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云梦谭-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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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的内功修为,内功越强,才越禁得起法宝对肉体的损耗。
每到下午的武修课,几乎九成的学生都各自觅地修练内功,因为他们几乎都是太平军残兵之子,父执辈所传授下来的,也都是操作法宝的技巧,加上梁山泊中大量使用法宝辅助日常生活,因此人人脑中所想的,都是如何把法宝用得久、发挥出最大效能。
相较于一众同学,孙武的选修就很让人纳闷了,他没有修习上乘内功,也没有修练见效最快的拳脚刀剑,却是从初次选修开始,就一头栽进一门可以用“枯燥”两字来形容的硬气功——金钟罩。
传自当世第一大派“慈航静殿”的护身硬功,在各类护身横练功夫里头,算得上是头号名牌,若是不考虑一些只存在于传说中的护身奇功,金钟罩甚至可以说是中土大地上的第一护身硬功。
话虽如此,金钟罩比起其他的上乘武术,可以说是一门相当保守,甚至可以说是笨拙的武技。大凡上乘内功,都是讲究气息流畅、固本培元,修成之后攻守兼备,就连在轻功方面都会有很大的好处,但金钟罩仅是独重抗击力,虽然护身硬度举世无双,修行时间却很长,身形更会越练越凝重笨拙,在实战角度上来看,大力的水牛固然不弱,却终究成不了虎豹,因此在慈航静殿的四大神功之中,金钟罩排名最末。
整个学堂里头,孙武是唯一选修金钟罩并且刻苦锻炼至今的人,最早的时候还有村人关心地来问他,为何不选择其他更强横的武技,却选了一门纯为防守而创的功夫?可是到了后来,人们都识趣地闭上嘴巴,再也不问那个过于明显的理由。
“其实你真是一个很闷的人耶!别人十四岁的时候,满脑子想的都是修练绝世武功,以后可以出去奸淫掳掠,而你就闷闷的练什么金钟罩,不觉得这样很无聊吗?”
“小殇,习武为的是强身健体,不是和人争强斗狠,梁山泊的生活那么和平,练绝世武功做什么?还有,我要慎重地说一次,人家修练绝世武功,不见得是为了奸淫掳掠,你的思想不要那么灰暗啊!”
“这有什么办法?我是心理变态啊!”
“你还记得刚刚的话啊……”
少年脸上浮现早熟的苦笑,一开始的时候他也曾经有过梦想,打算在学堂浩瀚如海的藏书中,找寻属于自己的绝世神功,修练有成之后变成大英雄,不过因为家门不幸外加交友不慎,自己很快就领悟到:绝世武功不如实用武功,倘使自己不早点挑一门抗击力强的实用武技,那么不但百分百没希望有武功绝世的一天,甚至很快就会没有明天。
不过,练功久了之后,孙武却觉得这样子很好,金钟罩是一门攻击性不强的武技,只要把金钟罩练好,自己就不容易受伤,如果有什么冲突,自己不受伤已经很好,能够不因此多伤害什么人,那就更好了。
从村子里一些长辈的口中,孙武有一个感觉,自己如果受一次伤,可能要几天、几个月甚至是几年才能康复,但如果是结下一次深仇,那不仅仅是负累一辈子,甚至可能纠缠几世代,实在很可怕。
所以,金钟罩这个挨打的狼狈功夫,其实是最安全也最好的武技,虽然说练习的时候要浸高热铁砂、要用碗口粗的大木棍连续击打身体,实在很辛苦,除此之外,每天还要另外做一万次的水平挥掌练习,非常枯燥难熬,但总之时间一久,人也就渐渐习惯了。
自己和村里的其他孩子一样,从小就开始习武,到现在已经满十年了,十年里头其他人都会搭配不同的技艺混修,自己却是无分春夏秋冬,日复一日地修练金钟罩,几乎不曾接触过其他武技,也许真是枯燥而老土,但是自己却喜欢这种反覆熟练的感觉,仿佛不只是练武,而是有了一个相交多年的老朋友。
学堂长日前曾告诉自己,第六关以上的金钟罩,需要有资质、机缘的配合,并不是单单苦练就能成功,况且村里也没有第六关以上的秘笈,目前只能放弃了,但尽管金钟罩并不显赫,可是在慈航静殿的历代纪录中,要练到第五关以上,通常需要二十年以上的苦修,自己小小年纪就能练到第五关,若是到了外界,那可是一件不得了的事。
进度意外超前,该说自己是天资聪颖呢?还是自己太过习惯逆来顺受了?唯独这一点,想想实在是有点悲从中来……
“小殇,你今天不练习吗?”
“我没有什么好练习的。”
在所有学生里头,小殇的武修科目一直是个谜。不仅能够维修法宝,小殇本身还是各类法宝的开发师,平时身上起码佩带十几件法宝,这么大的装配量,即使不使用,还是会持续耗损元气,就算是一个体格健壮的武术好手,都未必承受得住,但小殇似乎从不修习什么固本培元的内功,无视常理地恣意使用法宝。
不可思议的事情,还不只这一件。“法宝开发师”这种人才万中无一,如果是在太平军国时期,早就成为两国竞相争夺的超级人才,孙武自己也想不通,为何许多一生钻研法宝技术的工匠,数十年累积都不见得可以成为开发师,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竟会有足够知识与技术,将他们轻而易举地超越?这实在是很不合道理的事。
尽管是青梅竹马,孙武仍不敢说自己很了解小殇。自己是还在襁褓中就被姐姐带来梁山泊,懂事以来就不曾离开,但小殇却不是,而是在孙武六岁时,某一天村里来了两位新移民,一个是在登上云路天梯到梁山泊村口时就毙命于石碑前的蓝衣汉子,还有一个是表情冷漠,站在染血尸体旁边的四岁女童。
小殇是这么来到梁山泊的,后来在村长老爹的安排下,帮她盖了一间小屋独居,孙武的姐姐凤婕怜她孤弱,常常让孙武带三餐与日用品过去,起初小殇完全不愿意接受,但是当凤婕亲自出马,把木屋的房门踢破拆毁,无视女童的反抗,强行把人押回家里,绑在椅子上用餐,从此小殇便很大方地接受了凤婕的好意,常常到孙武家里用餐,间接也让孙武的生活一片黑暗。
“我到现在还常常觉得……其实你姐姐还真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而且完全不考虑手段正当性呢!”
“我也觉得……她对你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
不经意地感叹,道尽了少年这些年来的心路历程,虽然如此,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孙武还是很自然地邀请小殇一起回家吃个晚饭。
“今晚运气好的话,可以吃到姐姐的拿手菜喔!”
“先决条件是人还没醉倒吧!十天里头,凤姐难得有几天是清醒的……”
凤婕号称“梁山泊第一酒豪”,嗜酒与善饮都是出了名的,多年来就这么醉醺醺地把弟弟给带大,但多数时间里,负责在家中烧饭、打扫、洗衣的都是孙武,毕竟当姐姐一回家就醉趴在地上,少年实在也不能指望她做些什么,一切只得亲力亲为。
从学堂走回家的路并不长,路上也遇到许多刚结束耕作正准备回家的村人,扛着锄头,三三两两地走路说话,见到孙武都露出笑容,和他亲切地打招呼问好,相约今晚一起到他家里去喝酒。
孙武很喜欢这种感觉,自己父母双亡,与姐姐相依为命,但却从不觉得孤单寂寞。村里每个人都很和善,对自己也很好,整个村子就像是自己的大家庭,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孙武才从不觉得寂寞吧!
但这些叔叔伯伯也不是只有一张和善面孔,自己是在不久之前,才很遗憾地知道他们还有另一副表情……
“小、小殇大人!”
“您……您也来了吗?”
“哈哈哈哈,那我们就不打扰了,小殇大人您慢走。”
本来脸上堆满笑容的村人们,表情立刻变得惊悚而不安,像是见到猫的老鼠一样,立正请安之后,马上头也不回地溜走。这一幕曾让孙武为之瞠目结舌,但现在他也已经习惯了。
“到底是怎么做人才会做到这样?其实我一直很好奇……”
“没有什么特别诀窍,凤姐说过,管人就像是管狗一样,你把客人当作神,客人就是神;你把客人当作狗,客人就是狗。”
“所以……我们家的酒店,生意一直都……”
在两人说话的同时也已经回到家。孙武的居所是一间两层楼木屋,上层是住处,下层则是卖酒的酒铺,屋外悬挂着一个菱形的“酒”字招牌,迎风招展,还没走近,清风就送来一阵香醇的酒气。
这是孙武一家在梁山泊的谋生途径:贩酒维生。凤婕本身是酿酒能手,在屋子地下挖了地窖作酒,时日一长,酒窖中珍藏着上百坛佳酿,都是人人争购的抢手货,但虽然品质上佳,货物的流动性也高,酒铺的收入却不怎么样,多数时候只是刚好打平,甚至小幅亏损,因为老板娘自酿自饮,兴致一来,就开了货物与村人们共饮,结果当然是不用收钱,这种做生意的态度,帐面上当然很难打平。
“喔喔,小武,你回来了!姐姐好想你啊!”
才刚踏进门,屋里便传来甜美柔腻的女声,接着就是一阵飓风狂飙出来,撞倒木椅、推翻桌子而来的硕大黑影,仿佛是丛林中的大黑熊,一下子将孙武扑倒在地,紧紧地拥抱住。
酒铺的生意不彰,凤婕只得兼差赚外快,每天早上担任村里的早安广播员,略带磁性的甜甜嗓音,确实如她所自称的那样,是梁山泊的“第一性感偶像”,不过……只限于声音。
如果说小殇的才能是梁山泊第一谜题,那么凤婕的嗓音就是第二。初次听见早安广播的人,绝不会相信那个磁性嗓音的主人,会是生得这么一副肥胖臃肿的丑陋模样,远远望去,双目如豆,蒜头鼻子,圆肿脸庞像是一张大饼,过百斤的肥胖体型,看来便似一座会走路的肉山,发怒时候更仿佛是某种巨大猛兽,力大无穷,拔山倒树。
就好比此刻,被姐姐一把亲密拥抱、又亲又吻的少年,完全喘不过气来,也绝对没有半分香艳的刺激,连全身骨头都痛得仿佛啪啪作响,从远一点的地方来看,这就是所谓的“熊抱”扼杀,一种拟似被巨熊给勒住腰部,重重扼紧,终至骨折身亡的恐怖杀着。
“呜,姐姐,你的手……我的腰……”
“小武、小武,姐姐在家里想了你一整天了,为什么你到现在才回来嘛!没有你,姐姐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呜呜呜……”
“姐姐你身上全是酒味,又从早上喝到现在了吧?你这么高兴看到我,该不会……”
不用推测,眼前所看到的就是事实,孙武望进门内,屋里乱得一塌糊涂,桌椅倾倒、酒坛酒瓶满布、垃圾扔得到处都是,还有几个早已醉得不省人事的酒客,怎么看都是一场狂欢酒会结束后的残迹。
倒地的几名醉汉都是酒铺常客,其中两个与孙武一家最是友好。姓胡的魁梧大汉,是村里的屠户兼肉贩,常常拿些猪肉、牛肉之类的东西来换酒,解决孙家的日常生活问题;姓李的白袍文士,在学堂任教维生,有空就会教导孙武一些诗书文字。他们两人都未婚无子,所以与孙武特别亲厚,只不过两人虽然常往酒铺跑,酒量却没有多好,现在一个人横趴地上,一个人仰躺窗口,半个身体还垂了出去,用孙武的眼光来看,就是全都喝到往生去了。
“每天都是这样喝到挂……唉,姐姐你把我放下来吧!我的腰快要断了……”
“呜呜呜,小武你和姐姐都不亲,我们姐弟两个人相依为命,姐姐辛辛苦苦把你带大,你现在还没成年,就已经不要姐姐了吗?呜呜呜,我好苦命啊……”
“……不要故意装可怜,小殇就是和你学的,还有……再不放我下来,就没有人可以帮你打扫这些东西了……”
听到这个致命警告,巨熊终于放下猎物,老老实实地退开到一旁,很快端起了未空的酒坛,跟着就发出一阵恐怖的长鲸吸水声。
孙武满身冷汗地踉跄后跌,差点又一跤坐下去,姐姐在酒后的力气实在太大,那一抱又来得毫无预兆,虽然自己极力运金钟劲抵抗,但只要时间再长一点,金钟劲可能就硬生生被勒爆,造成伤害了。
“凤姐的拥抱,好像比大木棍打身体要有效,你那么快就把金钟罩练上第五关,她帮了你不少吧?”
“……我的腰刚刚差点就折断了。”
这就是必须修练金钟罩的理由。以前白天在学校,小殇动不动就搞一些危险爆破,下午回到家,喝醉的姐姐又跑来熊抱,假如不让身体坚硬如铁,自己可能早就变成伤残人士。
上乘轻功也曾是考量之一,但姐姐喝醉的时候,有如狂性大发的野熊,不抱到人誓不罢休,追逐奔跑的结果,就是把屋里家俱摆设毁得一塌糊涂,最后自己还得去砍柴伐木重做,代价太大,还是修练好金钟罩让她抱一抱,把发酒疯所带来的伤害减到最低。
“胡伯伯,醒醒,酒铺打烊了,明天再来吧!”
“呵呵,小武,又给你添麻烦啦,胡伯伯明天再送猪肉给你。”
“李叔叔,回去再睡吧,你今天实在喝太多了。”
“小武,谢……恶恶恶恶恶恶恶~~~”
“……可能的话,大家请不要吐在这里……”
把醉倒的客人唤醒送走,将凌乱的屋子打扫收拾,同时还要开始料理晚餐,只见孙武从水缸里舀水,一面开始烹煮菜肴,一面利用空档擦桌扫地,整个动作异常地熟练。十四岁少年在屋里屋外忙进忙出,仿佛是一个手巧之至的魔术师,没有几下工夫,屋里的脏乱就一点一点地消失,桌上则多出一道道热气腾腾的菜肴。
当孙武脱下围裙,把最后一道香喷喷的烤鱼端上桌,小殇已经把酒醒的凤婕扶上桌,三个人围在小小的圆桌旁,点着烛光,开始吃晚餐。这个熟悉的画面多年来一直都是如此,有姐姐、有小殇,就像其他的人一样,如果不是惯常的餐前祈祷,孙武几乎就忘记自己其实是个孤儿。
餐前祈祷主要是向三个人致意:已逝的父母、目前不在梁山泊的村长老爹。凤婕对孙武说过,自从父母死于江湖仇杀后,她就带着襁褓中的孙武来到梁山泊投靠远亲,而那个远亲就是在这里的村长老爹。
餐厅左面的墙壁上,悬挂了三张画像,首两张是孙武已逝的父母,但却没有具体的图像,只是用潦草的笔法画了两张鬼脸,看来相当有喜感,不过用来纪念已故的父母却显得很不敬。两张画出自凤婕的手笔,孙武小时候问过她父母的长相,但凤婕却答得很含糊,问到后来甚至翻脸发怒,让孙武明白她非常不愿意提起父母、提起外界的事,因此孙武后来也就不问了。
最后一张却不是画像,而是用法宝拍出的黑白留影,图片中是一个白须白发的军装老人,看起来年纪已经很大了,但却精神抖擞,腰杆挺拔如松,眼睛炯炯有神,脸上、手臂上露出的刀疤,说明了身经百战的过往,但开怀大笑的表情,却让人感受到他的风趣与开朗。
老爹的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太好,尤其到了夜里,一些陈年痼疾让他虚弱不已,有时候甚至像变了个人似的,但只要到了白天,阳光出来,老爹就像天上的太阳般热力四射。
村长老爹的口头禅,是“男人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要追求梦想”,尽管年纪老迈,却依旧热血活力十足,过去最喜欢的嗜好,就是带着孙武与小殇,脚下踩着特殊的法宝滑板,在村外的云海上乘风冲浪,直到几年前才被新嗜好取代。
图片中的老人并不是站着,也不是坐在椅子上,而是跨骑在一辆高大的机械法宝上。这种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