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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吴钩 by 沈纯-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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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们走完走尽,叶飞儿又回剑入腰,却忽地头一转,向看了半天白戏的温惜花和沈白聿盈盈笑道:“温大侠,沈公子,两位好。吃得好么?喝得好么?刚刚小女子不知天高地厚,可惊扰了两位么?” 
 
温惜花笑嘻嘻地抱拳,道:“多谢挂念。叶捕头,雷捕头,两位好。” 
 
“我们好么?”叶飞儿吃吃地笑出来,和丈夫不动声色地交换个眼神,嫣然道:“我们一点儿也不好。两位消息灵通,既已到了此处,难道连这点风声也没有听见?” 
 
两人心中都闪过一丝诧异,沈白聿面上滴水不漏,淡淡地道:“还请赐教。” 
 
叶飞儿道:“前日里可出了一桩大事,‘左风盗’重现江湖,劫走了大理进贡的一些贡品珍玩。” 
 
她话音才落,温惜花已经一把拉住沈白聿的手,站起来仰天打了个哈哈,道:“小白,外面雨总算停了,我们快出去逛逛吧。两位捕头,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有缘再会!” 
 
说完,两人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丢下银子头也不回地溜之大吉,甚至跑得比刚刚几个大汉还快。 
 
望着两人消失的大门,叶飞儿眼睛直发愣。 
 
雷廷之呆了呆,忽然大笑起来,抚着下巴饶有兴味地道:“闻名不如见面,武功怎样尚且不论,温惜花果真是一等一的聪明人。” 
 
******* 
 
外面天已近黑,一口气跑出大半条街,沈白聿忍不住去拉他,道:“别跑了,难道你不肯听,人家还能敲锣打鼓地追出来塞给你不成?” 
 
温惜花放缓了脚步,长声叹道:“可惜的是,我已经听见了。” 
 
沈白聿笑道:“世人果然每多叶公好龙之辈。你成日长吁短叹过得太消停,恨不得麻烦来敲门,怎么麻烦真来了,倒跑得比兔子还快。” 
 
温惜花回头看他,道:“小白,不要装傻,你知道这种麻烦是我最最头痛的。” 
 
沈白聿不跟他争辩,只是摇头,道:“我不知。” 
 
温惜花停住了,嘿嘿一笑道:“就为拖你吃一次霸王餐,居然记恨到现在,心眼未免也太小了。” 
 
沈白聿悠悠地道:“每次某人拖人下水的时候,似乎从来也没有一次问过我。这样还被某人说爱记恨,这世上还有道理么?” 
 
到了这样的地步,温惜花要是会顺着话头往下说,给对方抓住痛脚翻旧帐的机会,那他就是天字第一号大傻瓜。还好温公子最大的优点就是大丈夫能屈能伸,见势不妙,立刻告饶道:“过去是过去,今次是今次。小白,你知我最怕跟官府扯上关系,何况要是我惹上麻烦,你肯定也是要一起下水的,到时候就谁也不要埋怨了。” 
 
沈白聿本来也没有跟他较真,笑了笑,道:“我还以为,你向来对左风盗很有兴趣。” 
 
温惜花坦然道:“是,有兴趣得很。” 
 
沈白聿又道:“官府插手这样大的案子,并不是什么少见的事。” 
 
温惜花道:“的确不是。” 
 
沈白聿续道:“叶飞儿是女神捕,又有雷廷之襄助,他们那样说,或许只是想警告我们莫要插手此事。” 
 
温惜花苦笑起来,道:“不管他们是警告也好,想拖我下水也好,刚刚我是决计不能再听下去的。” 
 
沈白聿挑起眉,道:“为什么?” 
 
温惜花扳起脸,指着自己的鼻尖道:“因为我这个人有个很大的毛病。” 
 
沈白聿似笑非笑地看他,道:“若是我记得没错,你似乎有很多毛病,而且都不小。” 
 
温惜花的眼睛也已经有了笑意,却依旧肃容道:“但是这一个毛病,却很要命。” 
 
沈白聿叹道:“很要命的毛病,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那么几个。” 
 
温惜花也叹道:“我最大的毛病,就是好奇心太重。” 
 
沈白聿才真正笑了,道:“这你倒说对了,一个人如果好奇心很重,的确是会要命的。” 
 
温惜花摊手,道:“所以我绝不能继续听下去。若是这件事很有趣,一旦勾起了我这个毛病,那就是多少麻烦上身也拉不回来了。” 
 
沈白聿望向前方,喃喃道:“……原来这个人竟是有自知之明的。” 
 
温惜花嘻嘻笑道:“那是自然,你不觉得我这个人向来做事谋定后动、懂得分寸么?” 
 
这句话说完,沈白聿盯着他瞅了半天,忽然话也不说就直直地往前走,边走还边忍不住地直摇头。温惜花放声大笑,追了上去,笑声在两边高耸的墙壁上回荡。 
 
东方出现星斗明月,两人慢慢地走在凤凰集的小路上。这镇子虽小,却布局精巧,飞檐翘角,青石小道,颇有几分韵味。更有数条水道环绕其间,有妇人拿了锅碗瓢盆,边蹲在水边刷洗边闲话些家长里短。 
 
沈白聿忽然道:“记得从前听你说过左风盗,他们第一次出手,劫的是什么人?” 
 
温惜花答道:“十年前,南北货富贾夔州田家。” 
 
沈白聿沉思片刻,像是终于想起来似的,又问道:“第二次出手,是不是七年前,江陵府凌家?第三次出手,是不是四年前,潭州朵云坊彭家?” 
 
温惜花笑道:“你记性真好,我跟你说这件事也是三年前了吧?” 
 
沈白聿点头,沉吟道:“我明白了。” 
 
温惜花也不问他明白了什么,显是已成竹在胸,只是微微一笑道:“左风盗,左风刀,我倒真想会会这群霍不归也抓不住的悍匪,想会会他们无影无形的左手刀。” 
 
沈白聿也笑了,道:“不错。你向来喜欢说,天下间没有永远的秘密,也没有真正做到天衣无缝的事情。” 
 
温惜花转头看着沈白聿,微笑道:“你竟都记得。是,我现在也还是这样认为——没有天衣无缝,只要是人做出来的事,就一定有蛛丝马迹可寻。若不是今次他们竟然劫了贡品,就算旁人不让插手,我也会想方设法探个究竟。” 
 
沈白聿皱眉道:“这群人武功既高,又狠得下手,更懂得忍耐,为何今次居然会做下这么张扬的案子?又不是天下间没有富人可劫,非要动朝廷和外邦的脸面,像是生怕不能惹得天下皆知的。” 
 
温惜花长叹道:“所以我才不愿、不能、也不想插手,怕只怕这件案子里另有内情,一旦涉足,恐怕盘根错节、泥足深陷。” 
 
沈白聿饶有兴味地看他,笑道:“以往你只恨不得内情太少,今次居然嫌多了。” 
 
“你这么想不奇怪。小白,你是真正的江湖人,生于刀光,长于剑影;我却不同,我生于官宦之家,长于浩浩皇恩,”这样说的时候,温惜花嘴边带着一丝只有他才有的,锐利的自嘲,摇头道:“还是大姐说得对,我是必要入江湖的,不然怎会有今日的逍遥快活。” 
 
沈白聿听了半晌,才缓缓地道:“官有官路,匪有匪道,民有民生,天下间无论什么地方,都不会比别的龌龊更少,却也不会干净更多。” 
 
温惜花笑道:“倒忘记你也是做过官的。也许你对,重要的在事在人,不在地方。” 
 
沈白聿道:“说起地方,倒是想起来了。” 
 
温惜花眼珠一转,道:“你说的莫非是居古轩两处分号关门的内情?”见沈白聿点头,他忍不住大声呻吟道:“求求你莫要再勾我了,现在我已经对左风盗好奇得要命,再加这么一件事,还怎么得了。” 
 
沈白聿大笑道:“真真此地无银三百两,我还什么都没说呢。” 
 
这时前路已经尽,眼前出现一家小酒肆,也建得别致。屋子紧靠江沿,高出普通民房些许,吊脚梁挑了一边出去,倒突出了丈许架在水上。左侧几个灯笼在风里忽忽悠悠,衬得不知是蓝还是绿的酒幌子漆黑一片,只能勉强辨别出“响水铺”三个白字。 
 
温惜花已经笑起来,道:“真是说什么是什么,正愁刚刚在鸿雁楼还没有喝够,居然就转到这么一家酒铺。” 
 
沈白聿禁不住抚额叹道:“温惜花温公子,你确定你最大的毛病只有一个么?” 
 
说归说,他还是给温惜花连拉带哄地拖进了酒肆,坐在临江的桌上。店里已经坐满了客人,比鸿雁楼还热闹得多,凤凰集地方小归小,通衢之地的名声倒不欺人。这间酒铺的老板娘是个四十不到的女子,不说八面玲珑,也眉目间一团和气。大约是常见来往客商和渔家,忽然见到这么丰神俊朗,却又文不似文,武不似武的两位公子,也有些慌了手脚。 
 
温惜花笑嘻嘻地道:“老板娘,这里叫做‘响水铺’,定有什么拿手的好东西,你尽可以将最好的酒拿出来,我们也算没有白来凤凰集这一趟。” 
 
老板娘笑道:“客官真是明白人,我秋二娘这里最好的,就是响水酒。是以上好的响水稻米历经三载制成,冬天河面未曾冰冻的时候吊在水下,烈而不辣,别的酒喝多了伤身,响水酒喝多了可能暖胃活血。厚着脸皮吹一句,这卖响水酒的铺子,天下间也找不出第二家。” 
 
她这么一说,连向来不好杯中物的沈白聿也来了兴致,温惜花便笑道:“既然如此,就烦劳秋老板给我们上一壶酒,几个下酒的小菜吧。” 
 
片刻后酒菜上来,菜也没什么,只是茴香豆香干花生米四个小碟。秋二娘也是会拿捏分寸的人,上好酒菜问了两句就知趣地离开,还特意招呼旁边两桌相熟的客人莫要太大声,以免惊扰了两人。沈白聿体寒却受热毒所侵,不擅酒力,所以极少饮酒。这响水酒却有独到之处,入口冰凉,细品而温,再品则缠绵入口,温惜花拍案叫绝,连沈白聿也忍不住多喝了两杯。 
 
几样下酒菜虽然都是寻常之物,但一碟卤花生却做得又香又絮,两人都很是喜欢,说笑间不知不觉只剩下浅浅的一个底儿。花生本来难挟,温惜花又好玩贪多,一筷子下去挟起五六粒,还不到嘴里已经掉得只剩两粒了。 
 
沈白聿看他,只得摇头道:“温公子,斯文,斯文。又没人跟你抢。” 
 
温惜花听得玩心大起,反而以筷为指,使出成名绝技灵犀指就去偷沈白聿筷子中正夹的那粒花生。沈白聿立刻变势,手腕轻抖,改夹为挑,从筷间将花生微微抛起,再立刻抽出被阻截的筷子,化尾为尖,准备去夹落下的花生。岂会让他如意,温惜花立刻将竹筷转了小半圈,猛地在沈白聿筷心敲了下,让来势受挫。自己却手腕略提,筷子直直地就扑向那快要落入碟中的花生。沈白聿也毫不相让,左掌拉后碟子寸许,右手迅雷不及掩耳地变招为刀,堪堪扫过桌面,硬是和温惜花一人一半,把花生夹在两双筷子当中。 
 
两人相视而笑,又同时撒手抛高花生,空出筷子去攻击对方。温惜花知沈白聿身无内力,故而手上丝毫不动真气,这么以筷为兵器,纯以招式较量,你来我往了十几招,竟然不分高下。可怜那一粒受尽荣宠的花生,在桌上筷间几起几落,始终找不到个投奔终身处。 
 
花生再次被丢到半空,温惜花眼珠一转,右手做势去夹,左手却鬼魅般袭出,一把抓住空中的花生,洋洋得意地放进了嘴里。 
 
沈白聿漆黑的眼眸里流露出孩童般不服的神色,哼了一声,蓦地出手将整个花生碟拿起,将花生全数倒入茴香豆盘子,然后啪的反手盖上碟子,竟是:既然你赖皮,大家都不要吃的架势。 
 
温惜花也傻眼了,瞟了瞟反扣的碟子,又立刻寸土不让地盯着对方。 
 
这么你也不让我也不让,大眼瞪小眼的较量了半天,没过片刻,两人心中不约而同浮起一股荒谬绝伦的感觉——总算也是亮出万儿有名有姓,加起年岁已过半百的两人,居然似五岁孩童般争吃打闹,若传了出去只怕别人大牙也笑掉了。 
 
温惜花看着沈白聿黑如子夜的眼睛,发现对方同自己一样,也在极力忍住大笑的冲动。一摊手,他咳嗽了声,道:“咳,我们和解罢。” 
 
沈白聿挑眉道:“又没吵架……” 
 
话没说完,自己也忍不住转过脸笑了,再回过头的时候,却见温惜花笑意盈盈地在看他。 
 
眨了下眼,都想开口,又都觉得不必开口。夜沉如水,江拍两岸,两人灯下相望,霎时间同时涌起从未有过的平安喜乐,此身何处,前事如何,竟已不再记得。 
 
温惜花正要伸手去拉,当此时,忽然有人大煞风景地叫了一声:“温惜花!你果然在这里!” 
 
 
 
 
 
第三章 
 
温惜花从没像现在这么后悔自己人缘好过,他暗地咬牙,恨恨地转头准备去看是谁这么不解风情。沈白聿这次才是真的忍不住,大笑了出来。 
 
所以关晟终于挤出人群,站到桌边的时候,看着两个笑得前仰后合的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地道:“你们……有事?那我回头再来……” 
 
一听他说话,温惜花笑得更加厉害了,倒是沈白聿,显是不习惯在外人面前太过肆无忌惮,很快收起了笑容。温惜花道:“没事没事,你坐吧。小白,这是我的一位朋友,定阳名捕、三湘总捕头‘九面剑神’关晟。” 
 
关晟立刻垮下了脸,哭丧着道:“温大少,求你不要再揶揄我了,在问剑山庄的沈公子面前亮这些个胡吹大气不要脸的名号,岂不是故意教我下不来台?” 
 
像是温惜花这样的人,总是会认识些三教九流、奇奇怪怪的朋友。仿佛无论他走到天下间哪一个角落,哪怕躲进十八层地底的罐子里,也会有人若无其事地掀开盖子打声招呼。这种人,说得好听,是交游广阔,说得不好听,就是容易变成麻烦缠身的冤大头。沈白聿早已习惯温惜花这些随处可能冒出来的朋友,以他这么孤僻,却还不至孤陋寡闻,也都拜温惜花所赐。 
 
沈白聿没有见过关晟,却知道他。 
 
作为一个用剑的人,他一向对江湖上用剑的人都很留心,也曾经动用青衣楼收集情报的力量,将近几年间所有用剑高手参与的决斗尽量详细地记录下来。这样收集到的情报,看似准确,其实错漏百出。比如见到一招“凤迎大荒”,这记录的人却只知道“白鹤亮翅”,他就会将错就错地把它记下来,其中的微妙之处,却被一笔勾销。 
 
沈白聿清楚这一点。但他能够凭着对天下间各家各派剑法的了解和极高的剑术天分,仅以有限准确的描述,将一场比拼里的所有招式正确无误地在脑海中重演一遍。曾败于他手的“分花抚柳”宋琅生前对人说过,在剑道上,沈白聿是真正的天才。 
 
同时,他还有着其他天才没有的优点,他审慎,内敛,自明,坚毅。如果继续这样步步走下去,本来一定会在三十岁前后,成为武林中用剑第一人的。可惜世事难料,过去叱诧江湖的问剑山庄少庄主,如今却连自保之力也没有。所有认识他的人,都很惋惜;因为爱惜,没有人会在他面前提到“剑”字。只除了一个人,温惜花。 
 
现在又有了第二个人。 
 
关晟也是用剑的高手。他出道时就是六扇门的捕快,用的是洗剑坊打造出的最最普通的青锋剑。靠这把只卖二十两银子的剑,他单人匹马,追踪四十七天,将出没于湖北路的大盗十九路风一个不拉的抓回了定阳府衙。 
 
那一年,关晟刚满二十岁。六年过去,他已经由一个小小的捕快,升任三湘总捕头。他还是在用二十两银子一把、最最普通的青锋剑。这把剑太平凡,在兵器谱上甚至没有一席之地,江湖上却已没有人会小看他——可怕的从来都不是兵器,而是用兵器的人。 
 
沈白聿的目光落在关晟簇新的佩剑上,关晟尴尬地嘿嘿一笑,道:“之前的剑又断了,我只好又重买了一把。”看两人洗耳恭听的模样,又不好意思地揉揉后脑勺,加了句:“洗剑坊的剑就是好,若是换了寻常铁铺,或许一个月就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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