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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清和-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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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瑄是根正苗红的燕王派,虽然父亲被夺爵,与洪武帝依然有义亲的名分。

开平卫指挥使徐忠和郑千户明知他是个烫手山芋,还是不得不接下来。

接下来之后,还必须好好看着,不能有所差池,毕竟沈瑄的父亲就留下他一根独苗,燕王也视他如亲侄,真出个好歹,赔不起啊!

哪想沈瑄刚到不久就遇上鞑子犯边,他还亲自率领骑兵出城作战。

徐忠咂舌,这就是头虎崽子!

郑千户脑袋都大了,好在沈瑄武力值惊人,豪发无伤全须全尾的回来了,否则,他就该考虑是找根绳子上吊还是找块砖头拍死自己,拍不死也要弄出个伤残。

如今事已成定局,只有大书特书沈瑄的功劳,也算是对燕王有个交代。

俗话怎么说来着,亡羊补牢,未为晚也。

甭管到底是不是应景,总之意思大概就是那个意思。他们都是粗人,能憋出这么一句文雅词就相当不错了。

请功的奏报送出后,开平城外,一处荒地上扬起了片片白幡,黄色的纸钱被风吹散,带着未燃尽的火星和黑色的碎屑。

一个阴阳生大声念着孟清和听不懂的祭文,他只能从那个拉长的调子中隐约听出两句,“魂兮……归来……”

北风带着苍凉,白幡在风中狂舞,草原上仍留着斑斑血迹,苍穹白云之间,有雄鹰在高鸣。

孟清和同其他边军一起,用力踏着地面,大声吼着他根本不明白的话。

所有的愤怒,悲伤,迷茫,恐惧,仿佛都随着这一声声大吼远去。

十年后,百年后,不会有人知道,在大明的边塞之地有这样一群人,这样一场葬礼,这样一声声仿佛要撕裂大地的吼声。

记得的,或许只有吹过草原的风,被黄沙侵蚀的边城,和埋在异乡的累累白骨。

回城之后,孟清和总算想起到城中经历司报道,算是正式在开平卫安家落户。

经历司职掌档勘合,兵丁考核和出纳文书等。有经历一人,姓刘,是卫所内唯一的“文官”。

刘经历年过而立,长相很书生,态度很随和,开口闭口都是之乎者也,在到处都是魁伟汉子雄壮杀才的开平卫所内,算得上一朵“奇葩”。

孟清和觉得刘经历为人不错,如果他在听到自己斩首两级,没有立刻露出“绝不可能”的表情,孟清和会很乐意同刘经历做朋友。

但是现在,这个可能性正无限趋近于零。

离开经历司,孟清和腰上的牙牌已经不是原来那块,从大头兵到小旗,手下管着十个人,也算是质的飞跃?

孟小旗今天不当值,回到家,孟虎和孟清江正在敲敲打打。他们现在居住的房子在城西,两进的黄土房,门窗上的木头有些已经朽烂,应该是有段时间没人住了。

这难不倒孟虎和孟清江,不过两日的功夫,房门换了,窗户换了,连屋顶都修补好了。

孟清和回来时,两人正合力在做一张木床,边塞夜晚冷寒,睡在地上早晚要生出病来。

“十二郎回来了。”

听到开门声,孟虎抬起头爽朗一笑,孟清江闷不吭声,却没像前几日一样对孟清和横眉立目。

“恩,辛苦四哥和五哥了。”

孟清和走到即将完工的床边,伸出手指敲敲,刚想把授田的事说出来,就听外边有人来报,沈百户有请。

孟清和站起身,晃晃脑袋,沈百户?

想起来了,他手下的十个人,一半都是勾补的新兵,另一半是犯官和犯官家属,那个前兵部武库司郎中,如今就在他手下听令。而他这个小旗,又归在城西千户所沈百户麾下。

明军军制,小旗是最底层的军官,总旗是小旗的上级,总旗的上面才是百户。

孟清和猜不出沈百户召见他的理由,唯一的可能,大概就是他在升官之后,主动要求去守城外的瞭望墩台。

不过这又不是什么大事,值得百户大人特地宣召?

何况他这么有思想觉悟,遭到表扬的机会应该大点?

孟清和带着一头雾水出门了,丝毫不清楚,即将发生的一切,会对他今后的人生产生何种影响。

如果他知道……他还是得去,许多事是上天注定,压根没得商量。

孟清和能做的也只有逢山开路,遇水叠桥,哪怕这山是喜马拉雅山,水是密西西比河。

第十二章

孟清和站在西城百户所前,深吸一口气,跨步入内。

待新鲜出炉的孟小旗绕过影壁,走远了,门前的兵卒才对视一眼,咂咂嘴,这位怎么看都不像是军汉,听说先前还杀了两个鞑子?

“瞅着倒像是个读书人。”

“他能杀得了鞑子?”

“升了小旗,百户大人召见,还能有假?”

“可惜了我那弟兄,砍杀了三个,却伤了腿,不然也能……”

“不过我听说这位还真是读书人,据说还是个童生。”

“啊?那个高福口里还能看过眼的酸丁,莫非就是他?”

“还能有谁?”

说话的兵卒同时沉默了,弓兵高福,出了名的狠人,他说的话肯定差不了。

“说不得这书生真有几分本事。”

孟清和不知自己已经成了百户所前兵卒的谈资,走在百户所内砖石铺成的路上,心中仍有些忐忑,不停回想着之前打探来的消息。

百户大人姓沈名瑄,出身燕山护卫,父亲是洪武帝的义子,曾在北征沙漠中立下战功。

之前战场上那个所向披靡,劈人如砍瓜切菜一般的杀神就是这位,也是继马总旗之后又一个救了自己命的人。

顶头上司的顶头上司,加上救命恩人。

孟清和暗自苦笑,到边塞不过短短几日就经历了这么多的事,他都不晓得该感叹命运之神厚爱自己,还是看自己极端不顺眼。

心思千回百转,面上不露分毫。行进中途遇上一个身形壮魁的虬髯大汉,眉眼间竟有几分熟悉。

认出此人是个总旗,孟清和立刻上前行礼,“标下见过总旗。”

“你姓孟?”

“是!”

“之前杀了两个鞑子?现在任着小旗?”

“是!”

“好!”大汉突然一拍孟清和的肩膀,“我姓马,之前在城外战死的马彪是我本家兄长。”

孟清和抬头,面上露出一丝惊讶,难怪瞧着有些熟悉。

马氏一族都是军户,马总旗战死,身后留下三个儿子,最大不过十一,总旗一职虽是世袭,却也没有让一个娃娃出任的道理。

马常是族中余丁,自然可以顶上。只是明初边塞卫所不比他处,这位新的马总旗若想降服手下一干弟兄,怕是要多少费些功夫。

人情是一回事,常年在塞北拼杀的边军,更看重的还是本事。

这也是孟清和看似风一吹就跑,却能让赵福等人高看他一眼的原因。

他身上的狠劲,对了这些厮杀汉的胃口。

马常如此“礼遇”孟清和,若非别有所图,孟十二郎敢把脑袋摘下来当球踢。

不过,孟清和眼珠子转了转,这种示好未必是坏事。既然马常袭了马彪的总旗一职,将来就是自己的上司,朝堂有江湖,军中也有。甭管他是不是能真正的站稳脚跟,上下摆在那里,看着顺眼总比被当成眼中钉的好。

有了新任马总旗的客串,孟清和总算不再如先前那么紧张。

站在正堂门前,习惯性的整了整身上的袢袄,掸了掸衣袖,通报之后,迈步走进室内。

从外面看,百户所并无出奇,同城内的其他建筑一样,黄土墙,木门窗,窗栏上的图样已经泛旧,门梢上雕刻的生肖图倒是有些惹眼。

孟清和不敢多看,见堂中高坐着一个身着蓝色常服的身影,心知这就是今天要见的正主,单膝点地,大声说道:“标下见过沈百户!”

或许是为了壮壮胆子,孟清和刻意提高了声音,不想话说完,椅子上那位却迟迟没有开口,只是单手点着椅子扶手,另一只手举着一本书,书的封面上,正写着《春秋》两个大字。

孟清和心里开始打鼓,唾骂万恶的旧社会,这位不开口不出声,他就得继续跪着。

还以为能遭到表扬,结果却是来这么一出,百户大人是心气不顺?还是自己刚好长得很不入他的眼?

虽说瘦了点,可皮相还是不错的。

心里嘀咕,孟清和却始终没有抬头,只因沈瑄在战场上给他的印象实在太深。

两辈子,他头一次这么害怕一个人。

孟重九只能让他行事谨慎,面对北元的骑兵也只不过是搏命而已,但在沈瑄面前,孟清和却感到极大的压力。

所谓霸气侧漏就是这种?

这位还不是真正的凤子龙孙,若是燕王朱棣,未来的永乐帝,不知道又会是何种情形?

和平时代过来的穿越者们,还是不要轻易幻想登高一呼小弟云集,否则,时代的土豪们会给他们上最为生动的一课,告诉他们花儿之所以这样红,是有其根本原因的。

战场上拼杀,朝堂上斗殴,大明的文臣武将,智商情商都非一般人能比,岂是随意就能糊弄过去的?

便是长相,也都在水准之上。建文二年的进士王艮就是因为相貌问题被暗箱操作了一把,从榜首的位置给撸了下去。

所以,但凡来到陌生的地界,一定要秉持着谦虚谨慎的精神,艰苦奋斗甘于寂寞才是上策。

孟清和便是如此打算的,可今天之后,他会发现,追寻寂寞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东想西想,两条腿似乎也没那么难受了。

于是,堂中出现了这样一幕,沈百户专心致志的读书,孟小旗一心一意的神游。区别只在于百户大人坐着,而孟小旗的姿势就不是那么舒服了。

终于,沈百户放下了书,端起桌上的茶盏,用茶盖轻轻拂过茶面,“起来。”

孟清和没有马上起身,腿麻了,就这么站起来不立扑也会立位体前屈。

沈瑄倒也没说什么,等孟清和起身站稳,才接着说道:“知道为何叫你?”

“标下不知。”

“真不知?”

“真不知。”

“斩首两级。”

沈瑄话落,孟清和一愣,下意识抬头,只一眼,便失神。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眼前这人,当真是战场上那个杀神?

乌发,浓眉,墨眼。鬓若刀裁,肤若润玉。

仙姣,却不似女子。

手指修长,搭在蓝色的衣衫之上,很难相信,便是这双手,握着长刀斩杀一个又一个敌人。

刀被血染红,人亦然。

杀神,还是如玉君子?

孟清和用力掐了一下手心,收敛起心神,这里是什么地方,眼前又是什么人?

不要命了吗?

沈瑄同样有些惊讶,只是惊讶掩于眼底,不为人所觉。

放下茶盏,这个孟清和身上似乎有些不一样的东西,并非只因他的单薄。

细想沈瑄的问题,孟清和疏忽明白了什么,莫非,这位百户大人以为自己冒领战功?

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孟清和再不敢有一星半点的绮思,其他都是次要,必须证明自己的清白!否则,他就太冤了!

“禀百户,标下确实斩首两级,绝无半点虚假,有同旗弓兵枪兵可以作证。具名具姓,可当即查验!”

在这件事上,孟清和绝没有说谎,加上被他用长矛捅个半死,又被沈瑄砍了一刀那个,能算两个半。

可惜明军战功只算总数,不加零头。孟十二郎颇为遗憾。

“哦?”

沈瑄挑眉,似笑非笑,却愈发显得修竹净直,霁月无双。

说到底,还是不信。

孟清和也不恼火,反而愈发镇定,心中已经有了主意。

真的把亏吃下去,他就不是孟清和了。

“百户切莫不信,”孟清和正色道,“标下虽自幼读书,不通武艺,亦是铮铮男儿,心怀报国之志,身负杀亲之仇!战场之上,搏命之时,仰赖左右兄弟之助,也能杀敌,亦能斩首!我大明可破北元,驱王帐于漠北之地,盖因兵卒强于北元骑兵?非也!赖我上下戮力同心,骑兵骁强,步卒悍勇。将者知兵,卒者用命!一人不敌,则二人,三人,战阵之中布刀枪剑戟,忽几刺而出,百十人便如一人。如标下此等手无缚鸡之力之人,便无所惧,于阵中亦能杀敌!”顿了顿,孟清和接着道,“标下愚见,百户莫怪。”

沈瑄没有出声,也没能反驳。

怎么反驳?难道说孟清和的话不对,是歪理邪说,一派胡言?那岂不是说明军战阵不是北元骑兵的对手,顺带把诸如徐达常遇春李文忠蓝玉等猛将一起藐视了?若承认孟清和一番话正确,就是自打嘴巴,承认自己犯了“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错误,明明是杀敌报国之士,却硬要给人扣上一定“冒领军功”的帽子。

左思右想,沈瑄发现,他只能承认自己是错怪了孟清和,对方的战功很“实在”,没有任何可质疑之处。

沈瑄开始正视孟清和,以一种极为认真的态度。恍然想起自己曾在战场上救过他,当时,这个瘦弱的少年,正用一杆长矛刺向一名鞑子。

充血的眼睛,凶狠的表情,像足了草原上刚出狼窝的狼崽子。

因此,沈瑄记住了他,想起了他。

或许,他真的错怪了对方。

须臾,沈瑄突然站起身,向孟清和一拱手,“是沈某之错。”

孟清和愣了一下,有些糊涂,这么轻易就认错?

这不合常理!

没等孟十二郎缓过神来,沈瑄又继续说道;“听闻孟小旗曾是童生?”

“回百户,此言属实。”

沈瑄点头,随即摇头,轻叹,“可惜了。”

孟十二郎一头雾水,可惜?

“若能继续科举,立于朝堂,定为文官楷模,朝廷栋梁。”

孟清和:“……”

这是夸他呢?

想起之前壮烈的马总旗,孟清和咬牙,敢情这么夸人,是沈百户这一系的优良传统?

而且他发现,眼前这位百户大人的性格,貌似和他印象中的不一样,很不一样。

有匪君子?

他想给自己一拳。

第十三章

孟清和走出百户所,脚步有点飘,揉了揉还有些发麻的膝盖,下定决心,非到万不得已,一定要绕着沈百户走。

门外的两个兵卒看着孟清和有些奇怪的动作,再看他呲牙咧嘴的表情,互相看看,闭紧嘴巴,一声没出。

回家之前,孟清和又去了一趟经历司,卫所边军每人有一分授田,五十亩,升任小旗,或多或少总要加点。

开平卫指挥佥事主管屯田一事,卫所官军领取授田,农具,种子,都要办理相关手续,该画押画押,该签名签名,一整套章程,无一疏漏。

田地一分不差的到手,种子和农具酌情,耕牛则被有意无意的忽略了。

孟清和搓搓下巴,倒也没提出异议。

看在同为读书人的份上,刘经历好心告知孟小旗,开平边塞地广人稀,耕地充裕却出产不丰。拨付给他的八十亩田地,上田并不多,每年税后,余下的支应家中口粮不成问题,再多的就要另想办法了。

总之,勉强吃饱,要想吃好,就看个人的本事了。

“耕牛不具,马耕亦可。”

谢过刘经历,孟清和走出经历司,一路琢磨着今后的生计问题。

他家三口壮丁,除去自己,孟虎和孟清江的饭量都不容小觑。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好吧,这比喻不太恰当,他总归要称两人一声堂哥,可话糙理不糙,真要凭手里的田喂饱三口,的确有点难。

到家时,孟虎和孟清江已将木床搭好,床板和床架都打得结实,只是边角的木刺还没磨平,铺上稻草也比睡在地上好了许多。

这张床是打给孟清和的,经历过城外的那场厮杀,不说孟虎,连被孟清和坑过的孟清江都对他高看一眼。

“四堂哥,五堂哥。”

孟清和笑呵呵的同两人打过招呼,把分到田地一事告知两人,同时让身后的三个边兵将种子和农具送进堂屋,回头从灶房取出几个烙饼,三大碗肉汤,权当感谢。

三个边兵昨日刚分到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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