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号婚宠:军少别傲娇!-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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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见,我恋人的手臂受了点伤,需要回去上药。
如果您不介意……”
慕臻适时地出声,打断了宋闻均不该有的悸动。
宋闻均的面容温和,笑道,“当然。”
“姑父!”
莎乐美心有不甘。
那个女人用“赤焰”打伤了她,还把她的“赤焰”给砍断了,那个该死的慕臻还她开枪,难道这些,全部都要让她就这么算了吗?
“如果在云城度假的这段时间,类似今天的事情再次发生,我会打电话给的外祖父、外祖母,让他们过来接你去他们那里过暑假。”卓然、时渠以及那几个名媛千金和公子哥在慕臻和苏子衿走后,他们便也很识趣地离开了,没有留下来参和总统大人的家务事。
现在现场,只有宋闻均和莎乐美两个人。
就连秘书缪仲安都借故退下了。
“姑父!”
莎乐美怪叫。
要知道,莎乐美的外祖父和外祖母是狂热的基督教度。
每日餐前、睡前祷告不说,去哪里手中都会捧着圣经,还喜欢跟她讲圣经里的故事,翻来覆去,一再重复。
别说让她去外祖父、外祖母那里过暑假,就算是待上一天,不,待上一个小时,都能把她给逼疯!
“我说到做到。”
莎乐美不甘地抿住了唇。
她知道,一旦姑父说这句话,就代表,一旦下次她真的不计后果跟人发生了冲突,他绝对会把她送到外祖父、外祖母那里。
“哼!”
莎乐美重重地跺了跺脚,跑掉了。
宋闻均站在原地。
他望着慕臻和苏子衿方才离去的方向,眼底若有所思。
……
苏子衿和慕臻回到房间。
苏子衿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慕臻在椅子上坐着,她去行李箱翻找她的医药包。
那个什么赤焰鞭,也不知道使用了什么特殊材质,慕臻的掌心不但血肉模糊,甚至还有灼伤,嗅觉敏锐的她还能闻见一丝烧焦的气味。
好在,因为要在寺庙里住上三天的缘故,她来之前,特意自己调配了一盒烫伤药,是她在执行国际医疗派遣合同时,一个部落巫医为了答谢她救了她难产的女儿和外孙,赠送给她的对治烫伤有奇效的偏方。
没想到,她还没用,倒是在慕臻的身上先派上了用场。
苏子衿拿着医药包,搬了张椅子,在慕臻身边坐了下来。
即便方才在回来的路上,已经粗略地察看过慕臻掌心的伤口,当再一次见到慕臻掌心处的翻飞的血肉时,苏子衿的眉头还是紧紧地拧在了一起。
那个叫莎乐美的女孩,实在是太阴毒了!
苏子衿眼底生凉。
“媳妇给吹吹,就不疼了。”
慕臻凑过一张俊脸,笑眯眯地道。
令慕臻没有想到的是。
苏子衿当真低下头,一下,一下地轻轻地吹着,犹如一小簇轻如羽毛的清风微微地拂过他的掌心。
从慕臻的角度,刚好能够看见苏子衿微垂的眉眼,以及认真时微微抿起的唇瓣,软萌得令人忍不住想要直接推倒,吃入腹中。
慕臻的手动了动。
“疼?
我就知道这样的办法不管用。”
苏子衿放下了慕臻的手,打开医药包。
脸上的温柔软萌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又是往日的清冷。
她刚刚一定是智商下线了,才会认为吹吹比上药还要管用。
“确实不太管用。而且还有很严重的副作用。”
慕臻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
苏子衿已经拧开烫伤生肌药膏,闻言,有些紧张地问道,“怎么,是伤口更疼了么?”
“不。
是我大兄弟,它疼。
胀得疼”
慕臻一本正经地道。
苏子衿愣是过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慕臻口中的所谓的胀得疼,是怎么一种疼法。
苏子衿:“……”
不管对于男朋友一言不合就开车这件事,多极其无语,药还是要上的。
苏子衿用棉签,沾了碘伏,先替慕臻清理伤口。
伤口清理干净了,才好上药。
清理完伤口,苏子衿去洗了手,擦干净,拧开那盒烫伤生肌膏药。
“你之前给我讲了一个前世今生的故事。
我不会讲故事。
有兴趣,听听我小时候的事么?”
苏子衿口中的所谓前世今生的故事,指的便是慕臻刚换上黄袍时,随口胡扯的那一段。
除却母亲慕晴雪告知他的那些事,慕臻对于苏子衿的事情一无所知。
虽然对于苏子衿为什么会忽然愿意提及过去的事情,感到一定的困惑。
难得苏子衿主动提及,慕臻自然愿意配合。
“当然。
任何关于你的事情,我都感兴趣。”
慕臻低头,在苏子衿的唇瓣上轻咬了一口,用实际行动,证明他对她这个人,有多感姓趣。
苏子衿眼尾睨了慕臻一眼,仅仅只是那不经意一瞥间无意流盼的风情,就令慕臻再一次蠢蠢欲动起来。
全然不知道慕臻已经在脑子里演起了他们两人的小剧场,苏子衿拈了一点药膏在尖,涂在慕臻的患处,认认真真地讲起她小时候的事,“我很小的小时候。
就不是一个爱哭的孩子。
我好像天生对痛觉、哭觉、笑觉都不敏感。
摔倒了不知道哭,也不觉得疼。
‘冰娃娃’,‘怪娃娃’我经常能够听见其他小孩子怎么称呼我。
连我的小叔和小婶,也觉得我性格阴沉,不像普通的小孩,不止一次背着我,劝我爸妈把我送人。
我小叔和小婶绝对不知道,我痛觉、哭觉和笑觉不敏感,嗅觉、视觉、听觉、触觉却比一般人都要敏锐地多。
他们每一次背对着我,以为我肯定不知道,劝我爸妈把我送走的那些话,我全部都听见了。
所以,他们当然也不知道,每一次当他们劝我爸妈把我送走,当我听见爸爸生气地压低音量,要求他们立刻离开我们家。
以及小叔、小婶离开后,爸妈发愁地对话,说青青不知道哭,不知道疼,以后要是上了学,在学校里受了委屈,也不知道回家跟爸妈告状可怎么办。
那个时候,我才真真正正意识到,原来不怎么哭、不怎么笑,真的是一件不太正常的事。
为了不让爸妈担心,从天开始,我就一个人对着镜子练习哭和笑,这两种据说一般小孩子最擅长的事。
我经常观察别的女孩子反应,学着她们在摔倒的时候就红着眼眶,在发脾气的时候就娇嗔任性。
但是,我发现,无论我学得多么认真,观察得多么用心,对着镜子练习时有多么熟练,还是不行。
我做不出那种回嗔作喜,破涕为笑。
直到有一天。
爸爸去学校接我放学,车子半路遇上大风雪。
视线不好,车子打滑,撞上了树干。
爸爸整个身子都护在了我的身上。
鲜血顺着爸爸的脸颊,一滴,一滴,不停地滴在我的脸颊上。
‘乖啊。
青青。
是不是很疼啊?
疼得我的青青都哭了呢。’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蛋,才发现脸上全是眼泪。
‘乖,爸爸吹吹。
痛痛飞走了~
怎么样,是不是不疼了?’
很多年,真的很多年了。
再没有人对我说过这句话……”
到了最后,苏子衿近乎喃喃自语地道。
后来,她跟爸爸被经过的路人发现,路人及时地拨打了报警电话。
被送到医院以后。
因为有爸爸护着,她的额头其实只是蹭破了点皮,出了点血而已,相反,爸爸的后脑勺被挡风玻璃的碎片给伤了,缝了好几针。
她已经想不起来,当年的她究竟还是因为出车祸太疼,所以哭了,还是因为第一次意识到,像超人一样的爸爸也会流血、受伤,太过害怕,所以才会难过地哭了。
她只知道,当时爸爸抱着她时,温柔地吹着她额头上的伤口时,她是真的一点也感觉不到疼。
一片温热贴上她的额头,“乖,老公给吹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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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傲娇100】听说会比较深,比较爽
一滴泪,又一滴泪,猝不及防地,落在了慕臻的掌心。
“我去下洗手间。”
眼泪是咸的,落在皮开肉绽的手心,等于跟撒把盐没有区别。
苏子衿把药膏往慕臻没有受伤的那只手上一放,眉目低敛,就要站起身,低着头从他身旁走过。
一只手,扣住了她的手腕。
慕臻双手来到她的腋下,手臂稍微一用力,把人给抱在了边上的圆桌上。
“你的手……”
苏子衿眉心微皱。
“嘘——”
慕臻一根手指,抵在她的唇上。
下巴被抬起。
一个吻轻轻地落在她的眼皮上。
那样地虔诚,那样地郑重。
像是在许一个承诺。
苏子衿的睫毛颤了颤。
身体被推倒在了桌上,后脑勺意料当中枕在他的掌心,没有半分弄疼她。
苏子衿乖顺地闭上了眼睛。
宛若心甘情愿等待祭祀的祭品,透着某种难以言说的圣洁。
在爱情里。
当我们把自己的心,心甘情愿地给出去的那一刻。
我们便都是爱情这场祭祀里,心甘情愿的祭品。
慕臻一手撑在桌上。
潋滟的桃花眼涌动着一层蠢蠢欲动的疯狂。
想要把身下的人连皮带肉地吞下去,把她变成他的。
不。
现在还不是时候。
时机也不对。
小玫瑰的身上有伤。
才刚刚遭逢了嘴亲近的长辈的去世。
因为太过珍重。
所以想要把最好的都给她。
他们的初次,必须是最为甜蜜的,美好的经历。
终于,那双潋滟的桃花眼里涌动的那些滚烫的炙热和疯狂,犹如骤退的风雨,只剩下雨过天晴后的春意融融,绵绵缱绻。
眉间、眼皮、鼻尖、嘴唇……落上一个又一个轻吻。
蜻蜓点水。
小清新地不像是男人一贯的作风。
苏子衿睁开一双水润润的秋眸。
因为刚哭过的缘故,眼尾处还染着雨后杏花的那抹潮红。
仿佛刚刚被丈夫狠狠疼爱过的小娇妻,想要人再次把她压在身下,听她低泣求饶,吟哦轻哭。
眼皮覆上温热干燥的大掌。
耳畔传来男人低沉沙哑的嗓音,“不要再用那种眼神勾我。
否则,我怕我会忍不住,草哭你。”
温柔至极的语气,说着足以令任何人都脸红心跳的黄暴话语。
苏子衿:“……”
把覆在眼皮上的那只手给拿开,苏子衿面无表情地推开慕臻,跳下了桌子。
……
两点钟,寺庙的木鱼声和诵经声逐渐响起。
陶忘机亡灵的超度法事准时开始。
慕臻不信神明,却并不妨碍他对宗教的尊重和对神明的敬畏。
因此当苏子衿准备出门时,总算没有提出执意要跟。
苏子衿虽然并不知道慕臻是连夜做的直升飞机从云城边境回来,后来又一路驱车山找的她,但是也从对方眼窝处的青痕猜到对方现在处于一种极度缺觉的状态。
知道他这趟执行任务并不顺利,肯定也不曾休息好。
苏子衿用房间里的热水壶烧开了水,用毛巾,把床上铺垫的草席给擦了一遍,好方便慕臻留在房间里补觉。
整个过程,慕臻就倚在床边上看着。
这种感觉很奇妙。
季封疆对子女的要求很高,很小的时候,慕臻和几个哥哥姐姐就要求独立。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这是父亲季封疆对他们最基本的要求。
家里的保姆、佣人,只是负责打扫公用的领域,比如客厅、厨房、餐厅,他们每个人的房间则都要自己收拾,衣服也是,必须自洗。
因此,即便小学就被送去了寄宿学校,在别的小朋友因为适应不了寄宿制的生活,每天晚上躲在被窝里偷偷流眼泪,想爸爸,想妈妈的时候,他并没有多大的感觉,因为即便是在家里,他也未必能够见到季司令和大小姐。
当被的小朋友把每个星期攒下来的衣服带回去给家里佣人洗的时候,慕臻永远都是连书包都不用带的那一个。
后来被送去部队,外出执行任务,跟战友和下属们在一起,当然也有相互照应的时候,但是那种照应,是背对着背也能够把性命托付给对方的,男人和男人之间的一种肝胆相照。
外人都传闻慕四公子风流成性,红颜知己无数。
只有慕臻身边的人才知道,因为父母感情太好的缘故,这个对食物、穿着和住处都及其随意的男人,对感情和对女人这种生物却极其挑剔。
女人和爱慕这两样东西,对慕臻而言都太过轻易得到,见多了,反而更难对某一张脸,某一个人印象深刻,更别提,会有脸红心跳的感觉。
所以跟女人的交往,他看似随意和风流,实际上和任何女人都保持着有一定的距离。
除了大小姐,有生之年里,慕臻第一次体会到,被异性照顾的感觉。
即便是慕晴雪,因为很早就进了部队当兵的缘故,所这种被照顾的温情,也是久违曾有过了。
体内,像是有一种什么温热的东西在涌动。
“伤口记得不要碰水。
缠着的纱布不许解开。
如果有什么事,就去大殿找我。
知道了么?”
十方寺大开方便门,迎往送来十方香客。
苏子衿当然知道,寺院的草席寺庙的师父在给到他们之前,肯定也洗过晒过。
只是到底是贴身要睡的东西,还是要自己拿开水烫一烫,擦一擦才放心。
尤其是,苏子衿发现,这男人对待自己的身体是真的很随意。
之前在塔尔塔深受重伤,本来应该躺在床上养伤的男人,隔日就不见了踪影。
后来塔尔塔大乱,她所在的救助站遭到民兵的轰炸和屠杀,男人为了引开民兵,伤口撕裂,她深入丛林,在丛林瀑布附近看见他,腹部的伤口被他缝得歪七扭八。
如果不是确定这人的痛觉神经没有问题,她几乎要以为他和她一样,天生就对痛觉不敏感。
之前未曾想过要跟这个人过一生,对方对自己有多粗糙,她当然不会放在心上,也不会过问。
如今,是真的爱上了。
爱上了,将一个人放在了心尖上,便只想尽自己所能,对这个人好。
这大概就是所有世俗之人的通病。
她是这个尘世上俗之又俗的人,自然也没能例外。
她的手机是好几年前,全息影像技术刚刚在帝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