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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重生之再斗极品婆婆-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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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两人相见甚欢,吴玲姐弟都长长地松了口气,没发生冰山撞船的残剧,万幸。在冯丽华故作亲热、朱珠刻意天真之下,两人相处得如一对亲热的母女。最后看得旁边人都觉得浑身起鸡皮,神经末梢麻痒痒的。

  当冯丽华起身准备进厨房做饭时,吴浩明没心没肺地来了一句。“妈,让朱珠帮你,她做的饭比你做得好吃。”

  冯丽华脸色一僵,最后勉强地扯了扯嘴角。“妈妈的饭吃了快三十年,如今有了女朋友,倒觉得妈妈做的饭难吃了。”

  朱珠恨不能冲在去痛扁他一顿,最后只能陪着笑脸,嗔怪道:“他这话是为了哄我去干活,这么热的天,怕您中再中暑,他心疼您。你的手艺,我可不敢比,我就在旁边给您打一打下手,他念叨你做的饭,可不是一、两天了,说您做鱼的手艺,一流!”假话讲的,她自己都想吐。

  不是她挑剔,实在是冯丽华的厨艺不入流。所有的菜都是一个味儿,不讲究火候,只讲求快,恨不能刚扔进锅里就装盘。更甭提从中吃出母爱的味道。

  朱珠的三言两语就把冯丽华心中的怒火扑灭了,她越发欣喜的拉着她进了厨房,还不忘回头对小儿笑骂道:“身在福中不知福!”

  直到冯丽华关上厨房门,吴玲才坐沙发坐起身,恨铁不成钢的踢了小弟一脚。“你傻呀?刚好点儿,就没事找事!脑子进水了?”

  吴浩明自己也后怕了,手抚上胸口,长长地叹了口气。“差点儿又闯祸。”

  在旁边看动画片的王威爬过来,学着妈妈的样子,用他的小脚在小舅肚子踩了一脚。“你傻呀?脑子进水了?”

  “哎呀!小坏蛋敢踢你舅舅,看来又得给你松一松骨了!”吴浩明扑上去,和王威笑闹作一团。

  “啊——妈妈,救命!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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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三 王见王 第五十六章 没门儿!

  三伏天闷在厨房里,耳边是抽油烟机的轰鸣声,朱珠一边掐着豆角,一面还要分神同冯丽华聊天。待她弄好豆角,洗净装盆放到旁边。

  闲着无事,她又坐在餐桌边剥蒜。冯丽华正在给排骨焯水,应该是要做排骨炖豆角。朱珠又不由得想起前世她做月子,冯丽华美其名曰说是专门回来侍候月子,每日从市场买素馅包子、凉拌土豆丝,再不就是炖豆角。豆角里面别说排骨,就连点肉沫都看不到,比水煮豆角多点酱油。别说吃,看着就够。一份豆角连吃三天,最后大部都进了垃圾桶。

  过去还天真得以为婆婆不会做菜,再不就是天热不爱吃肉,没做它想。可等到她快出月子,吴玲从南方飞回来看侄子,朱珠第一次在豆角里看到了排骨,这才恍然大悟,真真实实地感受到了女儿和媳妇的区别。

  前世朱珠只生了一个宝宝,做过一次月子。老妈早早就准备给朱珠做月子,怕女儿月子里心娇,落下病根,痛苦一辈子。可谁曾想快生产前,婆婆从南方的女儿家回来了,号称回来侍候儿媳妇的月子。朱珠和李凤丽还颇为感动了一阵子,可真相却大相径庭。

  说是回来侍候月子,实际就是赶在女儿之前回到M城,私下里买卖房产,造成即定事实,儿女即使不同意,也只有接受的份儿。不仅能完成自己的心愿,还落了个好婆婆的名声,多年后她还大言不惭地四周显摆。“小儿媳妇的月子是我侍候的。”

  想起害自己落了一身病根的月子,朱珠心里就觉得胸口象是被压了块大石头。月子里,除了没给宝宝洗尿布、洗过澡,其他的都是由她一人承担。连夜里给孩子换尿布、泡奶粉都是她自己来。有时候宝宝饿得大哭,急得朱珠就光着脚,摸黑去冲奶粉,有两次还被开水烫到脚。

  嫌天热睡在客厅地板上的婆婆,离她也不过三、四米,却没在夜里醒过一次。她的睡眠质量好的,跟服了过量安眠药差不多。

  吃得就更甭提了,刚出院的头两天,为了催奶,冯丽华倒是给朱珠炖了两天猪蹄。为了宝宝有奶吃,挖掉皮上一块浓密的猪毛,她闭着眼睛吃了。还有一次弄一锅鲇鱼汤,粘液满锅,腥臭冲天,朱珠差点吐了。

  后来因为休息不好、又生了闷气,她的奶水很少,最后决定喂宝宝奶粉,朱珠的月子餐,彻底沦为了包子、豆浆、水煮豆角,连李凤丽买给女儿做月子的鸡蛋也没吃几个,愣是让冯丽华送给大孙女补身体了。月子里朱珠一只鸡也没吃着,直到出了月子,沾王威的光,吃了一个鸡大腿。

  做完月子,朱珠面色苍白、神经衰弱、神情恍惚,整夜、整夜的失眠。李凤丽看到面如苍纸的女儿,差点找上门去同冯丽华拼命。一边抹眼泪,一边咒骂她只讲人话,不办人事儿。她也是个女人,自己也有女儿,做出这么过分的事情,根本不把儿媳当人看。在娘家住了半个月,李凤丽特意去农村改了许多土鸡,炖了五、六只黄芪鸡,朱珠脸上才见了点血色,补回了些元气。

  可惜月子里的病根却是落下了,夏天朱珠不敢光脚,呆在房间里时,她会穿上长裤和厚袜子,因为她膝盖以下是凉的。全身的伤痛,倒是给朱珠上了生动的一课,婆婆通常说得比唱得好听,千万别当真,否则后果自负。

  想起前世的不平事,朱珠忍不住长长地叹了口气。

  “小小年纪,叹什么气!”冯丽华关掉抽油火烟机时,正好听到她的轻叹声。“能有多大的愁事,值得长吁短叹的?”

  朱珠只是淡淡一笑,暗自腹诽,遇到极品婆婆还不值得她叹气,简直是世上少有,人间难寻。这么“幸运”怎么就落到她的头上了。“天热,有些闷!”

  “菜马上就好,再忍一会儿吧”冯丽华用挂在脖上的毛巾擦了擦汗,眼睛转了一圈,笑眯眯地说:“回去跟你爸、妈讲,过几天我们就去上门提亲。现在M城彩礼是四万,另外加三金。这四万块钱,你大哥早就准备好了,这三金嘛……我看就别急着买了,等你大哥的金矿挖到金子,别说三金,几金还不随你高兴?”

  又玩“空手道”,前世冯丽华就是这套理由想哄骗李凤丽,结果被毫不留情地顶回来了。“金矿里的金子再好,婚礼上也不能让新娘子不戴手饰呀?”其实不是非要什么“三金”,只是看不惯冯丽华把别人当白痴的作派。况且所谓的金矿,直到吴氏兄弟分道扬镳,朱珠已没见过金子。

  “一辈子,就结一次。彩礼随大流儿就成,没什么特殊的要求。不比别人多要啥,可也不能比别人少点儿啥。有些事儿,好说,不好听。总不能让我妈嫁闺女,反倒替闺女委屈不是?”朱珠没直接拒绝,换了个方法说不,灭了冯丽华痴心妄想。

  “说得对!不能比别人少啥,吴家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不差那么一星半点的。”冯丽华心有不满,也只能笑脸相对,她丢不起面子。“三金肯定买!那四万块钱,一万块……买件貂皮大衣,你跟你大嫂每人一件,不偏不倚。另外那一万买张床,再些家电,剩下的两万块,就是你们今后的存款了。”

  彩礼送到女方,应该由女方全权支配,就算全花光也不沦不到她说话。还没上门提亲,她倒坐在家里把计划做好了。前世生性大大咧咧的她,对冯丽华的计划也很满意,还曾经附和过。等冯丽华把这套说辞摆到李凤丽跟前时,再次碰了一鼻子烟。“我若是把彩礼全都留下,不给女儿带一分钱,亲家又该怎么办?”

  冯丽华讪然,“一切都听亲家安排!”

  朱珠想到此,面带羞涩,低下头。“彩礼怎么花,我也没什么经验,到时候给我妈,我全听她的。”

  冯丽华说得口干舌燥,却什么也没得着,心里憋闷,又挑不出她的错。只得起身关火,阴沉着面说:“菜好了,叫他们吃饭!”

  朱珠脸上带着得意,起身开门。“洗手,准备吃饭!”

  想谈笑间,一切都由她安排?

  没门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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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三 王见王 第五十七章 母女跟吴家人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朱珠满耳听到得都吴浩明的优点。加上前世听到的,她的耳朵里已经塞不下了。

  若要说起吴家人中,夸得最悬得要算冯丽华,说得假话,连她自己都当真。“我家浩明虽说相亲次数多,可从来没交过女朋友。”

  假得太过显而易见,一个三十岁的男人没交过女朋友,骗鬼!若真是事实,她倒要怀疑吴浩明的性格、生理上是不是存在重大、不可逆转的缺陷。早在前世,朱珠就把吴浩明的情史摸得一清二楚,连他失身的年纪、对象,都在她严刑逼供下招了。一听到冯丽华的假话,朱珠笑盈盈地顶了回去。“阿姨,浩明还缺女朋友?不说别人,几年前的宁红,您肯定见过。”

  冯丽华瞬时息了火,心里暗恨小儿子嘴不严,说话也不分个好坏,什么都说,让她面上无光。“说话太快,说错了。我原来是想说浩明相亲次数多,可从来没有追过女孩子,连上一个宁红也都自己贴上来的。浩明挺女孩子喜欢的,可他从来没跟女孩子黏乎过,说分手就断得干干净净。也不会象有的男孩子,搞什么脚踏几条船,这毛病他都没有。”

  总算来讲了几句真话,朱珠赞成地点了点头。吴浩明在陌生人眼里看着很酷、很严肃,不容易亲近。其实他和所巨蟹座的男人一样,顾家、害羞,有时当着面夸他,他黝黑的皮肤都能看到明显的暗红。在亲人面前,他透明得象水晶,每一个表情都能让人轻易读懂他。他想当她面前撒谎的可能,几乎等于零。

  他可以同哥们喝得酩酊大醉,却不会、也懒于哄女孩子开心。他可以请女孩子吃饭,却不愿意给女孩花钱、买东西。对家人,他事事不计成本;对外人,他有自己的成本核算。

  他玩不来感情游戏,信奉玩弄感情之人,人恒玩之。简单的他,最适合一对一的情感模式。一旦认定,基本不会背叛,因为背叛的成本太高,特别有了儿子之后,他就干脆忘了背叛。

  冯丽华有一句评价吴浩明的话说得极好。“他就是一头倔驴,在被绑上缰绳之前,横冲直撞,谁也不服。一旦被绑了缰绳,那就是天下最老实的顺毛驴。”

  朱珠前世、今生对这头顺毛驴都很满意,特别是儿子出生半年后,他慢慢进入到了父亲的角色,他对儿子爱已经达了疯狂溺爱的程度。当他达不到儿子对他的要求时,他会异常痛苦。这世界上,终于有了他最爱的人——儿子,爱乌及屋,连带孩儿他妈的身价倍增。

  应付完吴家人,朱珠拖着满身的疲惫回到南山别墅。边进门,边掩住口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坐在客厅里,看着神情疲惫不堪的女儿,李凤丽是真心疼。幸好只是隔三岔五的过去,若是天天住在一块……想一想,李凤丽就心疼。

  “妈,还没睡……啊——”哈欠连天,话都说不清楚了。

  “过两天,吴家不是要上门提亲吗?有些事想同你商量一下,不然晚上也睡不安稳。”眼看亲家要上门了,有些事情娘俩得事先通下气。

  “老佛爷有什么最新指示,尽管说。”朱珠坐到老妈身边,挽着她的手臂,依靠在老妈的肩膀上。

  “就是想问一问,将来你们结婚,婚房设在哪?要不要把你那间别墅重新装修?”李凤丽当然希望女儿结婚后离得自己近一些。

  “浩明的妈妈说以后都要和老儿子住,由老儿子养老,所以婚房就设在他们现在住的三居里。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凭什么要住我的别墅,再说我跟谁也没提过我自己有别墅。那可是我的婚前财产,还不是暴光的好时机,等时机成熟再讲不迟。妈,你女儿没到嫁不出去,贴别墅的地步。”朱珠笑着撒娇。她可不想做傻事,如果现在就把别墅的事讲了,没准冯丽华能马上卖了房子,住到别墅里。

  “两口子过日子不能分心眼儿,太计较钱了,会顾此失彼的。”李凤丽害怕女儿被钱迷花眼,“过日子就是过人,人好了,什么就都有了。”

  “这道理我懂,不过不是每个人都是这么想的。防人之心不可无,小心点儿总是好的。再说等时机恰当的时候,我会和他讲的。”朱珠对吴浩明有信心,吴家其他人就另当别论了。“再说人家妈要和老儿子住一块,就是白送别墅,人家也不一定乐意,没准还说你臭显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再说以后我大半时间都要住在宁城,回M城住哪儿,还不是随自己的心。只不过结婚时,摆个样子罢了。”

  “大主意你自己拿,妈只不过提高醒一下。当人家媳妇,可和当闺女时大不一样。纵始婆婆再不对,别同她吵架。一吵架,做小辈的再有理,也变成没理、没教养了。处得好了,多亲近;处不好,就离远一点儿。毕竟你是嫁给人家儿子了,总不能让人家割断母子亲情吧?”李凤丽以过来人的身份,传授女儿做人媳妇的心得。

  还没见过自己的亲家,也不知道难不难相处。朱珠的性格随了父亲,大半心事都藏在心里,讲什么话都会先惦量,会不会伤害到对方。万一遇到个不讲理的婆婆,每日相对实在是太折磨人了。

  “妈,没事的。我婆婆人不错,挺会说得。再说以后住在一块的机会不多,我们宁城、M城两头跑。她又时常去深城女儿家,在一块住不了几天。”朱珠笑眯眯地宽李凤丽的心,前世老妈就为她操碎了心,这一世,她要独自从容面对,不能再让老妈生气、受累了。

  “也是,我竟跟着瞎操心。唉……等你结婚生了孩子,你就知道这当妈的,总有操不完的心。除非到闭眼的时候,不然这心得操一辈子,没头!”李凤丽半搂着女儿,回想她在襁褓之中,仿佛就在昨天。一夜之间,女儿就到了要出嫁的年纪。“岁月催人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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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三 王见王 第五十八章 陪送第五十八章陪送冯丽华特意找出最新、最贵的衣服穿在身上,对着穿衣镜照了又照。确定效果理想,她才露出满意的笑容。

  “妈今天打扮得可比小弟还精神!”也换了一身全新打扮的吴玲微笑着上前,挽住老妈的手臂。“越来越年轻,别人还以为老妈去相亲呢?”

  抱着王威的吴浩明也跟着点头,“象着确实象是要去相老头,看到哪个合适的,妈可不能瞒着不说。”

  冯丽华听到儿女的夸赞,乐得花枝乱颤,可嘴上去笑骂说:“今儿个是去朱珠家提亲,说话都注意点儿,别没个把门的。”

  四人说笑着出了家门,才出小区大门,吴浩民和关爱华正好也坐车赶到了。几人又打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南山别墅而去。

  朱家今日也是高朋满座,除了朱家三口人,还有朱珠的姥姥、姥爷、奶奶和朱珠的二姑、二姑都来了。

  这是朱、吴两家第一次会面,李凤丽怕招待不周,特意提前让小时工里里外外把房间打扫一清,水果、茶叶也准备了最好的,还特意在M城最有名的海鲜酒楼定了两桌酒席,只希望能招待好亲家。毕竟女儿是要嫁进吴家,同亲家搞好关系,才不会让女儿夹在中间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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