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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

再嫁豪门:总裁欺身成瘾-第2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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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主角却说:“只有时间,可以帮我。”

    从初相遇,秋依弦花了三年时间来寻觅那个深夜出现的男人。

    其后,再花费了三年的时间,她虽然依然无法忘记他,可是,已经能做到在他面前心如止水,哪怕是假装。

    而现在……

    她觉得,自己可以再用三年,三十年,一辈子,来慢慢忘记。

    到此,应该落下帷幕了。

    那边,秦亦书从秋依弦家出来,心里似乎憋着一股气,想要宣泄,想要……

    他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只是一个人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走。

    虽然早已经清楚,秋依弦是那种突破了底线之后,就绝对不会服软的女人。可是,被她最后一次伤到,他心口还是流血!

    他知道,刚刚他的做法,是个女人都不会接受。试问,有谁会喜欢对自己施、暴的男人?

    可是,他就是没有办法抹掉心头的怒火!尤其是,看到她在自己身下,依然一声不吭的反抗之时,他脑子一热,就越发的用力……

    回想起来,他也觉得自己做的很过分。

    至于他的努力,他确实觉得冤枉。在这三年来,他一直不断的努力寻找着那个害了秋依弦一生的人,可是,事情哪有这么容易?到现在,他也只是得知,那个绑架的老大,潜回了国内。

    至于具体在哪里,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根本就不清楚!

    可是,他的解释,秋依弦根本不相信!

    也对,过去,他曾经许下了太多的诺言,可是,一个都没有实现过。

    现在,他着急想兑现自己的承诺,想向她证明,自己不是一个说谎话的坏孩子。

    可惜,过去实在是太劣迹斑斑,秋依弦已经不再相信了……

    秦亦书在街头,漫无目的的游荡。忽然间,他想起了一个地方,立即招手上了出租车,朝着那处前进——

    上城,东区的酒吧街。

    五彩的霓虹灯闪耀。这里,是一切开始的地方。

    还是那家酒吧,但是,这一次,里面的装潢,和过去相比,有了大大的改观。竖立在大厅中央的钢管,被挪到了角落。整间酒吧,拓宽了许多,屋里依然人满为患。

    秦亦书坐在一处吧台,点了酒,默默的喝着。六年过去,他也不再年轻。虽然,男人比较不太容易显老,他依然还是像过去一样,英俊帅气,很容易,就能吸引女人的注意力。

    可是,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他老去的,不是外表,而是内心。

    如果说,和叶知秋的感情,像是掺杂着罂粟花的爱恋——他当初接近她的目的,不是为了感情,而是为了打击凌慕枫!可是,渐渐的,他发现自己居然落入了情网!然后,欢喜,愤怒,忧愁,甜蜜,最后,却是失之交臂。

    而与秋依弦,则是一场遭遇战。平心而论,他觉得自己,和秋依弦的最大特点,就是——太过相似!

    怎么不是?初相遇,他心爱的女人嫁给了别人,她相处数年的男友背叛了她。两个寂寞的人,两颗寂寞的心,碰撞在一起,激起的火花,燃烧了彼此!

    若说唯一的区别,就是相遇之后,他堕落,她依然纯净。然后再相遇,纠缠,他在她的纵容下放任了自我,她却在他的无情里痛苦自伤。等到发现真相的那一刻,她已经遍体鳞伤,只想远远逃开。而他,恰好错过。

    从内心深处,两个人都是温柔型的。只是,一旦跃过了底线,那么,任凭天打雷劈,也不会回头!

    错了,他真的知道自己错了。可是,大错已经铸成,一切,无法挽回……

    一口烈酒下肚,一股火辣的气体,从喉管沉入胃部,又在一瞬间,冲上脑袋,扩散到全身!

    他眼睛,瞬间泛着妖异的赤红!

    忽然间,他的手机铃大作!

    随手拿起来一看,来电显示的名字,居然是——凌慕枫?

    “喂,什么事?”

    他歪着脑袋接电话,一副无所谓的姿态。那边,凌慕枫听到了这里的响动,立即问:“你在什么地方?怎么这么吵?”

    “我?我在你原来最喜欢去的地方!”秦亦书笑了笑,酒精,似乎帮助他忘记了不开心的事情,整个人的四肢异常慵懒,可是情绪,却很兴奋!

    “有急事,你告诉我你在哪里!”

    凌慕枫过去也是经常混的主,他一听就知道,秦亦书大着舌头,又是身处酒吧,必然是喝多了。

    “你要过来?”秦亦书有点惊讶,随即,拉着一位服务生,问清了地址以后,告诉了凌慕枫。

    “好,你别动,我马上过来!”

    说完,他“啪”的一下,挂了电话!

    秦亦书无所谓的笑了笑。这些年,他因为心系秋依弦的缘故,和凌慕枫相处的还算是可以的。

    只是,两个人之前有芥蒂,怎么可能说忘就忘?

    当然,在叶知秋的帮助下,两个人虽然表面上依然是你骂我我骂你,你打我一拳我还你一掌,但是其实两个人心里都懂:

    如果有事要麻烦对方,他一定会竭尽全力!

    果然,半个小时以后,凌慕枫赶到了这家酒吧。在人群中找寻半天,好不容易才找到趴在吧台上独自喝酒的秦亦书。他的面前,已经摆放了七八个空瓶了。

    秦亦书此时还端着一瓶酒,看到凌慕枫来,他醉眼惺忪的笑了笑:“你来了?服务生,再拿一瓶酒!”

    说完,他举起酒瓶,又喝了一大口。

    “别喝了!”凌慕枫立即夺去他手里的酒瓶。

    虽然说,他也知道,秦亦书最近为情所困。但是,他绝对没有想到,秦亦书居然会困到这个地步!

    眼前这个抱着酒瓶,脑袋歪斜,瞳孔散大,嚣张讨厌的男人,真的是那个温文尔雅的秦亦书?

    酒瓶被夺,秦亦书似乎一点也不生气。他只是看着他,傻傻的笑了笑,这时,刚好服务生给他又开了一瓶酒。秦亦书立即抢过,又喝了一大口。

    凌慕枫一见到他的模样,就知道秦亦书到底是在烦心什么。他也不去劝告他,只是手臂倚着吧台,笑了笑:“大晚上的,你除了喝酒,就没有别的话好说?”

    “是你自己要过来的。”秦亦书乜斜了他一眼,懒得多说话,又喝了一大口酒。

    “这样喝酒,一点意思也没有。”凌慕枫勾唇一笑,随即扬起手,打了一个响指:“服务生,来一瓶芝华士25年。”

    服务生将酒拿到之后,凌慕枫只是轻轻一笑,随即,一把夺去了秦亦书手里的酒杯,将威士忌的酒瓶高高扬起。一道清亮的酒液,从杯子里注入秦亦书的酒杯中。两种酒液,在杯中荡漾着混合。

    然后,凌慕枫再向服务生说:“你们这里有鸡蛋吗?对了,再给我一个杯子来。”

    服务生拿来,凌慕枫帅气的把鸡蛋往酒杯上一磕,蛋黄和蛋清,瞬间分离。将盛着蛋黄的鸡蛋壳扔到一边,凌慕枫又将鸡蛋清倒入混合酒中,随即,掏出自己口袋里的打火机,一点——

    “轰”的一下,他的手里,绽放出一朵极为绚烂的酒花。他的表演,顿时也吸引了周围不少人的注意,纷纷回头看情况。

    “酒,要这样喝才好喝。”凌慕枫笑着把一杯酒递过来,秦亦书看也不看,拿起来一口喝掉。

    旁边,顿时发出一阵叹息声,好像是暴殄天物的感觉。

    凌慕枫只是笑,他知道,秦亦书会这样喝酒,必然就是那个女人的事情。

正文 第二百二十四章 痛苦自伤

    说来好笑,秦亦书原来不是挺厉害的吗?差点拐走自己老婆不说,而且三年前还花名在外,是一把能手,现在怎么就为了那么个小女人,伤心伤身,一点气度也没有了?

    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虽然外表温文尔雅,肚子里一肚子坏水的秦亦书吗?

    那个看起来娇娇怯怯的女人,居然会有这么大的能力?以及——这么大的决心?

    又看着秦亦书三瓶酒下肚,凌慕枫终于有点坐不住了:“喂,你不至于吧?”

    “凌慕枫,你知道吗,我曾经很讨厌你。”这个时候,秦亦书忽然停止喝酒,乜斜着眼睛看了他一下。

    “我当然知道。”凌慕枫微笑,“谁叫你打我老婆的主意。”

    “还是在七年前。”秦亦书没有接他的话,而是自顾自的说,“七年前,你去过一起洛杉矶。也许,你自己都不记得了。那时候,我还在伯克利读书,恰逢意外,我也去了那一次的活动——好像,是你们公司和美利坚的能源大亨办一个合作项目。我还记得,那一天天气很热,但是,当你出现的时候,不管是华夏国人,还是美利坚的,或者是其他肤色的人,都被你的风采所折服。我在人群中,就想,将来,我一定要比你更厉害,比你更强!”

    凌慕枫有点惊讶,他在七年前,确实去过美国,但是,他对当时的情况,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后来,我回国了。回国的第一天,去到西山别墅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一个深夜出门的女人。”秦亦书说着,举起酒杯,眼神里有点迷离。“我当时不知道,她就是秋儿,把她送到医院以后,我离开了。然后,再次见到她,就是在这里。”

    凌慕枫有点吃惊,他没想到,这家伙在这时候,居然还会如此伤春悲秋。尤其是,还把他们家知秋牵扯进来。秦亦书眼睛一扫,看了看周围,有点缅怀的说:“当时,就是在这里,她一个人叫了很多瓶酒。明明一点都不会喝,但是却一瓶接一瓶的灌,就好像,今天我这样……我一开始没认出她来,是她自己说,她连你的情人都不如,我才注意到她。后来的事情你也知道了,我接近她,想利用她来打击你,但是,我却陷了下去……”

    要是在过去,凌慕枫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在自己面前表露出对自家媳妇的好意。但是,现在他们结婚已经八年,正式在一起也六年了。一川和一诺,也到了上小学的年纪。而且,两个人的感情一直很好。虽然说,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但是,曾经伤过痛过,都学会了体谅和理解对方。因此,生活过的相当幸福。

    所以,就算现在,秦亦书再对自己说什么,他其实心里也不再害怕。

    而最重要的一点是——他知道,秦亦书现在,心里已经没有了叶知秋,而是,只为那个秋依弦而黯然神伤。

    “我曾经很嫉妒你,为什么能拥有秋儿那样的妻子。我也很讨厌你,甚至憎恨你,明明做了那么多的坏事,秋儿还是对你死心塌地。”秦亦书真的是喝多了,他把埋藏在心里很久的话,全都一股脑的说出来。

    “于是,在你和秋儿结婚以后,我想,是不是女人都爱坏男人?越是坏,就越是有人喜欢?所以,我这样的遇到了依弦。说来好笑,也是在这里,六年前,我遇到了她。”

    闭上眼睛,仿佛,眼前还会出现,第一次见到秋依弦的时候。和秋依弦的初相遇,可比叶知秋凶险万分。她喝多了,而且,被两个心怀不轨的男人下了药。

    当时,他是真的没有那种心思。只是想,帮一把这个温柔的女孩。谁知道,就是他的这一个念头,却让自己,陷了下去。

    劫难。秋依弦是他堕落的开始,也是他堕落的终结。

    他们在错的时间,遇上了对的人,于是,有了这样一出痛苦自伤。

    “喂,这么一说,你还真的搞不定她?”凌慕枫看着秦亦书又准备抱着一瓶酒喝下,终于忍不住了。

    “真没用!我对付我媳妇,三招两招就搞定了。”

    “呸~!”秦亦书狠狠的呸了他一声,你当初,坑蒙拐骗,什么下三滥的招数没有用过?”

    “坑蒙拐骗怎么了?下三滥怎么了?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凌慕枫不高兴的一挺腰,“就算是这样,知秋现在也是我的老婆,孩子都生了两个了!”

    “你以为我不想要她的孩子!”秦亦书红着眼睛,“可是她,她……”

    事到如今,秋依弦最恨他的一点,就是这个原因!

    过去她卑微的感情,她可以遗忘。他那个时候对她不屑一顾,不愿打开心门,她也可以放弃。以及,这段时间以来,他每一次对她的强迫……

    只要,他能赐给她一个孩子,她可以什么都忘记!

    可惜,他没有这个可能性了。

    “那你以后准备怎么办?”凌慕枫也知道这件事情很棘手。想当初,知秋就是这样,在因为自己的不小心,害她意外流产以后,知秋不是死活都不肯原谅自己吗?

    而秦亦书,他多少也知道一点。说实话,如果是安在他们家知秋身上……

    只怕,也是绝对不会回头的事情!

    确实也是这样,如果不是在最后的时刻,他飞身出来,帮知秋挡了一刀,她也许,也不会选择自己。

    毕竟,她和秦亦书连教堂都进了,也在上帝面前说过“我愿意”。虽然还没有签下婚书,但是,她的决心,是让他感到无力的。

    而秦亦书的情况更加复杂了一点。说实话,这小子也太不是东西了。一开始啥也没干,就把所有的路都堵死了。

    “你说说看,你有什么办法?只要有一点办法,我也不用……”

    秦亦书一把抓着凌慕枫的手,他想了半天,“要不,你把她关起来?”

    “你原来也是这么追秋儿的吗?”

    “额……”凌慕枫立即哑了,他不会忘记。原来这些招法他都试过,结果……很差!

    差一点,叶知秋就跟他闹翻了。

    秦亦书看到他这样哑然的模样,拿着酒瓶无声的摇摇头。

    “那要不,我帮你安排一场‘英雄救美’好了。就像我那时候那样。”

    “万一没救成,怎么办?或者被她知道真实情况,她岂不是更加的讨厌我?”

    秦亦书这一发问,凌慕枫也有点沉默。的确,上一次叶知秋的事情,他等于是福至心灵,误打误撞。其实,情况也凶险万分。稍微有一点差池,他现在已经去见马克思了。

    这种英雄救美吧,如果程度太低,无法引起妹纸的足够好感,之后还是会拍拍屁、股走人的。

    如果程度太大,真的发生什么事情,秦亦书不是缺胳膊断腿,就是重病不起,那就得不偿失了。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以后打算怎么办?”凌慕枫皱皱眉头,想了半天,忽然想起,三年前他帮助燕城的冷浩天和风林雪两个人的时候使出来的招法。

    “要不然,就假装你出事了。像上次在山西的那个人参工厂里那样,骗骗秋依弦。你可别忘了,当时知秋怎么劝服风林雪都不听,但是,一听说浩天出事了,她立即就飞奔而来。当然,那也得秋依弦对你还有感觉才行。——话说她心里还有你吧?”

    秦亦书白了他一眼,这不是废话么?凌慕枫说:“只要她还对你有心就行。其他的事情,就好办了。怕就怕,她对你,一点感觉都没有。”

    “赶紧!用我的电话还是用你的电话?”

    秦亦书一听说有救,立即拿起自己的电话,眼神里充满了希翼。

    凌慕枫看着他,不屑的撇撇嘴:“得了吧你。你刚刚从她屋子里出来,就玩这么一出,一看就是假的。就算你想成功骗到她,也得装的稍微像一点啊!至少,也别让她看出一点痕迹出来。”

    他说着,摸着下巴做思考状,接着说:“我看,这样艰巨的任务,还是交给我纯洁善良的好儿子好闺女来做好了。人长得可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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