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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天剑歌-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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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横征暴敛,贪淫好色,整个境内民不聊生。
  周围的店铺纷纷关门,路边的行人也如同蚂蚁一样跪倒在地上。
  黄金高台离叶欢越来越近,他长叹了一声说道:“我们走吧。”
  但是,命运的奇妙却让下一秒叶欢和琅邪王产生了交集。
  琅邪王的目光扫向了路边,他看到了骑在叶欢脖子上的蓉蓉。
  明媚的阳光正落在蓉蓉的侧脸,如雪一样精致的容颜上微微的泛着胭脂似的红。她正好奇的看着琅邪王,就像是一具精美而雅致的瓷娃娃。
  她是那样的美,就连琅邪王这种花丛老手的心头也不禁一跳。
  暖洋洋的风吹在了脸上,这是心动的季节。
  “好漂亮的小姑娘!”他笑着对着手下说道,“带回府中吧。”
  他的话就是旨意,一名仆从走到了叶欢的面前,直接去抢蓉蓉。
  这种强买强卖的行当看来他很熟悉,也没有人敢反抗。同时,他将一块碎银抛向了叶欢。
  “王爷看上了你的女儿,让她回去享福吧。”
  他的手去抓玲玲,但是却落在了叶欢的手中。
  令人发麻的骨头断裂之声响起,叶欢冷冷的看着琅邪王。
  二十六步,二十六步的距离,他离他只有二十六步的距离。
  家丁脸上的一滴冷汗顺着脸颊,正要落下。
  琅邪王举起了酒杯,晶莹的水珠离开了杯沿。
  不远处,警惕的军官手握着钢刀,浓眉微微的皱起。
  一切仿佛突然停止,琅邪王笑容凝固在脸上。
  手放在长剑上,叶欢冷冷的看着琅邪王。
  但是他没有动,只是看着挡在了琅邪王前面的三个人。
  一名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他的一双手落入了插入了身下的鹿皮口袋。
  一名白发苍苍的老人,他的手边有一把牛角刀。
  而一名花季少女,正有兴趣的看着叶欢。
  琅邪王手下的三员大将,老字号的老苗荷,唐家唐一多以及血屠子王变红。
  “杀了他!”琅邪王挥了挥手,说道,“别伤了小女孩。”
  一怒拔剑,血溅五步。
  青色的长剑脱鞘而出,蓉蓉从他的怀中跳下,躲在一边。
  一团黑色的网向他笼罩而来,出手的那名妙龄女子。
  唐门暗器,天下无双,而唐一多作为唐门三代弟子,虽然才出道不久,但是这名妙龄少女却已经击败了自己的几位堂哥,甚至连琅邪王手下的暗器高手千千手李曼多也败于她的手下。
  一吸气之间,她已经用散花天女的手法,一连打出了六枚铁蒺藜,八枚回旋镖,十二枚银莲子。
  同时,还有三点鱼骨刺似缓实快,等接近叶欢之时,就会猛然加速。
  每一枚暗器上都附有剧毒,只要擦破皮就能致死。
  老苗荷的举动非常的简单,他挥掌。
  他的手掌干枯如鸡爪,漆黑如墨。
  三十年苦练的九幽百毒掌,曾经让无数的江湖豪客饮恨其下。
  一片晶莹的刀芒盛开在叶欢的下三路,那是血屠子王变红。
  他本是一名屠夫,但是在机缘巧合中得到了江湖名刀客罗伟元留下的秘笈。
  此后,他凭着一把牛角刀曾经在四川境内,一连击杀峨嵋派三十一位高手,后从峨嵋掌门的手下逃脱,落入琅邪王手下。
  他们三个人配合的天衣无缝,暗器封住了叶欢的每一条退路,九幽百毒掌粘人立亡,而王变红的牛角刀近战无比犀利。
  叶欢已无路可逃,他们仿佛已经看到了胜利女神的笑容。
  叶欢挥剑。
  这世界上没有毫无破绽的武功,就算有,也可以在其中制造出破绽。
  在那些人的眼前,叶欢的长剑缓缓的划动。
  一个圈,两个圈……他在那里画圈,一十三个圈子从他的长剑上产生。
  生生不息,连绵不绝,一道剑墙立在了他的面前。
  唐一多的暗器,就像是狂风遇到了巨石,虽然猛烈,却无法伤害他分毫。
  老苗荷的九幽百毒掌被一股绵韧的力道推开,身体不由自主的一斜。
  王变红的牛角刀冲入了剑圈,但是他却看到了一道道的寒芒。
  他感到自己仿佛冲进了一团粘稠的棉花包,里面充满了一道道如同针芒般的剑气。
  这是他最后的感觉,叶欢的反击这一刻开始了。
  一道道的剑芒呼啸而出,剑光笼罩了一切。
  武当的武功还有一个称呼,那就是当者立扑。
  王变红身体飞溅着鲜血倒下,牛角刀断成了两截。
  叶欢的长剑落在了老苗荷的手上,但老苗荷却反手一抓。
  他的一双手坚如钢铁,可以生撕虎豹,根本不畏惧兵刃。
  但是下一秒他就后悔了。
  叶欢的长剑微微的一颤,然后一旋,一拉,血光暴溅。
  三年练剑,让他对剑的微操作炉火纯青。一人合抱的大树都能被他一剑挥断,更何况是护体真气?
  老苗荷的手跌落在地上,然后叶欢一脚将他踢飞。
  唐一多的脸色变了,叶欢的强大出乎她的意料。
  鹿皮手套再次握住了暗器正准备发出,却感到了咽喉一痛。
  叶欢的手一扬,长剑脱手而出,穿透了她的咽喉。
  两死一伤,叶欢的目光冷如冰霜。
  武以剑犯禁,因为侠客有反击的选择。
  三分钟以后,手中的长剑上已经沾满了鲜血。
  王府侍卫的尸体七零八落的倒在了地上,叶欢拉着蓉蓉一步步的退后。
  七步之内,杀十二人,重伤四人,叶欢的长剑饱饮了鲜血。
  “我的女儿,不卖。”
  长剑上的血点点滴滴的落在了地上,琅邪王的脸色发青。
  没有人敢于追赶他,琅邪王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这种事情曾经发生过,调虎离山的伎俩并不少见。
  叶欢也没有击杀琅邪王的想法,越往琅邪王身边,他的高手就越多。他们的首要任务是护卫琅邪王的生死,而不是击杀敌人。
  一天后,通缉的文书漫天飞。
  叶欢,行刺王爷,形同造反,诛九族。
  夜色笼罩了大地,城外三十里处的小庙中燃起了一团篝火。
  叶欢正在为蓉蓉烤着兔子,蓉蓉的主食还是馒头。
  “蓉蓉,不好意思,又让你露宿了。”
  那时候,他完全可以抱着蓉蓉转身逃走,但是他却拔剑而起。
  “不要紧的,爸爸,琅邪王的样子,实在是太神气了。
  爸爸,如果有一天,我能像他一样,那多么好?“
  数千年,刘邦望着天子之队,说,如能取而代之……
  蓉蓉回想着那时候的情景,眼睛中转着圈圈。
  人的幸福,来源于和别人比较,只要自己的衣食住行好于旁人,那就是幸福,如果还能奴役别人,那更是幸福中的幸福。
  “宝宝呀,你能当王爷,还不如盼我有一天当天子,那么你就是蓉蓉公主了。
  到时候,爸爸给你造一座金屋,蓉蓉就在里面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吃馒头的时候,吃一个扔一个。“
  他刮了刮小家伙的鼻子,笑了起来。
  蓉蓉什么都好,就是性子比较张扬。
  对于那个通缉令,他倒不是十分的担心。
  一怒拔剑,快意恩仇,如今他武功已成,大不了带着蓉蓉改名换姓到别的地方。
  当有人想要抢夺自己女儿的时候,还不拔剑而起,那还是男人吗?
  突然,叶欢制止了蓉蓉的说话,急促的说道:“有人来了,蓉蓉,到我的身后。”
  小庙外传来了沙沙的声音,有不少人在奔跑。
  难道是琅邪王的手下追踪而来,叶欢拔出了剑。
  走到外面一看,却发现那是神拳门的弟子,铁臂苍龙三徒弟白才!
  他一身浴血,正在向着这里逃来,而他的背后还有数人追来。
  “叶大侠,救我……”他倒在了叶欢的怀中,身上到处是伤痕。
  这次,江湖中传闻天姥瀛洲图出土,不但蒲州有消息,甚至在这里也有人发现。
  吴茹仙听说了这个消息后,于是带着几个姐妹前来寻找。
  天下间狐族广为分布,但是琅邪王治下却几乎没有。
  他的一个重要的财源,就是掳得狐族,然后做人口的生意。
  虽然狐族将琅邪王的领地作为禁区,但是考虑到这里是琅邪王领地的边缘,而且为了安全,吴茹仙还雇佣了神拳门等高手作为外围。
  可是,这是一个圈套。
  既然领地上的狐族被抓的差不多了,那么琅邪王就想别的方法。
  他让人散布出天姥瀛洲图的消息,然后坐在那里等着狐狸进来。
  他想用这个圈套来抓获狐族的重要人物,甚至是狐族族长吴月娘。
  吴茹仙路上遇到叶欢只是一个偶然,她想考验一下自己未来的姐夫。
  姐夫的反应让她非常满意,君子剑果然是君子。
  铁臂苍龙和吴茹仙一行人在城中落脚,却没有想到琅邪王早就在那里等着她们。
  白天叶欢见到了琅邪王的时候,也正是收网的时候。
  吴茹仙她们因为一个意外,逃脱出来,但是……铁臂苍龙却倒霉。
  神拳门借宿在城外龙门镇一家田性大户中,当他们发现自己被包围后,铁臂苍龙做出了一生中最错误的决定。放弃抵抗,将生命交给别人的手中。
  其实,这也没有错,对方是官府,杀官等同于造反,而琅邪王一纸文书,就能让神拳门三百年基业灰飞烟灭。
  毕竟,他们只是接受狐族的委托而已。
  毕竟,琅邪王是官,不是吗?
  提着滴血的剑,叶欢走入了田家。
  白才的运气好,他凭借着一身好水性潜伏在小河中逃脱。
  叶欢杀掉了那几名追兵,想要看看能否救人。
  但是,他还是来迟了,血液已经将田家大院染红。
  “不要杀我……”
  “东岳一鹰”车君跪在了地上,苦苦的求着叶欢。
  院子里面活着的人,只有琅邪王的爪牙。
  “告诉我,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长剑插入了车君的腿上,用力的搅动着。
  “你发誓,我将这里的一切告诉你以后,你会放我走!”
  没有放过最后生存的机会,“东岳一鹰”车君依旧在讨价还价。
  “你们这些天杀的!”
  叶欢低下了头,看着房中的屠场。
  那群王府的侍卫,将田家、神拳门的弟子全家杀光……为的,仅仅是发泄和娱乐。
  所有的男丁的尸体已经冰凉,那些禽兽刚刚杀光了那些受辱的女眷。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但是……仅求一活都不能!
  神拳门的高手原本有一搏之力,但是却轻信了琅邪王手下的承诺。
  然后,三十四人全死。
  这世界上有些人,总是以伤害或者损害他人为乐。
  铁臂苍龙的一对眼珠子被挖了出来,身上体无完肤。
  那些女眷身上多有凌辱的痕迹,男子们死去的脸上充满了痛苦。
  九十九口人命,仅仅是琅邪王的一次发泄。
  “你们这些禽兽!”
  白才的脸扭曲的不成人形,手在不停的颤抖。
  低声的叹了一口气,合上了铁臂苍龙的眼睛。
  他将神拳门三十四口,以及田家六十五口一一的埋葬,然后一把火烧掉了那座田园。
  刀俎鱼肉,他们……连死都那样的痛苦。
  “把他拉到外面杀了,这种杂碎只适合喂狗!”
  “你骗人,你怎么能骗人?”
  “东岳一鹰”车君大声的怒吼道,叶欢承诺只废了他的武功,会饶他性命。
  是的,叶欢的声誉很好,还被人称为君子。
  叶欢笑得很冷,“我为什么不能骗人?”
  “可是,你对着鬼神发誓,你不怕报应?”
  他的声音嘎然而止,叶欢点中了他的死穴。
  如果有报应的话,叶欢在冷笑“替我联络狐族,我需要她们的帮助!”
  郭巡检放下了手中的酒杯,微微的叹息了一声。
  田家的事情他参与了,但对琅邪王的手段他不赞成。
  何必要那样暴虐的杀人?可是当时的他,却连阻止的勇气都没有。
  囊中有一块玉佩,那是从田家归来后得到的赏赐。
  田家的血案被嫁祸给一名叫做叶欢的人,郭巡捕还在上面画了押。
  玉佩能值十二两银子,良心,真相,那值几文钱?
  突然,他的身体一震。
  一根铁矛贯穿了他的胸膛,远处,一名年轻人正在冷笑。
  王天宝骑着马巡视着街头,四名护卫保护在他的身边。
  他是琅邪王手下的帐房,聚敛钱财是个中好手。
  田家的财产被没入王府,他也从中得到不少好处。
  他曾是落魄的书生,如今却高高在上。
  周围的人还是如同往常一样的畏惧他,所有人见到他都低下了头。
  他喜欢这种情景,享受着人上人的待遇。
  前方传来了一声巨响,一辆马车撞在栏杆上。
  四名护卫的注意力被吸引,他们没有注意到路边一名戴着斗笠的人。
  他手一挥,一道淡淡的寒光没入了王天抱的肋下。
  李大同,作为琅邪王的手下的三总管,这些年过得很滋润。
  他原本是黑道魔头,却发现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当豪门的狗。
  辛苦在江湖中拼死拼活,风餐露宿,怎么有现在这样以官府的名义随心所欲?
  就连以前追捕他的六扇门好手,见他还要叫一声李大哥。
  “李总管,你要的人参。”
  青衣小帽的仆人走了进来,手中的匣子中是李大同定购的百年人参。
  寒光一闪,一把利剑刺透了他的胸口。
  不可能……
  这是李大同生命中的最后疑问,他没有在小李子脸上看到任何的易容痕迹。
  小李子怎么会背叛他,什么时候,他有这么好的剑法?
  反抗是弱者天生的权利,只有这样强者才会有所顾忌。
  七天,六次刺杀,叶欢一连杀了十二个人。
  有江湖高手,有文弱的帐房,有六品官员,还有通风报信的地头蛇。
  狼不吃狼是因为别的狼会反抗,叶欢在为铁臂苍龙报仇。他,铁臂苍龙,当他送给他四百两银子的时候,当他和他喝酒吹牛的时候,他就是他的朋友。
  “叶大哥,你怎么懂得这么多的杀手之道?”吴茹仙此时粗衣布裙,一副村姑的打扮。毛茸茸的耳朵被包在头巾里,只有目光出奇的清秀。
  “这是秘密。”
  叶欢在白才的帮助下,联络到了吴茹仙。
  她是和另外三名姐妹一起偷跑出来的,想探究这里的海图是否真的。
  她以另一个借口出来的时候,姐姐不太放心,于是请了狐族中的一名长老暗中照拂。
  那名长老在琅邪王的手下合围之前预警,并带着几只狐狸冲出了包围圈。但就算是这样,那名长老战死,和吴茹仙一起来的姐妹一名战死,一人自杀,还有一名下落不明。
  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叶欢和吴茹仙一拍即合。
  这些年来,面对琅邪王的行为,狐族在这块土地上也布下了不少的眼线,而那名长老临死前将名单交给了吴茹仙,让她利用这张情报网尽快逃出去。
  可是,她却和叶欢一起开始了刺杀行动。
  “叶大哥,真的谢谢你。”
  脸上的浓妆早就去掉,那天晚上的战斗让小狐狸彻底的转变。
  江湖并非温室,吴茹仙开始成熟。
  “不用谢我,我只是做我应该做的事情。”
  他默默的擦着剑,外面的天色很黑。
  上次长街之战,琅邪王的很多高手没有在场,他只是钻了一个空子。
  以后的路,会很难走。
  杀掉那些爪牙无济于事,真正的敌人是琅邪王。
  可是,他能做到吗?
  同洲知府李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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