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郎归-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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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已识愁滋味(一)
阳平县府的马厩,那是她记忆开始的地方,母亲曾在那里喂马。
醒醒,是母亲为她取的小字。
这名字无端的古怪,后来有人给她解释,说,这是母亲希望当年的自己是清醒的,不必沦落到今天的境地。
卞赛不知道母亲在生她之前,过着怎么的生活,但想来,总比现在好。
问过母亲,但她没有告诉她过去的经历。
母亲说,她不曾后悔,因为有卞赛。
晚霞满天的时候,她提着一只大木桶,走走停停的回来。
母亲瘦弱,身量较普通女子修长,肌肤因为常年暴晒变得干黄,但是她说话的声音如同黄鹂,行走的姿态恰似舞蹈,一颦一笑一蹙一悲,无人能得她三分风彩。
那木桶的重量几乎超过了她,但卞赛帮不上忙,只能静静的坐在一旁,就已经是帮了母亲的大忙了。
她们之前还去过别的地方,但没有人肯收留。
人们都说,母亲得罪了权贵,被贬谪为奴隶。
终于到了阳平这个地方,有人肯让她们留下来。母亲说,虽然日子过得苦,但总算不必再东西飘零了。
阳平,是母亲出生的地方。
卞赛的母亲是整个阳平最美丽的女子,她们寄居在这里,便常常有不知实情的人来打听,后来渐渐人少了。
比起这些事,卞赛更喜欢和王大人家的大公子一起去抓蛐蛐。
王大人就是肯收留她们的阳平县县令,他家的大公子虽然力气很大,却笨笨的。
但是卞赛不敢欺负他,他有一个厉害的母亲。
“醒醒,我们该走了。”
那天晚上,母亲把她叫醒。
卞赛就知道了,又该搬家了。
这样的事情,卞赛虽记不清楚,但仿似已经历过许多回了。
她不在乎去哪里,只要母亲还和她在一起,只要母亲与她永远不分开。
那天,母亲汲水回来,王大人趁母亲喂马的时候,对她动手动脚。
母亲虽然只是弱质女流,但是绝不是女萝,依附于人。
那王大人是贪慕母亲的容色,才会那么好心的收留她们。
这世上真正好心的人几乎是没有了,但卞赛不厌恶王大人。
善与恶,本就不必去分得太清楚,他能给她和母亲衣食,卞赛便会感激他胜过自己的生父。比起那个不知身在何处的父亲,王大人至少还给过她一碗饭一张床。
“喂,臭丫头,你要去哪里?”
糟了!被王溉发现了,这么晚了,他竟还没睡。
他和他娘一样,有双厉害的眼睛,却偏偏长在肥腻腻的脸上。
他紧紧的盯着卞赛,“你跟我走,快点,我娘派了人过来。”
“夫人派人来做什么?”
王溉才发现母亲站在阴影处,一时间居然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了,等他缓过气来,他着急的推卞赛,把袖子里藏的银子塞给她,脸红了,怪不好意思的说:“傍晚的时候,我爹在马厩···我和我娘都看见了。你们快跑吧,我娘的人这就要过来了。”
母亲僵了僵,抓卞赛的手握得特别紧,她屈身,行了一个郑重的礼,卞赛也跟着母亲行礼:“多谢大公子之恩。”
说完,母亲就拉着卞赛匆忙而去。
母亲褪色的裙角在夜色里翻飞,历经沧桑,却是这般的美丽。母亲去世在另一个晚上,那是一个落满白雪的冬夜。
卞赛与她从阳平一路西行,打算去西边的齐国。
母亲说,那里有她的朋友。
但是从阳平离开的时候,母亲一路上奔波,病倒了。
王溉给的银子不多,他不过是一个孩子,能有这份心已实属难得。
那份银子给母亲抓了一副药,便尽数花光了。
我们不得不在沧州暂时停留,和乞丐挤在破庙里,靠乞食为生。
日子最难过的时候,母亲终于拿出贴身戴的玉坠当了,那枚玉坠为我们换了一顿略为丰盛的晚餐。
我们吃着馒头,还有一片薄薄的猪肉。
就在那时候,我的母亲死了。
她蜷缩在角落里,含着笑看我吃东西,过了好久,都没有再动一下。
我听见有一个女人说:“小姑娘,你娘去了。”
我嚼着那块猪肉,觉得酸涩,好像那块猪肉已经怀了,不能再吃了。
我母亲这样的美丽,怎又这般凄凉的走了。
不,那时的我,尚不懂凄凉这个词。
我只觉得彻骨的冷,比在寒冬飘雪的街头乞食受尽路人的白眼还要冷,比在烂泥地里赶路淤泥让我的脚发烂还要痛痒难耐,我觉得此生也要同母亲一块尽于此了。
我把冷硬的猪肉咽下去,我说:“娘,你不要醒醒了吗?”
母亲手里的半块馒头被人抢去,我知道她是想留给我的。
可我实在吃不下了,抢去就抢去吧。
反正,我最重要的,已被上苍抢夺去了。
我缩在母亲冰冷的怀里,我拉着她的手,一遍又一遍的搓着她的手。
沧州的冬天,太冷了,我不想让母亲身体冰凉。
过了好久,有个人走近我的身边,把乌黑的馒头塞回我手里。
一场争斗过后,那半个馒头已经又硬又臭了。
“拿好。”
那是一个比我大几岁的男孩,他阴沉着脸色,额头和嘴角都流着血,脸上还有着污垢,但一双眼睛亮得出奇。
他和我们一样住在破庙里,似乎也是才搬进来不久。
“多谢。”我拿回馒头,母亲教诲我无论何时都需进退有度,不可失礼,哪怕此刻,我喉咙哽咽,不愿说别的话,可我还是要说一句多谢。
男孩的手上全是冰裂的伤口,原本的皮肤已经不可见。
“小阮,好了就过来。”
那个女人在角落里生起了火,烤着两个干瘪的地瓜。那些人可不敢抢他的食物,尽管他只是一个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孩子,可他发起狠来总是拿石头狠狠的砸人的脑袋。
他走过去,从火堆里拿出一个,又走回我面前,拿走我手里的馒头,把地瓜用干草套了个圈,再递给我。
“小心烫···”
“小阮,过来!”
他顿了顿,“你以后跟着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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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已识愁滋味(二)
卞赛躺在床上,浑身发冷,似乎是在梦魇里。
卞赛又见到了母亲,她穿着老旧的布衣,却无论走到哪里,都是那里最美丽的人。她有着世间少有的美貌和动人的歌喉,却过着最卑微最无奈的生活。
卞赛喉咙发干,想睁开眼睛,眼皮却像被人黏住,怎么也睁不开。
卞赛听到有人来回走动的声音,却不像是在破庙里。
卞赛跟着王溉他们混的时候,曾听说过有把十来岁的姑娘卖到窑子里的事儿,卞赛猜自己是被那男孩和他娘合起来买了,男孩长得那么好看,心肠却好歹毒。 他让卞赛跟着他,卞赛沉默了许久,才说的好。
卞赛想自己总归是死不了的,一个人不找点依靠,过不了几日就要死在破庙里。 卞赛母亲死了,自己却是不能随她而去。
卞赛的泪泛起来,然而不管怎么努力的睁开眼睛,也睁不开,眼泪流在脸上,冰凉粘稠难受极了。
“她哭了?”
卞赛睁开眼睛,见到了一个女人,比卞赛母亲更要漂亮的女人。
她看着卞赛,带着淡泊的目光,并没有卞赛想象中的怜悯或者嘲讽。
她有一双独一无二的眼睛,冷漠坚硬却又蕴含深情,叫你沉迷在她的眼里,觉得她眼里,你就是全世界。那是一双琉璃珠子做的眼,再往后岁月里,卞赛从未看穿这双眼睛里深藏的情绪。
“卞赛,我叫君青媔,是你母亲的朋友。”
“你来晚了,她已死了。”
她笑,“也不算晚,至少找回你了。卞赛”
卞赛的名字,却是被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告知。
这个神秘的女子,取代了卞赛母亲,成为卞赛生命里第二个重要的人。
“我娘呢?”
她眸光划过,有人推门进来,是一个中年妇人。
“回禀夫人,卞谣的后事已经打理妥当了,破庙里的人也处置好了。”
她依旧是清冷的点头,转身问卞赛,“卞赛时间不多了,现在启程可好?”
卞赛没吱声,拥着轻软的被子坐起身来,外面却已经有了吵闹声。
那妇人探身去看,“夫人,是个男孩子。”
卞赛看着她勾起了唇角,美丽又有些古怪,“可查证了?”
“已证实,确是薛家子。”
她笑意减去,倾身连着被衾把卞赛抱起来,走出去,“放出消息吧,也算个不错的孩子。”
她不过是个柔弱女子,却毫不费力的抱着卞赛走到后门的马车上。
路过桥廊的时候,她步子缓了缓,静静的看着院子里被围攻的男孩。
“你别伤他!”
是小阮。
“你可知那是谁?”
她笑,并无妖娆又别有一番风情,“是块好料,却也免不了被污浊。”
她身后还跟着数名女子,她一边走一边随意吩咐道:“尽快让他回去,也算是回报他对卞赛的回护之情。那个女人,杀之。”
那一刻,卞赛觉得彻骨的冷意,卞赛和母亲在低层卑微的求活,而她一句话,就决定了人的生死。
“好了,我们回齐国,卞赛。”
卞赛偏过头,那个叫小阮的男孩被几个高大的男子围困着,他身上的伤更多了,可是他那双发亮的眼睛依旧死死的盯着卞赛。
“我不叫卞赛,我叫醒醒。”
“你叫刘宿,或者是卞赛。”她依旧是无悲无喜,冷冷的陈述道。
“我娘叫我醒醒。”
“你确实该醒醒,你娘死了,你也该醒醒了。”她声音冰冷,“你知道你娘为什么会死吗?她一辈子都活在她那个美丽的梦里,她是被她自己害死的。”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一丝的情绪起伏,真不知她是照着话本背出来的,还是发自内心说出来的。“我不要跟着你,我要小阮!”
她把卞赛扔到车厢里,径直转身离去。
卞赛被她摔得生疼,却因为车厢里还有人而不敢呼痛。
“媔媔脾性冷,却是为了你好。”
那是一个白衣的男子,在车厢里昏暗的光线里看不清楚他的表情,但却听出他的声音温和儒雅。那便是卞赛的师公,再往后岁月里,这个温润玲珑,心思缜密的男子用父亲的姿态爱护着卞赛,使卞赛能保持着原本的心性,恣意盎然的长大。
“我们打探到消息,派人去阳平寻找,你和你娘不巧离开了阳平。若能早几日找到你们,那……”
他轻轻咳嗽了一声,有些疲累,“死生本无常,醒醒,活着的人当好好活着。”
少年已识愁滋味(三)
虽是冬日,但今日天气晴好,绿水边上全是出来踏青的青年人。
有中原人相貌的,也有海上东殇族面孔的,来来往往,没有人觉得奇怪。大齐建国开始,东殇族就有越来越多的人到大齐经商,几年下来,整个大齐境内,都有无数的异域面孔。
卞赛盘坐在蒲团上,面前是一把普通的七弦琴。
楼下的人有说有笑的跑过,还有大家的小姐牵着爱犬慢慢行过,贵族的少年端着精致鸟笼慢慢走来,就连今日过往的大叔们也较往日更加帅气。 “泠泠七弦上,静听松风寒。古调虽自爱,今人多不弹。”
卞赛懒懒散散的弹完一曲,推开琴,站起来飞快的推开重重隔扇门。在看到木阶之上的人时,皱皱眉,今日运气不好,师父颜色清冷的站在木阶之上,静静看着卞赛。
又恼又怕,左右看了看,没见到师公,卞赛便知道今天是在劫难逃了。 “醒醒,”
师父步态缓慢端庄的拾阶而上,临栏而立,白楼上三百尺,冷风烈烈,师父淡青色的衣袖被高高吹起,整个人都要被吹走了。 “又在偷懒了?”
师父乌黑的长发被一根银簪挽起,她的目光偏冷,神色淡然,但她时常笑。师公在师父身旁的时候,她的脸上总是挂着温柔娴静的笑容,师父笑起来,便如星辰散落在她的眼睛里,这一世界的光与美,都是她的。
卞赛总是因此想到自己死去的母亲,如果母亲也有一个像师公这样的好丈夫,那她不会病死在沧州。或者,母亲能像师父那样,有一身好本事,也不会受人鱼肉。
卞赛怨恨那个本该爱护她娘一生一世的男人,那个不知身在何处的父亲。
他姓刘,这是卞赛唯一知道的事。
卞赛最喜欢站在白楼上面吹风,那是人间最快活的事,所有人和事都在脚下,变成黑点,不用烦恼计较。她可以在过往的年轻公子脸上寻找小阮的痕迹,鼻子像,嘴巴像,还是眼睛像?
春日繁花,夏日凉风,秋日霜华,冬时温雪,大齐的都城白城,世上最美好的地方。
但卞赛最喜欢的,还是师公的府邸。
卞赛的师公,是大齐的梁王,他曾经制造了白楼之变,为女皇建立大齐立下了汗马功劳。他也是所有女子心中的良人,而且,他是我内心中完美父亲的化身。
师公的府邸里,有一块专门开辟出来菜园子,在那里,师父准许卞赛玩泥巴。卞赛总是在黄昏的时候快活的练剑,师父一天里,只肯在日落前教她一个时辰的剑法。
卞赛喜欢练剑胜过琴棋书画诗书礼仪,母亲唱歌那样好听又如何,还不是凄凉的死去。
可是师父说,母亲的歌声是天下间最动听的声音,而她,叫卞赛,既然是六州第一歌伎的女儿,自然不能遗没了这项天赋。
可惜卞赛只喜欢练剑,师父的飞簪剑耍起来花样繁多,好看得像跳舞,可卞赛却亲眼见过师父用那把小剑杀了好几个刺客。
师父使的是她们玉屏门下独有的剑法,有一个娇气的名头簪花。
卞赛初学簪花剑法的时候,就曾为它的温软华丽而惊叹。
而这套剑法又需要一柄小剑,师父摸了摸腰间的飞簪剑,欲取下来给卞赛。
这时,师公便如早有预料的派人给卞赛送了一把小剑,卞赛给取名字叫轻摇剑。
师父那时笑了笑,说:“他倒知道我舍不得,飞簪跟着我的时候,我比你大不了几岁。”
师父与师公,平素话就不多,但凡是师父一个眼神,师公便能猜到师父在想什么。
卞赛呼吸,平复内息,“师父,您不是要出远门吗?” 啪!
师父指尖接住一滴雨水,她似笑非笑的瞧了卞赛一眼,“下雨了,我们回去。今日不必练剑。”
卞赛便苦了脸,却不敢再去求师父,师父做的决定,她可改变不了。
马车早就停在白楼底下,卞赛下楼就看见掌霜姑姑撑着油纸伞等在一旁,当即小跑上前去,抱着姑姑的手,回头看身后依旧是一脸静默而来的师父。
“姑姑,师父今日不开心吗?”
掌霜姑姑敲了敲卞赛洁白的额头,把她推上马车,上前去给师父撑伞。
“我再推迟几日走,等风意好些的时候···”
师父的语气竟有倦怠之感,她坐进马车,看了卞赛一眼,就微合上双眼。
原来,是师公又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