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废后不回宫 >

第4章

废后不回宫-第4章

小说: 废后不回宫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陆漫漫看哪儿哪儿都是新鲜稀奇的,两只眼珠乌溜溜转得开怀,偶尔因伤口扯痛,不斯文地咧咧嘴,看在路人眼里,倒像是美人在和他们俏皮地打招呼,真是太亲民了。

    百里千寻跳下马,将马绳扔给小二,抱着陆漫漫进了一家客栈。

    他要了个上等房,对陆漫漫道:“帮我把怀里的一块玉佩拿出来。”双手抱人不空,只得让她代劳。

    陆漫漫忍着伤口的疼痛,在帅哥怀里扒拉,肌肉真是结实,虽然隔着布料,也很有手感,比她手下那些学生强了不知多少倍啊。

    “咳,”百里千寻被她摸得有些尴尬,浑身不自在:“那块圆形玉佩。”

    陆漫漫邪恶地笑,低声道:“真小气,瞧你那小气样。”看他神情扭捏的样子,真是太有意思了。她将玉佩拿出来,温润的手感,看起来像是个好东西,玉佩下方,打了个好看的红色穗子,更衬得雅致。

    “掌柜的,我把这玉佩押在这儿,你先把房间给我安排了,晚些我给你银两。”百里千寻示意她将玉佩递给老板。

    陆漫漫依言递了过去。

    掌柜的看见玉佩,立时笑逐颜开:“好说好说,公子请。”遂亲自带领他们上了二楼。看两人穿着虽然质地奢华,但明显很落魄,身上脚上全是泥土,还正在怀疑是否付得出房钱,竟看见了这样的玉佩。

    那玉佩可是皇宫中才有的东西,要不是懂行的人,哪里能一眼看出此物的价值。

    百里千寻将路漫漫轻放在床榻上,待老板出去,摘下她身上的草叶披肩,也欲出门。

    路漫漫急了,扯着他的衣袖:“你去哪儿?”人生地不熟,他不会扔了她吧?

    “落雁楼。”百里千寻实话实说。

    “青楼?!”路漫漫失声道:“不至于这么急不可耐吧?”这种名称的,不是青楼是个啥?想她纵横网络小说多年,这点敏感神经还是有的。

    “你怎么知道是青楼?”百里千寻疑惑的目光,梨花皇后十三岁入宫,从未接触过外界。以她那样沉静的性子,如何知道花花世界?就算十三岁前也不可能知道,相国府那么森严凝重的地方,怎可能灌输她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

    “你别管是怎么知道的,反正去青楼就不行。”陆漫漫本来将这个蓝眼睛帅哥幻想得比天空还纯洁,一身白衣翩飞,气质高洁,却一瞬间感觉他从天上掉地下,还是头先着地那种。

    太迫不及待了!

    陆漫漫气得要死,扯着他的衣袖,死不放手:“我不许你去。”大千世界,她只认识他啊。为什么,呜,他居然要去青楼**,本来还准备将他培养培养,扒拉过来当男朋友。这打击忒大了!

    “我去拿钱!”百里千寻简短地交待,看她快把自己的衣衫扯破了。虽然本来就要换的,但也不至于非得像叫化子一样出门吧,本来一身泥污就够狼狈了。

    陆漫漫眼珠子快掉地上了!啥?他去当鸭子挣钱么?不用这样吧?她被搅得晕头转向:“千里千寻,一定要用这种方法赚钱么?我们真的就那么穷?”那块玉佩卖了也值好多钱吧?

    百里千寻点点头:“我必须去拿点钱回来,再给你买一身衣裳,不然你要怎么出去见人?”

    乌拉,要不要这么感人?陆漫漫眼冒金星,他卖身给她买衣服呢,真是感天动地啊,可是她怎么能让这么个帅哥如此下作?

    “千里千寻,我们可以想点别的办法。”陆漫漫依然扯着他的衣袖不放:“咱们卖艺也可以赚钱的,我可以唱歌,你可以打拳,再不然,有个行业叫‘劫富济贫’,以你的功夫,应该没问题,不至于走到那一步,你说是不?”

    她苦口婆心,最主要是心疼大帅哥这一身肉,多么结实又干净,绝不能干这种事。

    百里千寻可算是听出苗头来了,又好笑又好气:“你脑子果然烧坏了。”他将她按回床上:“好好睡一觉,我就回来了,不要胡思乱想。”

    她睁着大眼,黑白分明,如葡萄般水汪汪的灵动:“唉,你是去找熟人拿钱吧?是我想多了。”她也觉得自己狗血了点,什么都往坏处想。不过,去青楼拿钱,也忒那个啥了点。

    百里千寻转身欲走,又被陆漫漫拉住了衣角。

    陆漫漫无限哀怨地问:“你不怕那个叫玄夜的家伙把我抓走么?“电视里都这么演的,男主一走,女主就被反面角色抓走了,真是看得心急死人。

    “不会的,他现在不会动你。”百里千寻笃定的语气。他太了解玄夜,没拿到解药前,一定不会动手。否则昨晚在密林里也不可能安然脱身。

    一代帝王,最爱的当然是自己。梨花皇后和百里护卫只不过是他安放罪名的棋子,无足轻重。

    “那,你不会扔下我吧?”陆漫漫十万分地没有安全感,这个陌生的世界,陌生的国度,谁也不认识,只有他,只认识他,所以必须得赖上他。

    百里千寻笑笑:“你是够麻烦的,老实说,没有你,我过得要轻松多了,不过,既然都捡了你,断没有扔掉的理由。你以后见到阿黄和虎虎就知道了,它们也是我捡的,都还好好的。”

    陆漫漫恨得咬牙切齿:“我能跟狗比吗?”恨呀恨呀,不是猫就是狗了,这种名字还会有什么意外不是?古代人就是没创意。

    “你怎么知道是两只狗?”百里千寻笑容满面:“它们很乖的,从来不闹,给吃就吃,给睡就睡,听话得很。”

    陆漫漫觉得要重新审核一下这位大帅哥的心地是否善良,讲话刻薄到死,她一个现代人,满口伶牙俐齿,居然没占着上风,这是什么道理?

    古代帅哥不是都惜字如金的么?初遇时,他也如此,符合了她对古代美男帅哥的全部想象。英俊,潇洒,白衣飘飘,惜字如金,还侠义心肠,出手相助,救她于水火之中。

    可是为毛一下子变成言语刻薄,动不动就想去青楼的男人?

    …本书新开,极缺鲜花,请不吝鲜花、收藏

第九章、出水芙蓉

    又是一天中最美的夕阳西下,余辉透过纱窗洒进屋内,如血的黄昏,仿佛一路的彼岸花,美到窒息,却是通向黑暗的必经之路。

    躺在床上看夕阳,是陆漫漫差不多整整干了三年的事,一想起躺床上,她就害怕。此刻,她再一次无力地望着窗外发呆。

    在她饿得前胸贴后背的时候,百里千寻回来了。换了一身白衣,纯净如雪。古代男子都喜欢穿白色吧,看来这是一种流行趋势。

    不过,真的很好看。白衣上有银色暗纹,配以墨色腰带,清爽而华贵。他其实并不是真的像外国人那种长相,绝对是东方男子的特征,只是眼睛稍稍有些下凹。微带蓝色的眼珠,只有在阳光照耀的时候,才能很明显看出那种微蓝的光芒。

    那是一种很魅惑的光。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足以秒杀少女的芳心。所以当陆漫漫再次接触到他的眼睛,还是禁不住一颗心蹦啊蹦的,感觉迟早要蹦成心脏病。

    百里千寻拿了干净的女装进屋,见她瞪着大眼睛盯着他,不发一语:“我回来了,你看,我没有扔掉你。”他解释得非常友好,嘴角还渗出一丝戏谑的笑容,在余辉中迷离得像漫画中的王子。

    陆漫漫赶紧收回目光,警告自己不许再花痴了。长得帅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能吃不能喝,还容易招蜂引蝶,超级木有安全感:“我要洗……沐浴……”

    她本来想说洗澡,后来觉得用沐浴比较文雅,毕竟是古代,男女有天大的别。

    “你伤口未愈,不能沐浴。”百里千寻断然拒绝。

    又是一个千古不变的循环,以前就被医生限制洗澡的次数,现在跑到异世界来,又被限制了。

    陆漫漫坚持道:“我一定要洗,死了都要洗。”死了都要洗,不洗到干净不痛快:“我会小心,绝对小心,但是,我要是不洗,就会觉得一直在黄泉路上打滚……”

    这叫什么逻辑?

    百里千寻摇摇头,这女人果然是深宫出来的娇生惯养,什么时候了,活命都成问题,还惦记着沐浴这档子破事儿?

    当然,他自己倒是洗了个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十分享受沐浴后的清香。

    “好不好呀?大帅哥?”陆漫漫把对付现代男生的把式亮了出来,眼睛眨巴眨巴。

    百里千寻叹口气,出去吩咐店小二,给这位脾气犟得不行的大小姐准备沐浴的木桶,最好再来几个丫环伺候着。

    陆漫漫赶紧拒绝:“我自己来,不用啥丫环那么兴师动众的。”

    “你伤成这样,怎么自己来?”百里千寻发现自己捡了个麻烦的烫手山芋,不能吃,扔不掉,粘粘糊糊,准备赖他一生。

    木桶来了,大桶大桶的热水倒进木桶里,热腾腾的,看着就爽气。

    陆漫漫费力地撑起身子,十分有型地将那件带血的晚礼服展示出来,白嫩的肌肤,晃得百里千寻目光躲都躲不快。偏偏她还很不见外地吆喝一声:“嗨,帅哥,来扶一把。”

    百里千寻无比泣血,这叫什么事儿?男女太有别了,好吧?客观来讲,他已算是很不拘小节的人,但也不至于那么那么地大大咧咧。

    陆漫漫抬起头,发现百里千寻还在作思想斗争,不禁皱眉咧嘴,非常大弧度地表达了她的愤慨以及他的不绅士:“麻烦你搭把手好伐?”

    百里千寻看得直叹气,二话不说,上前将她右肩打结的衣裳解开,从床上抱起来,直接连人带衣放进木桶里,然后大步走出去将门锁好。

    陆漫漫真是痛得眼泪花花都冒了出来,那伤口真叫一个痛呀一个痛,完全不是人能承受的范围。她只觉得泡在水里,连呼吸都痛得停止了。好半天,才慢慢闭着眼睛享受着温热的水在身上浸泡出的舒适。

    她将血衣除去,扔在地上,继续泡在水里,舒服地闭着眼睛。虽然刚来到这里,算起来仅一天的时间,却觉得经历了好多好多事,身体、心灵都疲累得不行。不知道怎么来到了这里,也不知道今后将何去何从。

    她并不想揣摸这身体前主的思想和行为,也不想扮演这位梨花皇后。据之前种种的猜测,梨花皇后久居深宫,没几个人知道,她也不需要用这个身份生活,何必去管这前主的爱恨情仇?她只想把握生命,开心生活就够了,前世那么年轻就挂掉了,什么都没来得及享受呢。

    不过,现在确实还不是告诉这帅哥真相的时候。等到熟悉了她的现代语言和现代思想,这帅哥接受起来估计就不那么困难了。

    百里千寻用银两把玉佩赎回,又点了几个小菜,叫人一会儿送到房间里来。

    昨日还是暗卫首领,连皇上也会对他礼遇有加,而今日,便沦落天涯。世事多么难料。

    他就算当时萌生了离去之心,也想过要好好跟皇上解释清楚,但没机会了,其实皇上从来就不需要解释。

    虽然私底下,他一直叫他玄夜,虽然直到最后,玄夜也从未对他自称“朕”,但终究,皇上始终是皇上。

    玄夜终于还是出手了,一个令天下人都唾弃的借口,一场千军万马的围剿。

    在绝无可能的情况下,百里千寻绝地反击,还带走了梨花皇后。

    背叛已是赤*裸裸的彰显。谁是谁非已经不再重要。

    重要的是,玄夜决不可能容他逍遥,他在一天,玄夜就睡不安稳一天。

    门开了,陆漫漫如出水芙蓉般出现在他眼前。红扑扑的脸颊,忽闪着狡黠的大眼睛,笑面如花,唇色因失血而显得苍白。

    正是这一抹苍白,淡去了她现代灵魂的某种强势,显得楚楚可怜。

    百里千寻也正是因为这一抹苍白,飞身过去将她抱至床榻,以医生对待病人的口吻责备道:“你痛得还不够吗?”语气里,有着宠溺和关怀。

    陆漫漫经这一提醒,立时皱起小脸,扮痛苦状:“痛得快要死了,但起码,我也是香着死去的。”

    百里千寻的确是闻到了她身体的清香,没来由的想起昨夜替她将残箭拔出,当时血不断涌出,注意力全部都在伤口上,但是柔软的触感与腻白的肌肤还是被他深刻记住了。

    不可能忽略掉,那几乎是一种本能,男人的本能。

    …本书新开,极缺鲜花,请不吝鲜花、收藏

第十章、感觉

    烛光摇曳得闪闪烁烁。

    吃过饭,陆漫漫无聊地半靠着床榻,和百里千寻有一搭没一搭地胡扯。正常来讲,晚饭过后,应该散散步,然后边看电视边聊qq,嘻嘻哈哈地听网友们胡天海地。

    可是这里,什么都没有。日子可怎么过?没有电灯,没有电脑,没有电视,要啥啥没有。她不禁长吁短叹没个完,哼哼唧唧半天。

    百里千寻不由得十分怀疑:“你这三年到底是怎么过来的?”

    “唉,别说了,这三年,日子难过得要死,男朋友跑了,我又做化疗……啊,你不明白化疗,医生,啊,你不明白医生,就是大夫,不对,就是郎中,哦,对,想起来了,你们叫御医,总之就熟悉这些人了。”她语无论次地数落:“躺在床上,看太阳慢慢升起,然后又看太阳慢慢落下,黑夜之后,不知道还能不能看到第二天的太阳升起,周而复始……”

    她说的三年,和他问的三年,不是同一回事,但那种哀愁的情绪应该是一样的。

    百里千寻恍然大悟,怪不得变化这么大。如一只金丝雀,纵身飞出鸟笼,翱翔在广阔天地。所以她要跟他走,死都要跟他走,绝不留在梨花宫当她的梨花皇后。

    纵使沦落天涯,也不要所谓的荣华。

    他笑起来:“路漫漫,你真行,为了自由,把我搭进去了。”这是他第一次叫路漫漫,觉得很好听,既不会唐突,也不至于整天叫“皇后娘娘”来得惊悚。

    陆漫漫听到百里千寻这样说话,蓦地明白,他误会了她的话。他以为她是为了自由才离开玄夜,离开皇宫,显然,错得离谱。

    她兴奋的情绪一旦被调动起来,九头牛都拉不住:“你说的那个意思,我们那里有首诗是这么写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她说完,哈哈大笑,一如当初,在病房里,和病友调侃嘻笑。很不幸,大笑的时候扯到了胸口的伤,痛得她直翻白眼。

    百里千寻听得懂就怪了,最近听到了她许多鸟语,已经不会像初次那么惊诧:“你要是听到下面这个消息,估计就不会这么高兴了。”他一直在考虑要不要把这消息告诉她。

    “你说吧。”陆漫漫捂着胸口作痛苦状:“天塌下来,不是还有你个高的顶着吗?”她大气地挥挥手,很无所谓。

    “连郑两家诛连九族,后日行刑。”百里千寻尽量语气平缓。玄夜以雷霆万钧之势,将禁卫军、羽林军控制在手,一夜之间,便将把持朝政的连郑两家扳倒,用的借口当然是梨花皇后私通护卫,令得朝堂中原先支持连郑两家的官员也纷纷倒戈。

    欺君之罪,谁敢上前为两家申辩?更何况,两家树敌太多,早就为众人不满,此时皇上大手笔,真是大快人心。

    玄夜策划得太久,滴水不漏。他作为太子之时,连郑两家便是其后盾。登基后处处受制于连郑两家,就连册封皇后,也被干预得毫无商量的余地。

    陆漫漫脸上没有一丝悲色,倒是问了一个令百里千寻纳闷的问题:“连郑两家,算忠臣还是奸臣?”她纯属八卦,心想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5) 踩(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