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婚99天,总裁好眼光!-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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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少彦张了张嘴,想跟以前一样去抱住她,去逗她,可手伸到半空,那里好像张开了一张无形的玻璃罩似的,在阻隔他越过去。
穆凉玉等心情平静了一些,再回头看向他,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嫣然的笑。
“黎少彦,我想说我爱过你,真的,从不知何时起……但我对感情一旦认了真,就无法得过且过。我的爱情会让我变得像刀锋利,容不得别人。”
“我说过,不爱我的,我不要。你的心里,也许有我,但不是只有我。如果我们不曾开始,我们还会是各取所需,浑浑噩噩过日子,可已经变质了的关系,很抱歉,我们无法继续下去了。”
黎少彦的胸腔里,心脏在砰砰跳着。
眼前这个玫瑰花似的女人开口说爱他,却也在同时跟他说分手。
这个世界上,哪有这样狠心的女人啊!
空气死一般的寂静,车子里的暖气继续开着,只觉得窒闷。
黎少彦握着方向盘的手不停的在收紧,她带泪的微笑,一直刻进了他的脑海里,那些话也在他的脑海里不停的反复诉说……
穆凉玉说完那些话,侧过身体去推开车门,只是手才碰到门把手,就被他一把紧攥住。
转头,对上他似乎要喷火的眼。
“穆凉玉,凭什么都按你说了算?”
“你说要做我的女人,我便让你做了,如今你说要离开,哪有那么便宜?”
黎少彦因为愤怒,气息微喘着,这使得他像是黑夜里低啸的兽,只要彻底激怒他,随时会扑上来撕碎她!
“那你要如何?像陆靳声那样囚着我吗?”穆凉玉的目光温凉,唇角带着一缕若有似无的笑。
此时,黎少彦恨极了她那样飘飘渺渺的笑,好像一阵烟,一缕轻风,给他根本掌握不住的感觉。现在,他终于明白,为何陆靳声要不惜花费重金,打造那样一个豪华宫殿来囚/禁她。
如果能留住她,他也愿如此!
兽的獠牙在黑夜里亮开,黎少彦一把托住她的后脑勺,像是扑食他的猎物似的,吻了上去。
穆凉玉很懂得保护自己,她不会做无谓的反抗,只是像一个没有任何知觉的娃娃,任由他吻吮。
舌尖下的肌肤柔软细腻如脂,掌心下的皮肤像是丝绸令人爱不释手,每一寸每一毫,他都触揉过,就连她一头瀑布似的长发,都丝丝的在他的手指间缠绕。
黎少彦不再满足于唇舌间的交缠,往她的脖颈间移去。
这样的激烈不是没有过,穆凉玉的身体本能的起了反应,可理智还在时,她只是仰起了脑袋,在低喘间道:“黎少,我会给你,就当是我们最后一次。结束后,就请你放手……”
纤细白皙的手指探向自己的衬衣扣子,一颗颗的剥开——
当衣角掀开的那刻,黎少彦立刻从脖颈间往下移了去,用力的吸/吻着那一处的柔嫩,穆凉玉的背脊更往后弯了一些,眼角有泪水划过……
黎少彦看到她的主动,抬起头来,一双眼睛更红了,额头的青筋的都冒了出来。
该死的女人,真这么狠心,说分手就分手!
幽静马路,星光璀璨,车子的玻璃上沾满了水雾,一只细白的手在玻璃上划过,留下一道道痕迹……
*
天地间第一缕阳光射出来时,两个人一同睁开了眼睛,看着湖边那道太阳缓缓的升起。
竟然不敢相信,他们就在这湖边路上做了一晚。
穆凉玉浑身酸软,纵然眼前有日出美景也无心欣赏了。
“回去吧。”
两天以后,穆凉玉回到黎园,把她所有的东西都打包起来。
云瑶已经知道了这两人要分手,看到穆凉玉拖着行李箱走出来,上前劝道:“穆小姐,你误会我跟少彦了。我跟他之间……他是我的好朋友,最好最好的朋友而已……”
穆凉玉只是推着行李箱不停步,眼看就要走出客厅了,云瑶上去拉住她的行李箱急切道:“你这一走,我、我要怎么去面对少彦?”
她转头,看了一眼靠在门框上,眸色淡淡的男人。
穆凉玉眼尾一挑,冷眼看向云瑶:“难道云小姐不是应该觉得不知道怎么面对我吗?”
“我——”云瑶没料到穆凉玉这个冷冰冰的女人会突然发难,一时怔在那里。
“不知云瑶小姐听没听说过一个词,叫做‘明知’。你明知道黎少对你的感情,也明知我们之间在交往,我以为像你这样聪明的人,应该懂得识趣,应该懂得分寸。可你呢?”
“装柔弱扮可怜,你让黎少彦围绕着你团团转。你的心里没有他,却会利用他对你的感情,让他对你俯首称臣,对你千依百顺。”
“这就是你想得到一个人的武器?”
云瑶的脸色越来越白,嘴唇微微颤抖着:“不是,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没有那样想过……”
黎少彦每听穆凉玉说一句,眉头就攥紧一分,到后来沉沉出声:“够了!”
穆凉玉看了他一眼,嘲讽的笑了下。到最后,他一心向着的,还是她。
罢了,她已经看开,又何必多废唇舌呢?
穆凉玉拖着行李箱,开了门走了出去。到门口的时候,她停了下来,并未转身,淡淡的道:“我还是想要最后再说一句。想要得到自己想要的,就凭自己的真本事去赢得,不然终会失去。”
门打开,走廊处的光亮**来,穆凉玉走了出去,滚轮的声音在地面滚过,渐渐远去。
云瑶转过身来对着黎少彦急切的道:“少彦,穆小姐要走了,你真要放手?”
黎少彦低垂着眼睫,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云瑶,你先离开一下吧,我想静一静。”
云瑶抿了抿唇,眼底划过一道暗恼。但她还是“嗯”了一声,向门口走去。
门再度关上,黎少彦身子一动,这才发现从穆凉玉进了这个屋子开始,他便是一直这个姿势,如今肌肉都僵硬了。
他木然的走向卧室,所有属于穆凉玉的东西都搬空了,衣柜空了大半个出来,化妆台上的那些她的专属护肤品都不见了,空空荡荡的只剩了一张桌子。
就连那张床铺,上面所有的被褥都已经被换过——
………题外话………今天的万更完毕。刚才看到有的人说,想看小清歌的,这边交代完梨木CP,就要回到他们那里了。另外,梨木CP不一定是最后的CP,别忘了还有一个黎明CP呢~
第236章 点鼻,一更
门口传来两声敲门声,黎少彦一回头,盯着门口的方向看了一两秒,好像心里存着什么希冀似的,快步越过沙发走了过去。
门打开,几个穿着连体工装的人站在门口,其中一个高个子女人问他道:“你好,请问是黎少彦,黎家吗?撄”
黎少彦眉头蹙了下道:“什么事?”
那个女人说道:“我们是接到公司要求,来您家打扫卫生的。”
公寓一直是家政公司的人过来打扫,黎少彦也就没多想,退开到一边让他们进去。而他自己到了厨房那边,打开冰箱拿了一瓶冰啤,出来就见到两个块头很大的男人抬着那张梳妆台走出房间了偿。
黎少彦看得火冒三丈,走过去道:“谁让你们搬出来的,给我弄回去!”
两个大块头男人面面相觑,放下了梳妆台,其中一个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来,递给黎少彦道:“黎先生,你请看一下,我们也是按照要求做事。”
黎少彦抽过来一看,眉头越拧越紧。
房屋里里外外要全部打扫一遍,丢到垃圾桶的东西务必清理干净,最后一点格外提到,那张梳妆台也要丢掉!
前面两点要求看来正常,但最后一条就不可思议了。
黎少彦把纸揉碎了,对着那两个男人道:“给我放回原位,还有你们,全部给我出去!”
几个已经拉开架势在那打扫的人停了下来,一起看向他,有些莫名其妙。
“先生——”
“我叫你们都出去!”黎少彦把手里的啤酒用力掼在地上,受到重击的啤酒喷了出来,在地上滚了几滚一直碰到茶几那边的地毯了才停下。
那些人都吓了一跳,互相看了看,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个高个子女人开口说话了:“那我们,就先回去吧。”
一行人都陆陆续续的退了出去,那张梳妆台也按照要求搬回了原位。
地上还留着那张揉碎的纸团,还有泼洒开来的啤酒。
黎少彦去到垃圾桶那里看了一眼,那里放了几只她不要了的玩偶,她的牙刷,她的水杯,她所有在这个屋子用过的东西。
黎少彦的气息沉了沉,心里忽然就窜出了一股火,一脚踹倒了那只垃圾桶。里面的东西滚了出来,那只他在夹娃娃机上夹来的公鸡公仔仰面翻躺在地上,塑料壳里的俩黑眼珠子滴溜溜的转圈圈。
黎少彦的视线落在那只公鸡公仔上,她说喜欢,他花了两个小时才夹到的,就被她这样给丢了。
要滚就滚远点,黎少彦一脚踢出去,那只公鸡仔像只球直接飞出去,撞到墙才落下来。
黎少彦这才发泄了口气似的往回走,不过才走两步,又走了回来,到墙角根把那公鸡仔捡起夹在胳膊底下,一直趿着拖鞋到客厅的沙发边上,把自己的身体往沙发里用力一抛,一只手盖在了额头。
是穆凉玉叫来的人,她这是要彻底把这里属于她的气息抹去!
空气里死一般的寂静,男人的胸膛一开始剧烈起伏,一直到后来慢慢的平复下来。
穆凉玉!
穆凉玉!
穆凉玉……
*
清晨,南苑家园旧公寓。
孟清歌起床洗漱完毕,拿了钱包出门,门方打开,对门好像有感应似的,也同时开了门。简应琛穿了一身运动服,脖子间搭了一块毛巾,见到孟清歌,就对她打招呼:“孟小姐,早。”
“早。”孟清歌瞧了他一眼,两个人一起走到两家中间的电梯那边等电梯。
这已经是无数次的“同时”了,几乎是每天,她出门的时候他也出门。孟清歌站在电梯里,盯着自己的脚尖,距离身后的男人三步远。简应琛双手插在裤袋里,靠在身后的钢板上,淡笑着瞧着她娇小的背影。
她每天早上六点就出门,去市场买菜。秋天的早晨微凉,她就穿一身深蓝色的卫衣,垂肩的头发在脑后束成一个小马尾,毛茸茸的碎发落在脖子里。她每次去市场就穿一双黑色的运动鞋,他猜她身上的那身卫衣要么是洗的时候缩水了,要么就是淘宝上买错了号码,或者是她哪个粗心的朋友送的,裤管短了一小截,每天只要看她的脚踝,就能知道她穿的是什么颜色的袜子。
嗯……今天是白袜子。
简应琛嘴唇微微往上翘着,“欣赏”完她的袜子以后,就盯着露出的那一小截白白的脖颈。
她那样的娇小,就像是个小姑娘,一点都不像有个五岁孩子的妈妈。有时候简应琛就会想,那样娇小的女人若是抱在怀里,肯定特别有小鸟依人的感觉。
孟清歌能感受到身后男人肆无忌惮的眼神,所以她就尽量的不要回头看,也不往前看,因为电梯前方的钢板会倒映出他的脸。
好在只是五楼,电梯一会儿就到了一楼。
“你每天都低着头,是脚下有金子?”走出电梯时,简应琛对着她道。
眼前忽然放大的俊脸,吓得孟清歌的身体往后仰过去,她的腰在坐月子的时候没有养好,就不是那么的韧,眼看就要跌倒了,简应琛手臂一伸,就像电影里的桥段那样,将她稳稳的托在手心。
“孟小姐,可千万小心。”男人对着她邪魅的一笑,没有过多的留恋她仰在他怀里的感觉,把她扶正了,随手碰了一下她的鼻子。
鼻子被人蜻蜓点水似的点过,孟清歌一愣,秋水似的眼眸看着眼前的男人,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那时候,他经常这样逗她……
简应琛也是愣了一下,看了眼自己的食指尖,微微动了下。
孟清歌先回过神来,瞪了一眼刚刚轻薄过他的男人,自己先往楼外走了。简应琛看了看她的背影,再次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指尖。
他们还没有到这样熟稔的地步,奇怪,为什么他做这个动作特别顺畅?
一直到那道娇小的身影走远了,简应琛小跑步的追上去。
每天,他都是借着跑步晨练的借口,跟在她的身侧,一起到市场里面去买菜,买完菜再一起到市场门口的那家生煎包子店吃早餐。
孟清歌明知他故意,有几次还提早了时间,可他依旧能跟她一起出门,之后,她便不再抵抗了,因为根本没有用。
公寓虽然旧,但距离市场很近,沿着马路往前经过几个路口就到了。因为是旧居民区,市场也非常的旧了,环境脏乱,卖鱼的地方经常水汪汪的一片,鱼鳞鱼肠随意丢在地上,偏偏卖鱼的地方却是在入口的位置。
这也就是孟清歌会选择穿黑色运动鞋的原因了,黑色耐脏,不像某个男人,每次都穿白色白运动服,溅一身泥点子。
孟清歌实在看不下去了:“你就不能换别的颜色的吗?”
简应琛嘴角勾了勾,清亮的眼眸往下瞥,瞧着那个弯腰挑菜的女人。他当然有别的颜色的衣服,就算没有,随便买几件都可以。可他就是要她开口跟他说话啊,就是要她关注他啊。
“那,待会儿我们去门口的运动服店重新买一套?”
高高大大的男人,长相又出众,摊位上的老板给孟清歌把西兰花称完以后说道:“瞧你们小两口甜蜜的,便宜你们了,给五块钱吧。”
孟清歌付了钱,没好气的瞪了男人一眼。因为来菜场的次数多了,每次同进同出,形影不离的,菜场的人自然而然的把他们看作了夫妻。一开始她还解释一下,简应琛就站在那里卖乖,人家大妈说了,姑娘啊,你男人大清早就陪你来买菜,真是好福气啊,吧啦吧啦。
孟清歌后来就懒得解释了。
市场一圈下来,孟清歌买了牛骨,再买了别的一些个菜,简应琛全部都帮她拎着,一点不肯让她动手,只让她挑菜,用他的话来说,他就当练举重。
孟清歌从来都没拗过他,只要他拎着袋子举高,她根本够不着,也就放弃了。
两个人一起往门口的生煎包店走去,简应琛看着她的后脑勺,不是很高兴的道:“你的那位亲戚还没好吗?”
孟清歌挑了一张空着的桌位上坐下,跟往常一样要了包子豆浆,然后检查脚边放着的菜,看有没有漏掉的。
简应琛那天只把她送到医院门口,自然不知道她说的那位长辈就是霍晋霆的妈,他想每天晚上都跟她一起吃晚饭,反正他可以找理由进去,可现在,她每天下了班以后就是做好了菜送医院去,哪里有什么共桌吃饭的机会。
以至于现在,他可以根据她每天买的菜来判断,她的那位亲戚是不是出院了。
孟清歌对自己很省,但对那位长辈很是重视,会买一些她舍不得吃的昂贵食材,今天买鸽子明天买泥鳅,自己却吃猪血猪肝一些很廉价的东西。
在简应琛看来,那个亲戚大概很不识趣,哪有叫人天天送汤送饭的,又不是孤寡老人。
此时的男人,心里很不平衡,但还是把自己的牛奶换了她的豆浆,孟清歌喝了一口的时候就觉察出了,看了看他:“以后不要换了,我对牛奶过敏。”
………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