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嫁合欢卷-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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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公孙宇,不是长子,却是嫡出。他老娘是公孙浩的正妻,在公孙家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他的风流在他一周岁抓周,便已初见端倪。
第一次他拿了一只鸡腿,众人摇头,看来此子日后好吃懒做,难成大器。他老爹公孙浩脸色不善,要求再抓。
第二次,他拿了女孩子的胭脂,然后放在鼻下嗅,一脸陶醉。有人偷笑,此子风流,公孙浩的脸有点挂不住了。
第三次,他竟然不爬了。奶娘去抱,他摇头又摆手。年轻貌美的丫环跑过去,他伸开双手笑得甚欢,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啪地亲了丫鬟一口,亲完满足地咯咯笑,羞得丫环一脸通红。众人哗然,此子绝对好色,才一周岁就开始轻薄府中丫鬟了,日后还了得?公孙浩的脸差点气绿了。
想不到日后,公孙宇果然天生风流种,自小就爱泡在脂粉堆,这个喊姐姐、那个喊妹妹,弄得府中丫鬟个个春心荡漾,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公孙府的丫环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窈窕,天天莺歌燕语,好不热闹。
我俩第一次相遇就是在风月场上,那年公孙宇九岁,我五岁。我是娘带过来的,他则是瞒着家人、摆脱书童自己偷偷溜来的。
我来这里是喝酒,他来这里是闻脂粉香。他说这里的姐姐长得真好看,尤其是衣服好看,因为都那么薄,看得心痒痒,很想去帮她们脱光。他还问我为什么不穿薄一点?
我当时呸了他一口,就扭着腰走了。他说这位妹妹的腰扭得真好看,不过不怕扭断吗?我更气得朝他翻白眼。
再次相遇,我骑着红马,甩着鞭子,正在大街上横行霸道,他爹公孙浩恨铁不成钢地将他从雏凤楼拖出来。他没有鬼哭狼嚎,反而一本正经地对他爹说:“人不风流枉少年,老不风流枉此生。”那模样滑稽极了,惹得我咯咯大笑。
那时我才知道这桃花眼,就是公孙家那个风流种,而他也知道了我就是大名鼎鼎的天下第一淫娃、西京小霸王楚合欢。
“爹,这位妹妹我想娶回家。”他指着我说,带着几分认真,结果被他爹一掌打晕了。那时他头衔还没我的响,只是后来才有赶超的趋势。
十三岁,这家伙就独自去了当时名头很响的醉春风,用白银一千两买了醉春风的花魁柳月芽的初夜,轰动一时。
十四岁,包了几家青楼的红牌,夜夜销魂,几乎将妓院当成家了,对青楼的姑娘简直如数家珍,个个似乎都是他的老相好。
十五岁,媒人开始陆续上门,他竟然光着上身调戏那老媒婆,要与她春风一度,把媒婆吓得连滚带爬地逃了。从此再无媒婆敢上门,他爹公孙浩气得差点背过气去,直骂他怎么连那么老的女人都不放过?
“大小通杀,老嫩皆吃,才知人生百般好滋味。”公孙宇此话一传出去,整个西京哗然。
十六岁,在我追求秦剑最热烈的当儿,他突然跑来对我说:“楚合欢,你是淫娃,我是浪子,你淫荡,我风流,其实我们也蛮般配。要不跟了我吧,现在先定着,等你长大点再风光娶你入门,何必死求烂乞秦剑那破男人。”
公孙宇说这话的时候,眯着他那对桃花眼,似笑非笑,样子极为轻佻,但又不得不让人想到一个词:妖孽。
我记得那天,我软软地靠向他,然后更为轻佻地勾起他的下巴说:“我楚合欢非秦剑不嫁,你公孙宇我看不上。”
说完我咯咯地笑,公孙宇那润泽性感的嘴唇,在我的笑声中变白。
“如果秦剑不肯娶你呢?”公孙宇的声音带着不甘,还带着愤怒。
“我楚合欢要的从来没有得不到的,除非我不想要。”说完我一手将他推开,然后扬长而去。
十七岁,他竟然去柳色馆包了几个男人,光明正大地养起男宠来。老少通吃变成了男女通吃,西京再次为之哗然,弄得公孙浩抬不起头来,几乎扬言不要这个儿子。而公孙宇从此声名大噪,大有将我这个淫娃压倒之势。
追求秦剑之路,漫长而艰辛。就在我快绝望之时,秦剑竟答应娶我了。他送来聘礼后,我骑着小红马准备冲到大街上炫耀,想不到公孙宇就立在我楚府门前。
他对着我吼:“楚合欢,你这蠢材,不嫁给我,你会后悔的!楚合欢,你这个不识抬举的女人,本少爷能看上你,你三生修道、五世吃斋都换不来。你混账!”那天他的眸子猩红得吓人。
我不屑地应了一句,“嫁给你,我才会后悔的。” 说完高傲地骑着我的小红马,呼啸而过。而公孙宇则呆呆地立在那里,直到我走到街的尽头,他还保持着先前的姿势站立着。
如今再见,他依然是翩翩风流公子,而我则是落魄如乞丐,四目相对,关于我们两人的记忆全涌了上来。
他对我说:“楚合欢,我养着你吧,反正我那么多女人,多你一个也不算多,况且养你一个,我也还养得起。”
他对我说:“楚合欢,你什么都没了,迟早堕落风尘,与其跟那么多男人上床,倒不如就跟我一个上吧。”
公孙宇说完,那双桃花眼又微微眯了起来,好看得让我忍不住想摸一把。但我还没来得及动手,他已经下手为强,修长白皙的手朝我的脸颊摸来,很轻很温柔,但他指尖的冰凉却让我打了一个寒战,这家伙敢情刚从阴间跑上来。
“对不起,忘了将手搓暖了。”说完公孙宇真的一本正经地搓起手来,那好看的桃花眼微微弯起,带着浅浅的笑意。风大,扬起他的长发与衣袂,整个人都显得既飘逸又不羁。我旁边的小叶花痴般地看着他,就差没流口水。
“楚合欢,你的脸可真脏,不过我还是要你的,反正我也不缺那几桶清水。”公孙宇一边搓着手一边说,那干净的手自摸了我几把之后,竟变得黑乎乎的,我的脸真有那么脏吗?
“楚合欢,跟了我吧,你成过亲,是二手货,我有过大把女人,你也不再冰清玉洁,大家半斤八两,我们依然很般配。”公孙宇的声音很温柔,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就有点泛酸,赔了整个楚家,就是捞回一个“二手货”。
“我跟了你,你就不怕我将你那些男宠全勾上床?”
公孙宇听完不怒反笑,笑了很久才说出这样的一句话:“楚合欢,你有多少斤两旁人或许不知道,我公孙宇还不知道吗?你是有色心没色胆,要不我这样的一代尤物,你还能放过?”
身旁的小叶扑哧一声笑了。这死丫头没心没肺的,公孙宇这家伙不但咒我一定堕入风尘,还说我是二手货,她居然也笑得出来?其实不知道为什么,公孙宇的话虽然字字戳心,但我就是生气不起来。
“那你多准备点银两,等他日我真的堕入风尘,你再来赎我回来。我楚合欢虽然是二手货,但胜在经验丰富,也不便宜的哦。”
“楚合欢,别跟我说这些混话,我是认真的。”公孙宇的声音略微沙哑,那双好看的桃花眼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有点红,手扬起似乎想将我一把捞入怀中。我忙后退了几步。
秦剑也说过爱我,秦剑也说过要与我长相厮守共白头,但连那刻入石头的誓言都可以是假的,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是真的?
“公孙宇,你这样的尤物我哪敢要?男女通吃,老嫩皆可,说不定我哪天走到大街上被年届古稀的老太婆、老头子追杀,骂我抢了他们的老相好,那就不好了。”
“楚合欢你……”公孙宇俊脸被我气得发白,指着我的手指颤抖着,那目光吃人般凶狠,看得我有点发毛。
“真的不跟我?”
“不跟。”
“真的不肯做我的女人?”
“不做。”
“楚合欢,你这个蠢女人,你这个不识抬举的女人,你这个……”说到最后,公孙宇气急败坏地吼着我,不再顾及他翩翩风度,这场景实在熟悉。
这家伙也不小了,怎么还那么毛躁?九岁时是这样,如今将近二十岁了,还是这般模样,没点长进。最后我拽着小叶离开了。
“楚合欢——”他远远地喊我。
“嗯——”我也远远地应了一声。
“楚合欢,哪天想男人了,回来找我,再饥渴,也不能随便找,听到了没?外面的男人没有我好。”
“楚合欢,不许想男人,除非那个男人是我。”
“楚合欢——”公孙宇的声音渐渐小了,最后再也听不到了。男人是最信不过的,誓言是最虚假的,从今之后断绝情爱,我谁也不想,哪个男人都不要。
离开长平大街,我和小叶去东城的破庙歇了一晚。这破庙也真是破,四面漏风,冷得我俩直打哆嗦。小叶有些害怕,说这风声像鬼叫,没想到她刚说完,我就真的听到几声轻微的脚步声。
“不是勾搭上公孙宇了吗,怎么还那么凄凉睡破庙?”听到这熟悉的声音,我整个人跳了起来。淡淡的月色下,秦剑一身白衣,立在我的跟前。风大,他那身白衣被扬起,显得飘逸而出尘。
“你这死丫头,我说了多少次,不许半夜说鬼,你就是不信。你看现在怎么样,鬼真的来了。”我狠狠地拍了几下小叶的脑袋。
第十四章 走投无路(1)
想不到小叶这蠢丫头,真的以为鬼来了,吓得从地上猛跳起来,一只手死命扯着我的衣袖,就差没将我的衣袖撕裂。
“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你这死丫头一定是坏事做尽,惹了这么一个恶鬼上门。”我一边说一边拉开小叶的手。
“秦剑,是你?你骗财骗色还不够?莫非还想斩草除根,以绝后患?”小叶一见秦剑,双眼几乎要喷出火来。这死丫头,敢情是嫌她家小姐丢的脸不够大、痛得还不够彻底,居然还将骗财骗色嚷得那么大声!
“我困了,去睡了。我没有半夜跟鬼讲话的癖好,你们慢慢聊。”说完我打了个哈欠,倒地睡了,小叶迟疑了一会儿,也在我的身侧躺了下来。但我却一点睡意都没有,满腔的怒火想压都压不下来。如果秦剑现在被人点了穴,我一定爬起来,抡起最粗的一根柱子,打他一个嘴青鼻肿、七窍流血。但偏偏他生龙活虎,我忍,我死忍。
秦剑不声不响地转到我跟前,然后蹲了下来,近距离静静地注视着我。那深邃的眸子如一汪深潭,一眼竟然看不到底。看着看着,他那双手竟然朝我的脸抚来。我怒了,我楚合欢的脸是谁都可以过来摸一把吗?
“秦剑,你如果想女人想疯了,就回去找你的公孙媚。她如果满足不了你,就花点银两去醉春风找姑娘。”他站了起来,静静地看着我,不怒也不笑。
他对我说:“楚合欢,你还是那么凶巴巴,媚儿比你好多了。”
他对我说:“楚合欢,回到那个小镇去,从此永生永世不要回西京。那里虽然偏僻点,起码比你流浪街头好。”
我呸,还想我回到那个鸡不生蛋、狗不拉屎的地方?我恨得牙都咬碎了。
他对我说:“楚合欢你享受惯了,这日子你是过不了的。除了青楼妓院,你能去哪儿?我不想去逛窑子的时候,无意间嫖了自己的前妻。”
我承认我道行不够,我承认我修养不足。我气得猛地跳了起来,一把揪住他的衣领,然后一巴掌刚要扇下去,手却被他在半空捉住。
“你这浑蛋去死吧,我就是下妓院、进窑子,我就是一天接十个客,我都不做你的生意。我就是做乞丐也不讨你的饭。”我狠狠地甩开他的手。
“凭什么都认定我一定投靠青楼?我告诉你,我就是死在外面,我也不会堕入青楼。我告诉你,他日我楚合欢一定风光大嫁,嫁一个比你好一百倍、好一千倍的男人。”我恨极,我怒极,但更加痛极。
“嫁人?”秦剑低声沉吟,最后笑了,笑声充满嘲笑与不屑。
“如果欢儿嫁人,记得通知一声,到时我一定带上厚礼恭贺。不过哪个男人愿意娶一个残花败柳回去?哪个男人愿意娶一个声名狼藉的淫娃?”残花败柳、淫蛙这两个词,就如两把尖刀直直插入我的心。
“你,你,你这个浑蛋……你这个禽兽,你……”我觉得满口腥甜,恨意充盈胸腔,痛意弥漫全身。
我从来没有如此憎恨过一个人。
“为什么要这样对我?”这是我积压在心中的疑问,终于在他离开的时候吼了出来。
“楚合欢,你知不知道,第一眼看到你,我对你就已经厌恶到了极点。”我怀疑我已经痛得麻木了,居然听到这句话不会痛了,但身子却忍不住晃了晃,小叶忙过来扶住我,一脸的惊慌。
秦剑最后走了,走得很突然。
“快天亮了,我们赶路吧。”艰难站稳之后,我拍了拍身上的尘土,但脚却不知道往哪处挪。
“小姐,我们去哪儿?”小叶的声音虽然还带着几分彷徨,但却比之前多了几分坚定。
“去凉州。”我曾听爹说,他在那边有两个私矿,我曾听娘说,那是外公也管不到的一块地方,山高皇帝远。
凉州对我来说是完全陌生的一个地方,当小叶兴奋地问关于凉州的一切时,我只有茫然。但我必须离开这里,有多远走多远,走到看不见秦剑的地方,走到西天翼的魔爪伸不到的地方。
袋子里银两不多,为了雇一辆便宜的马车,我费尽了唇舌。我第一次意识到银两与石头的区别有多大,原来没有银两,我就会饿死,而石头满地都是,随时都可以捡。但现在,银两都在别人的口袋里,并且捂得密密实实。
“小姐,我们就只有这丁点银两怎么办?”小叶看到我们袋子的银两,愁眉苦脸。
“要那么多银两惹劫匪呀,到时财没了,色也被劫就惨了。你小姐我是残花败柳,没人要,你这个冰清玉洁的小雏儿,可要遭殃了。”一听我这样说,小叶整张脸吓得惨白,这死丫头胆子越来越小了。
“小姐,你别吓我。”想不到我一句话将这死丫头吓成这样,真是罪过。只不过生活太苦闷,不弄点乐子何以度日?
“死丫头脑子长草了?我们现在穷得叮当响,衣衫褴褛的,只要眼睛不瞎、鼻子不塞的看见我们都绕路走,谁还稀罕我们?袋子有几个银两,谁找不着几个香喷喷的女人?瞎担心。”听到我这样说,小叶脸上才恢复了点血色。
下午,我们说得口干舌燥,终于以最少的银两坐上了一辆马车。为了节省银两,我只买了一些黑又硬的馒头填肚子,晚上也不敢住店,就在马车上将就过一夜。但纵使如此节俭,我们的银两还没有到墨城就花光了。
五大三粗的车夫知道我们没银两,凶神恶煞地将我们轰下车,边轰边骂我们是瘟神,然后猛甩鞭子,驾着马车扬长而去,不再理我们的呼喊,将我们扔在荒山野岭中。
我们追上去想拦住马车,结果马车没拦住,却被他甩了两鞭,手上顿时起了一条血痕,痛得小叶直叫。但这一鞭仿佛也抽在了我的身上。第一次知道被鞭子抽是那么痛,怪不得西京连孩子都怕我。
荒野的晚上风特别大,呼呼地吹,听着总觉得有人在背后呜呜地哭。尤其是远处的山峦起伏,似乎隐藏着无数妖魔鬼怪,张牙舞爪地朝我们冲来,看着看着,我的汗毛就竖了起来。小叶估计是怕了,死死拽住我的手,尖尖的指甲直插入我的皮肉,痛得我龇牙咧嘴,而她却浑然未觉。
“什么声音?”突然小叶脸色大变,靠着我的身体颤抖起来。
“是狼,是狼……”远处隐约一声狼嚎惊扰了夜的寂静,吓破了我们的胆,小叶怕得大叫起来。
“死丫头,喊得那么大声,想喂狼呀?长人不长胆子,一听那声音,就知道离我们远着呢。”虽然我是这样说,但心也七上八下的,谁知道周边到底有没有狼。我朝四周看去,夜色朦胧,远山层层叠叠,看起来真像猛兽奇鬼,层层向我们压来。
一整晚都睡不着,两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度过了一个极其惊恐的夜晚。到第二天我才发现,如此寒冷的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