样的。

  李坏忽然站了起来,用一种他从未表现过的尊敬态度,向公孙先生行礼。

  “我从本不拍别人的马屁,可是今天我们就算是生死之敌,就算我在顷刻之间就会死在你手里,或者我在顷刻之间就会杀了你。我也要先说一句话。”

  “你说。”

  “公孙先生,你虽然永败无胜,可是你虽败犹荣,我佩服你。”

  公孙先生忽然做了件很奇怪的事。

  他忽然凌空跃起,用一种没有人能想像得到的奇特姿势,奇特地翻了七八个跟斗,翻起了七八丈,然后才落在他原来坐的那一处枝桠上。

  他没有疯。

  他这么样做,只不过因为他自己也知道,他眼中的热泪好像已经快要忍不住夺眶而出了。

  要想不让别人看见自己眼中的热泪,翻跟斗当然绝不是一种很好的方法,却无疑是一种很有效的方法。

  李坏无疑也明白这道理,所以他就喝了一口酒,一口就把葫芦里的酒喝光。

  “我非常感谢,你愿意把我当做你第五个对手,我实在觉得非常荣幸。”

  “那也是没法子的事。”公孙故意装出很冷淡的样子说,“我已经收了别人三万两黄金来换你一条命。”

  李坏又笑了。

  “我真想不到,我的命居然有这么值钱。”

  公孙先生没有笑,道:“我们夫妻一直都很守信约的,只要约一订,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会守约的。”

  李坏也不再笑。

  “我也是个很有原则的人,而且我现在还不想死,所以我虽然很佩服你,我还是决心要让你再败一次。”

  朋友之间的感情永远是那么真实,那么可贵。

  不幸的是,朋友并不一定全都是真的朋友,仇敌却永远是绝对真实的。

  所以如果你的仇敌对你表示出他对你的某种情感,那种情感的真实性,也许比朋友间情感的真实性还要更真实得多。

  朋友之间是亲密的,越好的朋友越亲密。

  不幸的是,亲密往往会带给人轻蔑。

  仇敌却不会。

  如果你对你的仇人有轻蔑的感觉,那么你就会因为这种感觉而死。

  所以,朋友之间,尤其是最好的朋友之间,很可能只有亲密而没有尊敬。而最坏的仇敌之间,却很可能只有尊敬而没有轻蔑。这种尊敬,通常都比朋友之间的尊敬更真实。

  这实在是种很奇怪的事。

  更奇怪的是,这个世界上却有很多事情都是这个样子的。

  就好像世界上每天,每一个时辰,每一个角落里都有人在相爱一样。江湖中也每天都有人在以生命做搏杀,每天也不知道有多少次。

  自从人类有文字的记载以来,像这一瞬的生死决战也不知道有几千万次,几百万次。可是能够永远留在人们记忆中的,又有几次呢?

  其中至少有两次是让人很难忘记的。

  蓝大先生与萧王孙决战于绝岭云天之间,蓝大先生使七十九斤大铁椎,萧王孙用的却是一根刚从他丝袍上解下的衣带。

  这一战的武器相差之悬殊,已经是空前绝后的了。

  蓝大先生的武功刚猛凌厉,震鼓砾金,天下无双,一椎之下碎石成粉。萧王孙飘忽游走,变幻无穷。刚柔之间的区别之大更不是一般人所能想像。

  这一战虽然无人有机缘能恭逢其盛,亲眼目睹。可是这一战的战况,至今尤在被无数人渲染传说,几乎已经成了武林中的神话。

  陆小风与西门吹雪决战于凌晨白雾中。

  西门吹雪号称剑神,剑下从无活口。他这一生就是为剑而生,也愿意为剑而死。

  他这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想和陆小凤比一比胜负高下,因为陆小凤这一生从未败过。

  这个人看起来好像总是嘻皮笑脸,随随便便,连一点精明厉害的样子都没有,甚至好像连一点用处都没有,更不像肯苦心练武功的样子。

  他这一生出生入死,也不知道经历过多少危险至极的事。

  可是他这一生居然真的从未败过一次。

  那么,他和西门吹雪这一战呢?

  这一战也和萧王孙与蓝大先生的那一战相同有一点奇怪的地方。

  他们的决战虽然都是惊心动魄,系生死于呼吸之间,可是他们的决战却没有分出生死胜负。

  因为在当时他们虽然是在一瞬间就可以把对方刺杀于当地,可是他们毕竟还是朋友。

  一种在心胸里永远互相尊敬的朋友。

  李坏和公孙不是朋友。

  公孙先生虽然每战必败,却只不过因为他的心太高,气太傲,他虽败犹荣。

  李坏在江湖中至今虽然没有什么太大的名气,也很少有人知道他的武功究竟是深是浅,可是毕竟已经有几个人知道了。

  有几个从来也没有想到会败在他手下的人,都已经败在他的手下了。

  他和公孙先生这一战的生死胜负又有谁能预测。



  第十一回 一剑飞雪

  古老的宅邸,重门深锁,高墙头已生荒草,门上的朱漆也已剥落。无论谁都看得出这所宅院昔日的荣耀已成过去,就像是一棵已经枯死了的大树一样,如今已只剩下残破的躯壳,已经不再受人尊敬赞美。

  可是,如果你看见今天从这里经过的三个江湖人,就会觉得情况好像并不一定是这个样子的,你对这个地方的感觉也一定会有所改变。

  这三个江湖人着鲜衣,骑怒马,跨长刀,在雪地上飞驰而来。

  他们意气风发,神采飞扬,这个世界上好像没有什么事能够阻挡得住他们的路。 

  可是到了这所久已破落的宅邸前,他们居然远在百步外就落马下鞍,也不顾满地泥泞冰雪,用一种带着无比仰慕的神情走过来。

  “这里真的就是小李探花的探花府?”

  “是的,这里就是。”

  朱漆已剥落的大门旁,还留着副石刻的对联,依稀还可以分辨出上面刻的是:

  “一门七进士,

  父子三探花。”

  三个年经的江湖人,带着一种朝圣者的心情看着这十个字。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一个最年轻的年轻人叹息着说,“我常常恨我自己,恨我为什么没有跟他生在同一个朝代。”

  “你是不是想和他比一比高下?”

  “不是,我也不敢。”

  一个年轻气盛的年轻人居然能说出“不敢”两个字,那么这个年轻人的心里对另外一个人的崇敬已经可想而知了。

  可是这个心里充满了仰慕和崇敬的年轻人忽然又叹了口气。

  “只可惜李家已经后继无人了,这一代的老庄主李曼青先生虽然有仁有义,而且力图振作,可是小李飞刀的威望,已经不可能在他身上重现了。”

  这个年轻人眼中甚至已经有了泪光,低声道:“小李飞刀昔日的雄风,很可能已经不会在任何人身上出现。”

  “有一件事我一直都想不通。”

  “什么事?”

  “曼青先生从小就有神童的美名,壮年后为什么会忽然变得消沉了?”

  一个看起来比较深沉的年轻人沉吟了很久,才压低了声音说。

  “名侠如名士,总难免风流,你我又何不是这样子的。”

  “你是说,曼青先生的消沉是为了一个女人?”

  没有回答,也不用再回答。

  三个人牵着马默默地在寒风中伫立了许久,才默默地牵着马走了。

  李坏和铁银衣也在这里。

  他们都看到了这三个年轻人,也听到了他们说的话,他们心里也都有一份很深的感触。

  ——小李飞刀的雄风真的不会在任何人的身上重现了吗?

  ——为了一个女人而使曼青先生至如此,这个女人是谁?

  李坏眼中忽然有热泪忍不住要夺眶而出。

  他忽然想到他的母亲,一个多么聪明多么美丽又多么可怜的女人。

  他忽然想要走。

  可是铁银衣已经握住了他的臂。

  “你不能走,现在你绝不能走。”铁银衣说,“我知道你现在心里在想什么,可是你也应该知道你的父亲现在是多么的需要你,不管怎么样,你总是他亲生的骨肉,是他血中的血,骨中的骨。”

  李坏的双拳紧握,手臂上的青筋一直不停地在跳动,铁银衣盯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你更要知道,要想重振李家的威风,只有靠你了。”

  积雪的小径,看不见人的亭台楼阁,昔日的繁华荣耀如今安在?

  李坏的脚步和心情同样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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