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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法师的探索之旅-第68章

小说: 法师的探索之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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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前进的方向并不重要,只要别原地踏步就好,克瑞斯在心里这样的安慰着自己,力求让自己对矮人更有信心。可是,在他看到矮人为了方便和众人说话,开始倒退着前进的时候,他知道,上面说的那些话都是些屁话,方向很重要,尤其是在迷路的时候。

    “父亲领着我沿着隧道两侧常年不熄的火把向前走着,向我介绍着一些发生在隧道内的有趣事情。比如,某条隧道曾被成群的恐爪兽占领,但是我们矮人又重新将它夺了回来,不费吹灰之力的夺了回来,因为我们矮人将那条隧道的两侧堵死,那些恐爪兽被活活饿死在了里面;又比如,某条隧道上曾经挖掘出了巨量的秘银,巨量的,数以吨计!以至于你们魔法协会专程派了一位高阶法师过来和我们洽谈生意,直接入驻在了锻岩城内,以保护这些秘银不被其他势力组织收入囊中;还有,在一条叫‘震颤石英’的隧道中,我的父亲邂逅了我的母亲,被她那美丽的胡子和粗壮的腰围所吸引,在隧道两侧昏黄的火光见证下,那一夜过后,便有了我。。。。。。”

    “我想你父亲的眼神一定很好使。”克瑞斯不怀好意的说道,在那样的光线下仍能分得清对面的矮人到底是男是女,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呢。

    “微弱的光线并不能给我们矮人造成困扰,事实上很多生活在地底的种族,都有‘昏暗视觉’这样的种族天赋。”

    “你说这些的目的难道就是为了告诉我们,‘你是怎么来的’?”巴里特疑惑的问道。

    “不,这些都不重要,真正的重点我还没有讲到。”矮人继续说道:“矿井内的隧道支路很多,不熟悉的人永远也别想走出去。我父亲一边讲着这些趣事,一边在前面走着,他讲的很入神,以至于到最后他已经完全沉浸在了回忆之中,完全忽视了我的存在。而当时的我,则被一件奇特的事物吸引到了别的隧道之中,你们知道那件事物是什么么?”

    “那应该是一只粉色的食腐幼虫。”克瑞斯说道:“我猜的对么?”

    “该死,你应该睁大你那满含好奇的眼睛,然后一脸茫然无知的等待我把答案告诉你,而不是直接将它说了出来。”矮人对克瑞斯的不配合表示不满。

    “抱歉,你继续。”

    矮人继续着他的故事:“那是一只粉色的食腐幼虫,居然是粉色的!!它当时就在一条支路隧道的末端蠕动着,用两只大大眼睛满含渴望的盯着我。我瞬间就被它所吸引,不顾仍在前面喋喋不休的父亲,不顾第一次进入矿井隧道的陌生,毅然决然的向它奔去。它看到我大步向它走去,居然害羞的想要逃跑。在东拐西拐穿过几条隧道后,最终我仍旧把它抓住了,它当时用牙齿一直咬我手指,弄的我很痒,所以我就给它起名字叫‘小痒’。”

    “然后你就在矿井的隧道内迷路了?”克瑞斯问道。

    “有人说过你不是一个好的听众了么。”矮人板着脸看向克瑞斯。

    “不止一人。”

    “是的,我当时迷路了,那片隧道基本被废弃,所以不论我怎么大声求助,都没有人过来帮我。我拽着小痒的触须在隧道内漫无目的的前行着,不知走了多久,胃里的饥饿感越来越重,以至于我当时怎么看小痒怎么像一条夹心草莓面包。”

    “最后你走出去了?”克瑞斯又问道。

    “你怎么知道?”

    “你本人就在我面前活灵活现的带着路。”克瑞斯强调道:“带路!”

    “好吧,你又猜对了。但是你知道我是怎么走出去的么?”这一次,矮人没等克瑞斯的回答,急忙将答案说了出来:“就是凭着直觉,直觉!我当时第一次进入那比女人的心思还要复杂的隧道,根本不知道到底应该往哪个方向走,也没有人过来帮我。我就是跟随着自己的直觉,想往哪个方向走,就往哪个方向走。最后,当我从一条隧道中穿出,再次来到我父亲身后的时候,他甚至都没发觉我的失踪,仍旧在前面自顾自的讲着。。。。。。”

    自己孩子走失都不知道、用羊的睾丸来做蛋糕、吵架时打断对方的肋骨等等,从戈恩口中知道了诸多他父母的事迹后,克瑞斯发现戈恩能健康的活到现在,并养成了可以勉强让他人接受的性格,这也算是一件颇为了不起的事情。

    “不光那次走失,我的‘一生’中还有很多这样跟着直觉走的事情,那些事情的最后结果都很不错。”矮人补充道:“比如,我当时骑着我的小山羊离家出走,并不知道自己想要去哪,却被一群座狼追赶着来到了人类的国度;而当我打算去坐传送法阵时,发现身上金币全部凑起来还差两枚,于是我把我的山羊卖了,刚好把钱凑齐。虽然那是一只很棒的骑乘山羊,卖两个金币实在有些可惜,但是,你得知道,‘燃炉家从不在乎任何身外之物’!”

    矮人戈恩·燃炉无疑是幸运的,克瑞斯一直这么认为,在听了矮人叙述的故事后,他心里对此更加肯定。

    在法师的认知中,‘幸运儿’是存在的,在整个大陆那数量庞大到不可想象的生物种类和生物数量中,总会有两、三个生物是与众不同的。无论发生多么糟糕的事情,这些与众不同的生物总能够在这些事情中全身而退,哪怕那可能性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他们是‘概率’的宠儿,是‘概率’在无限事件中的一种表达,一种无论多么微小,都要彰显自身存在的表达。

    克瑞斯相信,矮人戈恩就是这样的宠儿,他希望众人能在束手无策之时,凭借着矮人戈恩的这份幸运,顺利的从迷雾丛林中走出,回到人类的文明国度之中。而这,肯定也是其他人的想法:以矮人的行事风格仍能完好活到现在,是个人都能知道,‘幸运’在其中绝对起了很大的作用。

    “所以,请相信我,方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种直觉!”矮人最后总结着,他的声音充满了自信:“我们甚至可以先在原地转上几圈,或者将眼睛闭上,这都不会有任何问题。”

    最好别,克瑞斯心里想道,你也许是概率的宠儿,但是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它抛弃。所以,凡事不能太过。

    “接下来,我的直觉告诉我,要穿过这片灌木丛。”矮人大手一挥,继续发号着命令。

    巴里特一马当先,用手中掺了魔铁的长剑披荆斩棘,开辟着道路。矮人在蛮子身后,用手中锤子为后面的人清理着脚下。再后面是克瑞斯和老法师,最后是精灵刺心者。

    灌木丛很长很大,巴里特在前面用长剑劈了一段时间后,仍没有看到尽头。

    “你确定我们应该穿过这里?”巴里特将一只伪装很好的毒蛇一剑砍死,表情有些疑惑的问道。

    “我的直觉从不出错!”矮人自信的说道。

    “还是我来开路吧。”克瑞斯走到了队伍的最前面,二环法术‘炽热火球’脱手而出,火球向着前方缓慢的翻滚着,给众人开辟出了一条燃着灰烬的通道。

    火球向前滚了至少得有一刻钟,克瑞斯一行人终于从这片巨大的灌木丛内走了出来。出来的第一时间,众人都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除了矮人。

    “你现在仍旧这么确定?”巴里特再次问道。

    “十分确定!”矮人仍旧很自信。

    众人穿过灌木丛后,面前是一眼望不到边际的、不时有气泡冒出的、散发着恶臭和腐烂气息的——沼泽。

第104章 似曾相识的一幕

    人们常说法师是无所不能的,他们可以凭空造出火焰和冰霜,可以将神明从云霄中揍到地上,甚至可以冲破道德枷锁创造出新的物种,如果那也算‘物种’的话。不过法师们却并不赞同这个观点,他们一直认为自己和‘无所不能’之间的差距还是蛮大的,大到足以塞下一张打磨的很薄的羊皮纸。

    虽然自己同样也是法师队伍中的一员,但是克瑞斯对于这种有些‘无病**’的问题从来不去关心。他关心的问题更为现实和复杂,也更加贴近宇宙的本源。比如,我为什么会到这里来,而我究竟要到哪里去,还有,是否应该继续相信这个矮人的‘直觉’。

    就在克瑞斯脚下的不远处,一个小气泡从沼泽的烂泥水面中缓缓的探出头来。气泡的外表闪烁着异样的光泽,就像是晨雾中的日出。气泡慢慢变大,慢慢变大,不可一世的向克瑞斯等人彰显着它的存在。矮人瞧了瞧自己的脚下,随手拿起一段碎木枝仍过去,将气泡打破。随后一股恶臭扑面而来,让克瑞斯等人抱怨不已。

    “你不想对我们说点什么么?”巴里特将他的长剑柱到了地上,表情戏谑的看着矮人。

    “事实上我一直想跟你们说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这件事情可能会颠覆你们对世界的一些认知。”矮人表情严肃的说道。

    “什么事情?”克瑞斯有些紧张的问道。矮人戈恩很少会摆出这么严肃的表情,事实上克瑞斯从来没看到矮人有过这种表情,哪怕是要他进入他最不愿意去的矿坑隧道,矮人也仅仅只是表达出不满和抱怨,而非现在这样的‘严肃’。

    气氛一时间有些沉重。

    矮人捋了一下自己的胡子,这个动作代表他正疯狂搅动着他脑袋里为数不多的脑汁,进行着伟大的‘思考’:“你们知道么,其实在我们矮人种族中并不都是矮个子,有一些矮人的个头甚至比蛮子还要高上三分。他们体积壮硕,没有任何一匹骑乘山羊能够驮动他们,因此他们只骑野牛。这些个头高大的矮人是主神莫拉丁的宠儿,天生能够像法师一样驾驭闪电和风暴,在我们矮人中,他们被称为‘风暴矮人’。”

    众人的表情仍旧疑惑,不知道他说这些具体是什么意思。

    “我认为我就是这样的矮人,只是还在发育着。”矮人继续说道:“所以你们以后不能再管我叫矮子,私下里也不行。你们可以叫我‘风暴之锤’戈恩,听听,这简直预示着我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位‘风暴矮人’。”

    领头羊是一个很重要的位置,它决定着整个羊群前进的方向。牧羊人往往只需控制住那只走在羊群最前方的领头羊,便控制住了整个羊群。当前路迷茫,无所适从时,你只能跟着领头羊的脚步前进。但是当你发现领头羊犯了‘羊癫疯’,带领整个羊群往悬崖绝路上走时,你需要做的并不是跟着它往悬崖下跳,而是站出来一巴掌将他打醒。

    克瑞斯不太适合做这样的事情,因为从某种程度上讲,矮人救过他两次性命,所以由他去抽矮人的‘耳光’并不合适;亚撒牧师也不适合,他是个老好人,而且矮人这次进入迷雾森林,很大程度上其实都是在帮老人,所以老牧师也做不出来这样的事情;巴里特比较适合,但是他和戈恩太熟,无论蛮子说些什么,哪怕说的再难听,矮人都不太会往心里去的。

    精灵最适合,而且他也是这么做的。

    “我受够你了,矮子!”精灵语气愤怒的说道:“你想让大家跟着你的直觉走,这没问题,毕竟没有人知道到底该往哪走,但是你至少应该认真一些,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拿着大家的性命当儿戏。对于眼前这种情况你甚至连一句‘抱歉’都不说,而是在一直扯你那些愚蠢的、没用的故事。没人在乎你以后能长多高,没人在乎你到底是骑牛,还是骑羊!!”

    “如果你不服气,你来带领大家前进啊。”矮人一脸无所谓的说道,在次祭出了‘你行你上’大招。

    “你知道么,在以前还没有从‘洛丝萝林’离开的时候,我是圣地内最优秀的丛林斥候。我每天都会背着我的翡翠长弓在森林内巡逻,我熟悉森林内的每一棵树木,每一片叶子,每一种动物。。。。。。”

    “以及每一个男人?”矮人的毒蛇属性再次显露出来:“我虽然没去过你们精灵的那个什么什么林,但是我想,那个什么林里面肯定不会有比杂草还要多的地精,以及喜欢吃肉的兔子。”

    “我来迷雾森林的次数,虽然比不上巴里特,但是绝对不比你这个矮家伙少!”精灵喘了一口气:“你认为我不敢走在队伍最前面带领大家前进么?笑话,我只是不想这么做。毕竟不是谁都和你一样,视别人的生命为儿戏。”

    其实我认为他不光视别人的生命为儿戏,也同样视自己的生命为儿戏,克瑞斯在心里想道。矮人是个天生的乐天派,过于乐天,除非将他扔在矿坑里。

    “接下来的旅程,我会走在大家的前面,为大家充当斥候,但是我并不想去决定队伍要往哪走。”精灵说道:“我认为应该这件事情应该由大家共同决定!而现在首要的任务,是要离开这片沼泽。”

    迷雾森林是个充满危险的地方,沼泽也同样危机四伏,而迷雾森林内的沼泽,哈,没有人会喜欢那里,也没有人想去知道那里究竟有什么。

    众人相互看了看,点点头,都同意了这第一条民主决策。精灵反身率先进入之前开辟出的灌木丛通道,为众人充当着斥候。

    “看来你的直觉并不向以前那么灵验,不是么。”巴里特说道:“其实我们并不在乎你的直觉要把我们带到哪里,但是态度,你的态度让我们很不放心。”

    “好吧。”精灵走后,矮人沮丧的表情才显露出来:“看来我的直觉需要一段时间的休息,那也许会是一段不短的时间。”

    克瑞斯上前拍了拍矮人的肩膀,众人正准备再次穿过灌木丛通道,离开这里,重新寻找出路的时候,精灵又突然从灌木丛通道内跑了出来。

    刺心者的脸色不是太好,他的眼神巡视了一圈,又定格在了矮人身上:“灌木丛外面栖息着一只成年鲨蜥兽,它把我们的退路堵死了……”

    鲨蜥兽有个别名,也叫‘陆鲨’,意为陆地上的鲨鱼,这个名字显然很能概括这个生物的特性。鲨蜥兽是一种只以吃为目标的恐怖掠食者、身长能达到7~8米的巨大兽类。它的性格十分恶劣——愚蠢、残忍、暴躁、什么都不怕,敌人的体型、力量以及数目对它来讲都无关紧要。所以任何生物,任何,都会对它退避三舍。

    鲨蜥兽的胃口极大,它不仅会吃活的生物,甚至连箱子、盔甲、钱币、乃至亡灵都会照吃不误。它的强力胃酸会迅速将上述物品溶解,连魔法饰品往往也无法避免。“先吃再说”是鲨蜥兽的座右铭。它唯一不吃的东西是精灵,也不太喜欢矮人,没有人知道这是为什么,不过这不代表它不会将这两种生物杀死。

    它全身都覆盖着厚厚的甲壳和鳞片,像是犰狳和噬龟的巨大混血体(有传说鲨蜥兽就是法师通过这两种生物鼓捣出来的,只是传说)。没有任何一个冒险者愿意与它为敌,连法师也对它颇高的魔抗头疼不已。

    精灵的话说完,众人都目光复杂的看着矮人:如果没有他,众人也许就不会被困在这里,无路可走;而如果没有他,众人也可能和鲨蜥兽这头巨兽遭遇,并不可避免的和它战斗。这两种可能性都没有人喜欢。

    有时你不知道另一块巧克力是否会更加美味,因为很多事情往往都无法再次选择。

    “如果让我选择的话,我会选择穿过这片沼泽。”矮人再次兴高采烈起来,他倒退着向沼泽方向走去,在沼泽的边缘地带停了下来,来回踱着步:“不要问我为什么,原因你们肯定猜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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