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姥爷是盗墓贼-第7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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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面前,只要他能指点一二,我们定能寻到那古墓!这点小钱都是小意思呀!”常小曼劝他说。
无双给他们俩分配的工作很恰当,这一男一女干活搭配真的不累,彼此相互照应,互补缺陷。更重要的是,谁也驾驭不了马程峰这头倔驴,唯独他这个大仇人的话他能听进去。
“我真服了你了,好好好,我听你的,可丹东太远了。你一个姑娘家的去,我不放心。算了,既然他想吃熊掌我就去给他弄新鲜的。”
“新鲜的?这东西还有新鲜的?”
马程峰告诉常小曼,刚才在上山的时候,他已经观察了附近草丛,发现有熊瞎子出没的痕迹。有一棵老树上挂着一个野蜂窝,树干上全都是熊抓挠过的痕迹,想必,最近有头黑瞎子爬上去找蜂蜜了。
1974。第1974章 马程峰的童年(1)
“啊?你要去抓熊瞎子?马程峰,咱俩到底谁疯了呀?”常小曼这辈子都没听过如此疯狂的话。一个一米七十多的半大孩子,要活捉一头野生熊瞎子?别说他了,就算是美帝的那些拳王也打不死熊瞎子呀!他这明明是去送死!
“我疯什么呀?这不是为表诚心吗?你等着吧,我马程峰从来不说大话!我一会儿就回来,不过你最好祈祷,这个臭老道真的能帮到咱俩,要不然……我杀了黑瞎子,第二个就杀他!哼!”马程峰多尖啊,心里也琢磨明白了,这老道就是故意折腾他!考验他!
他抽出匕首,几步就窜了出去,很快,马程峰的身影消失在了荒野枯草之中不见了踪影。
马程峰从小浪迹江湖,没有什么人教他本领,全都要靠他自己领悟,有的时候饿坏了,难免偷鸡摸狗,可如果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你就得自己想法子,要不然就得饿死。
山里啥玩应没有啊?那时候又没有多少旅游开发,山是山水是水,山里的水是甜的,空气是香的。那些小动物随处可见。
马程峰就练出了一门徒手搏狼的功夫,这功夫对付大多数动物都行,可要说抓熊瞎子,他可没多大把握。但有一点,至少抓不住熊瞎子他不至于送命,再不济他跑的快呀,几下子蹿上树熊瞎子拿他也没啥招。
他在荒野间用那敏锐的嗅觉捕捉着黑瞎子留下的气息,顺着那股骚臭味一步步寻找着。凤凰山不小,山里边啥动物都有,时而还会出现几头结伴的野鹿出来觅食。他的脚步很轻盈,弓着腰就跟只猫儿似的。他趴在荒草丛中,最终把范围缩小到了这片林子。
熊瞎子这种东西有些习性很像狗,喜欢用自己的尿液气味划分地盘,马程峰最后把范围缩小到了这最后几百米范围内。不过,这是一片荒林,并没有山洞,一般熊都喜欢穴居,没有山洞,难道他挖个地洞钻进去睡?
正在马程峰犹豫之际,就见面前那几头鹿好像是受到了惊吓一般,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然后撒腿就跑。可它们身后还是林子,什么都没有。动物的五感很强,比人类不知强多少倍。它们肯定是感觉到危险来临才会逃跑。而在这种荒山野林中,除了狼就是黑瞎子对它们有威胁了。
林子里有棵老树,刚才还没等进来时候马程峰就注意到了,这棵老树的树身很粗,估算起来,五个人能不能合围住都说不定。这是棵老榆木树,榆木年头久的不多见,榆木脆,长些年头后树身就会开裂,又或许赶上哪一年大旱或者涝了,那成活率都不高。
老榆木的枝头遮天蔽日,头顶上一束阳光都射不下来,马程峰眯着眼睛往树下看了看。
树下犹如黑夜一般,虽说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吧,但正常在这这种遮云蔽日的老树下视觉能力也会极度退化。马程峰跟普通人不同,他拥有一双夜视眼,小时候,他爷爷第一次见他的面,就夸了一句:“好一身贼骨!”
平常哪有自己爷爷这么夸孙子的,可这句话却是对马程峰最大的认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孩子会打洞,马二爷之后必然是个贼道高手,这孩子自打出生就异于常人。
听说程峰母亲怀胎整整12个月才诞下他,接生婆都吓坏了,还以为要一尸两命呢。好在,半夜时分,随着天上一颗流星划过,马程峰诞生了。更诡异的是,这孩子出生不哭反笑。一般孩子出了娘胎哇哇啼哭。不哭的孩子极少,万分之一的几率,不哭可不是好事,说明娘胎中的东西堵在了孩子喉咙里边。
有经验的接生婆都会倒提起孩子,照着屁股使劲儿派两巴掌,孩子疼了,再加上脑袋朝下,哇地一声就哭了出来,堵在喉咙里的东西自然就吐出来了。要不然活不了。
话说马程峰就不哭,这可不是因为他喉咙堵住了什么东西,而是他不想哭,就是不想哭。不哭就罢了,他反而眯着小眼睛咯咯咯地笑着,一双粉嫩的小手在半空中兴奋地挥舞着。
把那老接生婆都看傻了,接生了一辈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可还从没遇上过这样的孩子呢。她愣了会儿,恭喜马家喜得贵子,然后讨了红包后匆匆离去。一出门不要紧,借着月光一瞅,手上好像少了啥东西,再一瞅,那祖传的大金镏子丢了。
她来的时候记得很清楚,金镏子还在手指上呢,刚才给程峰他娘节省的时候擦了擦汗,依旧在手指上,啥时候没的呢?是不是掉哪了?
她整回忆着呢,却见马家门口站着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和尚,老和尚就问说:“弥陀佛,施主可是丢了啥呀?”书中暗表,这老和尚就是承德普慈大师。
那时候人都迷信,乡下人有三不得罪,一是和尚,二是道士,三是官宦。老接生婆就说我手上的金镏子丢了。
“呵呵……好一个贼星降世呀!无妨无妨,老僧去给你讨要回来。”说着话普慈大师手持金禅杖就朝院里走去。
您说巧不巧,刚才下生时候马程峰不哭反笑,抿着小嘴乐的可高兴了。这回,普慈老僧刚前脚迈步进了马家院子,屋里边立刻传来小孩撕心裂肺的哭嚎,哭的那才叫一个惨字了得!
普慈大师笑了笑,说也罢,看来老僧注定与这贼星无缘,你去吧,你那金镏子就在孩子手上呢。
老接生婆半信半疑,再次推门而入,程峰奶奶以为给的红包少呢,迎上来问她,她说我能不能看看孩子的手?
马程峰正在他娘怀里啼哭,两个小手舞弄着,再仔细一瞅,右手上可不是金光闪闪的嘛?这要是一般人瞅见了,还得以为孩子从娘肚子里下生自带装备呢!
老接生婆找回自己的金镏子又惊又喜,这咱先不说。
马程峰的童年可是极具传奇色彩的,出生那日承德高僧普慈大师登门拜访。百天那日阴阳玄道拜访。满岁那天鬼手贼王马二爷归乡为他起名程峰。
1975。第1975章 马程峰的童年(2)
一岁多的小孩,有的都不会说话呢,这马程峰多厉害,家人睡着后,屋里边黑灯瞎火的,孩子躺在炕上,等着一双幽绿的小眼睛,能在半空中把飞过的蚊子捏死,您说厉害不?
二爷归乡是后半夜回来的,连门也不敲,直接推门而入,屋里头,程峰奶奶正背对着门给孩子煮粥喝。门被推开的那一刻,一股凉意吹入,那感觉就跟二十四年前一模一样。老太太没有转身,定定地站在那里,她的身体在微微颤抖着,外边的凉气嗖嗖地往屋里钻,还有……还有他身上的那股味。
男人身上是啥味?大多数男人味指的是汗臭味烟味,而马二爷身上的确实贼味,浓郁的贼味儿!
二爷站在门外没敢进来,二十多年没回来过了。老贼王这辈子都没有家的概念,他属于江湖!二十年前,那个如花似玉的******如今早已被苦难的生活折磨成了老妪,她微微驼背,两鬓半百,身材严重发福,可她依旧是她,自己这辈子唯一爱国的女人。马二爷这辈子行侠仗义豪气云天,喜好结交江湖朋友,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谁的事,但如果非说她有什么事问心有愧的话,那就是愧对这个乡下女人。她为自己生下了儿子,操劳半辈子,如今又要伺候自己的孙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可他不能带她走,自己是贼!
“还知道有这个家?”她背对着自己最爱的男人,冷冰冰问道。
“哦,呵呵……呵呵……”二爷无奈的干笑着。
“外边冷,你不怕冷我大孙子还怕冷呢,进来吧!”程峰奶奶低着头,故意不看他,走到门口把他让进来,然后反手关了门。
“住嘛?”她端来一杯热水递给二爷。
“不了,一会儿就走,一会儿就走。”
“孩子在炕上,去看看吧,我去给你炒个菜。”并不是说乡下女人多勤快,而是他难得回家一次,至少他是她爷们,一个女人决不能让自己爷们饿着肚子走。
“不用,我先看看孩子。”
马二爷坐在炕沿上,掀开被子,马程峰刚才睡的好好的,可能是感觉到了自己的至亲到来,突然睁开了眼睛。他的眼睛很亮,这种亮可绝非是形容谁眼睛传神好看的亮,而是泛着贼光。
马二爷笑了笑,说不愧是我鬼手贼王的亲孙子。当即起名“程峰!”
然后用一双大手捏便程峰浑身上下的每一寸骨头,这孩子的骨头很软,微微一用力,骨头就会向体内收缩。这说明他具备练缩骨功的天赋。
“听说玄道和普慈大师都来看过程峰了?”他抱起孙子欢喜地在他脸上亲了一大口问。
“我可不人啥普慈,啥玄道的,我就是个妇道人家,每天苦等着我男人回家,不像你们这些江湖高人,哼哼……有家不回非,撇家舍业的在外边吃香的喝辣的!”老太太出言讽刺他说。
“湘云,有些事我不想跟你解释,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你好,为这个家好。我来问你,是不是普慈大师和玄道都想收我孙子为徒?”
马二爷是个很传统的人,虽然激灵,可他不坏,对这个发妻没有什么二心,在外边也从来没有沾花惹草。
二爷这辈子偷的东西可不少,只有你想不到的,就没他没偷过的。盗命,盗运,盗气,他是无所不能无所不会。
盗门别看都是贼匪,但是这些贼匪也有自己圈子内的权势和地位。比如,普通的贼,老百姓不总说嘛,小贼小贼的?就说的是最普通偷钱包的那种。还有翻墙跃户的,那叫飞贼。还有什么专偷大姑娘的采花贼。还有养猫,靠身姿矫健的猫儿为他行盗的,那叫贼猫。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虽说贼盗属外八行,可这理儿也照样实用。当贼当到二爷这个地步那就是贼头子,贼祖宗了。这儿也有个称谓叫“鬼盗”!
但凡到了鬼盗这个高度的贼,偷东西太多了,那是损阴德的,是不得好死的,死后下了地狱都要受尽磨难。只要靠近他跟他扯上关系的人都不得好下场。一家人是要平分孽债的。
(二爷和小程峰这段我多磨叽点,因为马程峰是个极具传奇色彩的人物,他的戏份甚至不比无双少,咱有必要交代清楚他的身世。)
马二爷是黑龙屯马家的远亲,另一支子了,这支子马家命不好。传到了马老二这一代是要绝户的。按迷信的说法,先祖做了啥缺德事,报应都到自己子孙头上了。
马老二小时候那才叫一个点背,就差喝凉水噎死了。家里穷的叮当响,病的病死的死,走的走,最后,十二岁的马程峰把家里能卖的全都卖了,好不容易有点钱想做点小买卖,怎奈世事难料,小鬼子这时候进来了,把他那点盘缠全都给抢光了,而且还挨了一枪子,差点小命丢了。
俗话说,人穷志短,你穷的连饭都吃不上了,还谈啥爱国?谈啥道义?谈啥尊严?
马二爷当时就是被逼上梁山的,这老小子一身贼骨,腿脚又麻利。有的时候你不得不信命,啥人干啥活。马老二自从进入江湖,别看是个新手,可却从未失手被擒过。后来,越偷越大,越偷这功夫就越好,总算是在江湖上混出了点名声。
再后来,偷了一个大少爷的钱,十块现大洋,老贼王拿着十块大洋还没等花呢,走到酒楼门口一摸身上,刚偷的那十块现大洋没了,而且,自己兜里原本剩下的那沓子银票也没了。他这个气呀!当贼的反倒是被贼给偷了。
按理说自己本领已经很厉害了,算是业内精英人士了,怎么被人偷都没有察觉呢。
“哎?爷们,找啥呢?”身后,一个爽朗的声音吆喝住了他。
他回头一瞅,身后一个比自己略大几岁的富家公子哥正朝自己笑着呢。他一只手拖着十块现大洋,另一只手捏着那沓子银票朝他嘚瑟着。这些全都是马二爷丢的!
1976。第1976章 马程峰的童年(3)
“你……你是何人?”马二爷诧异地问道。
这搁一般人可就拳脚相加了,可马二爷浪迹江湖这么多年,人也学的圆滑了不少。一看便知此人功夫不在自己之下,要不然也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从他鬼手贼王身上偷走东西了,真动起手来,自己未必是他的对手。
那人笑着说了三个字“贼祖宗!”
江湖上什么人敢自称是贼祖宗?那自然是正统的盗门魁首敢以此自居!马二爷一愣,眼睛转了一圈,当即单膝跪地双手抱拳。他很会察言观色。当代魁首乃是吴功耀,显然,吴功耀没有这么年轻,如果不是吴功耀,那便是吴功耀的大儿子,少魁主了!
当贼的,一辈子最大的梦想不是说能偷多少东西,得多少金银,而是能够拜在东北盗门麾下,而是能在常胜山上的豪侠阁中插下自己的香头!二爷再厉害也就是个江湖上的小贼而已,若没有盗门的庇护和认可那也是个野贼!迟早被擒!
“在下辽西马老二,不知得罪了少魁主,还请少魁主大人不记小人过放我一马吧!”
“嘿嘿……马老二呀,马老二,你这小贼腿脚真是麻利,还得老哥从辽西追到松江,我告诉你,我就是来找你的!怎么样,跟我回常胜山不?”董三立坚毅的眼神根本不容许他拒绝。
“我?您是说我可以拜在盗门麾下?”马老二这辈子有两个时刻是最幸福的,一个是第一次见到董三立,另一个是第一次看到自己的宝贝孙子马程峰。
“敢问少魁主,如果老二拒绝呢?”他想探探董三立的口风。
“呵呵呵……那我就杀了你!”董三立从腰中拽出了那把日本镜面盒子对准了他的脑门。
“老二恭敬不如从命!今后,您就是我大哥!亲大哥,您让我往东我不敢往西!为您马首是瞻!”马老二这句话可不是拍马屁。他这辈子对得起董三立的伯乐之恩,对董三立是忠心耿耿!
二人不打不相识,董三立早就欣赏他的本领了,当即与他拜了把子,结金兰之交。
董家与马家之间的交情那要追溯到前朝,按马家的辈分算起,马老二比董三立小一辈,董爷是他叔叔那辈儿的。可二人年纪相差不多,又拜了把子了,所以这层关系可就很微妙了。
你看,回到常胜山,马二爷见了马福祥和马四海都要叫叔叔大爷的,董三立又是他俩的大师兄,又是马二爷的拜把子大哥。这辈分可咋算?所以呀,以前总说盗门第二代四个师兄弟,其实这话不严谨,还要加上一个鬼手贼王马老二。
再后来,一次跟日军的战役中,马老二为了掩护大哥撤退中了一枪险些丢了性命。回到山寨后,吴功耀为了报答他,教了他盗门绝学搓骨手。
吴功耀和莫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