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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3章

丐世神医-第10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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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事难料啊,世事难料。瞧,我们刚说到这一点上,异变就来了。”

    李二蛋把红酒拿在手中,和杨拓碰了一下,“为世事难料干一杯。”

    “哈哈,干一杯。”

    ……

    远方来客的速度比二蛋想象地快多了,仅仅一分钟的时间,第一个家伙就到了,不是从陆地上赶来,而是从天上赶来。

    李二蛋和杨拓抬眼朝头顶看去,赫然发现一个身上背着大翅膀的“鸟人”啊!

    不错,鸟人,就是鸟人。身上背着翅膀的人,不是鸟人,难道是人鸟吗?

    如果把这个鸟人的翅膀撇掉,剩下的部分确实是个人形,就是,就是有些丑陋罢了,脑袋瓜子是骷髅,魔鬼似的。

    杨拓脱口而出道:“吸血鬼。”

    二蛋点了点头,“不错,是吸血鬼,魔宴的一个长老,名叫克鲁尼。妈的,又来找我茬了。”

    去年年底,诗诗在迪拜被一群吸血鬼被绑架了,主谋不是别人,正是此刻扇动着翅膀在二蛋头顶上盘旋的克鲁尼长老。追本溯源的话,人家克鲁尼也不是故意绑架二蛋的女朋友汪诗诗的,而是,李二蛋在江东杀了魔宴的三个吸血鬼,人家克鲁尼才绑架汪诗诗,以把李二蛋引出来干掉的。

    前面说了,吸血鬼的第一代是该隐和莉莉丝。莉莉丝是经由上帝之手创造出来的一个美貌女子,可是她这个人最后叛变了,变成了一个魔女,成了第一代吸血鬼。该隐是亚当和夏娃的儿子,因为犯错被上帝惩罚,后来在红海与魔女莉莉丝相遇,在莉莉丝的怂恿下,学会了稀释人血,从人血中获取力量,最后也变成了一个吸血鬼。

    莉莉丝和该隐在一起相处久了,免不了日久生情。某天某月某一天,顺理成章地,两人结为了夫妻,并产下了第二代吸血鬼。第二代吸血鬼就是一个废柴组合,战斗力差强人意,远不及他们的爹妈该隐和莉莉丝。值得一说的是由第二代吸血鬼繁衍出来的第三代吸血鬼。第三代吸血鬼一共十三个,战斗力无可匹敌,手持神兵利器的话,敢于和上帝耶和华分庭抗礼。

    第三代十三个吸血鬼长大后,各自繁衍各自的种族,独霸一方,由此吸血鬼十三氏族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第三代吸血鬼太过嚣张了,吸人血来都没有度,最后连上帝看不过去了。

    上帝看不过去又如何呢?人家第三代吸血鬼十三个兄弟联起手来,完全有和上帝一决高下的实力,所以当上帝看不过去,想动粗的时候,第三代吸血鬼依旧我行我素,丝毫不怕。

    当然,邪不是胜不了正的,最终上帝还是施展伎俩把第三代吸血鬼给擒获了,压在九幽地宫之中,身体浸在滚烫的岩浆里。到现在,十三个第三代吸血鬼估计还在岩浆里洗澡呢。

    第三代吸血鬼被上帝给制服了,但是他们的子嗣并没有消失,而是化悲痛为力量,抹干眼泪,继续随着历史的脚步前进。

    十三氏族最后分成两派了,一派是避世的卡玛利拉组织,大本营在欧罗巴洲,一派是出世密党组织,大本营在美洲。两大组织为了争夺地盘,历史上没少掐架,尤其能说明这一点的是他们之间有一场持续了千年的血族圣戰。

    吸血鬼是生活在社会的阴影之中的,由于数量稀少,很少有人知道他们的存在。李二蛋之所以能和吸血鬼联系起来,主要是因为法兰西的路易家族。具体情节前面介绍地很详细了,这里不再细述。

    李二蛋杀了密党组织的三个很有地位的吸血鬼,一个领主,两个公爵,然后发生了他在迪拜和吸血鬼激战的情节。

    克鲁尼在血族中是个长老的存在,被亲王还要高一个级别。血族中战斗力最强悍的是第三代吸血鬼,但是这十三个鬼东西被压在九幽地宫之中,在滚沸的岩浆中泡澡,是死是活外界都不清楚,所以现在血族中最厉害的是第四代吸血鬼。很不好意思的,克鲁尼长老就是为数不多的第四代吸血鬼中的一个。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认为克鲁尼长老是如今地球上最厉害的吸血鬼之一了。

    克鲁尼有多厉害,李二蛋同志是领教过的。就在去年,迪拜一战,李二蛋使出了吃奶的劲还是被克鲁尼打得满地找牙,当时要不是我华夏一个世外高人玄阳子及时赶到,李二蛋已经在迪拜沙漠里化作一堆白骨了。

    克鲁尼和玄阳子交手,几个回合下来,他被玄阳子打败了,后来溜走了。

    话说,一时的失败不要紧,振作起来,二十年之后还是一条好汉。现在人家克鲁尼长老仅用半年的时间就振作起来了,寻到李二蛋的足迹,就马不停蹄的赶到德意志不莱梅州的阿什比奈乡村取李二蛋的性命。

第四十七章 要你老命

    克鲁尼长老不是单独来的,跟在后面的还有好几条吸血鬼呢,只是他的资格比较老,修炼出了翅膀,能够飞,速度就把其余的吸血鬼给甩在后面了。

    克鲁尼长老在二蛋头顶上盘旋着绕圈子,翅膀扑扇扑扇,很惬意呢。二蛋在心里不由地羡慕一声,长一双翅膀真他妈好啊!

    杨拓纵横江湖几十年,知道吸血鬼存在这个事实,也见过吸血鬼,所以此刻见到了克鲁尼长老并不觉得惊讶。

    杨拓不怕吗?

    怕?有什么好怕的?

    再说,怕,又顶个鸟用!

    李二蛋拿着啃了一半的兔肉站了起来,笑呵呵的对头顶上的克鲁尼长老说道:“老家伙,要不要来一口兔肉?”说着,二蛋把兔肉对着克鲁尼长老扔了出去,很保守的力道,并没有把兔肉当暗器用的意思。

    吸血鬼,是不吃肉的,只吸人血。当兔肉还砸到克鲁尼长老的时候,他闪身躲开了。接着,他翅膀一收,整个人垂直而降,落在二蛋前方五米处,中间隔着一堆篝火。吸血鬼是惧怕火的,所以克鲁尼长老不敢离火堆太近。

    落地之后,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克鲁尼的外表竟然快速地起了变化,十几秒后就变成了一个正常的人形模样,看起来比杨拓年轻多了,五六十岁的样子。

    不要惊奇,吸血鬼有不死之身,变老的速度慢如蜗牛,就好像时间在他们身上是停止的似的。克鲁尼长老已经活了千岁不止,现在身体还硬朗着呢。

    “李二蛋,今日你必死。”克鲁尼长老对李二蛋说道,声音带着死神的味道,异常响亮,宛如九天飘下来的魔音。

    “哈哈哈。”二蛋很嚣张的笑了,用袖子抹了一把嘴角和嘴唇在吃兔肉留下来的油脂,“想杀我李二蛋的人多了去了,一卡车都拉不完,你算老几啊?看我现在还不是活得好好地。我的命就在这里,有本事你来拿啊!”

    “上次有人帮你,不然你已经死在我的手上了。这次不知道还有谁能帮你。”克鲁尼道,说着瞅了瞅站在二蛋身边的小老头,杨拓。

    杨拓确实有些本事,修过真,练过道,但都是半吊子水平,对付一般人还可以,但是面对吸血鬼,绝对是炮灰的命。各种把式不说,仅凭速度和力气,任何一个吸血鬼都能把杨拓给甩掉八条大马路,然后踩在脚下狠虐。

    克鲁尼盯着杨拓看了一眼,仅看了一眼就粗略估计出了杨拓的战斗力。

    此老头,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杨拓丝毫不惧,腰背一挺,向克鲁尼问道:“你为什么要杀李二蛋?你们之间有什么过节吗?”

    克鲁尼道:“你又是何人?如果你不想死,现在就赶紧离开这里。否则,我的刀口不认人。”

    克鲁尼的手里拿着一把刀呢,比杀猪刀还杀猪刀,三尺多长,宽背,厚实,一看就很有分量,造型诡异可怖,整体是蝙蝠状的,刀脊上有獠牙状的锯齿纹路,刀身泛着幽暗的黑色,就像在机油中淬炼过似的,黑亮黑亮,而在黑亮之中,还有一丝丝诡异的血红色。

    杨拓很有眼力,一眼就看出了克鲁尼长老手中这把刀的不同寻常之处,很他妈的诡异,邪门。纵使他横行七大洲四大洋,见过许许多多的宝刀,但是克鲁尼手里拿的这把,他没有见过,也没听说过。

    屠刀,血族十三圣器之一,哪里是外人想见就能见到的。

    不错,克鲁尼手里的这把蝙蝠装诡异大刀正是血族十三圣器之一的屠刀。

    关于屠刀,有一段荡气回肠的历史,关于上帝耶和华,关于魔鬼撒旦,关于狼人传说,关于吸血鬼。传说,屠刀杀死过的人加起来有五百多万,还杀死过n多吸血鬼。那些被杀死的人将永世不得投胎,因为他们在被屠刀杀死的时候,灵魂附在了屠刀上,成为屠刀的奴隶,想离开都不行。

    手握屠刀,就相当于握有五百万死灵战士,遇神可杀神,见鬼能杀鬼。

    屠刀的威力太猛了,太暴戾了,以至于血族中只有少很的吸血鬼能左右得了它,而克鲁尼长老就是其中之一。现在的他和屠刀,已经练到了人刀合一的程度,也即,刀中有人,人中有刀。

    克鲁尼,很厉害,太他妈厉害了,但我们的华夏李二蛋也不是盖的。

    如今的李二蛋,和去年与克鲁尼交战的时候,战斗力直线飙升了好些。他的身体在天狼金字塔中经受过金字塔能和水晶头骨能的双重洗礼,阳神有自愈功能,筋骨和皮肉也有变化。这些变化都导致了他战斗力的提升。

    当杨拓和克鲁尼扯鼻子的时候,二蛋把济公酒葫芦拿了出来,在嘴巴中猛灌一气。酒葫芦拿下来的时候,他的嘴巴里赫然叼着一把破扇子。他意念一动,破扇子幻化成了一把刀,刀的造型很有山寨克鲁尼手中屠刀的意思,几乎一模一样。

    二蛋对杨拓说道:“杨大哥,你先走。这是我和血族的私事,你不要掺和进来。”

    克鲁尼没有说话,默认杨拓可以离开。可杨拓却道:“你以为杨大哥会把你一个人留在这个危险的地方吗?”

    “等会交战的时候,我保护不了你。”二蛋。

    杨拓晃了晃手中的强力弓弩,“我不需要你的保护,自己能保护好自己。”

    这时,嗖嗖嗖嗖,若干个鬼影子闪身而至。当鬼影子停下来的时候,克鲁尼身后多了五个人。当然,这五个人并不是人,而是吸血鬼。

    克鲁尼的帮手,五个吸血鬼,其中有两个亲王级别的,三个是公爵级别的。

    血族中等级森严,大部分是骑士级别的虾兵蟹将,想混到公爵,没有几百年的时间是不可能的。现在克鲁尼带来了两个亲王,三个公爵,全是血族中的厉害角色,要定了李二蛋的老命啊!

    克鲁尼身后的五个人分为两个梯队站着,站在他左右两侧稍微靠后的有两个,亲王级别,剩下三个在最后,公爵级别。

第四十八章 牛刀小试

    两个亲王都很帅气,看起来人到中年,身高都在一米八以上,其中一个是金发,一个是黑发。金发亲王手里拿着一把斧头,黑发亲王手里拿着一个拐杖。

    以血族自认为的高贵,和亲王在血族中的地位,如果说他们拿的普通的斧头和普通拐杖,说出去都没人信的。所以,斧头和拐杖必须得有些来历,不然说不过去的。

    血族有十三圣器,这十三圣器是十三氏族各自的镇族法宝。后来血族发生了分裂,十三圣器就归于卡玛利拉和魔宴管用了。

    金发亲王手中的斧头叫刑斧,具有毁天灭地的力量。持有者使用刑斧,战斗力会瞬间提升十倍不止,乃至二十倍。但是,刑斧这玩意最好不要用,因为它有反噬的魔力,会让使用者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最终血流而尽挂掉。

    刑斧的造型和普通的斧头相比也大不相同,斧柄有四尺来长,其中握手的一段有个骷髅纹饰,斧头的斧刃有两个,在斧柄两侧对称分布,同样也有各种纹饰修饰。刑斧通体泛着幽蓝之光,隐隐之中还有一些血红之色,再加上它诡异的造型,会让人不由得把它列为邪恶武器一类。

    黑发亲王手中的拐杖同样也不是普通的拐杖,而是血族十三圣器之一的灵杖。传闻,灵杖有恢复伤口的能力,还能焕发使用者隐藏在体内的新的力量。灵杖只有尺来长,造型有的法印禅师手中擎天禅杖的意思,就是比较小罢了,貌不惊人。块头小,并不代表破坏力小。不是吹的,如果黑发亲王拿着灵杖和拿着擎天禅杖的法印禅师pk,孰胜孰负还真不好说。

    “想走,哪有那么容易。”金发亲王说道,“你们两人,都得死。”

    黑发亲王盯着李二蛋看,面目不屑,对克鲁尼长老说道:“克鲁尼长老,你不要告诉我,我们要对付的就是这个年轻小屁孩?杀鸡用牛刀,你也太破费了吧!”

    克鲁尼长老脸色一凛,“不要小看了他。你没和他交过手,不知道他的实力。”

    黑发亲王手持灵杖,突然就欺身而上了,迈着诡异之极的步伐冲向李二蛋,“那我现在就和他交手一次。”

    黑发亲王,定力太差了,白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其实,话也不能这么说,血族这一连百年都是在和平中度过的,血族成员空有一身的本领,手都痒痒了也无法施展。现在黑发亲王有个交手的机会,哪里会错过呢。

    血族亲王的速度,没得说,奔跑起来根本就看不到人形,只能看到一个个重影,还有就是听到亲王奔跑时搅动的风声。

    杨拓老头眼睛很贼,纵使年过八旬,依旧能明察秋毫。可就是他这么一双明察秋毫的眼睛,却也只能看到模模糊糊的黑发亲王本身。

    李二蛋就不同了,即使黑发亲王的速度快如闪电,以至于出现了一连串的重影,但他还是能从中分辨出真身。

    黑发亲王的真身嗖的一下来到二蛋面前,手中的灵杖赫然带着毁天灭地之力抽向了二蛋的脑袋。如果二蛋的脑袋被抽中了,非得开花不可,脑…浆飞溅死翘翘。

    二蛋一直站着没动,但是握着屠刀的手臂却在动,以极快的速度抬起。当黑发亲王闪到他的面前,伸出灵杖抽向他的脑袋之时,他手中已经扬起的屠刀以更快的速度砍向黑发亲王的伸出的握着灵杖的手臂。

    时间仿佛是静止,因为是以毫秒计,人的眼睛根本分辨不来,旁观者中也只有克鲁尼长老和金发亲王能看出其中的猫腻。

    黑发亲王作为当事人,突然吓得菊花一紧,万万想不到他要出手弄死的小青年能分辨出他的真身,而且挥刀的速度比他挥杖的速度快多了。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黑发亲王不了解李二蛋战斗力,以至于一出手就陷入了被动的局面。

    黑发亲王很想把伸在李二蛋刀口之下的手臂给收回来,哪怕灵杖不要了,可是他收不回来了,因为李二蛋根本就不给他这个时间。

    咔嚓一声响,鸡公山幻化成的屠刀斩到黑发亲王的右臂上,准确的位置是右前臂的中间位置。黑发亲王的手臂应声而断,齐整的被斩成了两截,握着灵杖的断肢脱手而出,和李二蛋的耳朵擦过。

    接着咣当一声响,黑发亲王的身体带着强大的惯性撞到李二蛋的身上。二蛋吃力不住,一下子被撞飞了。半空之中,二蛋四肢八体翻了一个跟头,当落地的时候双脚踩在地面上,姿势很是优美。

    黑发亲王就不行了,摔了一个狗吃屎,“啊啊啊,我的手臂,马勒戈壁的,我要杀了你。”

    吸血鬼的手臂断了,再也长不出来,这一点倒和人类一样。

    黑发亲王痛苦地嘶吼不止,在他的右臂断臂处,血水直往外流,诡异的是还在冒着黑烟。他的被二蛋斩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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