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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7章

毓秀-第3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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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一大把年纪快死的人了,饿死冻死也不亏,这回朝廷赈济,让我们住这坑洞,其他人还犹豫来着,我二话不说就卷了草席过来,还犹豫个什么,再差,难道还能差过坐着等死?”

    老头儿的话不少,旁边的老太太却是一声不吭,神情麻木,盯着手里一个缺了一小块儿的碗发愣。

    红尘看了看,老太太衣服很脏,脸上头上都是灰尘,但是不像一般穷苦人家,面孔圆润,耳朵上还有三个耳洞。

    大周朝这边,富贵人家才打这么多耳洞,穷苦人家的女孩子不打的都有很大,最多也就打一个。

    红尘自己就是一个耳洞,小时候打的,当年入了夏家大门之后,她也没再去打。

    那老头儿看了一眼,小声道:“惨啊,脑子都不清楚了,好像是弄丢了自己的孙子,整个人迷迷糊糊的。”

    话虽如此,老头儿脸上却有一点儿不以为然。

    眼下卖儿卖女的不知道有多少,没易子而食,就够慈祥的,不就丢了个孩子,难道就活不下去了?

    林旭忽然过来,握住红尘的手,低声道:“老太太有点儿眼熟。”

    红尘愣了下,想了想,叫来一个年纪小的侍卫,让他打水给老太太洗洗脸。

    没办法,红尘这次出门,身边一个丫鬟都没带,估计回去之后罗娘几个得跳脚。

    可那帮女孩子现在个个抢手,忙得恨不得人人都是三头六臂,她哪里还舍得让她们辛苦?

    侍卫虽然是男子,可这点儿活儿还做得了,很快就给老太太收拾了下,脸上的灰尘都洗干净了,这下更能看出来,老人家一脸的福相,虽然可能饿得狠了,面有菜色,神情也有些麻木,可这气质,真不像穷苦百姓。

    如今富贵的人和穷苦人分辨起来十分容易,不用看衣衫,只看脸庞手脚就能看得一清二楚。

    这个老太太手脚细小,没有茧子,皮肤也细腻,一大把年纪了,保养得极好,一点儿老人斑都不见,也不见太多皱纹,要是穷苦人家出身,怎么可能?

    林旭仔细一看,按了按眉心:“是梅侍郎家的老太太,上个月我去梅家喝酒,刚好见过。”

    红尘愕然。

    梅侍郎?说的应该是现今工部侍郎梅若臣,这几天是听说梅若臣病得厉害,带病还上朝,陛下也没少褒奖,如今工部那边任务也不小,各地征集民夫,砍伐树木,建造房子,挖掘地坑,都缺不了他们。

    红尘记得看过资料,看到梅侍郎的时候,到还多了几分关注,实在是这人算是官场的一股清流。

    梅侍郎为人有些迂腐,别看管的是工部,却张口闭口孔孟之道,说他是个腐儒并无不妥,但他也的确持身周正。

    这人出身普通,娶一贫寒妻子,后来一路高升,对妻子却依旧体贴入微,当初有人送来美妾,他是一概不收,连皇帝有一次都开玩笑,说听闻他妻子大字不识一个,他该找个能和他诗词唱和的美妾红袖添香才是,梅侍郎笨口拙舌,没敢和天子计较,不过还是闭口不提纳妾的事儿,回家就亲自教导发妻识字,年过三十无子依旧不纳妾,后来终于生下一个孩子,儿子出生时妻子难产,他就发了话要保大人,大约是他妻子听见丈夫的话,有了力气,愣是平安生产,可惜伤了身体,以后也不能再生了。

    当时他妻子就哭着要给他纳妾,好给梅家开枝散叶,梅侍郎却说,他们梅家三代独苗,有这么一个宝贝疙瘩就算对得起祖宗,从那以后,对妻子是更好了,俸禄大部分拿出来给妻子买各种补品和药材,自己穿的袜子都是打了补丁的,有一回皇帝急召,他和几个工部的同僚急急忙忙狂奔,都跑丢了鞋子,就他露出两个大脚趾头,穿了缝缝补补的破袜子,到逗得皇帝大笑,也让梅侍郎羞得不行。

    红尘想到那些资料,叹笑:“梅侍郎是个清官,也就是有点儿真本事,才能在工部这种清水衙门里升得顺利。”

    也是这人太有特色,上达天听,那些使绊子的才很难使阴招把他给压下去。

    林旭已经吩咐人去通知梅家。

    红尘也连忙把老太太扶着出来,坐到马车上,给她拿了件儿厚衣服先凑合穿。

    那老头儿很有眼力,特别殷勤地帮忙,脸上还露出几分唏嘘:“哎哟,我就说,这老太太瞧着不像一般人呢,如今能遇见贵人,真是又福气啊。”

    红尘也乐意和这样通透的老人家聊天,就笑着问了几句老太太的情况。

    不过老头儿知道的也不多,只知道这老太太是懵懵懂懂,自己闯进来找人的,口口声声要找他孙子,人看着又老又可怜,官差就没赶人走,就地安顿下来,如今神志不清,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没多一会儿,梅侍郎携着他夫人就匆匆忙忙赶来,这两夫妇也是一脸风霜,满身的疲惫,见到母亲顾不得向林旭和红尘道谢,扑过去就嚎啕大哭。

    “娘,娘!”

    梅侍郎嗓子都是哑的。

    他夫人也哭得站不起来,“娘,不是您的错,儿媳妇我才是那扫把星,嫁进梅家以后,多少年了连个孩子都生不出来,如今好不容易生了一个,竟然也保不住,您要怪,就怪我吧,您打死我也好!”

    两个人这般嚎啕,老太太终于落了泪,抖抖索索地张嘴:“元宝,我的元宝。”

    林旭慢慢走过去,轻声细语地劝了半天,才把这一家子劝住,梅侍郎整个人都有些虚脱,有气无力,不过还是简单说了一下始末。

    半个月前,他老母亲和妻子出去施粥,儿子元宝非要跟着不可,妻子溺爱儿子,想着也不是不行,就把孩子带在了身边,没想到出去之后,也就一转眼的工夫,一个看顾不到,孩子就让人拦腰抱住给抱走了。

    老太太眼睁睁看着,拼命去追,可她腿脚不好,根本就追不上,梅夫人也头昏眼花,连喊一声都喊不出来,眼看着儿子没了踪影。

    梅侍郎一边说,忽然坐直了身体,直愣愣地看着红尘:“郡主,您是荣安郡主,咱们大周朝赫赫有名的灵师!”(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一章 诈言

    许是病急乱投医,纵然梅侍郎往年信奉子不语怪力乱神,对于灵师向来是避之不及,此时也忍不住动了心思,甚至失态地抓住红尘不放,急声道:“我听说,听说郡主擅长寻人……”

    话音未落,那边梅侍郎的母亲已经恍恍惚惚地清醒过来,扑通一声跪下,抓住红尘的裙摆嚎啕大哭:“我的元宝,元宝,求求您了,把我的元宝找回来……”

    哭得撕心裂肺,让人心惊。

    周围都是流民灾民,见过的惨痛无数,面上麻木,这会儿也不免有一丝同情。

    毕竟是京城附近,天子脚下,人们虽苦,还是勉强能过活,只要能活着,老百姓们就不乏善良。

    红尘无奈,先把老太太扶起来,沉吟了下也没敢打包票,只是简单应下,说会尽力。

    至于尽力的结果,连梅侍郎这一家子也不敢强求。

    事情已经过了半月之久,朝廷官府的力量都用尽,如今不过是心底的那一分痴念作祟,不愿意放弃罢了。

    这世道,孩子丢了哪那么容易寻回来!

    红尘肯答应帮忙,梅侍郎满心都是感激,热泪盈眶:“郡主真是个热心肠。”

    这不用他说,周围的老百姓们看向红尘的目光,都不免带出几分尊重。

    能在这种时候,出现在这样的地方,还是这般一个出落得如清风一般的贵人,怎能不是好人?

    老百姓们心性纯朴,瞧着红尘漂亮顺眼就觉得她好,不过,这回也不能算错。

    他们虽然没看见,红尘和林旭带着自家手下人,昼夜不歇,忙碌赈灾事宜,怎么算,都能被称一句恩人了。

    红尘觉得有点儿酸,见林旭也带了点儿迷离地看她,便不觉白了一眼,扯住他的胳膊,两个人一起送梅家的人回去,顺便问问那孩子丢失的情况。

    说是要找人,时间的确是隔得久了些,恐怕要费些精力。

    “我们红尘是热心肠。”

    瞧自家的姑娘凝眉苦思,林旭也笑道。

    红尘没搭理他,一回神,忽然又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时候她还是王家妇,已经忘了是怎么和王越起了争执,大约是嫌弃她满脑子蝇营狗苟,斤斤计较,御下严苛?

    王越随口就说她这人整日就知道看账本算账生意经,锱铢必较,宛如枯井,无趣的厉害。

    唔,好像王越夸赞她时,也说她心如止水来着,其实,不过是一样的意思,多少有些嫌弃她无趣!

    无趣?

    她难道生来就爱辛辛苦苦操持家业?她也喜欢风花雪月,甚至比他们那些人更向往自由自在的生活。

    可这生活,若无柴米油盐酱醋茶,哪里能高高兴兴地去风花雪月?

    王家那一家子,还总说她锱铢必较,为人严苛,心肠又冷又硬。

    可是,她攒下钱来施粥舍药,家里下人病了,她甚至连夜带着人去找大夫,这些事儿,他们难道没看在眼里?

    她的心要是也算冷,那王家上下,岂不都是冰山冰窟?

    “想什么?”

    林旭伸手在红尘头上摸下来一小片儿枯草片儿,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沾上的。

    红尘冲着他的手一吹,草片飘飘扬扬地飞出窗外。

    “没什么,快到了。”

    天外再冷,车里也暖和,隔着车窗,红尘扫了眼街面,街面上干干净净的,小商小贩也不少,可惜脸上都挂着愁绪,个个愁眉苦脸,再没有那种能说会道的机灵劲儿。

    梅家的宅子很不错。

    是个五进的大宅子,离皇宫很近,地段极好。

    不过,这宅子可不是梅侍郎买的,他那点儿俸禄,在这种地方买房,估计只能买个破败不堪的小房子。

    那是万岁爷的赏赐,好像有十几年了,虽然因为保养不太得当,略微显得有点儿古旧,却更有书香气。

    红尘一下来就四下里看了看,边看边点头。

    这宅子的风水实在好,临近皇宫,借到了一缕龙气,恰到好处,不多不少。

    “居住在这里,梅侍郎或许不会大富大贵,但一般来说,太太平平地度过一生,少灾难,少劫数,还是能做到的。而且我想,你们一家人肯定相处和谐,没有纷争。”

    梅侍郎苦笑:“我以前也觉得自己命好……”

    按说他为人木讷,又不怎么变通,在官场上根本就不可能有多大的进步,可他就这么顺顺利利,从一个八品小官,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的位置。

    工部侍郎,算得上高官显贵了,期间也不是没有遇见过各种麻烦事,都奇迹般自己就给消弭了,他甚至都没多费心。

    家里更是消停,有贤妻,有良母,就算子嗣上艰难点儿,后来不也有了宝贝儿子,此生无憾。

    “如今只要元宝能找回来,我,要我做什么都行。”

    梅侍郎看了眼迷迷瞪瞪的老母亲,又看了眼魂不守舍的妻子,“要是元宝找不到,我这个家,恐怕也……”

    他母亲的身体本来好好的,这才短短时日就虚弱到这般,他妻子本就身体不行,丢了孩子,又失了婆婆,这段时日,不知道晕死过去几回。

    要不是还牵挂儿子,牵挂老人,还有他这个男人在一边,恐怕妻子整日以泪洗面,也活不下去。

    一家人一脸凄惶,看着红尘发呆。

    红尘皱了皱眉,目光落在院子角落一棵桃树上,现在是冬日,草木枯萎,可这棵桃树到是奇怪,居然发了新芽,不光枝叶是绿的,隐隐约约还能闻到一股桃花香。

    “这棵树早就有?”

    梅侍郎心不在焉,闻言随口就道:“移栽了有几年,也不长桃子,不过花开得好,我夫人和母亲喜欢,一直就种在这儿。”

    红尘扬眉,轻轻吸了口气,叹道:“有助桃花运呢。当然,桃花运不怕,就怕桃花劫。”

    梅侍郎苦笑:“郡主开玩笑了。”

    这会儿他所有的心思都在儿子身上,也没仔细品红尘话里的意思,便是他夫人和母亲,也没精力关注什么桃花运,桃花劫。

    梅夫人大冬天满脸的虚汗,急声道:“郡主娘娘,可,可有什么线索?”

    红尘又四下看了看,柔声安慰:“还请放心,我既然来了,就不会束手不理,肯定会尽力,这样吧,请夫人先……”

    话音未落,大门洞开,外面匆匆忙忙闯进来一个人影,众人都吓了一跳。

    梅夫人看过去才松了口气:“是表妹啊,怎么这么急!”

    “呼。”

    进来的女子看起来有二十五岁左右,不算年轻了,不过还是姑娘打扮,一进院门看到红尘,目中就露出几分古怪警惕,急声道,“嫂子,我就是想看看咱们元宝找回来没有,哎,您就放心吧,我让我哥他们四处去打听,就是把京城翻个底朝天,我咱们大周朝翻个底朝天,我也把元宝平平安安给带回来。”

    梅夫人默默点头,忽然一咬牙,转头看向自家丈夫。

    梅侍郎登时皱眉道:“你别胡思乱想,咱们赶紧听听郡主说什么,郡主,您看?”

    红尘扫了那表妹一眼。

    梅侍郎连忙介绍:“这是我表妹芳丫头,以前在宫里当差,皇后娘娘仁慈,为了祈福放了人出来,她这不也出了宫,家在外地,已经没什么人了,就暂时在我们家住。”

    简单说了几句,梅家三人还是一脸殷切地瞅着红尘。

    红尘若有所思地道:“还请诸位拿一件元宝贴身的东西给我。”

    梅夫人应了一声,自己匆匆忙忙就往屋里跑。

    那芳丫头上上下下打量了红尘几眼,神色奇怪,“表哥,这是哪位贵人?”

    梅侍郎哪里有心思闲聊,心不在焉地道:“表妹不要无礼,这是荣安郡主。”

    “啊,竟然是郡主娘娘。”

    芳丫头脸上挤出一丝笑容,压低声音凑在梅侍郎耳边,“表哥,她怎么来了,你前阵子不还说,那等乱七八糟的灵师,只知道装神弄鬼糊弄朝廷,根本就是祸国殃民,这会儿你请她来作甚!”

    她说是压低声音,但其实并不很低,周围的人都听得到,到好像是故意说给红尘听的。

    梅侍郎脸上一红,又是一白,叱道:“别胡说!”

    他以前是不信这个,子不语怪力乱神嘛,但到了现在这地步,只要有一丝希望,让他信什么,他也肯。

    红尘冷眼看着芳姑娘,似笑非笑。

    那姑娘顿时觉得背脊发冷,不知不觉就转开视线,不敢和红尘对视,还向后退了一步。

    片刻工夫,梅夫人就匆匆出来,手里抓着个红绸包裹的金镯子:“这是小儿三岁时给他打的,您看看,行吗?”

    红尘接过来,解开红绸,略略皱眉。

    芳丫头一眼扫过去,低下头。

    半晌,红尘叹气:“梅夫人不要开玩笑,这镯子不可能是你们家元宝的。”

    “啊?”

    梅夫人愕然。

    红尘把镯子递回去:“这个镯子的主人应该是商户出身,是个女娃娃,可惜生来凄苦,四岁夭折而亡,镯子也非金的,而是镀金。”

    连梅侍郎都吓了一跳。

    两个人连忙凑过去仔细看,这一看才发现端倪,的确不是他们给儿子打造的那一个。

    也确实不是金子做的,乍一看很像罢了。

    他们给儿子的金镯子,什么花纹都无,只是个普通金镯子罢了,主要是雕花太浪费,他们当时虽然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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