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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奇数此岸,偶数彼岸-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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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回来了,站在这个愚昧、偏执、疯狂而混乱的镇子上,尽我所能去帮它树立文明、思想、理性和秩序。这难道是自私?我难道有什么错?我所作的一切,都不是为了自己,我只是为了让我的故乡,这个镇子,脱离低级、庸俗,走上文明的阶梯而已。
暴力,我不反对暴力,冷的暴力和热的暴力,它们唯一的区别就是冷的暴力有目的性,热的暴力只是野蛮人宣泄情绪的工具罢了。而我,用冷的暴力去役使热的暴力,去为这个混沌的世界开辟出一条光明的路,这可有什么不妥?
根本就没有,根本就不该有!我的所作所为,才符合英雄的条件,英雄不是比拼蛮力,而要懂得如何运用头脑和心智。难道非要像愚蠢的大慕那样,赤膊上阵,嗷嗷叫着被人打个遍体鳞伤才算英雄?我为了这个世界,连自己的心都舍弃了,难道我付出的还少?
可是,我为什么总有一种不可名状的愧疚感呢?我为什么不能紧紧跟随我现在的心,去一步一步实现自己的理想呢?
我愤懑的使劲擂捶桌子,小贲扬起它长长的鼻子揪拽着我的脚踝,“咴咴”叫着,眼睛温柔盯向我看,好像在慰籍我。
我弯下腰,抱起它来,它把胖乎乎沉甸甸的身体蜷进我的怀里,用鼻子卷弄着我的手腕玩。
“你不知道我是杀害你妈妈的凶手么?你肯定知道的,你都看到了。”我对它说。
它把鼻子抬起来,轻轻的碰了碰我的鼻子,然后欢快的“咴咴”叫着。
我抚摸着它洁白光滑的毛,站起身来,把它放到摩托车前面的铁筐里(这是为它专门打做的),然后跨上车,拧动油门,对它笑着说:“走,我带你去嗅薄荷草。”
小贲高兴的在筐里蹦跶着,鼻子甩来甩去,不停的还朝我做着鬼脸,逗得我哈哈大笑。
半路上遇到屠芙和驺慕宜手拉手散步,我使劲按了下喇叭,他们回过头来,都是一脸尴尬的表情——大慕是因为和屠芙在一起心里不痛快,屠芙是怕我再催谱牒的事情。
我冲着他们放声大笑道:“你们好好玩!我带小贲兜风去了!”
“哎,小昼,别忘了代我给——问好!”驺慕宜大声喊着。
这傻东西,变聪明了,这次总算没有说漏嘴,我心里想着,不禁有些欣慰了。
金打开院门,看到是我们,开心的一笑,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眼里,她地笑容总是满含忧伤。小贲却毫不理会这些,院里的薄荷味儿使它迫不及待的跳下铁筐,箭一般的冲进去,一下子跪倒在薄荷草中间,贪婪的呼吸着。
“瞧你没有出息的样子。”我蹲下身抚摸小贲,它翻转眼珠白我一眼,好像在说不要打扰我。
金也紧挨着我俯身下去,拍了拍小贲的头,它却朝她眨眨眼睛,伸过鼻子来和金握握“手”。
“不公平嘛!”我抗议说。
金忽然笑了,扶着我的胳膊问:“小昼,我们要有这么可爱的一个儿子多好。”
“这不是有了么?”我指着小贲,避开她的目光。
“呵呵,我想要一个会说话的,会叫爸爸妈妈的。”
“小贲就什么都会叫。”我把小贲抱起来,它不情愿的继续盯着地上那些薄荷草,我岔开话题说,“多可爱,看看它,对不对?”
她也站起来,从我的怀里接过它,它使劲在她身上撒娇似的蹭啊蹭的。
“宝贝。”她亲吻了小贲额头一下,然后对我说,“小昼,今天厂里面放假,哥哥把工人们叫去开会了,估计在准备和西边的战事。我领你去看你想要的东西。”
“书?”我惊讶地问。
她点点头。
“我还能要一样东西么?”我直截了当地问。
“我已经给你准备好了。”她拿出一包裹着的泥土递给我,“这是薄荷草的根,你种在院子里,浇浇水,就会长出薄荷草来的——这样,你也不必老带着小贲来我这里了。”
我接过那包热乎乎的泥土,看着金,心里忽然有些不忍。
“金,忙过了大慕的婚事,我就让家里来向你提亲。”
她淡淡地笑了,仅仅在那一瞬间,我看到纯净地笑容像太阳下的溪水一样在面前闪烁。
金掏出钥匙,打开大门,带我走进造纸厂。
霉臭的纸浆味像幽灵一样游荡在厂房之间,小贲烦躁的不断喘着粗气,金领着我们穿过浆池和草房,来到一个巨大的红砖和铁皮包垒成的仓库面前,然后用力推开那扇厚重的铁门,回头对我说:“就是这里了。”
我惊呆了,完完全全的惊呆了,伤悲似陨石从天坠落,击碎了我的冰冷而脆弱的心灵——在我的面前是一座书籍的山丘,里面蕴藏的知识,足以让整个镇子的精神焕然一新,足以使整个镇子迈向文明的正道。可是,如今它们被野蛮人当作垃圾丢弃在这里等待着被销毁!
我激动的冲进去,小心翼翼的扑倒在书籍的山坡上,书从各个方向回应般的抚摸着我。我把头扎进它们的怀抱中,呼吸着纸与墨的清香,正如贲们对薄荷草的狂热一样。我听到了这里书籍的哭泣声,我要拯救你们,我对它们说,我要让你们实现自己永恒的价值,我要把你们从野蛮人手中夺走,我要让你们成为战胜野蛮的利器。我的头脑发胀,里面好像有什么在燃烧,熊熊的燃烧,烫得头皮生疼。
我一遍遍命令自己:要镇定下来!不要被这个镇子上的热所左右!要用自己的冷静去征服此处的荒愚!
我慢慢从书山中爬起来,回过头对金说:“我想回家洗把脸。”
金默不作声地把我送到厂门口,我把小贲抱进筐内,跨上摩托车,小贲恋恋不舍的朝金挥舞着鼻子。
金有些虚弱的倚在铁栅栏门上,喊住我说:“小昼,离第二个月圆,只有不到一个月时间了。”
“明白。”我一边回答,一边拧动油门,玄黄色的摩托车喷出黑乎乎的烟雾,隆隆的机器声掩盖了金的话语,我只看到她的嘴唇在动。
我想掉转车头离开,但还是停了下来,冲她喊:“你说什么?”
“没什么。”她笑了,笑容像暮春时候的花朵,最灿烂的那一刻的花朵。
我挥挥手,发动机器,不知什么时候汗水浸湿了后背,痱子又一下一下的痒起来,像有细小的芒刺在刷着我的脊柱,像有纷纷细雨散落在我的心湖。
车子无情的冲驰出去,驶进浓郁的溽热中。其实,那一刻我已经预感到了,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这个女孩子了。
可是我没有回头。
据镇子上老人们说,驺慕宜的婚礼是他们平生所见到的最盛大的婚礼,而在我的眼里,这只不过是一场蠢货的盛宴罢了。大红大绿的装扮,油腻恶心的饭菜,酒气熏天的客人。搞得小贲烦恼的躲在厂院最偏僻的角落里,一头扎进我给它割来的青草堆中,只留着屁股和尾巴在外面。我开玩笑揪揪它尾巴,它不满的哼哼着,往草里钻得更深了。
烈酒把老驺的脸烧得像烙铁一样通红,他肆无忌惮的大笑着在客人中周旋,不时的和另一个还没有倒下的醉汉拥抱一下,嘴里骂着不干不净的话互相着问候对方。驺慕宜和屠芙依旧是那么尴尬,两个人似乎连手摆在什么位置都全然忘记。驺慕宜麻木的一杯又一杯把别人敬过来的酒喝下去,然后翻转杯子,示意滴酒不剩,然后屠芙接过另一杯酒,也笨拙的学着他的样子,一饮而尽。
我真奇怪为什么他们就喝不醉,后来明白了,他们已经失去了醉的想法和意义,喝酒的动作,只不过是掩饰他们难堪的唯一手段而已——不喝酒,他们便不知道该做什么。我忽然同情起他们来了,没有爱情的婚姻会怎样呢?会甜蜜么?会美好么?
但是婚姻不是爱情,爱情不能带来婚姻——我怎么会想到这些东西,我又何尝有爱情,我连心都没有,我难道要可怜自己?
我冷笑一声:自己难道喝多了,会有这些奇怪的念头?
几乎全镇的人都来到驺家祝贺,所以婚礼不得已移到了抽杆厂举行。这一场滥饮,比古代天子敕令的大酺似乎更要嚣张无度,院子中间到处趴满了醉倒的镇民,比任何一次混战中倒下的还要多。地上布满了腥臭的呕吐物,低头再看上一眼,我相信自己也会将胃里的食物倾巢倒出。
在东倒西歪的人群中,只有一个人坐得笔直,大碗大碗喝着酒,然后肆意的仰天大笑,挥舞着自己粗壮的胳膊,我在那一场雨战中见过他,他是金的哥哥。
周遭的人都像慑服的绵羊一样,奴颜婢膝的围在他身边,他颐指气使的拍着厚笨的胸膛,哈哈大笑的嚷道:“老驺,你家的酒还少啊!不够我一人喝的!”
老驺的脸紫得像熟烂的葡萄,他趴在桌子上,现在已经不能动弹,只是晃晃悠悠的抬了下手便一下子倒了地下。
驺慕宜被激怒了,他一把推开站在身边的屠芙,歪歪斜斜地走过去,抱起两坛酒来,“啪”的一声放在金的哥哥面前,只说了一个字:“喝!”
两个人捧起酒坛,透明的液体从里面缓缓泻出,金的哥哥贪婪的用嘴接住,接得那么稳妥,连一滴酒都没有放过。
驺慕宜激动的扬起脖子,咕嘟咕嘟的喝着,但我知道,他要输了。
他喝完一坛酒,把坛子翻转过来,摇摇摆摆的转了一圈示意里面已经滴酒不剩,然后指着金的哥哥,嘴唇动了动,忽然一个跟头栽倒在地。
“哈哈哈哈……”金的哥哥拍打着自己的双手,肆无忌惮的狂笑着。
我走上前去,拿起两个一两的酒盅,递给他一个,自己拿一个,掇起酒壶,缓缓斟满,然后举起手中的小盅,微笑一下说:“跟你拼一杯,如何?”
金的哥哥怒瞪着我,似乎觉得我在侮辱他。
我不得不再度向他努力做出一次微笑,说:“我赌你喝了这一杯后,会醉在我面前。”
他鄙视的哼了一声,一饮而尽。
我没有喝,而是端着酒走到他跟前,对他耳语道:“你还不知道吧?我上了你的妹妹,你最亲的亲人。”
我把手中的酒潇洒的泼在地上,哈哈大笑着离开,身后传来震天动地的呕吐声。
二十五、
至于两个女孩为什么非要选在楼顶天台上给我讲述身世,我实在不可领喻其中的原委,就像我不能理解为什么在这个阳光普照的城市,唯独自己感到汗毛倒立般酷冷一样。不过跟她们两个坐电梯直到顶层,再从一条逼仄的楼梯爬到天台上,用开阔的视野观望这个冷峻的都市,越发觉得人们只不过生活在一座水泥的孤岛之中——与世隔绝的独立岛屿,寒冷坚硬的人工岛屿,它以一种高傲的姿态藐视着天然和原始,或许也正在藐视着我。
“妈的。”我对着整个城市骂道。
“怎么回事?”梅鹿辄盯着我问,“你一向文质彬彬的,从来不讲粗口。”
“靠,当然是跟我学的。”咖啡女孩兴冲冲地说。
天台上躺着一把被日晒雨淋变了颜色的便携太阳伞,咖啡女孩把它直立起来打开,然后舒服地坐在下面,梅鹿辄和我也围坐两旁。咖啡女孩从河马胃中掏出数罐啤酒,给我们一人抛来一罐,然后对梅鹿辄问:“还记得你刚住进这里的时候,我给你秀这个派对天台来着?”
梅鹿辄勾住我的胳膊,为避免阳光的直晒,谨慎的往伞的阴影里面挪动了一下身体,然后朝咖啡女孩点点头说:“不过那是晚上,特别绚烂的夜景——苏昼,你也应该看看,对你的设计灵感有帮助的——我记得咱俩都喝高了,下那个小楼梯时候差点摔下去。”
“哈哈,我和你的感受不一样,我可没有觉得夜景有多么灿烂,在我眼里面,那些按照设定程序机械闪烁的霓虹灯,只不过是红一块绿一块的牛皮癣罢了——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里?”
我和梅鹿辄摇摇头。
“靠,这都不知道!因为在这里坐着,感觉就像远离了世界似的,说实在话,当初精神不正常的时候,有一次想跳楼自杀来着,知道为什么最后放弃了?——不仅仅是因为我有恐高症啊。”
我们俩又不得章法的摇摇头。
“你们想不想飞起来?”
“每个人都想吧。”我回答说。
“是啊,本来人飞起来是梦想着远离这个世界,但是如果跳下去,最终岂不是重新落在这个世界的手心,而且搞得很狼狈的死在这个世界地把握之中,你会不会觉得不甘心,会不会觉得自己战败了?”
我点点头。
她仰头一口气喝完一罐啤酒,然后把易拉罐唧哩咣当的弃在水泥天台上,冲梅鹿辄笑了一下说:“我的话说完了,你开始讲他的故事吧。”
梅鹿辄搂住我的肩,未经我同意便在我刚刚洗净的脸上印上一个红唇印,然后像回忆初恋一样,用憧憬的眼神眺望着远方,慢慢讲述着。
“亲爱的,还记得我们初遇的那一天么——下着蒙蒙细雨的那天,你开着一辆Lotus奔驰过我的身边,甩了我一身的泥水。我正在生气,你却飞快倒车回来,跟我道歉,还问用不用载我去买一套新衣服……”
我摇摇头说:“根本没有印象。”
梅鹿辄摆手说:“不要紧,你还记得我们一起居住的那个房子么?虽然我知道你肯定有其他的住处,但是你把我这边装修得像地中海边小屋一样,蓝色白色相间,就像广阔的海洋和海上风帆的颜色……”
“你在这里的那幅帆船的画,是不是原来房子里的?”
她兴奋地打个响指,开心地叫道:“对啊,对啊!你记起来了?”
我继续茫然的回答:“仅仅有一点点亲切感。”
“别泄气!”梅鹿辄又抱紧我亲了一下,看的咖啡女孩直打喷嚏,她想想接着说,“还记得你以前是设计师,开过一家很大的广告公司么?”
“有多大?”咖啡女孩问。
“这——我说不清,反正他个人资产肯定过亿了。”
“靠!”咖啡女孩瞪了我一眼,怒气冲冲地说,“果真钱要少了,郁闷!”
梅鹿辄得意洋洋的白她一眼,然后不管不顾的重启自己的话题:“你去年忽然把公司变卖,然后不知道忙什么,每天东奔西走的,连我也少见了——你还记得你答应要娶我么?”
她娇柔的倚在我的身上,我浑身不知怎么又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只好如实地说:“不记得了……”
她愠恼的抓住我的手腕,掐得一阵阵生疼,然后看看旁边漠然注视我们的咖啡女孩,哭着质问说:“这么重要的话,你怎么能忘记呢?你怎么会忘记呢?!你非得要我再自杀一次来提醒你么?!”
我有些手足无措,有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真的十分可悲,要去承担别人不愿意承担的东西,可是,又有什么办法?我难道要眼睁睁地看着她因为现在的我再次受到伤害?
我喃喃地说:“虽然我不记得了,但是我说过的话一定遵守。”
她破涕为笑,放开我已经被卡得青紫的手臂,靠住我温馨地说:“知道你就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
“那么,”咖啡女孩不耐烦地打断她的温存,“他的公司去哪里了?他离开公司之后,做了些什么事情呢?”
“其实,他很少跟我说自己的事情,大概不愿意让我过分担心他吧,从这一点来说,他真是个好男人。”
“是他自己懒得说吧。”咖啡女孩不屑的哼一声。
梅鹿辄忿忿的瞟她一眼,恨恨地说:“他根本就不是那种人,虽然寡言少语,但是我能察觉到他内心有着不能说出的悲伤——他的那家公司据说变卖之后业绩就日益萎缩,现在已经沦落成一家三流的小公司了。”
“那间小公司的名字叫?”咖啡女孩像嗅到了猎物气息的拉布拉多犬一样急匆匆地问。
“变卖之后,好像改名叫‘红果’什么的,特别俗气的一个名字。”
“是不是在泛通大厦?”
梅鹿辄惊讶地看着她说:“好像是——你怎么知道?”
“这你就不用管了,接着说。”
“反正他变卖公司后,就变得越来越沉默寡言起来,每天都魂不守舍的到处奔走,好像在寻找什么一样,连跟我都很少说话,你不晓得我那时候多么伤心,每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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