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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声嚣尘上(摇滚)-第2章

小说: 声嚣尘上(摇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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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欢进入酒吧后谨慎地望了一圈,这里不像他想象中的那么混杂,也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吧台和坐席。倒是有一个巨大的,高出地面一米多的舞台布置在正中间,人群三三俩俩地站在舞台周围,各自聊天。

  酒吧内放着不知名的音乐,倒有点文艺气息。

  “怎么样,我就说不错吧。”李波得意一笑。“这家LIVEHOUSE是我爸一朋友开的,不做别的生意,专门做乐队表演。有固定乐队也有流窜的乐队,LIVEHOUSE不同一般酒吧,主要靠乐队的表演赚赚门票钱。”李波头头是道地解释起来。

  不过严欢现在没有心思听他说,他在脑内和JOHN正聊得火热。

  “这里和你们那边比怎么样?”

  “布置差不多。”JOHN道:“主要还是看乐队的演出,一场出色的LIVE离不开优秀的乐队。”

  一人一鬼正聊着,灯光突然打暗下来。周围陷入一片黑暗,有人兴奋地欢呼,表演即将开始。主持人上台介绍了今晚的几支乐队的出场顺序,便将舞台让给了他们。

  人群渐渐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在等待着,屏住呼吸。严欢也不由被这种气氛感染了,眼睛紧紧盯着舞台。黑暗中,许久,他才听见第一道声响。

  咚——!

  击鼓的声音,似雷鸣般。

  咚咚咚——锵!咚——咚咚咚哒!

  最先是鼓声,鼓点一击一击的敲打在人心头,像是要将你的心脏一起抓住!落下的鼓点连成一串,像一溜儿飞出的音符。快速,激猛,让人猝不及防。

  接着是吉他,这声音和严欢自己在家弹奏的完全不一样。它更多了一种电子音的颓靡和尖锐,穿透耳膜直达大脑!吉他手快速地推弦,炫技般的快节奏让人群很快兴奋了起来。

  贝司的声音跟着加入了进来,它低沉而不引人注意,却是乐队演奏中不可或缺的基石。好似一个文雅的绅士,暗暗站在幕后,低调,却无处不在。

  三种乐器默契地融合在一起,高音、低音,快节奏,沉稳地击打。

  乐声渐渐迈入j□j,越来越激昂,人群完全被挑动起来,酒吧内一片欢呼和呐喊。光影晃动,音符跳跃!人们随着鼓声脉动心脏,仿佛血液里流动的就是音乐!

  严欢也不由兴奋起来,而李波早就融入人群一起大喊。在主唱极富磁性的歌声中,每一个人都为之疯狂,为之感染。他们抛下一切,尽情地狂喊着!

  眼前不知道什么时候恍惚起来,当乐声渐渐从耳边消失,严欢才发觉自己正和人群一起在欢呼。直到这支乐队演奏完,他才回过神。

  “JOHN,这就是你说的现场演出吗?”严欢的声音微微压抑着兴奋。“这就是摇滚?”那仿佛从灵魂深处传来的呐喊,深深震慑了他。

  “这只是属于他们的摇滚。”JOHN的声音传来。“不是我的摇滚,也不属于你。”

  严欢听他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淡然,不由问:“怎么,你还看不上这水准?”

  JOHN不语,算是默认。严欢心里隐隐有些不服气。“难道你们国外的乐队就真有那么出色?”

  “不是一个等级。”JOHN毫不客气。“这些都还算不上什么。”

  “真的?”严欢似信非信。

  他今天第一次现场接触摇滚,震撼不小,还无法想象JOHN口中所说的水平究竟是怎样。

  JOHN则是以专业角度来点评刚才表演的乐队。“贝司还不够FUNK,吉他推弦也有点勉强,鼓手的水平倒还上得了台面。”

  听他这一副高高在上的语气点评,严欢好气又好笑,不过也想起一个问题。

  “JOHN,我一直没问你,你生前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对摇滚如此了解,如此执着。

  “我?”

  JOHN回答:“只是一个会弹吉他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小科普:

  吉他不用多说,大家或多或少都知道些。架子鼓,光看名称大家就会知道是一种打击乐器。

  那么,贝司是什么呢?

  贝司是一种和吉他十分相似的乐器,但是它通常只有四根弦,发出的声音也比吉他低很多,一般在乐队的演奏中充当低音部。

  贝司就像是一位成熟稳重的长辈,无论跳脱激昂的吉他弹奏得再高再尖锐,贝司低沉的声音始终能够把它抓在手心,让吉他不至于飞的没了边去。

  贝司和吉他,是不是很像成熟攻和跳脱受?哈哈

☆、夜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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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路

  这是严欢第三次放下吉他,忍耐着脑中某老鬼涛涛不绝的啰嗦。

  终于实在忍无可忍,他一把将吉他抛到床上,大声道:“够了,JOHN!你还要再说多少遍?”

  “直到你学会这首曲子为止。”JOHN回答。

  “那你能不能用更温和、宽容的态度和易于理解的方式教我?而不是一直在耳边咕哝我有多笨!”

  “你的确很笨。”

  “……”

  “好吧,和一般人比起来你是有那么点天分。但是在我接触的人里面,你的确是学吉他天赋最差的一个。你要放弃吗?”

  “白痴才会放弃!”严欢重新拿回吉他,抱进怀里。“我学吉他只是为了自己开心,又不是为了去和别的什么人较劲。”

  “难道你不想弹得更好?”

  “失之我命,得之我幸。能练得可以听就行。”

  “真是没追求。”

  严欢忍了忍头上的青筋。“JOHN,我跟你说,像你上回表扬的那个很厉害的吉他手,我可是一点都不喜欢!技术好有什么用,弹自己喜欢的音乐才是快乐的事情吧!”

  JOHN沉默了,“你这句话,很久以前我也这么想。”

  “是吧,我就说。”严欢忍不住得意。

  “但是后来发现,只顾自娱自乐的音乐,用你们的成语来说就是闭门造车,一点意义都没有。摇滚就是要让许多人一起听才有趣,而为了让其他人乐意听你的音乐,就必须练好技术。”

  “我又不要去当什么摇滚歌星,只是自己练一练琴而已。”严欢抱着吉他,轻轻抚了一把。

  “是吗?那你以后准备做什么?”

  “混到毕业,然后随便找个工作呗,反正我这个成绩也考不上什么大学。”

  “找到工作以后呢?”

  “遇到个顺心的就结婚。”

  “然后呢?”

  “生孩……”严欢说到这里,兀地止住了,有些羞恼道:“你不要下套让我钻!”

  “这不是我给你下套,是你自己说的,欢。”JOHN正色道:“像这样过日复一日被安排好的生活,你觉得活得和牲畜没有两样。难道你现在就打算认命了吗?”

  “我可没这么说。”严欢咕哝着。

  “但你也和其他人一样,在这条路上一直走着。”

  “够了!”

  严欢突然大喝一声,“不然还能有什么办法!去街头当小混混?或者现在洗心革面当个好学生?我没那天分!我除了照他们规定的路走下去,浑浑噩噩不清不楚地过一辈子,还能干什么?”

  意识里,JOHN寂静了好久。发了一通大火的严欢这才回过神来,自己好像不知不觉把JOHN当成出气筒,来发泄平日里的压抑和不满了。

  “抱歉,JOHN,我……”

  “组个乐队吧。”

  “啊?”

  “组个乐队,欢。然后找出自己心里最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在JOHN说出那番话的几天后,严欢虽然当时没当一回事,其实脑海里一直忘不掉那个念头。

  这天,便在学校里神不知鬼不觉地对李波说出来了。

  “你说,要是组个乐队会怎样?”

  “你说什么!组乐队?”李波一脸兴奋,“好啊,千万要带上我一个,这可是泡妞神器!到时候往台上一站,多少姑娘冲我们抛媚眼,嘿嘿。”

  严欢烦躁道:“谁说组乐队就是为了泡妞?”

  “不然还能有什么?”

  “比如找出自己的理想,寻找生命的意义……什么的。”

  严欢一句话没说完,那边李波已经捧着肚子大笑起来。“哎呦喂!大哥,你别逗我了!你个小屁孩想这些干什么呀?”

  严欢恼羞成怒,狞笑着狠狠一拳打在他肚子上,直把李波打得脸色泛青。

  “我不是在开玩笑,跟你说真的。”

  “唔!咳咳,我懂,我理解,别动手!”李波捂着肚子,“这下手真狠,都快把我打出内伤了。严欢,我问你,怎么突然想到要组乐队?”

  “没什么,就是突然觉得每天过这日子很无聊。想要是组一个乐队的话,会变成什么样?”严欢撑着头看着窗外,“会不会发生一些改变?”

  “那就试一试。”李波道:“你有空在这里想那么多,还不如放手干一番。到时候你就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了。”

  “……”

  “怎、怎么?干嘛这样盯着我看?”

  “没,我只是想,偶尔你也能说出一两句人话。”

  就这样,在吉他上还是一只初生牛犊的严欢,开始组建乐队。

  首先,他们在学校认识的人中散步这个消息。没想到,学校会玩摇滚的人竟然比预料中得还多。在这个被束缚得几乎不能呼吸的高中校园里,有那么一群人,拥有不一样的自由。

  艺术班,学生们习惯称他们为“那边的人”,而老师则是将他们看成彻头彻尾被放弃的废物。和一般学生比起来,艺术班里的“混混们”拥有更多的自由和时间。

  所以当得知他们中也有几个人玩乐队的时候,严欢倒没有李波那么惊讶。

  光是严欢这个年纪的艺术班,就有三四个男生在玩乐队。当严欢找上门向他们告知自己的想法时,先是被狠狠嘲笑了一番。

  “我说你一个普通班的不好好学习,玩这些干什么?”

  “是啊,到时候要是一起组乐队,那些老头子又要说是我们把你带坏。这罪名可承担不起!”

  “还是回去抱着书本啃吧,乖宝宝!”

  严欢没想到在班上一向是个刺头的自己,竟然还有被人称为乖宝宝的一天。不过,他看了眼对方几乎每人头顶都有一撮的黄毛,以及身上挂得满满当当的饰物,倒没有否认这个称呼。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和他们比起来,每天还记得回家做作业穿好校服上课的严欢,的确很乖。

  “我只是问一问你们愿不愿意?可以的话,大家一起玩不是进步比较快?”

  毕竟都是学生,这些艺术班的同学还不至于像电视里的小流氓那样揪着严欢的衣领,用鼻子把气呼在他脸上。他们只是看了看严欢,警戒解除后觉得有些好奇。

  “你真的在玩吉他,弹得怎么样?”

  严欢看见他们教室后面就有一把吉他,指了指。“我可以试试吗?”

  最后,差不多在整个艺术班学生的注视下,严欢弹完了昨天JOHN新教的一首曲子。

  一曲下来,他虽然面色不改,但其实心跳如鼓。

  “还不错。”最后,一个染着褐色头发的学生评价,“不过我们这里已经有吉他手了,你要是加入的话,暂时只能当个替补的。”

  “什么!我们可才是不辞万里来——”

  严欢一把拉住要爆发的李波,点头说。“可以,我加入。”

  “识相啊,小子。没想到普通班也有你这么懂规矩的人!好,以后你就是我们夜影的一员!我叫于成功,往后在学校里就由我罩着你了!”于成功拍着严欢的肩膀,很快就把他拉入组织。

  “于哥好。”

  “哈哈哈!识相,真识相。”于哥呵呵笑着,其他几个夜影成员也对他擅做决定收新成员的事没有看法,只耸了耸肩。

  “对了,于哥,我想问一个问题。”

  “尽管问!”于成功豪气冲天,拍了拍胸脯道。

  “我们乐队的名字叫夜影,和那个叫夜鹰的乐队有什么关系?”

  “问得好!我告诉你……呃,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严欢。”严欢报上名。

  “我跟你说啊严欢,这个夜鹰可是本市比较牛逼的一个乐队,能知道他们的名字证明你有些见识。而我们的目标就是以夜鹰为榜样,奋起,直追,超越!直到也成为一个受万千美女敬仰的乐队为止!”

  严欢想起自己上次在男厕里遇见夜鹰的吉他手和女人厮混的场面,实在难以对这支乐队产生什么敬仰之情。

  “于哥,我相信你一定能做的比他们更好。”

  “哈哈哈哈!有眼力!”

  最后离开艺术班的时候,严欢和于成功交换了手机号码,约定有时间一起出来练习。

  李波有些愤愤不平地离开,“你小子吃错药了,为什么今天要那么拍那家伙的马屁?”

  “强龙不压地头蛇,那里是他们的地盘,不闹事最好。”严欢淡淡道:“而且于成功这个人头脑简单,很好忽悠。说几句好话就和你掏心掏肺了,不是个难相处的对象。”

  李波用一种诡异的目光看向严欢,“你不会平时也在暗地里这么评价我吧?”

  “评价你什么?”严欢不在意地问。

  “头脑发达,四肢简单什么的!”

  “你很有自知之明嘛。”

  “严欢,你这臭小子!别跑!”

  之后几天,于成功都一直没有联系过来,好像忘记了世上还有严欢这么个人。

  就在严欢快要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人,被人耍了的时候。于成功一个电话打过来,还带来一个不小的消息。

  “喂,严欢吗?”

  “我们乐队报名了市内的新秀比赛,你也一起参加吧。星期六在南门见个面!”

  “就这样,我挂了啊!”

  严欢拿着挂断的电话,听着那嘟嘟嘟的声音,久久没有回神。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这章似乎没有什么好科普的。大家慢慢看文~

☆、新秀比赛

  “比赛!?”

  把这个消息告诉李波的时候,不出所料,他又是一阵大呼小叫。

  严欢揉了揉耳朵,“你冷静点。”

  “怎么冷静?一星期不联系,一联系就说要参加什么全市比赛。他们这什么意思?以为我李波的兄弟就是这么耍着玩的?”

  “我想他可能是忘记了。”严欢斜着身子倚在路灯上,“总之,等一会他们来了再问具体消息。”

  说曹操曹操到,话音未落,就听见于成功的大嗓门,“严欢!”

  于成功带着夜影的另外几人,一溜烟地跑了过来。

  “几天不见,气色不错啊。”

  “还好吧。”严欢低头一笑,“只是最近一直没有于哥的消息,我还以为被你们放弃了。”

  于成功一脸愧色,“这、这的确是我不好,忘记跟你说这件事。前几天我们看见这个比赛的消息,就决定要抓住机会参赛,最近一直在练习忘记跟你说了。抱歉,实在抱歉!”他双手合十,做求饶状。

  “于哥一直这么忙,我怎么好怪你?而现在你们也喊上我了,我想也尽自己的一份力。”严欢笑一笑问:“今天出来也是去练习?”

  李波见他这么“善解人意”,惊的眼睛都要脱眶。这严欢,还真是见人说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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