丐世神医-第14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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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擦!!电光火石间二蛋又生出了活下去的希望。
二蛋暗恨自己太傻比,只顾着煽情了,再煽几秒的话佛祖来了都救不活自己。
二蛋拿着扇子往下扇的话,形成的狂风完全可以减弱自己的下冲的惯性力啊!!
有希望就有动力!!
二蛋凌空翻了一个筋斗,脑袋朝下,两只手攥着扇子死命的扇。效果很明显,济公扇卷起满天狂风,最终形成一股龙卷风。
迪拜塔广场晚上还是很热闹的,许多人在其中溜达。广场一景一物都经过仔细斟酌,就像一个完美的艺术品。
莫名的,广场上刮起了一场大风,许多人被吹倒了,更有甚者被吹飞了。好不容易栽活的花草树木被狂风这么一吹,东倒西歪。
有些人已经看到天上飞下来一个人了,惊叫不已。
在风力的托动下,二蛋只感觉自己下落的速度越来越慢。可是眼瞅着着地了啊,再慢也是下坠啊!!
迪拜塔广场有个音乐喷泉,水足够深。扑通一声二蛋落进了喷泉水里面。
同一时刻迪拜塔顶一个怪物张着蝙蝠双翅直扑而下,带着满腔怒火。
“李二蛋,你必须死!!”克鲁尼长老边扇动翅膀边说道,脸部狰狞可怖。
克鲁尼长老无论如何想不到李二蛋还有这一手绝活,鼻子都快气歪了。
诗诗和安妮亚亲眼看到二蛋拿着不知道哪里来的破扇子,扇起狂风减弱了下坠速度,掉进音乐喷泉里也有看到。
两女见到二蛋没有死,又是喜极而泣。
这种男人要是不嫁的话,试问什么样的男人可以嫁?
二蛋一个“鲁莽”的举动让两个女孩对他死心蹋地,非他不嫁,这笔买卖赚大了。
克鲁尼生出一双翅膀,这绝不是扯淡,也不是电视里的镜头,是真实发生的事。
血族里能生出翅膀的必须道行很高才行,一般的血族做不来,这也和史料记载不谋而合。所以说如今血族里能长出翅膀的主要是长老。如今的长老多是四五代吸血鬼,因为第三代吸血鬼被上帝捆缚住了。如果第三代吸血鬼被释放出来,那将会天下大乱。如果狼族也被释放了的话,那就有好戏看了。
话说,血族能生出翅膀,这不是无缘无故天生具备的,这里面有个故事。别急,且听笔者慢慢道来。
相传第三代吸血鬼,也就是该隐的孙子辈,这些小家伙年轻的时候特别淘气,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喜欢冒险。
那是一个晴朗的夜晚,一轮皓月挂在天际,无数星星在天上眨着眼睛。趁着爹妈和爷爷奶奶都睡着了,小吸血鬼们鬼鬼祟祟的离开家里面,到一个新发现的山洞去冒险。小吸血鬼们不是头一次这么做了,每次都有惊无险。
山洞具体位置在哪已经没有记载了,应该在希腊爱琴海那一带。山洞深不可测,纵横交错如迷宫一般。十三个吸血鬼艺高人胆大,丫,就是地狱也照闯不误。
洞穴里很潮湿,还有一股难闻的刺鼻味道,更恐怖的是还有一股簌簌声。
走了不知道多久,反正最后是迷路了,绕不出去。
“哥哥,哥哥,我要回家。”老幺胆战心惊的说道,小脸都吓白了啊!
“好弟弟别担心,哥哥一定会带你回家的。”老大说道,然后话锋一转,“老二,点起火把!”
话说,小时候吸血鬼十三个兄弟关系还是很好的,只是后来,唉,兄弟相残。
老三有一种不祥的预感,隐约猜到了什么,忙大声说道:“二哥,别点火把,如果我没猜错,我们现在在蝙蝠洞里面。”
老三的话晚了一步,老二已经点起了火把!!
我勒个去啊!恶心说某【盎崛萌吮涞梅杩瘛�
在火把的照耀下,洞壁四周弥补数以千万计的蝙蝠,样貌丑陋就不说了,他丫还都长着獠牙,正儿八经的吸血蝙蝠,个头大的有牛犊那么大。
吸血蝙蝠vs吸血鬼,很有看头啊!
“快跑啊!”老大咋呼一声。
老大很讲义气,让弟弟们先跑,他来垫后。
哪有那么容易跑啊!数以千万计的吸血鬼蝙蝠整个就把洞口给堵严实了。
十三个小吸血鬼被咬的遍体鳞伤,身上的血液差点都被喝光了。最后该隐爷爷和爸爸找到这里,把他们救了出来。
吸血蝙蝠喝了吸血鬼的血液,不可避免的要和吸血鬼交换血液。谁也想不到的是,血液的交融发生了异变,让十三个小吸血鬼因此变得更强大,背部长了一双能自动伸展的翅膀。也因此,第三代吸血鬼比第二代更厉害,最后打败了第二代吸血鬼,成为血族的统领。
只见克鲁尼张开巨翅,俯冲直下,速度快的惊人,手里的屠刀凌空朝二蛋挥下。此刻的克鲁尼也变成了血族的真面目,丑陋的让人想呕吐。
其余的吸血鬼有的沿墙而下,突突就下来了,速度也很快。对于血族来说,攀爬墙壁就跟玩似的,那一身本领要是让攀岩高手看到了,肯定会羞愧的不敢见人。
基恩正在抽着烟,欣赏美女美男呢,突然狂风乍起,直吹得睁不开眼睛。
扑通一声,突然有人掉进了音乐喷泉里面,基恩定睛一看,我擦,是个大熟人,李二蛋。
李二蛋从空中掉了下来?
基恩本能的仰天看了一眼。
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啊!张着翅膀的大怪物到底是什么破玩意啊,那么吓人,手里竟然还拿着一把大刀,而大刀凌空劈下的方向赫然是对着音乐喷泉里挣扎着刚站起来的李二蛋。
第三十七章 军火贩子加尼姆
“开枪射击!往死里打!”基恩大声对兄弟们说道,也管不了这里是市区迪拜塔了。
一时间枪声肆虐,子弹不要命的对着克鲁尼射击。
要是一般的小手枪克鲁尼看都不看,架不住人家用的是自动步枪机关枪啊,尤其是m16枪管下面还装置了榴弹发射器。更嚣张的是有个雇佣兵把火箭筒都拿了出来。
克鲁尼愤恨一声,“无耻渺小的人类,死去吧!”
半空中的屠刀变换了一个方向,对着基恩和他的雇佣兵砍去。
屠刀劈了下来,数以万计的骷髅亡灵张牙舞爪的扑面而来,刀光剑影,一点也不比热武器逊色。
克鲁尼长老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有了屠刀,他就有了五百万死灵战士!!!毁灭人类有点扯了,因为人类有七十个亿呢,但是弄死几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雇佣兵绝对是小菜一碟。
整个广场上千口子呢,大家都亲眼目睹了这一幕,有些人还以为是在拍电影呢。直到有个游客被骷髅亡灵撕咬成碎片,大家才狂奔起来,吓得哇哇大叫。
这两天整个迪拜心情最差的人,迪拜王子默罕穆德拉赫曼肯定要算一个。
拉赫曼本来想和诗诗共枕一宿呢,哪想到半路杀出来一个该死的欧米人。小妞被抢走了不说,自己竟然也被揍得鼻青脸肿,没脸见人了都。这么糗的事要是被皇室的兄弟姐妹们知道,自己的英明神武肯定不保。
要是普通人遇到这点倒霉的事没什么,可是拉赫曼不一样啊,迪拜王子,英俊潇洒的帅哥,自尊心比天还高,比地还厚,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这种人一般都是报复心重,惹不得的。
拉赫曼一拳头砸在桌子上,此仇不报,誓不为人。还有那个美丽高贵的华夏小妞,拉赫曼决定多留她在自己的公寓里多住几晚上,给吃给住,陪睡就行了,以弥补自己心灵上受到的创伤。
今天拉赫曼在皇室大宅待了一宿,打高尔夫,骑马,赛车,等等神马的,反正就是一些富人的游戏。晚上和家人共聚晚餐的时候,拉赫曼收到小弟们的信息,已发现华夏小妞的行踪,还有那个把自己暴揍一顿的小子,他们就在迪拜塔里头呢。
拉赫曼当即食欲全无,无视满桌人的目光,包括酋长老爹和酋长夫人老妈,他丫离席了。弟弟妹妹们已经习惯了哥哥拉赫曼的作风,该吃的吃,该喝得喝。可是老拉赫曼却来气了,臭小子完全没有把老爹放在眼里嘛!
“站住,这么晚到哪去?!”老拉赫曼厉声对小拉赫曼说道,语气中明显的是不满,聋子也能听出来里面的味道。
“你不也经常这么晚出门吗!”小拉赫曼奚落道。
拉赫曼的妈妈脸色很难看,她知道丈夫经常大晚上出去会情人。现在看来不仅自己知道了,就连儿子也知道了。拉赫曼从小叛逆,和家庭环境是分不开的。
老拉赫曼愤恨一声也离席了。
唉,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啊!!皇室也不例外。
拉赫曼穿上特制特质的道奇战斧摩托车骑士服,威风凛凛的头盔卡在头上,一个英俊的硬汉就这么诞生了。不得不承认,拉赫曼王子很有料。
拉赫曼没有急着到迪拜塔找坏人算账,因为听小弟们说对方人多势众,恐怕干不过人家。拉赫曼就捉摸着请一个朋友帮忙。
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地下社会,就连一个小村庄也有若干个混世的呢,可想而知,地下社会无处不在。统治阿联酋地下社会的是个本地人,石油巨头,同样也是个建筑商,拥有的财富在整个迪拜排的上前五,几十亿美金没压力。此人名叫阿瓦德·加尼姆。
说到加尼姆,在整个中东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并不是他钱多,也并不是他长得帅,而是这家伙和拉灯的关系很不错,彼此之间是合作关系。
这年头,混黑的你要是不沾点黑,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昏黑的,太拿不出手。
加尼姆私下里是个军火贩子,和*的关系就体现在这一点了。拉灯手下好多军火都是出自加尼姆之手,各种手枪机关枪手雷炸弹,等等,甚至导弹火炮都搞得到。米国某情局曾把加尼姆抓住两次,查不出线索,最后不了了之。
加尼姆和我们华夏江东帮的叶四关系很不错,都是干相同的勾当,想不熟悉都难啊!彼此之间也有业务往来呢。叶四的一部分军火就是专卖给加尼姆的,赚取差价。
叶四也想直接把军火卖到买家手里啊,这样能赚更多的钱,可是中东好些地方的军火销售都被加尼姆垄断了,想卖军火必须得先卖到他手中。所以叶四对加尼姆没有好感,甚至恨之入骨。
加尼姆要想在迪拜混,肯定要和皇室打好交道了。加尼姆是皇室的座上宾,有事没事送个小礼,给公主买个钻石,给王子买个跑车,送个洋妞,关系很铁。
拉赫曼找加尼姆帮忙,加尼姆二话不说,这个忙帮定了!!
“谢谢加叔,我只是想把人揍一顿罢了,没必要把场面整得太大。加叔就借几个人给我用就行了,不烦您老亲自出马。”
“呵呵,我现在也没事,正好陪你走一遭。我倒要看看敢欺负我们迪拜王子的欧米人是何人,明摆着不把我们整个迪拜放在眼里。还有那个华夏小妞,有你吹嘘的那么漂亮吗?反正我是觉得咱们阿拉伯的女孩更漂亮,更有味。”
“你见到就知道了,他的美貌我无法用语言描述出来。如果真有天使存在的话,那她肯定要算一个。”
“呵呵,被你这么一说,我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我听小弟们说,他们的人很多,此刻正在迪拜塔的塔顶呢,也不知道要干啥。”
“哦?有点意思。迪拜塔顶可不是什么人想上去就能上去的。惹你的那个人可能不简单。弄不好是米国人报复911事件,要把迪拜塔给炸了。”。
第三十八章 修罗地狱
“加叔,这,就有点扯了吧!炸世贸大楼的是*,和我们迪拜可没半毛钱关系啊!”
“这你就不了解了吧!现在外面世界对我们有偏见,认为信伊斯教的都是基地人。更有甚者,见到我们伊斯人就躲得远远地。上周我在迪拜街头看到一群**,一个欧米小孩子想吃切糕,小孩的妈妈无论如何不愿意给她买,见到*就像见到瘟神一样。”加尼姆。
“不会吧,切糕我也买过一次。当时我带着几十个兄弟,人家也没把我怎么样嘛!当时我要切一斤尝尝,卖家一刀切下去,好家伙,切多了,切了二十斤下来。我当然要多给钱了,出门在外赚点钱也不容易,可是人家愣是不多要。”拉赫曼。
“谁不这么说呢,我觉得我们*才是地球上最爱好和平的人。”加尼姆。
“那,那,我们报警吧!要不然迪拜塔真被炸了,……”拉赫曼。
“报警先不必了,我们现在先过去看看。要是欧米人真的图谋不轨,我全他丫的给抓住。”加尼姆。
“加叔的爱国之心,我很敬佩,如果我们国家多几个加叔这样的英雄,帝国何愁不兴!!”
加尼姆闻到了一股强烈的马屁味,可是恭维的话谁不爱听呢,更何况是从皇室王子口中说出,加尼姆很受用,感觉此刻自己真的就是一个民族英雄,带领万千民众重振波斯帝国的雄风。
加尼姆的私人力量可以整一个加强连了,两三百口子还是有的。再说加尼姆本来就是军火贩子,手下配备的武器能差?
趁着基恩的雇佣兵拖住克鲁尼的短暂时间,二蛋上了岸,浑身湿成了落汤鸡。
此刻,迪拜广场就是地狱。数以千计的骷髅亡灵在屠刀里憋屈久了,猛一释放出来,想吸血,想杀人,也想让别人尝尝别囚禁的滋味。
凡是被屠刀杀死的人,无一例外的会成为屠刀的骷髅亡灵,连投胎都不行。
屠刀,多邪恶霸道的武器!这可都是上帝造的孽啊!要不是上帝为了对付狼族打制了这把屠刀,根本不会有后来升级版屠刀的存在。
地面上唯一的抵抗力量就是基恩的雇佣兵了,可是实物枪子对骷髅亡灵不好使,对人家造成不了伤害。广场上是有不少巡逻保安,可是拿着电棍上去干得话,只不过是炮灰的命,充其量给屠刀多增加几只骷髅亡灵罢了。
克鲁尼长老对着雇佣兵挥下一刀就直奔二蛋而去,数以千计的骷髅亡灵足以把雇佣兵给消灭掉。
基恩的雇佣兵都是经过死亡洗礼的铁血战士,天不怕地不怕,短暂的失神之后很快也调整了过来。
基恩手持一把m16,火舌就没有停止过,可是铺天盖地张牙舞爪而来的骷髅亡灵气势不减啊!丝毫没有受到伤害。
“他妈的,这到底什么鬼玩意,怎么打不死啊!!”基恩大骂道,眉头紧锁,凝重的不像话。
基恩纵横沙场,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没见识过啊,就连基因战士杰克都见识过,可是今天的场景让他大开眼界了。
一个体型高大的骷髅亡灵最先扑向一个雇佣兵,巨口张开,暴吼之音把雇佣兵的心脏震得粉碎。紧接着骷髅亡灵又把雇佣兵撕得稀碎,肉飞血溅,惨不忍睹。
“队长,这仗没法打了,我们快撤吧!!”一个雇佣兵对着基恩大叫道,哭丧着脸,这仗打得憋屈啊。
基恩也发现了端倪,这些鬼东西是从“怪物”手中的大刀衍生出来的,刀枪对他们没有伤害,看来只有从源头消灭他们了。
“大家隐蔽,集中火力射击那个长着翅膀的鬼东西。”基恩吼道。
克鲁尼还在半空中嘚瑟呢,扑扇着翅膀。所以说长着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也不一定是鸟人,还有可能是吸血鬼呢。
一群骷髅亡灵朝基恩袭来,铺天盖地,躲无可躲,大有把基恩碎成肉泥的趋势。
基恩倒吸一口凉气,不敢小觑,打出一梭子子弹之后躲到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