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养成日记-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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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之下,小喜还是很幸运的。
咳,扯远了。
失忆这种青春小言普遍具备的症状,兼修医术的逐日自然也见过不少,可是狐狸的病情,和他去年治好的一个因杀猪过度而失忆的屠夫,以及上月拯救的一位被门挤坏脑子导致失忆的妙龄少女,完全是迥然不同的。
狐狸的病情若说失忆,可却还记得百十年前逐日骗他说:
姑娘家之所以穿裙子,是因为她们长了三条腿。
导致狐狸好奇心起,满街的掀姑娘裙子,结果被一八十岁老太太浇洗脚水,整个人都透心凉了。
但若并非失忆的话,狐狸又偏偏将关于小喜的所有事情忘了干净。
纵然行医许多年,逐日也猜不出狐狸是怎么了。
不过作为一只腹黑无耻……啊不,博学多识的医生,逐日决定旁侧敲击,往其他方面入手,从而了解失忆原因,也好对症下药。
于是逐日沉思片刻,开口问道:
“阿九,一加一等于几?”
狐狸翻了翻白眼,剥出一个黄澄澄的板栗,“等于二。”
逐日表情凝重,增加问题难度:“五百除以二等于几?”
这下狐狸连前缀都不肯加上了,直接回答道。
“……二百五。”
看来智商没有问题,逐日自顾自点了点头,又问,“你喜欢吃什么?”
狐狸恪守言简意赅的标语,惜字如金,“鸡。”
“喜欢喝什么?”
“酒。”
也不是拿错了魂魄,逐日啃啃指甲,正准备继续下一轮问话,就见自家媳妇沉鱼,拽着到处是绷带,且面色苍白的小喜过来了。
显然沉鱼已经将狐狸失忆的消息告诉过小喜了,逐日转念一想,此刻断然不能让小喜接近狐狸,以免使她更加难过。
于是抢在小喜正预备朝狐狸扑去之时,他先一步挡在小喜前面。
小喜顿时就皱了眉头,“逐日叔叔,你让开。”
逐日压低声音,把她拽到一旁,“你现在先别过去,听叔给你说点事。”
反正狐狸已经醒了,虽然不知有无内伤,但看样子能蹦能跳,想必一时间不会跑,小喜瞅瞅逐日,默许了。
“你说吧。”
见对儿小情人好不容易在一起了,偏偏男的那只还闹失忆,逐日着实也很揪心,他匆忙道:
“根据方才的观察,我觉得阿九可能是在冥界喝过了孟婆汤,你也知道孟婆汤一喝,生前什么事儿都得忘光,现在阿九又被放出来,记忆虽然恢复了,可唯独把你的那段给忘了,因此我想,你必定是他记忆最深刻之人,孟婆汤喝下,首先就忘的是你,所以一时间阿九才没有想起你来。”
“那怎么办?”小喜听完逐日这番曲折离奇的推测,整个人都不好了,紧紧拽住他的袖子,恳求道:“逐日叔叔你是妖仙,妖仙脑子都挺好使的,能替我想想办法么?”
妖仙脑袋都挺好使的。
逐日立刻端出一副智者的高大形象,“当然可以。”
小喜抽抽嘴角,“……”
第一百一十章 who are you
“如果阿九症状真和我推测的一样,那么大概是患了选择性失忆。”逐日眼底满是知识的光芒,“失忆这东西说不好怎么治,也许哪天突然又想起来了,所以你该做的,就是多在阿九跟前出现,倘若有机会的话,最好给他讲讲以前的事。”
其实逐日的医术到底还是有两下子的,以上推断,和狐狸的病状也*不离十了,小喜自然也觉得有道理,便默默地点点头,表示接受意见。
“唉,你去吧。”
逐日叹了口气,侧身让道。
狐狸在温暖的阳光下微阖眼帘,因为多日来封藏在冰窟,原本白皙的脸颊此刻终于有了血色,手里还握了颗剥好一半的板栗,正小睡着。
到底该怎么开口呢?
小喜亦步亦趋的走过去,一边在脑海里思考这个问题。
如果上来就哭得梨花带雨,然后面目狰狞地问一句:“阿九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真的吗真的吗真的吗真的吗真的吗真的吗真的吗?!”
面对这种琼瑶台词,小喜觉得狐狸一定会:“……”
且不说此刻狐狸已经没有关于她的记忆,就算是往常的狐狸,约摸也会认为自己应该去莲花山那个精神病院关几年再出来。
现在自己于狐狸是个全然陌生的人,地位就像大街上随便一姑娘一样轻,所以想找机会出现在他面前,也必须留下良好印象才行。
通常一个人对一个人第一印象的好坏,都是从那人衣冠是否端正,言行举止是否得体来下定论的。
小喜拿出鱼骨梳,理了理头发,又将衣服整理妥帖,便伸手去拍狐狸。
感觉到有人触碰,狐狸的睫羽翕动,睁开了眼睛。
虽然已酝酿好想说的话,可此刻真要的面对多日未见的狐狸。她的心都要蹦出嗓子眼了,舌头打结,不由得支支吾吾起来。
“阿九,我……”
被人打扰难得的休息,狐狸心情瞬间就从阳光万里变成乌云密布,正准备跳起来骂骂咧咧,却见来人是个透着熟悉感,但从未见过的小姑娘。
狐狸突然就不那么恼火了,“……你是谁啊?”
你是谁啊?
这短短的四字,方言讲是你哪个。用那西方语言是who? are? you。表达的中心思想。其实也就等于说明——他果真、果然、果断不记得自个儿了。
尽管已经作好听到此类话语的心理准备,可小喜看着狐狸满眼疏离,不见以往亲密无间,心都碎成八瓣了。
最可怕不是未得到。而是得到了再失去,小喜显然觉得狐狸前后反差太大,胸口狠狠地疼了起来。
这心一疼,眼泪也就顺着面颊滚落,落进嘴巴里,满口的咸味。
小喜自觉她哭得样子太丑,不想让狐狸看到,连忙转过身去,抽泣道:
“我……我是小喜……”
“啥?你就是小喜?”狐狸虽然已经被逐日问过无数遍记不记得这个名字的主人。可不知为何如今听来,心中却猛地一紧。
难不成他以前真认识叫小喜的?死狗妖说的失忆也不假?
但没道理啊,他怎么失忆的?明明什么事儿都没忘,可所有人都说他忘了个人,还是个特别重要的人。
狐狸听着背对他的那小姑娘的哭声。竟有种想冲过去抱住的本能反应。
小喜,小喜。他为什么会忘记这个名字?从前的时候,又和她有过什么故事?
……为什么,心微微的痛呢?
狐狸决定好好正视这个问题。
但他刚想伸出手去拍拍小喜的肩膀,安慰几句别哭了之类的话,小喜便在他实施想法之前,跌跌撞撞地跑远了。
“诶!”
追上去问还是不追上去问呢?
狐狸咬唇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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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只有个性、有头脑、具备所有小言特质以及设定的女主,小喜还是不能免俗的因为过度伤心,而抛下迷茫状态的狐狸,独自跑到一棵老槐树下。
此时正值夏季,老槐树冠开满了白色的小花,香气四溢。
她忽然想起槐叶能治病,或许能让自己不那么难过,便闷头闷脑的从地上捡起片丢进嘴里。
可刚嚼了一口,小喜就连忙吐出来。
“呸呸呸!”
哎,她怎么给忘了,槐叶是治疮毒的,不治伤心。
缓缓的屈膝坐下,小喜将整个脑袋都埋在臂弯,轻声啜泣。
那声盖过了躲在树丛的蝉鸣,小蝉不甘示弱,连忙与她比高。
槐花六月,业已夏深。
通常这样的良辰美景,如果没有两人一同看,剩下的那个就会思念,本该与她坐在这里的人。
毋庸置疑,小喜的脑海里开始浮现狐狸影像,以及他曾说过的话语。
——“咱们回去就到山上办婚礼,你盖盖头我戴红花,请好多好多人来,热热闹闹的!”
小喜还记得狐狸说此话之时,那副不知所措又满心愉悦的样子,可现在她历尽艰辛把他从冥界带回了,他怎么不和她一起去桑齿山,不请许多人来?
这就好比为一个人千辛万苦去很远的地方买糖,买回来的时候,那人却根本忘记这件事,且不愿再吃,所有努力功亏一篑,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哭虽然无用,却是宣泄情绪最好的办法。
小喜显然明白以上道理,但她更对哭一场醒来发现一切不过是噩梦这种无厘头的想法心存期待。
于是她便满怀如此的期待,一边闷头哭着,一边等着梦醒时分。
半晌后,小喜没有梦醒,反倒是歪歪扭扭的往地上一趴,睡着了。
接下来我们就该说说后院里正纠结的狐狸了,方才他举棋不定,内心忐忑,既想追上去问个究竟,又怕唐突了这小姑娘。
按照剧情发展。狐狸必定会选择前者,于是他左转右转,便寻到了那棵老槐树。
走近一看,小喜正侧趴在槐树下边,脸上泪痕已干,手里死死抓着只红穗玉铃铛。
不知为何,狐狸心中又是一疼。好像他现在本应紧紧抱住那个小姑娘,不该让她难过。
狐狸摸着胸膛缓缓坐下来,开始仔细观察着小喜的容貌,以及那秀气又耐看的眉眼。
狐狸忽然很想知道。他和这小姑娘从前是什么关系。一起经历过什么事。也许……他们真的认识也说不一定。
眼下这个天气。狐狸当然不用宽衣解带替小喜盖衣服以免着凉,他坐了半天,又不好打扰小喜睡觉,发现真没自己啥事。所以便拍拍身上尘土,准备起身离去。
一只小小的手忽然拽住狐狸的袖子。
少女睁开朦胧的眼睛。
“……别走好不好。”
别走,好不好?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别人叫他干什么,他偏反其道而行之,就比如狐狸,倘若今天中午他本就想去洗澡,但逐日也叫他洗澡,他就非得闷出一身汗。到明早再去。
可此时此刻,狐狸却没有拒绝小喜。
这句话既侧面体现出狐狸根本不想走,又烘托了眼前这个据说曾经认识不过忘了的姑娘,必定是他很特别的人。
“好,我不走。”
狐狸心头狂跳。默默允许了小喜的要求。
小喜从背后攀上狐狸的背,嗅着他衣衫中那股好闻香味。
“别动,就让我抱一会。”
他低声细若蚊蝇:“嗯……”
习习夏风,悠悠蝉鸣。
这短暂的一会中,虽然两人仍然保持着同一动作,且无眼神交汇,却早已在冥冥里想了许多事情。
小喜想,如何能让狐狸回忆起往日种种,要是忆不出来又该怎么办,难道她以后真要孑然一身孤独终老?诶,对了,朝花洲不是有个敬老院吗,那里头桂花茶不错,其实核桃糕也挺好吃的……
“……”
所以说雌性生物的想象力是不可估量的,她们总能从写一个字想到砚台是什么牌子。
狐狸的思路显然与小喜迥然不同,他那张脸红了又白白了又红,半晌之后,嘴里憋出来一句话:
“那个,小喜……能不能给我讲讲,咱们以前的事情?”
这会换小喜僵住了。
虽然逐日是有交待多给狐狸讲讲之前的事,可自相识以来发生之事良多,从何讲起,还是一个有待考究的问题。
她总不能开口就说:“阿九!我是你媳妇儿!快把我娶回家!”
树要皮人要脸,小喜还没有彪悍到说出这种话的程度——尽管那句话是她要表达的最终主旨。
为了让狐狸坦然接受,小喜需要时间,编一个曲折离奇百转千回的故事来作铺垫。
于是,她说:“当然可以,只不过今日我想散散心,明天再讲。”
狐狸一听,这不是吊胃口呢。
倘若今日本可知道的事,却生生要挨到明天,狐狸肯定睡不着,为了让自己有个好梦,他连忙拽住小喜。
“我陪你散心!你今晚就讲吧!”
小喜只需要时间来思考怎样编好这个故事,散心无非是杜撰出来的借口,不过狐狸既然说提出要陪她散心,她就不好拒绝了。
增进感情什么的,何乐不为呢。
小喜点点头,“那你陪我散心,夜半子时到这老槐树下来,我便给你讲从前的事。”
……
朝花洲。有鱼大街。
顾名思义,这条街上必然有鱼。其实也有鸡有鸭,有蒜苗有青豆,虽然叫成大街,也就是个普通菜市场罢了。
第一百一十章 结局
小喜将狐狸带到此处散心。
两人并排走在满是鸡毛烂菜叶的污水混合路上,接受着菜贩子目光的洗礼。
那些目光里,带着五分赞许,三分羡慕,还有两分鄙夷。
侧耳听去,还有许多人窃窃私语,讨论着他们的长短。
“王婶,你快瞧那一对男女,就跟画里走出来似得!”
“哎哟!你说的没错,我估摸着是对小夫妻呢!”
“娘,那个哥哥是玩cosplay的吗?戴了只耳朵呢!囡囡也想要!”
狐狸被一啃着手指的六岁女娃盯的发毛,连忙偷偷和小喜换了个位置。
他拍了拍小喜,“那个,咱们为什么要到这里来散心啊?”
小喜正在思量如何讲好故事,反问道,“你不觉得这里景色很好么?”
空气中弥漫着诡异的味道,入目处皆是土豆番薯西红柿等物,加上平均年龄四十岁以上的菜贩子们,狐狸抽了抽嘴角。
确实……挺好的。
审美观的差距自然会导致其他方面的分歧,这么一路过来,从街头走到了街尾,前方是进去下一条街的拐角。
于是狐狸和小喜便在继续逛下去和往回走之间产生了分歧。
狐狸要继续逛,小喜想往回走。
通常小言内如遇以上情况,都是用剪刀石头布来决定的。
作为一只读过书、有文化、很理性、又机智的妖怪,小喜十分嫌弃剪刀石头布这种过家家的方式,于是,她想出了另一个主意。
小喜拍拍狐狸的肩膀,满眼狡黠,好似胜券在握,“阿九,如果你坚持要继续逛,那就亲我一下。”
按狐狸的脸皮厚度来看,是绝对不敢在如此多人面前做这种事情的。所以一定会顺从她的要求,再把刚才的路走一遍。
但小喜万万没料到的是,狐狸的脸皮厚度远远超乎了她的想象,刚说完这句话,狐狸一张嘴就贴了上来。
“吧唧。”
在她脸蛋狠狠亲了一口。
后果可想而知。
此事被平均四十岁以上的八卦菜贩子添油加醋后口口相传,被世人津津乐道,最后居然还有慕名而来的小说家,由这个梗写下一篇故事。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总之那天,小喜接受着诡异目光的洗礼。和狐狸连逛了两条街。恨不得用爪子在地上刨个洞钻进去。
比起她的尴尬失措。狐狸倒坦然自若,只是一直在沉思什么,偶尔偷偷瞥她几眼,神色怪异。
……
夜半子时。小喜如约来到老槐树下。
狐狸早早就蹲在树下等她了,只不过此时此刻,此情此景,着实让人联想不到一些正经的事。?
弦月高挂,夜色朦胧。
故事已经酝酿于心,小喜摸摸自个儿胸膛,深吸一口气,朝狐狸走了�