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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聊斋仙境-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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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个满脸狰狞纵马飞跃,手中大刀横扫将从天而降的弓矢磕飞,越过木栅栏便冲向民壮厮杀一通。
  “给我死!”
  好在大宋一方除了民壮外,还有王朝马汉他们这些武林高手在。他们虽然对军伍不是很熟,但是作为军中猛将还是很好用的。
  军队讲的是团队合作,但是当他们跃过木栅栏的那一刻起,他们就已经失去了战友的支援。而没有了集体的力量,对武林高手来说,一名军人的战力并不比民壮高多少。基本上没有一合之敌。
  特别是沈石,手持腰刀,眼神凌厉杀机暴闪,见到辽人军中骑手如飞蛾扑火般纵身飞跃,满脸冷酷挥刀横扫。
  嗤嗤嗤……
  霸道真气化为刀气,飞射而出,跃在空中的辽人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便直接死去。即便有那天生敏锐的,察觉到了什么,但他们依然有死而已,甚至不知道为什么,身体便被真气分割,扬起漫天血雾如下饺子般纷纷下落。
  沈石的神勇,有如定海神针一样,是民壮们的信心所在,不是沈石的神勇,哪怕是出再多的悬赏,没有命拿也没用。
  而沈石与王朝马汉他们以自身的武力拦下了跃过栅栏的辽人,不仅给了他们无穷的勇气,更给了他们射箭的时间。
  远程有弓箭射击,近身有高手守护。中短距离上,沈石还时不时以真气杀人,直接形成了古代版的交叉火力。这样的火力,除非有坦克掩护,否则辽人根本冲不进来。跃过了栅栏不过是选择死亡之地罢了。地上满是辽军军士临死前的哀嚎,他们的鲜血湿透了土地,掀起一片泥泞,刺鼻恶心。
  “村中勇士何人,报上名来!”
  辽骑千人将自从被派出来打草谷,收集军粮,这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惨重的损失。一般来说,像这样的村子集市,他们只需要纵马冲锋,便可以随意劫掠了。
  这还是第一次遇上这么难啃的骨头。
  “金华县,包大人在此!”公孙策是包拯的好基友,直接打起了包拯的名头。不过这本就是大宋的习惯……任何一场战斗都要有文官的功劳。
  大宋朝就是这么个规矩。沈石也没有去争
  ,刀分左右斩死了两名辽兵,想也不想,便直接朝着刚才声音传来方向把腰刀投了过去。
  擒贼先擒王,如果可以射杀敌将,这场战斗便会简单许多。
  “卑鄙!”
  两军交战,来将通名。辽人,不,是许多游牧民族都还保持的斗将习俗。可是沈石竟然不通名,直接出手。气的辽人千人将哇哇大叫,用自己手中的刀直接向飞来物劈去。
  两刀相击,民壮的刀直接寿终正寝,直接被他劈飞不说,更是碎成了几块。
  “好!再接我数箭试试!”
  沈石眼睛微眯,没有去管刀,而是伸手拿了身边民壮的数枝箭矢,右手猛然一甩,嗤嗤破空声中数枝箭矢疾如闪电,瞬间便已飞至辽人千人将身前。
  沈石是打定主意留下他了。然而……
  砰砰砰……
  几声凌空爆炸响起,那几枚利矢无一例外全被凌空射出的箭矢挡下。
  同时,一种被锁定的感觉涌上心头,沈石二话不说,夺了身边民壮的腰刀,立即飞身跃起,如大鹏飞掠速度快到极致,瞬间横跨数十丈距离,一眼盯上辽人千人将,手中大刀化作一条流光轰袭而下。
  与此同时,咻咻几道利矢破空声响起,几枚利矢迅若闪电,竟是从不可思议角度从四面八方飞驰而至。身上几处要穴所在肌肤一片冰凉,沈石知道这是辽人神射手的精神力锁定了他,并不是真的中箭。
  砰这个时候,他不仅没有退,反而刀势如山一往无前,直接向辽人千人将斩去,没理会这厮一脸不可思议直接将其一刀两断。
  与此同时,数枚利矢的攻击,沈石并没有去管,而是直接杀向辽人千人将身边的百骑。
  如果沈石现在还在宋军之中,他肯定只能与弓箭硬碰硬,尽可能挡下所有的弓箭,以免杀伤他本就不多的民壮战力,但是当他冲入辽军。敌军的弓箭,他就无须再去挡,直接躲开就可以了。
  辽人的射雕手射出的箭,并没有那么好挡。
  至于现在。
  嘿嘿……
  沈石冷笑一声,手中大刀环绕真气,真是身龙蛟龙好似虎入羊群,左劈右砍如入无人之境,所过之处一片残缺不全的尸体倒地,殷红的鲜血瞬间染红了大地。
  奔行如龙不过几个呼吸功夫便已杀穿了辽人的军阵,转眼便见到数十位手持弓箭的辽人射手,其中几位身上的气息不同寻常,让人见了有种毛枯悚然之感很不舒服。他们便是辽人精锐的精锐射雕手了。
  “辽狗,统统给我去死!”
  既然发现了,当然不能放过。努力运转体内真气,脚心轻轻一震,身如离弦利箭贴地飞驰,手中大刀刀气纵横激射,眨眼功夫便将数十辽军弓手斩落刀下。
  没了这几十个辽军神射手,也没了千人将。辽军的战力瞬间没有了一半。
  “小子们,还不快快出来杀敌!”
  同时,沈石也发现自己的真气消耗过大,最后一刀差一点没有挥出来。
  但是这时候不是可以停下的时候,成功九十九,最后一步输了,那才是真的可惜。没有真气,便用体力继续撕杀,真正的军人又有哪一个不是用体力在撕杀……


第60章 分功
  修真练气法与军伍呼吸术,交替使用,在沈石的体力下,没了神射手,没了将领指挥的辽军哪儿还会有沈石的一合之敌。
  “杀杀杀,杀光这帮辽狗!”
  “咱们动作快点,可不要被他一个人全部杀光了!”
  “弟兄们跟我上啊,不要放走了这帮辽狗!”
  “……”
  眼见沈石如此勇悍,好似砍瓜切菜般在辽军军阵中来回纵横,王朝马汉本就是习武之人,一身热血带头冲了出来。而他们一冲出来,还能动的民壮也立即冲了出来。
  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是大局已定。残余的辽军这个时候士气已经全部崩溃了。转身逃跑。
  于是宋辽战争很常见的一幕出现了。辽人有马,他们一逃,没马的宋军是没办法追的。
  即便是这样,事后统计,辽军留下的尸体也有三百具。
  就是他们带来的骏马,也有上百匹完好无损的。
  此战,可谓大获全胜!特别是那上百匹战马,它们多是沈石斩杀掉的辽军神射手的战马。而辽人射雕手的战马更是称的上千里驹了。
  “哈哈哈,痛快痛快,沈公子不愧是将门之后!”王朝对着沈石拱手哈哈大笑。
  学武之人本就有一颗保家卫国之心,虽然跟着包拯也是他的使命,但是战场撕杀与保护政要的热血沸腾是不一样的。
  “原来辽狗也不过如此,五百人马啊,就这样被咱们轻松干掉!”
  而最大的收获还是活下来的这批民壮从此克服了恐辽症,面对辽人他们敢亮剑,只要稍加训练便是精锐。
  清理完战场,整个集市一片沸腾,来这里的商人或许是投机倒把,偷税漏税之辈,但是他们每一个人同样陷入了一种疯狂的喜悦情绪之中,人人脸上泛光喜气洋洋,就像过年一般热闹。
  “沈公子,此战沈公子歼敌五百,如此大功当报知朝廷。”
  与其他人不同,其他人可以庆祝战争的胜利,喜悦欢呼。包拯的工作才刚刚开始。
  最重要的是包拯不想沈石误会自己在抢功。
  在大宋文官击败敌人是铁功,没人会抹煞文官的功劳,但如果这功劳是武将的就不同了。擅启边衅,便是文官为武将准备的。
  千万不要相信文官的节操。别说是沈石了,就是狄青狄大元帅,他多少次打入西夏境内,却在“杀伤友邦”的罪名下,有过无功。
  “大人放心,一切大人决定就是了。”
  不过沈石本来便没有独占军功的打算。在他看来,这一仗本就不是他一个人打的。吃独食,他也干不了国企。
  “好好,这次军功不小,即便分与郭北县一半,也足以让沈兄获得丰厚的奖赏和地位。”包拯简单跟沈石沟通了一下后,公孙策立即继续帮包拯解释细节,军功的分法。
  比如郭北县至少要占一半,接下来是包拯,然后才会有沈石的份。
  不管是包拯,还是公孙策都不希望因为这件事让沈石误会。
  对此沈石没有任何的误会。不要说这个时代了,哪怕是到了后世,也是领导的功劳大于一线立功者。
  不要生气,也不要不服,这就是人族的玩法。
  当包拯带着人马,以及两百颗的辽军头颅赶回郭北县的时候,受到了郭北县上下的热情欢迎。
  集市距离郭北县并不远,辽人攻打时,郭北县是看的一清二楚,并一夜三惊。
  无他,他们都担心辽人打的兴起顺便把郭北县也打了下来。
  为此王县令不得不连夜聚集县中富户,准备了一批粮草金银。只要辽人一到,他们便献上去。
  丢人吗?是丢人,但是大宋这些年丢人的事也不只一两件了,皇帝都这么干了,下面的人还有什么丢人的,反正都打不过。
  所以直到沈石他们打赢,郭北县也没有派出援兵来,当然郭北县自身也没有兵力可派,不然王县令也不用准备民壮了。
  唯一可笑的是,明明是沈石他们打赢了,打跑了辽人,郭北县上下愣是不信。
  先期押运的民壮甚至被看成了诈城的败兵。
  好在郭北县做出的是花钱买平安的决定,否则这帮民壮说不定没有死在辽人手上,也会死在自己人手上。
  还是包拯赶到,重新说明了情况,郭北县上下才相信确实是自己人赢了。
  “想不到包大人还有指挥之才,佩服佩服!”
  弄明白之后,郭北县才打开城门,一行人迎了出来。
  包拯连连点头,不仅承认了这次胜仗,还给予了沈石以及民壮们极高评价。
  “没……辽人见打不破营寨,又怕贵县从后夹击,这才败退而走!”
  说完了战斗经过,接下来便是排排座,分功劳了。
  “无需如此,无需如此,包大人指挥若定,箭矢加身而不变色,当为我等楷模。”
  军功有自己一份,王县令哈哈大笑,大宋的军功可是很值钱的,特别是对他们文官来说,有了这样的履历,文武双全是没的跑了。再运气一些,调入东京也不是不可能:“不如你我联名把此次打杀辽人千骑功劳如实上报,让官家阁老们也高兴一二!”
  王县令同意了,但是他却把五百人改成了一千人。
  “这……这里只有两百首级……”包拯迟疑着。
  “大人,沈公子确实击杀了一员辽人千骑将。”公孙策见包拯似乎不愿意虚报军功,赶紧说道。
  “什么?真有千骑将?”王县令问道。
  “是的,大人。”
  “你可确定吗?”
  “大人,学生随家父去过不少地方。是认识辽人千骑长装扮的。”
  “好,好!包大人,这事就这么定了!”
  包拯见他兴奋的样子,皱起了眉头。
  公孙策不得不又劝包拯道:“大人,现在通知朝廷才最重要。”
  公孙策只是还没有正式入职,但他们好基友的属性已经发作,已经要替好基友包拯的前程着想,他都迫不及待想要写出奏章,上奏朝廷,替东家的政绩填上一笔。
  “可是虚报军功,本县如何答应。”倒是包拯冷哼一声,拒绝道。


第61章 要暖床的小姐
  公孙策不爱听了,这事有什么羞的,他们也不算虚报军功,毕竟确实斩杀了一个千骑将。大人的脸皮还是太薄了,需要历练啊!
  这样的包拯,让公孙策更加坚定了留在包大人身边的决心。
  他需要我。
  他还想劝说,哪知道包拯一摆手,道:“现在最重要的是剩下的辽人。这五百人只是收粮队,肯定有其他大军就在附近。”
  嘶……
  王县令今天真是大悲大喜又大悲了。只想着分功劳,却忘了逃散的辽军,以及背后的大军。
  这还有什么说的,赶紧八百里加急,向朝廷求援啊!
  郭北县直接封闭。
  “大人,咱们怎么办?”
  王县令采取了他这时最正确,却也是最没有任何反击能力,最让人看不上的手段。
  “你们怎么看?”包拯问王朝马汉他们。
  “大人,属下觉得应该立即派出斥候,找到他们。”王朝想了一下道。
  身为武人,他更喜欢进攻,而不是这么被动的防守。在对阵辽人时,他也没少拼死辽人,对辽人并不是那么恐惧。更何况他们这方还有沈石这个将门之后在。
  老实说,一开始他是以为他们输定了。一百民壮对抗五百马军,怎么可能赢,但是在沈石的指挥下,他们硬是靠着木栅栏打赢了。
  他对沈石只有浓浓的佩服,不愧是将门之后,真是不同凡响!
  “大人,这里毕竟别县的所在,不如……”公孙策小声建议道。
  “嗯,咱们回金华。”
  这些日子,公孙策一直在他身边出主意,而包拯也很信任他,不出意外,这两人就这么勾搭上了,不会错。
  当然,包拯也知道他再留下来也没什么用。这儿是郭北县,并不是金华。哪怕他是想派出斥候的,他都没这个权力。
  包拯想了一下又道:“公孙先生,你去问一下沈公子,看他要不要一起回去。”
  “是,大人。”公孙策去了。
  ……
  “好帅啊~”
  曹金花双手托腮,俊美的小脸上露出了花痴的笑容,一双大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打坐中的男人。
  自从黑市回来,曹金花便粘上了沈石,这样的声音更是成了常态一样。
  一进门便听到这样感慨声的公孙策,原本那办正事的严肃,不由皱了皱眉,偏过头瞄了自己这个长的秀气的“男人”一眼:“喂!”
  “嗯依呀!”曹金花随口回应,却连头都没回,依旧保持着那副花痴的状态。
  “公子,公子!”她身边的小丫环慌忙的提醒自家小姐。
  “口水,口水!公子你又留口水了!”丫环无奈,只能替自家小姐擦口水。
  公孙策看都没多看一眼,仿佛多看了就会长针眼一样的逃了进去。
  呜……丢死人了!
  主子太没出息,擦嘴的手不由多了几分力气。
  曹金花疼的一咧嘴,回过神,看向丫环气鼓鼓道:“小丫头,作反哪!”
  “你还好意思问?”丫环也是豁出去了,气呼呼的横了自家小姐一眼:“小姐,差不多就行了。您现在可是男儿身,您再这么犯花痴,小心把沈公子吓到了。”
  “噗……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曹金花挺了挺胸脯,目光却是不忍离开沈石的身上身上,小脸上再次露出了花痴的笑容,呢喃道:“石哥那么帅,我犯花痴也正常吧。”
  “石哥??!”
  听到这个称呼,小丫环直接崩溃了:“小姐!再说一遍,您现在是男儿身,您要叫沈兄。”
  “必须叫沈兄!”
  丫环怒不可恕的瞪着自家小姐。
  小姐发了花痴,这些天没少丢人,或者说是“雷人”。反正这些天,自家小姐是先后吓跑了公孙公子与孔公子,就是包大人身边的王朝马汉也不乐意接近这个院子。
  为什么?
  喂狗粮啊喂狗粮,他们这帮人都有—个明显的特点,单身狗。
  曹金花以男人打扮,愣是让进入这儿的第二个男性,有千瓦大灯泡的感觉。他们哪一个还敢来?
  这狗粮喂的已经是惊悚级别的好不好?
  “从你这里论关系的话我的确应该喊他一声沈兄,可是,从我们那里论关系的话,我喊他一声石哥,也没问题吧。”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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