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之剑-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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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马丁反应过来时,已经听到了连绵的水声,紧接着就是狂涌的巨浪,将他吞没。
简直无法想象,一个娇滴滴的文学少女公主,竟然化身为狂战士。在两个小时内完成所有姿势与成就的解锁。
看着倦极入眠、眼角犹自有着泪痕,却脸上挂着无限满足笑意的薇薇安公主,马丁百感交集。
这事,注定不会被任何人提起。
当夜,马丁回到洛林公爵府,在收拾了希尔薇和苏珊之后,他披着单衣,通过公爵府新挖出来的密道,来到两条街外一处民宅。
对着黑暗,马丁沉声道:“去查一下薇薇安公主的婚约者,我在他身上闻到了混沌的味道。”
“是!我的主人。”
第175章 我合格了吗?
派利*影刀毁灭格金特之后,马丁信守承诺,予以这个背叛了劈颅氏族兽人的地精以仆人的身份。
甚至马丁是当着铁诺等亲信的面收下派利的。
铁诺当时如同毒蛇一样盯着派利:“我花了十年时间找到了一个可以毁灭格金特的主人。如果你胆敢背叛,我不介意把我生命剩下的所有十年用来追杀你,哪怕你躲到地狱尽头都没用。”
铁诺的话,让马丁觉得莞尔,派利这个神弃者早就无路可走,只能向洛林家效忠了。
看着从黑暗中现出身影的地精刺客,马丁补了一句:“还记得我吩咐你的话吗?”
“记得!”地精派利斩钉截铁:“在主人领地外我失手的话,我的一切都跟主人无关。但只要我逃回主人的领地当中……”
这句话的下半段马丁和派利竟是同步说出来的:
“不论是天谴还是神罚我都替你扛了。”
“不论是天谴还是神罚主人都替我扛了。”
地精曾以为自己的内心早已枯寂,没想到又一次,一如第一次听到这句话的那天,心情澎湃地狂跳起来。
派利舔了舔自己有点干燥的嘴唇,喉咙里似乎涌出一股燥热,这是他有生以来从未感受过的激昂:对!唯有如此有魄力的主人才值得他效忠。
暗月氏族也好,那个只会对格乌什唯唯诺诺的地精之神也罢,都是废物。
派利匍匐着爬过来,动情地亲吻着马丁的靴子,一次又一次。
他根本不当做是羞辱,反而是在享受主人给他的力量与无上荣光。
马丁不是太理解派利这种仿佛被遗弃的宠物重新找到主人、再化身为忠犬一样的狂热感情。
但他没有阻止这个地精刺客的行为。
身为一个穿越者,哪怕再无知,也知道单是光明无法成就霸业。光明底下的黑暗,从来不足为外人所道。
一条黑暗中的忠犬,用好了,会有奇效的。
回到府邸,在出口处马丁又看到了铁诺。
引发如雪的铁诺,饶是把自己身体藏在墙角,依然很显眼。
点点头,马丁一言不发回到了卧室。
拍了拍苏珊的翘臀,本来搂抱在一块的两女意识朦胧地让开一个位置让马丁躺进去,然后又树袋熊似的抱了上来。
马丁凝视着天花板,无法入眠。自己一不小心就啪了一个正牌公主,这已经让马丁感觉自己像是当了大明星,然后合法操粉。
再不久的将来,还要奉旨娶另外一个公主,这种穿越前曾经无比向往的堕落生活,想想都有点小激动。
不是么?
当公爵,娶公主,潜掉女骑士,逗逗小女仆,如果是和平年代,这就是走上人生巅峰的象征了。
马丁很清醒,知道自己是凭什么拥有这一切的。
他脚底下就是一个整编氏族、数万兽人的生命。
兽人同样以武立国,被打了脸,不想着回头反杀对方全家的就不是兽人之神格乌什了。
只是兽人已知的其余氏族离洛林堡有点远,哪怕距离最近的地精暗月氏族,也在利斧峰往南三百公里的卡拉斯微风堡里,距离洛林堡如果从路程上看,足足有八百公里。
中间还隔着瑞克帝国两个行省,其中一个还是洛佩兹家族的老巢洛佩兹行省。
混沌之民无法用常理来度量,除去有固定地盘的兽人氏族,还有野兽人这个分支。他们主要是由牛头人等半兽人组成,一般来说会在南方的荒原里游荡。
可谁也不敢确保会不会荡入洛林堡境内,王国的领土很多是广阔而荒芜的荒地,钻个万把人进来不被发现,一点都不稀奇。
“唉!我的实力还是太弱了点。”
在昏昏沉沉当中,马丁睡了。
第二天就是正式的公爵册封仪式。由于有红骑士的首肯,马丁能够以非骑士的身份获得王国贵族的册封。
这算是特例中的特例了。
没有人明白红骑士为什么会放过马丁这个很容易成为楷模的青年英雄,本来哪怕马丁不发誓遵守骑士八德,将其立为荣誉骑士也是好的。
马丁没提要当骑士,其他王国高层只能当做没看到。
本来册封公爵,在巴卡利亚的标准仪式上,跟册封骑士差不多。被册的贵族要单膝跪下,向自己的封君双手平举递起长剑,等封君点头以示接受之后,再拄着长剑。
然后封君拔出自己的长剑,以剑身在封臣的双肩上各点一下。
这就是礼成了。
谁知道……
在万众瞩目的册封仪式上,豪放的基恩国王直接让人抬来一桌子的东西,上面有早已签名和盖好火漆印章的册封文书、公爵徽记,以及一桶大麦酒。
这东西马丁知道,33度,火辣得要死。
肥狗熊国王当着一众贵族的面,大声对马丁说道:“一口气喝了这桶酒,我就承认你是个男人!只要你按时交税,关键时候帮我砍人,你就是大大的忠臣!谁敢说你不是我就砍谁!等你娶了我女儿,以后有姓寇特的活着,就不会饿死姓洛林的!”
卧槽!
好直白!但往往最是简单暴力的玩意才最震撼人心啊!
虽然马丁一直不爽头顶上有个国王,但基恩国王的豪迈的的确确深深地感染了他的心。
一种自然而然的认可,充斥满马丁的胸膛。
马丁不是很喜欢喝酒,若是平日看到这少说有五升的小桶装烈酒,当场就掉转头走。
此时此刻,心中涌起的豪情促使他二话不说,举起那个小木桶,拔掉木塞,就往嘴巴里灌!
“咕噜咕噜……”
桶已跟地面呈四十五度夹角。观礼的大贵族、将军和骑士们本以为马丁那小白脸的酒量不过如此,现在他们脸上已经有了惊愕。
酒量好不等于能喝急酒,一气灌下去,很容易出事的。
“咕噜咕噜!”
桶已经将近跟地面平行。
这时候,饶是最挑剔的其它几个骑士团的将军,都不禁脸上动容。这已经堪称海量了。看着马丁,他们不由想起了自己年少时曾经发出要摧毁格金特的豪言壮语。
“咕噜咕噜”
一桶烈酒五、六升,在三分钟内灌完,哪怕是一头牛都得倒下。然而马丁不光没倒下,他脖子粗红起来,还大声喊道:“陛下!我合格了吗?”
声音恍若雷霆,震得大厅嗡嗡作响,直撼人心!
崔斯特、法戈第这些曾经在格金特这座兽人坚城城头上,跟马丁开怀畅饮的将军,不由产生了错觉。
他们又回到了那个被荣光环绕的伟大日子。
长风万里,矗立于群山之巅,屹立在仇敌构筑的尸山血海之上。
谈笑间,强撸灰飞烟灭。
指点江山
舍我其谁
那杯美酒,是何等的浓烈香醇!?
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所有将军、骑士和骑士派的大贵族同时大喊道
“好”
第176章 公主,你这是要搞事啊!
在人群当中的两位公主更是心神摇曳、激动不已。
巴卡利亚立国一千多年,真正的老牌贵族已经凋零,不是血脉上的断绝,而是血气上的失落。
有勇气和血气的,大多是出身中下层的骑士。
骑士出身的大贵族们,只要没留下严格家规家训的,大多在一代代、一点点的退缩中,以及与美其名为‘弃武从文也是为国效力’当中退化变质。
时至今日,根正苗红又有魄力的贵族年轻人已经堪称罕有了。
何况是马丁这样数百年一遇的青年英雄!?
伊莉莎公主毫无顾忌地挺起她伟岸的胸膛,因为受到册封的是她的未婚夫,将来马丁的荣光也有她的一份。
相比起来,薇薇安公主的激动就让旁人不解。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她是姐妹情深,为妹妹将来有个好夫婿而高兴。
不管是骑士派的激动,是追星少女们的同喜,还是其它传统贵族的纠结,在特事特办的情况下,马丁终于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爵。
而且是拥有实在封地,掌握重兵的实地公爵,一般来说,人们习惯于把这种公爵称之为大公爵。
基恩国王是个急性子,之前内政大臣们死活劝着他,不能让公主的订婚仪式太仓促,他才忍着,直到秋收后才举行。
现在因为国王忍不住,册封仪式和跟伊莉莎公主的订婚仪式全放到一块了。
作为一个真正的公爵,作为巴卡利亚的大英雄,马丁当然有资格娶公主了。
激昂的号声响起,在激动人心的旋律结束的瞬间,礼官高声唱喏道:“马丁*洛林公爵为迎娶伊莉莎殿下,特此向国王陛下献上聘礼”
长长的尾音,吊足了众人的胃口。大家都知道马丁可是花了一百万金币当聘礼的。
难道说马丁居然让人抬一百箱金币上来这么俗?
当然不可能!
巴卡利亚以武立国,王室哪怕再穷,这种事还是上不了台面的。
被铁诺和加尔两人抬上来的,是劈颅氏族首领布博尔*彩颅的斧头。
这把斧头之沉重,光是从两人放在地上时发出的沉闷声响就可见一斑。
礼官再次喊到:“聘礼数百年来盘踞于格金特的当代兽人酋长布博尔*彩颅的斧头。”
这时候,卡洛斯将军踏前一步:“传陛下旨意,即日起,将此物融入千刃王座,成为王座之垫脚。”
伴随话音落下,整个王座大厅沸腾了。
“基恩*寇特陛下万岁!”
“巴卡利亚万岁!”
“伟大的骑士之神红骑士万岁!”
传说中,初代巴卡利亚王用一千把被征服的氏族或者部落首领的武器,铸成了这个王座。
往后千年,再也不曾有任何一个巴卡利亚王能在王座上增添任何一件武器。
毕竟众目睽睽之下,不是灭族那等阶的大事,根本没资格将敌首的武器呈上去。
当卡洛斯将军代基恩国王说出这件大事时,众人才如梦初醒。
是啊!
国王自家的封臣把整个劈颅氏族灭了,这自然有资格为千刃王座添新部件。
虽然那头肥狗熊端起国王的脸,来个挺胸收腹,看起来还是很滑稽,但够格就是够格,谁都没法说国王的不是。
就在一浪接一浪更高的欢呼声里,让人在恍惚中只觉得这股声音已经响彻天堂和地狱。
“来来来!果然唯有真正的英雄,才配得上我的女儿!”国王开怀大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完全忘记了他三天后,还有另一个女儿要出嫁。
好了,马丁固然是大英雄,但另一位准新郎呢?
马丁跟伊莉莎公主订个婚就把调子定那么高,回头另一个公主薇薇安结婚那该怎么收场啊?
这不?
旁边本来还喜气洋洋的大贵族一派顿时霜打茄子一样,全萎了。
可惜,国王完全没那个自觉,招手示意骑士圣殿的大祭司红公爵上前。
红公爵是一个称号,在任何一人坐上这个位置之日起,就要放弃自己的名号,改为自称红公爵,以前是湖之骑士,在红骑士继任之后,改为红公爵罢了。
实际上,他只是一个受到红骑士认可的老资格圣骑士。
这位笑眯眯的国字口面老骑士对马丁和伊莉莎招招手,示意他们上前。
马丁大步上前,然后等着薇薇安把伊莉莎送上来。
巴卡利亚的风俗很有趣,在订婚仪式上是家里最年长的女性负责把女孩送到男性婚约者的手里。
因为王后病逝多年,而长公主又已经远嫁到王国最南端的行省,没个一年半载回不来,所以转而由薇薇安来引领。
马丁看着这位跟他有过一夜激情的二公主,有点蛋疼。
在所有人把视线投到一身水蓝色低胸晚礼裙,连裙摆都有三米长,不得不由两个小童帮忙提着的伊莉莎身上时,马丁看到了二公主的嘴型。
如果可以,他宁可没看懂她那段无声的口语。
“喂!马丁!有办法让我不嫁给那个软蛋吗?我可以跟你私奔!”
握草!
今天天气真好!
当马丁下意识飘开视线的时候,薇薇安已经带着伊莉莎来到他跟前。
“哟,我的大英雄,我现在就把妹妹交给你啊!”嘴上说的话,已经相当有毛病了。更厉害的是,看似知性端庄的二公主殿下居然偷偷地、狠狠一脚踩到马丁的靴子上。
饶是马丁体质很高,碰上这种踩踏……还是很疼的。
马丁不由把视线越过薇薇安,看向那位薇薇安的未婚夫欧涅斯行省两大公爵之一、有黑蛇公爵之称的里昂尼*穆撒隆。
他以年仅十八岁的年纪就任公爵之位,靠的是他有个马上风的爷爷,以及一个‘马上风二号’的老爸。两任公爵都是死在女人肚皮上。
除去糟糕的风评之外,他倒是不折不扣的实地公爵,领地面积两千平方公里,养着一个半的骑士团。
国王答应把薇薇安许配给他,无疑也是出于拉拢传统贵族的目的。
只不过马丁已经不是把他给绿了这么简单了。
因为无需薇薇安逼迫,马丁也不会把自己的女人送去嫁人……
第177章 可能会内战
吉尔伽美什是一个霸道的君王,从来只有他抢人家老婆,没别人动他女人的。
他的宝库里拥有世间所有宝具原型,当然不全是什么臣民进贡,大多是抢来的。
这道理就好像大天朝有960万平方公里、老毛子的领土世界第。当年的汉人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高原民族,毛子只是一个小小的莫斯科公国。
地盘哪来的?
全是通过友好和平的交流得来的?
别逗!
抢呗!
如果马丁是自诩风流、并毫不介意把二手货送人的渣男那也算了。可惜马丁本身是个苦哈哈的撸狗大学牲,好不容易穿越后才开了荤,再加上吉尔伽美什这个霸道总裁的灵魂碎片教唆,让他把这么好的妹子送人,他才不舍得。
何况那是公主!而且是将女孩子最宝贵的第一次送了给他的公主。
不管这位外秒知性内心狂野的公主殿下想的是什么鬼,马丁暗地里要做的事其实一直没有变。
他满面笑容,一手接过薇薇安递过来的伊莉莎的手,另一手则按在了薇薇安手背上。
宽厚手掌上传来的热度,无形中给薇薇安一阵奇妙的安全感。
看着马丁微笑的俊脸,听着马丁说:“一切都交给我吧!”薇薇安公主的心跳蓦然加速,一直飙到每分钟两百跳。
那是心脏都快飞出胸膛的激动感!
薇薇安不确定马丁这句话是不是真正的一语双关,她轻轻咬着下唇,不甘地补上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