谜案追凶-第19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勰降胤窖哺в腥ㄓ惺疲堑胤窖哺囱鄄龌Р可惺橛星⒐げ可惺橛杏退⒗舨可惺橛腥ā⒈可惺橛斜T诠俪〉燃逗推芳睹挥兄拔裰匾缫桓稣迤返难铮葜鸵桓稣返哪希┕蛹嗉谰疲淙坏燃恫灰谎蔷允茄铮葜腥ㄓ惺朴钟星勰降媚希┕蛹嗉谰葡虢抵叭サ闭飧鲅铮葜5诹堆妹啪褪歉鞯氐南匮茫す偈侵亍T诔⒖蠢聪匮檬枪易罨愕难妹牛偻戮筒皇枪倥苫沽恕�
一般来说县衙设立长官一名,官方称呼是知县或者县令,老百姓一般叫县太爷。县衙内部管知县叫大老爷或者太爷,也有一些亲信一直叫知县老爷。这么称呼知县的亲信一般是知县聘请的师爷或者手下,表示知县才是他们的主人。知县的职能相当于现在的县委书记兼任县长,有时候兼任法院院长和审判庭庭长。主管一个县的刑事、民生、财政、税收等等事务。可以说是对全县负责,当然有责任的时候首当其冲的也是知县。知县之下是县丞,县丞顾名思义就是辅助知县管理好县衙的二号人物。一般情况下知县和县丞的关系都不是很融洽,相互之间只有表面上的客气。设立县丞的主要目的不光光是辅助知县,更多的情况下是制约知县的权限,让知县不敢在管辖地区肆意胡作非为。县丞相当于现在的县委副书记兼常务副县长,县纪委书记。他不但有在知县不在的时候代知县处理公务的权力,而且有独立审判罪犯的权力。一般情况下县衙除了知县之外,只有县丞才有权利升堂审判罪犯,这就是知县和县丞的最大特权。在县丞之下是“典吏”,一般来说典吏可有可无,但是一般比较大的县衙设立了典吏这一个职务。典吏的主要作用是协助知县和县丞处理好后勤,负责衙门内部的人员安排的人。相当于现在县委组织部长兼主管人事的副县长。要是不设立典吏的话,这个权利在比较得势的知县或者县丞手里。典吏之下是典史,典史负责县里的治安和武装力量的管理。相当于现在县人武部部长兼县政法委书记。典史之下是文案,文案是负责县衙文件处理的长官,协助知县和县丞发布公文、做好升堂前的准备、制定审判结果的人,相当于现在县委秘书长兼任县委办公室主任。文案下设六房,按照中央六部布置,分别是礼房、吏房、刑房、户房、工房和兵房。礼房负责全县读书人的功名登记和发放、管理,还有外地官员的迎来送往。负责教育的长官叫教谕,负责官员迎来送来的长官叫驿丞。吏房是管理县衙内部人员造册和工钱发放的地方,任免内部人员、奖罚衙门工作人员是他们的职责。吏房的长官叫吏办,又叫吏书办。刑房是负责案件整理和升堂前准备工作的地方,也是全县罪犯名册和过往案件存放的地方。长官叫刑办或者刑书办。户房管理着全县的户籍和县衙历年来的收支账目,还管理着县衙几个官方仓库。负责春秋两季税收收缴和县衙的日常支出。长官叫户办或者户书办。工房负责全县重要的工程建造和维修,还有河道清理和衙门的整修。一般很少直接付钱请人干活,不是调动罪犯干活,就是要求治下老百姓服劳役。长官叫工办或者工书办。兵房的责任是协调地方和军队之间的关系,负责每年给军营的物资发放和运送。长官叫兵办或者兵书办。文案之下是捕头,负责全县的刑事案件,相当于现在的县公安局局长。捕头之下是典狱,负责县衙罪犯的关押和审讯,协助知县和县丞给罪犯定罪。相当于现在的县监狱监狱长兼任县检察院检察长助理。典狱之下就是各书办,以及各书办的助理代书办,再往下就是三班衙役和衙门的下人。
第十四回 圣婴大王十四
所谓的三班衙役,其实并不一定是三班,有可能是二种,更可能是四五种衙役。只不过这个名词早在汉朝就有了,就这么延续了下来,谁都懒得改名词而已。所谓的三班衙役,在汉唐时期是这么分的。第一班叫“亲随”,意思是跟在长官身边的衙役。他们负责长官的安全和仪仗,也负责充当升堂时的站班。第二班叫“拿人”,顾名思义就是负责抓人,抓的就是罪犯或者是刁民。在当时官员很有特权,一旦看某个老百姓不顺眼,就说这个人是刁民,就可以不经过审讯直接抓起来关进大牢里面。所谓的刁民就是不服从管教,企图或者已经开始对抗朝廷的老百姓。这种不服从管教的人,是朝廷最不愿意看见的人,一般情况下为了杀一儆百,朝廷默许地方官员从重从严处理这种人。所以这种“拿人”的衙役,老百姓最害怕,生怕自己被这些人抓住了,到时候说也说不清楚。第三班叫“狱卒”,就是审讯和看管罪犯的衙役。他们对付所谓的犯罪嫌疑人很有一套,保证可以问出所有想要的答应。经过他们“调教”出来的罪犯,不但一个个乖乖的,而且什么都会承认,就算要他们说母猪会上树,他们是他们的老子生下来的,他们也一定会同意。就这样历朝历代所谓的“证词”就有了,所谓的罪犯也罪名成立了,官员们一个个因为破案得力升官的升官,发财的发财。而无辜的老百姓被当成罪犯,杀头的杀头,坐牢的坐牢,弄得妻离子散、苦不堪言。
到了后来三班衙役发生了变化,主要是因为责任越来越重,职能细化后人手严重不足。到了明朝的时候,所谓的三班衙役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所谓三班衙役。虽然名以上还是三班衙役,但是人数和职能上有了很大的区别。第一班还是“亲随”,主要负责县衙长官和其他官员的安全。也负责县衙内部的守卫和巡逻。但是他们是三班衙役中人数最少的一种,一般没有什么真材实料,只要可以吓唬老百姓就可以了。第二班“拿人”,职能扩大了不少。不光要负责抓罪犯,还要负责看管罪犯、巡逻治安、调解小纠纷、升堂站班等等。其实这一班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衙役捕快,负责维护全县治安和公检法。这一班的长官有三人,一个是负责治安和抓捕的捕头,一个是负责审讯和看管犯人的典狱,还有一个是站班的班头。所谓的“站班”,就是指大人升堂时两边站着的衙役。他们不但是代表朝廷的威仪,更是升堂官员的直接手下,执行着大人的各项号令,相当于现在法院的法警。班头是这些站班的首领,也是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人。一般有些本事的人都会贿赂到这个班头,班头在大堂上不但可以左右大人的审判,而且可以控制受刑人的伤害轻重。只要钱给够了,就算堂上长官下令重打五十大板,罪犯也只会伤到皮肉而已。要是钱不给够,或者是有人故意买通的话,就算只是打五板十板,也能让受刑人终生残疾甚至于一命呜呼,这就是站班的衙役的手段和本事。第三班叫“役班”,意思是负责收税和拉壮丁的衙役。这些人负责协助户办的人,在乡下收税和拉人服劳役。他们也有自己的本事,第一种本事就是多拿多要。到了乡下他们就是朝廷和衙门的代表,不但态度蛮横无理,而且要白吃白喝。不但要吃好喝好,还要白拿老百姓的东西。要是不给的话,他们轻者对老百姓拳打脚踢,重者诬陷当地老百姓抗税不交,这是要抓起来坐牢的大罪。第二种本事就是“三大”,脚大、斛大、称大。所谓的脚大意思是衙役们的脚有力,一脚踢出去特别使劲。朝廷收税分两种,第一种是收人头税,需要老百姓按自己家的人口收税,交的是真金白银,需要现钱交纳。第二种是春秋两季的粮税,需要用粮食上缴。交粮食的时候,要把粮食放进官方指定的斛里面称重。衙役们总是把粮食倒得满满的,掉在地上的还有冒尖的粮食都要充公。这还不算完,倒满了的斛还要狠狠地踢上一脚,洒出来的粮食也算公家的。不够满的话还要老百姓继续往斛里倒粮食,然后倒得满满的时候又踢上一脚。反复几次折腾之后,才给大家正式称重。洒在地上的粮食,就是他们私下的劳动成果了。所谓的斛大,就是指他们私下修改官方的收粮工具,把斛暗中做大了,导致老百姓吃亏不少。但凡有老百姓怀疑斛的大小的时候,他们就会以怀疑朝廷,企图煽|动老百姓抗税为由把对方抓起来,逼得大家对此敢怒不敢言。所谓的称大,就是在秤砣上做文章。大多数的衙门收税的时候都有好几套秤砣。收粮的时候用大秤砣代替规定的较小的秤砣,这样一来老百姓要多交不少的税粮。加上前面的脚大和斛大,每年老百姓至少要多交近三成的税粮,这已经成为了一个惯例。当老百姓交纳人头税的时候,衙役们就以老百姓手里的铜钱不好收为理由,要老百姓换成碎银交纳人头税。兑换铜钱的钱庄和衙役们已经串通好了,不但在兑换的时候白银成色上有问题,而且擅自改动铜钱和白银的比例。一般来说官方的规定兑换价格是一两上等白银兑换二千文铜钱。可是到了真的兑换的时候,钱庄开出的价格一般都是一两银子兑换二千五到三千文铜钱。老百姓是敢怒不敢言,只好吃了这个亏。但是兑换来的银子不是上等白银,衙役们说要“折色”,也就是说要打折。成色好一点的**折,成点差一点的七八折,甚至于有的银子说只有五成,就是说要打五折。再加上衙役在称银子的秤砣上也做了手脚,换上了较轻的秤砣,明明一斤的银子称起来不到十二两,足足少了四分之一。古代一斤十六两,“半斤八两”的成语就是这么来的。衙役们把老百姓的铜钱用官方的标准价格兑换成白银,再从商家用上等白银兑换成成色不足的次等白银,再把这些次等白银当做官方白银兑换给老百姓,这样一来一去每年几乎可以赚一倍的钱。朝廷不吃亏,衙门也不吃亏,衙役们当然也不会吃亏,吃亏的只有老百姓。每一年老百姓要上交比名义要缴纳多出近一倍的实际粮钱税收,当是苦不堪言了。一旦遇上灾荒或者新官上任的话,老百姓的日子就更加难过了。怪不得老百姓视地方衙门犹如仇人,恨不得咬死这些官员和衙役。
三班衙役不但是衙门的门面,更是衙门的爪牙和工具。要是没有了这些衙役,老百姓不会害怕地方衙门,不会怕当官的人。为了震慑地方老百姓,为了大家的安全和威严,绝大多数的官员只好任由衙役欺压当地老百姓。比起愤怒的老百姓和大家的不理智,官员们只好纵容手下人胡作非为。明明知道这些衙役仗势欺人,利用机会盘剥老百姓的财产,但是官员们只好当做不知道。因为他们知道手下人要是不捞够的话,就会不干或者消极怠工,不配合的话衙门就会治安混乱,完不成上级交代的人物,这样的话自己就会前途不保。就这样一些本来善良忠厚的读书人,当上地方官不久就变得随波逐流,渐渐地学坏,甚至于成为了一个贪官。所以官场就是一个大熔炉,把一个个本来好好的有为青年,变成了一个个唯利是图的贪官。这种官员比比皆是,几乎遍布了全国各地每一个衙门,老百姓怎么能够不仇视衙门呢?要想改变这种情况,只有彻底改变衙门内部的风气,把这些蛀虫全部赶走,或许才有可能有所改善。但是哪一个官员有这么大的勇气和精力这么做?又能坚持多久呢?说不定风气没有改变,这个官员不是被大家赶走了,就是被人暗杀了。这种事情不是没有过,也不是没有人这么干过。总有一些自以为是的人,或者是木头疙瘩不听招呼,不明白其中的道理,最后不是被杀就是被罢黜。一些人甚至于到了阴间或者回家吃老米的时候,还是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误。
第十五回 圣婴大王十五
大兴县县衙作为特殊县,不但级别高而且人员也配备完整。地方衙门和军队不一样,军队的人数总是造册的多,实际人数少,将领们就是靠“吃空饷”和“喝兵血”拿一点外快的。衙门却不一样,实际人数总是超出上面规定的人数。因为么一个衙门都存在着工作重人手不够的问题。特别是到了收税和重大节庆的时候,几乎每一个衙门都会缺人。所以许多的地方官员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尽量多聘用临时人员。第一,临时人员的薪水比正式人员便宜不少。一般来说一个正式人员一年的薪水米粮可以请两到三个临时人员做一年事情。第二,因为是临时人员,随时有可能会被长官辞退,所以便于长官管理手下。第三,临时人员为了转正,就会卖力干活,甚至于超额完成任务。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她们的潜力,为衙门办更多更好的事情。第四,因为是临时的,他们为了自己的饭碗,就会彻底听从长官的的命令,甚至于事事为长官考虑。这种人很容易控制,容易成为长官的亲信手下。将来长官调任的时候,可以根据这些人的能力和忠心程度决定是不是要带他们一起走。时间久了这些人不但是长官们的亲信手下,更会使长官的得力干将。为此几乎每一个衙门都会聘请许多的临时人员,不但可以节省一大笔开支,而且便于掌管管理手下。大兴县县衙也是这样,实际县衙人数中近六成是聘用的临时人员。大兴县县衙名册上有一百七十三名官吏,其实整个县衙有三百八十七名官吏,领着大兴县县衙的粮米过日子。
除了有品级的官员和重要职务,需要上报上级顺天府造册登记之外,只有一些特殊职业是正式大兴县县衙在册正式官方人员。因为明朝是使用武力夺取的天下,所以早在开国初期就规定不准老百姓私下使用攻击性武器。虽然有一些读书人,喜欢佩戴武器装出一副文武兼备的样子,其实真正敢拿着武器上街的人并不多。除了军队的将士可以佩戴正式武器之外,只有衙门的捕快和一些衙役可以携带武器。一般的民间势力,使用和携带武器有相当严格的限制。例如镖局的镖师携带武器需要当地衙门开具许可证,一些看家护院的保镖也需要,除此之外就是非法的,官方有权利抓人并没收武器。衙门配备的武器有三种,第一种捕快一般配发铁尺和锁链,便于他们抓捕罪犯。第二种捕头或者有地位的官员配发腰刀,便于他们和比较凶狠的罪犯交手。第三种是一般的衙役,一般多是齐眉的水火棍。所谓的水火棍又叫齐眉棍,只不过官方的齐眉棍是黑色和红色相间的,有一个特殊的官名叫水火棍。这种棍子一半是中间黑色,两端红色,两种颜色各占棍子一半,不多也不少。在古代红色代表火,黑色代表水,所以这种棍子才有了水火棍这个名词。一些人给这个棍子定下了一个含义,就是“水火无情”。意思有两层,第一层的意思是警告使用的人,你是代表着朝廷,需要绝对的大公无私。第二层的意思是告诉使用者,棍子是死的,你这个你是活的,不能对犯人下死手,要注意一定的分寸。要有一点同情心和爱心,不能造成太多的罪孽。可是这种水火棍成为了衙役的帮凶,衙役们拿着它肆意地欺负老百姓。老百姓对这种水火棍恨之入骨,甚至于有人天真的以为偷光了水火棍,毁了水火棍就可以得到幸福。一些衙役整天带着水火棍,不但白吃白喝而且欺男霸女,有人要钱的时候,衙役们都会把水火棍往上一递,就没有人敢收钱了。因为从他有明文规定,水火棍只有衙门里的衙役可以使用,老百姓要是擅自使用水火棍的话,就是对抗官府,这是造反的罪名。因为腰刀、铁尺和水火棍不是一般的人可以使用的,所以使用的人必须是官方身份,所以要登记在册。
大兴县知县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