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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章

倾城国医-第3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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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边的余大婶看了,笑着摇摇头,

    余大叔也没什么,吧嗒着烟,心想,这小孔也太宠媳妇了吧,这头鹿能卖不少钱,留着自己吃,多浪费啊。

    可孔铭扬却不这么想,别说是头鹿,只要媳妇想要的,只要他有的都会给。

    “不用,还是卖了吧,留着买些米面之类,还要添置些衣服……”苏青数着需要买的日用品。

    “喜欢就不要买卖,我这里不还有一块灵石么,先用它。”小白掏出赢来的灵石说。

    孔铭扬看看孩子们,又看看媳妇,“怎么来的?”

    “是哥哥赢的。”葡萄和橙子异口同声道。

    余大叔一家人也都很惊诧,尤其是余大婶,不就是出去一趟熟悉下环境,怎么就拿回一块灵石呢?

    余诺摸着余彦的脑袋,好奇万分,“说说怎么赢的?”

    紧接着,余彦就一五一十地将出去的事情详细叙述了一遍,直到现在,小姑娘都还有些没回神。

    那边的余诺听了妹妹被调戏,气的大骂,嚷着下次见了那人定不饶他,忽然又嬉笑眼开,“以后,我一定会好好习练功法的。”

    余大叔看着几个孩子,也赞不绝口,“这几个孩子真了不得,以后可都是有大本事的人。”

    孔铭扬故作谦虚道:“有什么本事,只会调皮捣蛋。”眼神却透着无比的骄傲和自豪。

    最终,那头鹿还是决定卖掉。

    苏青将孔铭扬拉回房间,就要扒衣服,手却被二爷抓住,亲昵道:“媳妇是不是想我了,我也想,非常想,可是这里不方便,先忍忍,等我们有了钱,有了房子……”

    “少嬉皮笑脸,手拿开!”苏青板着脸。

    二爷亲了亲嘴角,“等晚上好不好,等孩子们睡了……”

    “手拿开!”苏青不容拒绝道。

    二爷轻叹了口气,无奈地放下开手。

    苏青掀开衣服,立马被这人身上血肉模糊的伤震惊了,抓住衣服的手紧紧扯着,心脏像被人掐着,窒息的喘不过气了。

    她就知道,她就知道会这样,一个人打回一头鹿,肯定是要去了半条命,别看这人在她面前经常伏低做小,其实比谁都霸道,比谁都大男子主义,高傲的他,即便是到了最艰难的境况,也是不容许失败,不容易妻儿受苦的。

    “媳妇,别伤心,我这不是没事么,都是皮外伤,很快就好了,就怕你这样,媳妇,我爱你。”说着堵住了苏青的嘴。

    苏青被他亲的七零八落,好在还有一丝理智,将人推开,“别闹了,我先给你处理伤。”

    二爷点头,又嘬了一口,“不伤心,我会心疼的。”

    苏青瞪了他一眼,“我的心难道就是铁做的?”

    听着媳妇训话,二爷心里暖烘烘的,“我以后尽量不让自己受伤。”

    ------题外话------

    原始境不是修真,至于灵石为什么出现,这是设定的一个伏笔。

    还有余诺的年龄是十四五岁,已经修改。

    明天见,谢谢朋友们的支持!爱你们!

 第297章 原城里的人!

    苏青庆幸被带到这里之前,由于正在打斗没将金针受到空间中,帮孔铭扬处理身上的伤时,她发现这人的肌肉用力过度,还处在紧绷痉挛的状态,便试着利用针灸之法舒缓。寻找最快更新网站,请百度搜索

    虽然说有灵气引导效果会更好些,不过,没有灵气,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拔完针,孔铭扬舒服地吐了口气,“身上轻快多了,感觉比早上出去的时候,还有力气。”

    见他不像在夸张,想了想,给他将衣服整好说:“那我每天晚上都给你针灸一次。”

    “嗯。”孔铭扬也没拒绝,起身抱住媳妇,亲了亲,蹭了蹭,呢喃道:“别忘了还有孩子们。”

    “好。”听他这么说,苏青知道应该是针灸起到了一定的效果。

    晚饭前,余大叔和余诺扛着那头鹿,去集市上卖了,卖了三块低级灵石回来,孔铭扬只拿了一块交给了媳妇,另外两块给了余大叔,算是这两天留他们一家吃住的费用。

    其实,要不是余大叔和余诺在,即便是打死了那头鹿,孔铭扬也不一定扛的回来,那么远的路不说,毕竟他的力气目前还跟不上。

    余大叔一开始坚决不收,可看到孔铭扬坚持的眼神,就没再推迟,无奈收下了,这一家大小,不但各个有能力,还知恩图报,一点恩惠都要加倍还回来,光这人品和毅力,这一家子以后肯定不是池中物。

    余大叔今天打回来的几只野鸡野兔,没有拿去卖,留着自家吃,卖鹿时,又买回来一些米面,红薯他们是吃惯了,可这家子肯定吃不惯,吃一餐行,吃多了肯定会腻。

    苏青准备去厨房帮忙,在院子里看到余诺的大哥余南,正在葡萄架下,认真细致地处理动物的皮毛,忍不住好奇地走了上去。

    削制动物皮,其实很麻烦的,程序繁多不说,而且还需要足够的耐心,在苏村时,村民打回来的野物,要是想留着皮毛的,一般都会拿到村头的苏爷爷家,让他老人家帮着处理,付一些加工费用即可,他老人家有几十年处理皮毛的经验,手艺很是精湛。

    苏青曾经看过他老人家处理,对比眼前的余南,竟然发现,这小伙子的娴熟程度并不亚于苏爷爷,而且手法快准狠。

    余南察觉到有人靠近,抬头看是苏青,给了苏青一个憨厚的笑容,然后眼光扫到她的肚子上,忙放下手中的东西,拄着拐杖,搬了个家里唯一的躺椅搁在苏青身边。

    “你坐,站久了会累。”

    这余南话不多,人也相貌堂堂,浑身透着股憨厚质朴的气质,却没想到还是个细心的。

    苏青坐了下来,余南又低头忙活手中的皮毛,过了会儿,似乎想到什么,猛然抬头,“谢谢你们能教小诺功法,在这里,功法是很难得到的。”

    “这套拳法,是我外公家传的,我外公家族世代行医,这套拳法,很大意义是为了强身健体所创,配合着心法,效果会更好,只是这里限制修炼心法,所以,我也不知道对你弟弟有没用。”苏青解释道。

    “有用,小诺已经跟我说了,还说要求你们,让我也跟着练,可是,你看我这条腿,没了拐杖,站都站不起来,怎么练,不过还是要谢谢你们,小诺有了功法,以后变强了,我们家的日子也会跟着好过些。”余南看着自己的腿极力笑了笑,这笑容包含着落寞,寂寥。

    苏青转移话题,看向他手中的皮毛,“你削的很漂亮。”

    余南不自在地笑了笑,“这里的冬天很冷,这张皮很厚实,很暖和,到时给你们铺在下面用。”

    “谢谢。”苏青也没拒绝。

    看了会儿,苏青真心觉得,这余南是个心思细致,有耐心的人,多好的小伙子啊,只是可惜了这条腿。

    提到他的腿,苏青开始询问他这条腿是怎么回事。

    “在山上打猎,碰到一头老虎,命捡回来了,腿却废了。”

    苏青倒是想给他医治,可要真是筋脉全毁,没有灵力的引导是不行的,想了想还是说道:“伸出手,我给你先把把脉。”

    余南抬头,呆呆地看着苏青,没有意识地伸出了手。

    苏青把完脉,又让他抬起那条伤腿,仔细查看了一番,吁了口气,“好在筋脉没有全毁。”

    “那是不是说能看好?”余大婶急切压抑的声音突然在身旁响起。

    苏青转身一看,发现不光是余大婶,余大叔,余诺,余彦都在旁边站着,紧紧地盯着自己。

    “筋脉没有全毁,情况算是好的,可是拖得太久了,结果怎么样,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只能尽力。”

    就见这一家人露出松一口气的表情。

    “大哥的腿终于有希望了,有苏青姐姐在,大哥肯定能站起来的。”余诺兴奋地抱着大哥。

    余大婶感激地看着苏青,激动地热泪盈眶,不住重复,“小南肯定能站起来的。”

    余大叔紧紧攥着烟枪,待情绪平复,对苏青说道;“需要什么药材?你给我们说下,我们也好提前准备,到时要到原城里一趟,只有那里才有药铺。”

    提到药材,余大婶的笑容顿时僵住了,是啊,她怎么将最重要的给忘了,诊金,或许苏青不会收,可还有药材呢。

    药材可不便宜,普通的还好说,要是好的药材,他们哪有灵石购买啊。

    连余南余诺兄弟两的情绪也跟着低落下来。

    这家人的情况,苏青怎么能不了解,自然明白他们在顾虑什么,“需要的药材都很普通,山上应该就有,改天我上山一趟。”

    “这那行,你这情况哪能上山,你看能不能给我们画出来,我们去找,反正我们也天天要上山打猎。”余大叔急忙摆手说道。

    苏青想想自己的身体状况,的确不适合上山,“也好,我将草药的形状画出来,你们要是碰到了就采回来。”昨天,回来的路上,就碰到不少的草药,想来山上会更多。

    晚上的菜是苏青掌的勺,余大婶打的下手,余南烧的地锅,将野鸡兔子炖进锅里,苏青又加了几味采回来的滋补药材,掀开锅盖,肉香伴着淡淡的药香,一股脑地喷了出来,使得院子里的人都被勾的都有些坐不住了。

    “好香。”余诺趴在厨房门口皱着鼻子。

    “你苏青姐姐的手艺比我强多了,我做了大半辈子也没做出过这么香的饭。”余大婶笑着往盆里盛菜,转眼看到三个小家伙也在门口,忙从盆里检出三个大鸡腿分别塞到孩子手里。

    鸡腿确实很大,跟猪脚有的一比,尽管孩子们眼都冒火光了,却愣是给拒绝了,虽然他们调皮捣蛋些,凶悍些,人命有时都不看在眼里,可礼仪却被教的很好。

    余大婶回头埋怨地看向苏青,“他们还都是孩子。”

    苏青笑笑,“马上开饭了,我带他们去洗手。”

    余大婶摇头将鸡腿放回盆里,门口的余诺急了,“还有我呢,他们不吃,我吃么。”哈喇子都快流到地上了。

    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连孩子都不如,洗手吃饭。”完全不理儿子哀怨渴求的眼神。

    余诺真心觉得,他失宠了,他十几年的宠爱被来这里不到两天的小家伙们抢了去。

    捧着碎了一地的玻璃心洗手去了。

    第二天又是一大早,孔铭扬起身,轻轻叫醒小白和葡萄去练功,两人揉着惺忪的眼睛,被其老子粗鲁地往身上套衣服。

    橙子也睁开了眼睛,一咕噜爬起来也要跟去,孔铭扬本想着闺女还在调养,不想她累着,不过见她坚持,一向溺爱闺女的二爷只得找出衣服给她穿上。

    苏青被吵醒,下意识就要坐起来,却又被孔铭扬塞进温热的被窝里,在额头上轻轻一吻,“再睡会儿,还早。”

    给媳妇盖好被子,二爷领着孩子们练功去了,走到院子,余诺和余南连余彦都早早地等在那里。

    二爷自认为看人还是挺准的,这一家子的人品错不了,既然传了功法,也不在乎多一人少一人,干脆喊着余大叔一起,虽然他年纪大了,不如年轻人,但不是聊胜于无么。

    当然,不要以为二爷画风转变,变的心善了,这一点除了对家人朋友自己人之外,几乎看不到。

    之所以这么做,实在是二爷心里有着自己的小算盘,经过他犀利敏锐的观察,证实了这一家子良善的品质,做不出背弃的事情来。

    来到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两眼一抹黑是不行的,本身再强大,也是独木难支,所以他需要发展能用的人,这一家人变强了,不就是相当于自己强了么。

    凭着坚强的毅力和极限的锻炼,二爷越来越强,从刚开始猎头鹿都血肉模糊,到现在轻而易举,受伤的几率也越来越少。

    猎物换回来的灵石从每天的三块,到现在的五块,碰到很难扑捉的猎物,有时可以卖到八块。

    八块都快顶这里种地的一个人一个月的收入了,本来很多人都在等着看余家的笑话,都在猜测,甚至还有人打赌,新来的这一家人肯定熬不过多少时日,就是那姓余的一家人,也别想熬过这个冬天。

    可让观望的人没想到的是,人家不但没有被饿死,反而活的更好,居然比他们都要好,看到那人每次下山回来身上扛着的猎物,都让他们眼馋的不行。

    不是没有图谋不轨的人,可看到那人凶悍的眼神,不容侵犯的气势,心里的那点妄动意念顿时消失于无形。

    孔铭扬只管打猎,换回来的灵石全都交给了媳妇。

    灵石宽裕些后,苏青就给一家人添置了些衣服,又购买很多的米面回来,吃住都还跟余大叔家一起,虽然现在手里有了几十块灵石,完全可以搬出去住,靠着孔铭扬打猎,买房子都是可以的。

    不过,他们并没有打算在附近买房,她和孔铭扬的打算是,攒些资本,然后住到原城里。

    这里的冬天非常的冷,山里的动物,缺少食物,容易下山来寻找食物,所以,靠近深林地带的居民,到了冬天,就要那些野兽的侵袭,生命没有保障。

    而原城就不一样了,那里有城市护卫队,日夜巡逻防守,相对安全。

    当然了,享受保护也是要付钱的,那里都没有白吃的午餐,在原城里居住,一个人每月要上交五块低级灵石,你像这里种田的一个人一个月平均也就五块,全交上去吃什么,再说,房子难道不要钱么。

    所以,有钱住城里,没钱的住这里,这里就相当于贫民窟,各家日子都过的不容易。

    苏青一家要到城里去住,除了相对安全这一点外,最重要的就是,那里的消息灵通密集,想要找回去路的线索,那里的可能性比较大。

    在药物和针灸的双重作用下,余南的腿慢慢有了知觉,余大叔一家人激动的不行,自然明白这预示着什么,预示着小南很快就能站起来,再也不需要拐杖了,所以,对待苏青一家更加感激,总觉得当初并不是他们救了人家,反而是人家降临他们家来拯救他们的。

    余南的腿慢慢好起来,这一消息自然瞒不过这里的人,经过相互转告,很快人们就知道余家救回来的那一家子,那个大着肚子的女人是名医生,而且医术堪比原城里的人。

    你想啊,余南那腿都废了多长时间了,居然还能站起来,活生生的例子,足够说明一切问题。

    于是,闻讯上门求医的就越来越多。

    余大婶一方面处于感激,另一方面也是打心眼里喜欢尊敬这一家人,对怀着孕的苏青细心照顾着,根本不让她干什么活,以至于苏青有大把的闲暇时间,可苏青并不是一个闲得住的人,见有人上门求医,倒也没有拒绝,也算是在这里重操起了旧业。

    这里并没有医生,只有原城里才有,可以想象它的稀缺度,有个大病小灾,能扛就扛过去,扛不过去,有钱的就去原城里就医,没钱的就等着死。

    所以,上门看病的人都很自觉,有钱的就给些钱,没钱的就送些自己产的东西,反正是自个儿能承担起的。

    即使没有灵力,苏青的医术在外面也是无人能及,更何况来到这里,一般上门的病人都能给予解决,于是,神医的名声就在这里传开了,几经传播,就有些神乎其神,走样了。

    什么只要神医给你扎上一针,再严重的病都能无药而愈,神的都快赶上神仙下凡了,浮尘一甩,恶病俱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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